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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通知

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通知

一、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及当前面临的挑战

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坚持抓项目带动民政事业发展,抓制度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抓典型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民政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并不断规范完善。各类救助标准比年显著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由123元提高到198元,提高60.9%;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由25元提高到85元,提高240%;农村五保供养实现了由集体供养到财政供养的重要转变,最低供养标准由人年785元提高到3200元,提高400.7%。有效保障了34.8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期间全市共支出救助资金9.8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213%。

——防灾救灾应急能力大幅提高。初步建立了以备灾减灾、灾害应急响应、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动员为重点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成功应对汶川地震、暴雨洪灾等特大自然灾害。汶川地震灾后农村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当年全面完成,倒房重建补助标准大幅提高,3.1万户农村受损民房全部得到重建或修缮。全市累计下拨救灾资金3.77亿元,救助受灾群众43万人次,重建农村房屋4.3万间。积极实施农民安居工程,完成农村近1.4万人的房屋改造任务。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优抚事业费由5089万元增长到1.3亿元,自然增长机制初步建立,优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医疗保险,医保、补助、减免“三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模式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式初步建立。革命烈士陵园建成开园。全市五年接收退役士兵14085人,安置城镇退伍士兵4750名。退伍安置改革稳步推进,办理自谋职业777人,发放补助金2200万元。接收军休干部136人,无军籍职工32人。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普遍进行了第六次、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次社区居委会换届,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较好落实。全市各级举办村干部培训班50余期,培训村干部6500余人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城乡社区服务范围、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都得到很大的改善,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

——社会福利服务日趋完善。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期间,全市老年福利机构达到52个,床位数达到6418张,养老床位拥有率9.56‰。儿童福利机构快速发展,兴办了长武县社会福利院,兴建了市儿童康复中心,拥有孤残儿童床位280张,为324名孤残儿童做了康复手术。发行福利彩票7.45亿元,筹集公益金0.71亿元,资助福利项目102个,资助贫困大学生923名。高龄补贴制度初步建立,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保健费1200多万元。

——社会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市撤销5个建制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撤销2个乡改设建制镇,优化了乡镇设置,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启动实施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全面建立,收录地名信息14000条,城区和乡镇地名设标全部完成。完成1条省界、5条市界、24条县界的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区划图编制出版。大力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166个,从业人员超过8000人,比“十五”末增长了52%。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全市婚姻登记实现网络化、信息化办公。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逐步加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42%。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势头强劲。年,省委、省政府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后,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和改善。年至年,中、省、市累计投入民生八大工程资金2.0421亿元,全市共安排各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612个,其中,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87个,城市社区服务体系项目186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6个,县级救助管理站8个,社会化养老服务项目1个,社会福利中心2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儿童康复中心1个。

——自身建设切实加强。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民政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狠抓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街办)建立了民政工作站,共配备工作人员679名,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了民政信息监督员制度,共选聘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2967名。年5月,全省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武功县召开,推广了我市工作经验。8月25日,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到我市视察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市民政局连续4年被省民政厅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连续五年在市级29个部门行风测评中名列前茅。

虽然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是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变化。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概括起来有“五个越来越”、“四个不适应”和“三个薄弱”。五个越来越:一是民政部门“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任务将会越来越重;二是民政部门“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将会越来越突出;三是各级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将会越来越大;四是党和政府对民政工作的要求将会越来越严;五是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关注程度和广大群众对民政部门的期望值将会越来越高。四个不适应:一是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还不适应当前的新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任务还很重;二是民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还不适应实际工作,“竭诚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还要进一步形成;三是民政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还不适应干事创业的要求,“努力拼搏、奋发有为”的干事精神还要不断增强;四是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不适应社会的发展,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民政干部队伍的路还很长。三个薄弱:一是民政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需要进一步改善;二是市县两级民政配套资金投入不足,制约着基层民政事业的发展;三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亟待加强和改善。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清形势,善于抓住机遇,勇于迎接挑战,不失时机地把我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推向前进。

