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科普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科普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镇科普活动场所是全镇干部、村民经常地、广泛地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也是干部、村民之间展示风貌、联系友情、团结互助的不可或缺的场所,为加强科普教育管理,更好的为干部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科普活动场所面向全镇干部、村民开放,开放时间为: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二、干部们应按岗位要求,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上述开放时间内活动,其他干部在完成本部门工作后,可在下班时间或在每天下午下班前的一个半小时内到活动室活动。

三、科普活动场所禁止赌博、禁止玩麻将。

四、活动场所禁止玩扑克。

五、爱护活动场所的物品、器材。保护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

六、注重活动场所的规则和礼仪交往。

七、损坏活动场所的物品、器材应赔偿。

八、尊重、服从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的工作,协助配合其管理与服务。

九、科普协会志愿者不定期在科教室开展一次活动,活动方式以读书、阅览、科普知识讲座等。

十、参与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科教室的管理和使用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督导。要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在室内吸烟。

十一、本室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十二、加强对科普活动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科学宣传员和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当地实际的科普活动。

十三、加强对科普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定期开展科普志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