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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部门机关制度

县审计部门机关制度

严格组织纪律,为加强机关建设。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⒈局长办公会议: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局长主持,书记、副局长参加。会议主要解决:

⑴本局内部机构设置。

⑵本局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任免。

⑶本局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奖惩实施及有关福利事项;

⑷确定年度计划外需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的审计事项;

⑸研究分管局长所不能独自处置或全局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⑹研究确定重要的财务开支;

⑺汇报各自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交流思想。

⒉局务会议:

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局务会议每二个月召开一次。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各股股长、办公室主任参与,必要时可吸收有关人员参与。会议主要解决:

⑴传达贯彻上级重要工作指示精神。

⑵确定本局综合性工作计划。

⑶听取各股、室工作情况汇报。

⑷审查和批准本局财务收支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

⑸研究决定本局有关制度规定以及其他需由局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应与会前做好准备,各股、室向局务会议汇报或提请局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以便研究。

⒊全体干部会议:

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全体干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需要时。局长或书记主持,全局工作人员参与。会议的主要内容:

⑴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和上级指示。

⑵总结讲评本季度工作。

⑶进行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惩办先进;

⑷针对开展重大活动和倾向性问题进行有关思想教育。

二、请示、演讲制度:

⒈全局人员要依照分级负责原则和责任制规定。遇有特殊情况也可越级请示演讲,但事后要向直接领导汇报并说明情况。

⒉各股、室遇有重大问题。并及时演讲处置结果。本局重大事项由局长负责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请示演讲。

⒊各股、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定期向主管领导演讲工作。

⒋本局人员凡以公职身份参与各类活动。文章和稿件,必需事先请示局领导审查批准。

⒌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或需要延伸审计时。由领导研究决定,不得擅自表态或决定。

⒍各股、室承办的各种以本局名义下发的文件。必需事先送呈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查签字。

三、学习培训制度:

⒈为不时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党的十七大演讲精神及学习辅导资料,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及其他重要时事政治。

⒉各股、室每月要利用一天时间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和理论、有关财务、审计的政策、法规、计算机辅助审计。以不时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⒊为适应新形势发展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主要解决业务知识的更新提高,专业面的拓宽以及高、难、新审计项目、审计方法的掌握,计算机审计应用技术的提高。

⒋局支持和鼓励本局人员参与各种与审计工作有关的自学考试。学习考试合格,获得毕业证书者,局报销学习费用。参与审计职称考试,局报销学习、考试费用。

四、考勤制度:

实行考勤制度。根据本局工作性质和特点。

1.股、室考勤。鉴于平时各股、室工作人员分散。平时工作考勤由各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年终汇总上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2.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不上班者视为矿工;请假逾期不归。

五、请销假制度。

⒈全局人员因病因事要依照规定逐级请假。一般干部请假一日以内者由股长、主任批准。二日以内者由主管副局长批准。三日以上者由局长批准;股长、主任请假二日以内者由主管副局长批准。三日以上者由局长批准;书记、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

⒉请假人员假满归位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者。

⒊股室以下人员请假。由自己写明请假事由,领导签字批准后,一般干部交股长、主任,股长、主任交办公室。

六、考核制度:

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⒉考核依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4.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5.年终进行年度考核。自己总结全年工作并进行述职,群众、领导进行测评,而后主管副局长、考核小组依据每人工作、思想表示,平时考核情况,群众、领导测评意见,分别提出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意见,最后由局支部确定考核等次。

七、奖惩制度:

⒈奖惩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执行。

⒉奖惩工作实施贯彻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奖不虚施。物质奖励为辅;思想教育从严,纪律奖励从宽的原则。

⒊公务员奖励依照《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4.公务员必需遵守纪律。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奖励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八、廉政制度:

⒈加强教育。

⑴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⑵牢记“两个务必”贯彻同志讲话精神。奠定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⑶抓好审计职能和职业道德教育。自觉维护审计人员的形象。

⑷抓好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制度教育。

⒉健全约束机制。逐级负责:

⑴局领导要模范遵守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⑵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廉政监督作用。

⑶建立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对全局的廉政建设负责。股、室领导对本股、室负责,审计组长或主审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对本组人员负责,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层层监督。

⑷廉政状况列入考核重点内容。不能立功受奖。问题严重者,一定时间内不能晋职、晋级,并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⑸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⒊为确保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行审计回避制度。

⒋为搞好廉洁自律。全局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⑴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审计公务的宴请。不接受被审计单位的招待;

⑵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⑶不收受被审计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由审计机关处置;

⑷不借机公费旅游;

⑸不违反规定无偿占用或借用被审计单位财物。

⑹不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安排自己亲属的要求。

⑺不接受被审计单位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

8严禁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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