二、“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履行政府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坚持改革创新,以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为支撑,以扩大社会服务覆盖面、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实现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强项目储备,加大民生投入,创新社会服务机制,推动民政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国防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懈努力,到2015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福利事业多元化发展,城乡社区建设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拥军优抚安置保障有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透明,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明显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发展,实现民政管理法制化、民政事业社会化、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和工作手段现代化。

三、“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城乡统筹,完善“四大体系”

1.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覆盖城乡居民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着力建立符合我市实际,较为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测评模块,形成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之间城乡统筹、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标准评价体系。开发符合我市实际的信息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通过努力,到“十二五”末,全市城市低保人均保障标准达到495元每月、人均月补助309元,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达到2400元每年、人均月补助160元,保障城乡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实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040元,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五保供养机构实现全覆盖,建立五保供养机构管理服务市级财政长效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以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为主体,以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为补充的“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统筹城乡,逐年提高困难群众人均筹资水平,城乡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62元。建立市、县列支临时救助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形成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各有侧重、互联互补、良性互动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注重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将其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2.防灾减灾体系。健全完善以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制度为基础,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为支撑,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互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到2015年,建成市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应急指挥和应急保障平台、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3.社会福利普惠体系。以提高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为重点,以发展福利服务机构建设为载体,以慈善事业为补充,逐步扩大福利服务的惠及范围,推动福利服务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努力建设服务对象公众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新型福利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资金瓶颈。建立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提高社会优待老年人政策水平。完善老龄津贴制度,70-79岁月补贴30元,80-89岁月补贴100元,90-99岁月补贴200元,100岁以上月补贴300元。对60岁以上,家庭困难,需要到机构或居家养老的贫困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完善和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800元。建立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加快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福利彩票销售总额达到12亿元以上,规范完善彩票公益金使用机制。

4.社区建设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大力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覆盖全体社区居民,服务主体多元,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二)项目带动,实施“八大工程”

1.社会养老工程。完善落实对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养老机构“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以秦渭两区为主,争取社会力量建设50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其余每个县(市)至少建设一个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13100张;各县市区建设一个设计床位50-200张的社会福利中心,新增床位1300张;全市每个社区规划建设平均设计床位15张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新增床位2700张;建设市老年公寓,新增床位500张,填补我市没有一所市级养老服务设施的空白。到“十二五”末,全市建成一批市、县、乡三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适应不同老年群体、服务功能齐全的养老机构,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床位达到23690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从9.56‰增加到30.15‰。

2.防灾减灾工程。加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模和物资储备品种。按照市级救灾仓库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县级救灾仓库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平方米,多灾易灾县救灾仓库建筑面积达到800平方米的标准,改扩建3个县级救灾仓库,新建1个市级和10个县级救灾仓库。新建1个市级、13个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1个市级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创建6个以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社会救助工程。加强敬老院项目建设,全市县级中心敬老院实现全覆盖,新建乡镇区域性敬老院14所,改造乡镇敬老院10所。加大救助站建设力度,新建市级救助站1个、县级5个。建成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4.社区建设工程。全面完成城市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市区每个街道办、每个县市区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全市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实现全履盖,试点建设城市社区示范性室外活动广场。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启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到“十二五”末,70%的乡镇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60%的行政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5.殡葬改革工程。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市级殡仪馆1个、县级殡仪馆4个,改扩建县级殡仪馆4个;建立经营性公墓7个;火化率高的县(市、区),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每个村(社区)建立1座骨灰堂(楼),安放本村(社区)死亡人员骨灰。建立困难群众殡葬补贴制度,力争达到每人1000元。“十二五”末全市火化区的火化率达到65%以上。

6.社会服务工程。积极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福利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地名公共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军干所、光荣院、休疗所新建改扩建项目和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项目。到“十二五”未,新建1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成市复退军人光荣院、市退役士兵培训中心、市军休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军干所2个、光荣院及休疗所9个,改建军干所7个、光荣院及休疗所4个;完成革命烈士陵园二期工程;完成全市320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葬改造和18座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按照国家级烈士陵园标准建设旬邑县马栏革命烈士陵园;新建婚姻服务管理中心10个,改建3个;完成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和数字地名,提供综合性地名信息服务。

