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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工作通知

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工作通知

为科学编制2015年县政府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按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主要安排还本付息、续建项目、已竣工有资金缺口项目、2015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拟新开工项目以及中央、省、市要求县政府配套资金的项目。

二、对于已完工项目,项目单位要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决算,以便准确的安排2015年投资计划。

三、对于结转到2015年的续建项目,项目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认真核实结转至2015年的工作量和资金需求,实事求是上报2015年县政府投资建议计划。

四、对于申请2015年新开工的项目,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项目合理工期,科学确定2015年县政府投资需求,合理申报2015年县政府投资建议计划。

五、各单位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总结每个项目的前期审批手续批复情况、资金到位情况、投资进展(预计至年底完成投资)情况、2015年建设计划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合理编制申报2015年县政府投资建议计划,并填报“县2015年县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