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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统计方案

科普统计方案

一、科普工作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实施全省科普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科普统计的目标就是要准确及时地监测我省科普资源概况,掌握我省科普工作运行质量,为制定和调整科普政策做准备。我省科普工作统计是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主要内容之一,是配合科技部开展的全省性科普工作。其内容和任务是:

㈠调查我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是指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的媒介和载体,包括了科普人力资源、科普财力、科普场馆设施以及科普传媒网络等。

㈡了解我省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把握全省科普活动状况,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为进一步制定本省和地方科普政策提供依据。

二、科普工作统计的范围

本次为全社会科普工作统计,范围包括省、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社会团体、主要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和组织。

主要统计填报单位详见附件2《关于开展*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37号)第3~4页。

三、科普工作统计的组织

*省科普工作统计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级市科技局及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省科技厅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各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的进行。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所属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各地可根据地方工作需要,组建地方科普工作统计领导班子,研究部署该工作的落实。

四、科普工作统计的操作步骤

根据《关于开展*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37号)要求,*省的科普工作统计按省、市、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本省、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所属单位的科普工作统计。其它科普有关单位,需将其本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的数据汇总成表,交给同级科技主管部门,由该科技管理部门对所回收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控,并将各基层表上交上级科技管理部门。

县(区)科技局对县级16个部门发放统计表,这16个单位把本部门(包括直属单位、主要企事业单位)的科普工作情况填写成一张科普统计调查表,然后一式四份交给所在县(区)科技局,县(区)科技局对每一张表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无误后,把包括县(区)科技局在内的17份科普统计调查表和本县基层单位报表目录(包括电子版本)一式三份上交到上级(地级)市科技局。

地级市科技局对市级17个部门发放统计表,这17个单位把本部门(包括直属单位、主要企事业单位)的科普工作情况填写成一张科普统计调查表,然后一式三份交给所在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每一张表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无误后,把下属各个县(区)的科普统计调查表和包括市科技局在内的18份市级单位的科普统计调查表,录入全国科普工作数据库,建立本市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库。再把该市所有统计表格和该地级市基层单位报表目录(包括电子版本)一式两份上交到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对省级17个部门发放统计表,这17个单位把本部门(包括直属单位、主要企事业单位)的科普工作情况填写成一张科普统计调查表,然后一式两份交给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每一张表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对无误,把这17份表格和我省下属21个地级市的所有科普统计调查表,全部电子化,再把我省所有的统计表格和基层单位报表目录(包括电子版本)报科技部。

五、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工作调查表可以从省科技厅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或登陆省科技厅主页后点击“专项工作”栏目下的“科普之窗”,进入后再点击“科普统计”栏目里下载。

省科技厅负责录入全省科普工作统计调查表,把全部调查表电子化后建立本省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库。各市科技局负责录入本地区科普工作统计调查表把全部调查表电子化后建立本地科普工作统计数据库,上报省科技厅。

六、报送时间

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市科技局应在2009年3月30日前将本部门、本地区的所有调查表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两份)以及电子化科普工作统计数据报省科技厅。

七、其它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要求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勇于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有关各级部门应按照《关于开展*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37号)的安排和要求,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