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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十一五规划

市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题,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保障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新型林业经营和管理要求的体制,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建设与区域性大城市相适应的林业生态保护圈。

二、发展目标

(一)市、县级生态公益林建设。将*市城区周边15公里范围内,县市区城区周边5-10公里范围内及大型企业、厂矿范围内的森林、林地及紫色页岩脆弱地区的森林和林地划为市、县级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

(二)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77.5万亩,封山育林工程建设78万亩;采伐迹地更新建设70万亩;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180.4万亩。申报省级森林公园5个,面积13.91万亩。

(三)五大优势林业产业带建设。到2010年达到以下目标:工业原料林优势区域面积达300万亩;楠竹面积达到106万亩,竹产品加工龙头企业8家,实现竹产业总值5亿元;新建成15万亩集中连片的高标准林枣示范基地;以耒阳、常宁、衡东、*四个县市为优势产区,油茶更新改造面积20万亩,常规改造100万亩;花卉苗木种植面积5万亩,年产花卉苗木2000万株(支),年产盆花(景)30万盆,草坪100万平方米,实现花卉苗木产业年总产值2.5亿元。

(四)林木业生产总值。林产工业产值达到7.5亿元。年产人造板10万立方米,木竹纸浆5万吨,实木及复合地板50万平方米,松香及深加工产品0.5万吨,林果林药及森林副食品深加工2万吨,木本油料深加工2万吨。

(五)林业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到2010年,有林地面积增加到1003.5万亩,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358.3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5.41%,林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

三、发展重点

(一)市县级生态公益林的规划和经营管理。在*市城区中心以15公里为半径,县(市)区城区中心以5-10公里为半径范围内城市生态圈,全部列为市级公益林规划范围,进行经营管理。

(二)退耕还林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77.5万亩。

(三)封山育林工程。在全市实施封山育林78万亩。

(四)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工程。“十一五”期间实施采伐迹地与火烧迹地更新工程70万亩。

(五)森林公园规划。力争向省林业厅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申报5个省级森林公园。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新建南岳衡山18万亩部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新建祁东9万亩小鲵省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和新建*县9万亩省级兰科植物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新建*县兰花资源繁衍培育基地1个,面积22.5万亩。

四、实施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是稳定山林权属。三是依法明确权利义务。四是保护重点林区。五是加强资源监测管理。六是切实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的管理。七是健全种苗生产供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