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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站活动通知

计生办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站活动通知

各乡镇服务站:

为了加强基层服务站政风行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县纠风办相关要求及市人口委(184)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计生系统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服务站”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各基层计生服务站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和公开评议,促进基层单位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优化我县人口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活动范围

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创建活动的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领会全国和省、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自觉性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意识。开展法律、科技、业务等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制约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三)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水平,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

(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认真查找和解决少数服务站存在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创建标准

“人民群众满意基层计生服务站”的标准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健全的服务机制;有满意的工作效果。服务环境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礼貌;便民措施齐全周到;服务效率快捷高效;服务监督渠道畅通。具体标准是:

1、队伍建设方面。基层组织齐全,班子团结有力,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将政风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并有分管领导负责;干部职工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有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制度建设方面。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学习教育经常;岗位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做到奖惩分明、处罚有力。

3、作风建设方面。实行政务(业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聘任政风行风监督员;全面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征求意见和测评。)及时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多渠道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干部职工工作中无“冷、硬、顶、横”现象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

4、优质服务方面。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业务熟练,办事快捷;用语文明,态度和蔼;制度落实,作风优良。办事窗口有办事公开指南和公开服务承诺,执法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在纠风办组织的评议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较高。

五、创建活动的方式和阶段划分

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计生服务站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动,分级实施,“以评促建,属地块评,系统条评,双评双选”的原则,县计生局负责各乡镇计生服务站的创建工作和评选工作,依照本《通知》中的《评议评选程序》要求,评选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结果报县计生局法规科。

创建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1、创建队伍

各乡镇服务站根据本《通知》中的创建活动内容和标准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规范标准等,将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制定本站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评议评选阶段

县计生局按照本《通知》中评议评选程序,给各乡镇计生服务站创建情况评定等次。

3、整改阶段

各乡镇服务站要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积极进行整改。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县计生局要责令其进行认真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人民不满意的服务站”的主要领导引咎辞职。

六、评议评选

1、人员组成。人员主要有评议评选组和评议测评人员两部分。评选评议组由计生局组织10名各界人士组成,承办本辖区创建工作的明察暗访和问卷发放以及计票统计工作;评议人员由基层站辖区服务区域内的村民、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和村干部代表,以及外来投资者代表等服务对象50人组成,参加问卷调查。

2、测评方法。评选评议组逐个到各评议对象单位明察暗访,每个成员填写一份《检查登记表》,并采取会议座谈、走访群众,召开“三对面、三公开”会等多种形式,向评议人员发放《调查问卷表》,进行问卷调查和评议。

3、计分办法。评选评议按照百分制办法计分。其中检查登记占30分,县计生局、乡镇计生办综合意见各占10分,问卷调查占50分,其中每份《问卷调查表》满意为1分,其中“满意”1分,“基本满意”为0分,“不满意”扣1分。按照各被测评单位50份《问卷调查表》的总分数和10份《检查登记》表的平均分给各计划生育服务站计“问卷调查”和“检查登记”分,并打出综合意见分(综合意见打分办法县计生局及乡镇计生办自行制度)。三项得分之和即为总得分。

4、评定等次。总得分85——100分的为满意等次;总得分60——84分的为基本满意等次;总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等次。各乡镇按总得分情况确定等次进行排序,给每个测评对象填写《评议评选综合报表》,报县计生局法规科。

七、几点要求

1、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主管领导为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服务站站长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实施。要充分认识搞好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部署,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2、发扬民主,贴近群众。创建活动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评议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评议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着眼于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于解决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4、建章立制,实行责任追究。各乡镇服务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工作人员的行为,对群众的投诉和反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严格要求,严格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凡有媒体曝光、群众举报,被查证属实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和刁难群众等不正之风以及乱检查、乱收费的不予得分,确定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计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