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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要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信息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动态信息。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一)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二)提升服务水平。改进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细化更新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妥善对待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依法处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三)促进依法行政。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落实改进措施,提升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一)健全制度机制。

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分工,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门户网站已进行全新改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建设的保障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要加强专人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和政府网站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考核。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明确分工,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并作为各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县政府办督办室将定时或不定时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全县通报,被点名通报的乡镇或部门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和督查工作目标考核两项内容进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