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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经营游泳项目场所监管力度,保障公众健身安全,市体育局产业处、区体育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我区新增审批经营场所及游泳项目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

联合执法组采取实地查看的形式,对市游游泳俱乐部等7家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救生人员资质及岗位配备等进行了检查。

自2014年市体育局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权下放到各区(县)以来,区体育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将游泳场所的安全经营作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申请和审批流程,每年都牵头安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召开全区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游泳场所经营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