7.民政信息化工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整合现有政务信息资源,完善民政公用政务网络。建立十大信息系统(灾情管理软件系统和救灾物资捐赠信息系统;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孤残儿童信息系统;城乡社区信息系统;民间组织信息系统;优抚安置信息系统;军休信息系统;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公民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积极配合省民政厅,建设省、市、县、乡镇(街道办)四级VPN专用通信平台和安全防护系统,建成省民政广域网络,实现民政信息化网络管理。

8.素质培训工程。大力开展民政系统人才培训,市级每年培训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灾情信息员、婚姻登记员、社区干部、村委会干部、基层民政干部等3800名以上。

(三)规范管理,抓好“四项工作”

1.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培育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按照市场原则改革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十二五”末,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到3000—3500个。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逐步建立社会组织执法监察体系,探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办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设立社会组织发展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专项基金,每年安排社会组织发展基金10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200万元。进一步创新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切实拓展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2.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工作,搞好第三轮市、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协商调处机制,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搞好行政区划调整调研工作,为西咸新区和西咸大都市建设服好务。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城镇化建设,优化乡镇布局。不断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各项工作,搞好地名规范,建立规范、标准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加强数字地名建设,开展地名公共服务。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规范殡葬服务,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保障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涉军维稳及双拥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七连冠”。拓展双拥领域和范围,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医保、补助、减免为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模式,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式。加大伤残抚恤规范化管理,实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和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增加市县两级财政对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规模,按照中央政策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为住房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每户发放建房补贴3万元,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把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加大自谋职业改革力度,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形成安置就业、扶持就业、推荐就业相结合的退伍安置工作新局面。完成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伤病残军人的接收安置任务。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市财政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给予50%的实际津贴补贴。军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工作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4.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站建设,根据乡镇(街办)人数合理确定在编专职人员及待遇。每个工作站应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独立使用的办公场所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设施;每年应有不少于2万元的财政预算的工作经费,有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应有完整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有适应乡情民意的服务措施和办事流程、有严格的内部行为规范,做到公开、透明,有利群众监督。重视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制度建设,建设一支能够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实时监督政府行政职能、分布合理的村级民政信息监督员队伍。

四、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工作措施

(一)积极把握机遇,主动融入全局。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积极改善民生,必须把握民政事业发展机遇,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一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进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要根据面临的形势,加强对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的研究,找准民政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形成部门配合的格局。要积极主动协调和沟通有关部门,争取其对民政工作的支持配合;要继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横向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纵向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合力,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要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四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要资助困难群众参与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救助,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创造基础条件,并为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方面的专项救助提供基础数据;要通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壮大社会事业发展力量,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二)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才能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的发展。一是要创新思维。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寻找民政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思路,真正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发展思路的转变,实现发展难题的破解,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二是要大胆实践。要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就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敢于试验,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多做对民政制度创新具有重要启迪作用,同时又符合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的尝试。三是要完善制度。首先要增强制度的系统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分类救助、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救助制度,加强各类社会救助制度之间及其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提高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益。同时,还要努力增强制度的操作性。要着眼于推进民政管理和服务的程序化、标准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灾害救援、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捐赠等方面的工作规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建设体制规范,健全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的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优待抚恤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联动机制,规范养老、婚姻、殡葬、地名等民政公共服务标准。

(三)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律意识。民政法制建设,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证。要找准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在规范社会救助,推动养老社会化,加快城乡社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方面,尽快研究出台一些有效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民政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普法宣传培训,提升法律意识。要不断强化执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实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努力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随着党和政府投入民生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民政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对民政干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是要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研究新问题,提出新对策,提高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能力;要分级履行好干部教育培训职责,不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使干部都能成为讲政治、懂业务、熟民情、会管理的行家能手。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之风,敢于负责、敢于承担,尽心尽力履职,兢兢业业干事,抓住工作目标不放松,落实措施不放松,解决现实问题不放松,加强跟踪问效;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大调研力度,找准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拿出改进工作的有效办法;要树立精简高效之风,下功夫精简会议和文件,促进工作节约高效;要建立起工作督办落实机制、奖惩问责机制,项目评估研判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特别是民政部门“一把手”,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之职,做表率、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要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活动招投标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要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和服务窗口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落实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努力打造“务实、高效、廉洁、阳光”的民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