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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政务公开条例

财政厅政务公开条例

实施政务公开是政务工作的一项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把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桂办发[2004]31号)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制定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目的

实施政务公开的主要目的是:转变工作作风,促使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以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我厅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政务公开的成效如何,不仅关系到财政机关的整体形象,也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要充分认识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同创建文明机关结合起来,同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同强化制约与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我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及要求

政务公开应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事项为主要内容。我厅政务公开的重点包括:全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安排情况、组织财政收入及征管政策,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库支付程序,经费的申请、审核、办理、下达程序,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基本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广西临时执行审计业务事项的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许可、记账机构设立审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规定,小汽车定编规定及审批程序,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制度和管理规定,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申请办理程序,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对外检查处理结果,以及本厅公文处理程序等。

根据上述内容,明确厅办公室、国库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成立之前,由国库处负责;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成立之后,由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国库支付中心〕、会计处、小汽车定编办、票据管理中心、考试培训中心为对外“窗口”服务单位;确定预算处、国库处、行政政法处、综合处、教科文处、农业处、企业处、农税处、经济建设处、债务处、社会保障处、监督检查局为实施政务公开的重点单位。

政务公开的主要项目有:

(一)办事职责,包括本单位职责、内设相关机构职责和办事人员职责;

(二)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需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等;

(三)办事条件,即办事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

(四)办事程序,包括办事过程、顺序、手续和时限等;

(五)办事纪律,包括纪律规定、违章违纪处置办法等;

(六)办事结果,包括办事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等。各单位根据业务性质,并按保密制度有关规定确定向社会公开或向系统公开的内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通过新闻媒体刊发、在广西财政厅网站上公布《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把有关财政政务公开的内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以及承诺服务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

(二)印发政务公开小册子。按照有关处室的业务内容进行分门别类,编印成小册子并向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

(三)在厅办公楼大厅设立触摸屏,公开财政政务的内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纪律、投诉程序、处罚办法政务的有关内容,及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

四、政务公开的监督

(一)当事人或知情人发现本厅工作人员有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可向本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涉及行政许可的投诉事项,按照我厅行政许可法《实施办法》确定的时限予以答复或处理。

(二)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责任追究

1.工作人员在服务中与服务对象发生顶撞、争吵、辱骂等现象,而造成服务对象投诉的,责任人除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外,取消当年优秀公务员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2.当事人投诉本厅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经调查核实,确属本厅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通报;违反廉政规定的,交由厅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实施政务公开,涉及我厅主要业务和许多重要环节,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为此,该项工作要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实行单位或部门领导负责制。为加强领导,搞好综合协调,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厅机关成立实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厅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厅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人事教育处、监察室和机关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我厅实施政务公开的重点单位指定人员组成。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把实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去抓。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政务公开的实施。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和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对我厅的政务公开实施监督;要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应公开的事项都公开。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采纳。与此同时,要搞好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特别是职业道德素质,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制度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