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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补助资金通知

环境整治补助资金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首都国际机场起降航线可视区域核心区夜景照明实施方案》(市环指发[*]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整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京财经一[*]348号)精神,为推动首都国际机场起降航线可视区域核心区夜景照明工程的实施,现对《*市航空走廊环境整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暂行规程》(京财经一〔*〕639号)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首都国际机场起降航线可视区域重点整治区即核心区的环境建设内容,增加夜景照明工程项目。

二、关于市“*”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规划、设计的首都国际机场起降航线80平方公里核心区域内的六元桥、顺畅桥、仁和桥、枯柳树环岛、温榆河与机场高速路交汇点、温榆河与京密路交汇点、机场南线与二通道交汇点等市级重要节点的夜景照明工程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1、资金支出范围,包括工程的建设费用以及与工程相关的监理、招标、保险等费用。

2、市“*”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方案的论证,项目的深化设计,依法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组织项目的检查验收,同时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决算等工作。市市政管委依据市“*”环境办提出的项目预算,并负责向市财政局申报项目资金。所在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3、根据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的评审结果,市财政先期按照项目总投资的80%下达给市市政管委,并将资金拨入航空走廊专户。工程竣工经市“*”环境办验收合格后,依据工程决算评审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三、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燕京立交桥夜景照明工程项目资金按照7:3比例由市、区财政分担。项目资金管理中涉及部门职责分工、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程序、市级补助资金监督管理等事项,按《*市航空走廊环境整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暂行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