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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建设廉洁工作规章制度

自身建设廉洁工作规章制度

(一)深化政府改革

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强化政府执行力建设,说了的坚决做到,定了的坚决执行,保证干得成。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凡是涉及财政资金、土地招拍挂、经营领域工程和项目等重大事项和决策,一律经政府常务会或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投资项目一律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改进作风

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懒政怠政,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用心想事、主动干事、努力成事,对各项工作定目标任务、定完成时限、定责任主体、定督办人员、定奖惩办法,确保每件事都深入抓、见成效。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转变作风,对企业、群众的事情一天也不允许耽误,对企业、群众的承诺决不允许食言,对企业、群众的服务决不允许讲价钱,这要成为我们的办事准则。

(四)坚持从严治政

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一案双纠”,把廉洁从政贯彻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严控“三公”经费。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廉政教育,遵守廉政准则,保持清廉本色,以廉政树威,以务实兴业,做人民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