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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结的补充说明

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结的补充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开展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0]49号)精神,做好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总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各县级科协开展工作总结时,要注意收集并列明以下指标数据:

1.科普工作方面的数据。包括200年科技培训人数,购置的科普设备名称及数量,建设科普设施名称及数量,参加大型科普活动(如科普日、科技周等)的次数;上述数据与200年的对比数据。

2.辐射带动等方面的数据。包括200年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数,带动农户数,会员收入数;上述数据与200年的对比数据。

二、各省级科协科普部要在县级科协总结的基础上,做好本省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总结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对提高本省农民科学素质、为农民增产增收、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2.本省以“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为旗帜,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情况;

3.“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宣传工作情况;

4.对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建议和意见。

请各省级科协科普部高度重视,集中人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总结工作。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