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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廉政约谈制度工作通知

建设项目廉政约谈制度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县监察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渗透机制的意见》和《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对于易出现的一些不良行为进行了规范。为确保两个文件切实落到实处,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序、规范、高效、廉洁地实施,并逐步建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保廉体系,县监察局决定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廉政约谈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廉政约谈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全县范围内利用下列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五)使用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二、主要工作规则:

上述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建设时,在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签订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对项目主管领导、项目具体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一次廉政约谈,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由县监察局负责廉政约谈。廉政约谈必须严明纪律,告知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廉政要求。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纪检监察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项目建设参与人员进行廉政约谈,项目建设参与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廉洁问题、效能问题,可以向县监察局或项目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申请廉政约谈。负责实施廉政谈话的纪检监察组织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县监察局。

三、必须廉政约谈的情形

在廉政约谈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做到“必谈”:

一是重大事项必谈。针对项目建设中易产生不廉行为的项目招投标、工程变更和现场管理等主要环节,对新参与公建中心承建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在正式签订廉政合同前进行约谈。对在建工程的企业在从执行廉政合同、抓好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二是有违纪苗头必谈。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集体或个别约谈,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党纪条规教育,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加强提醒教育。

三是有信访反映必谈。对群众有反映或信访举报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对反映情况属轻微违纪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则同反映对象进行个别约谈,要求限期整改

四是岗位调整必谈。对新招录人员和工作人员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整时,从贯彻执行廉政规章制度、行业法规政策、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进行岗前廉政约谈。

四、廉政约谈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对约谈对象提出“六不准”要求:不准使用劣质建材或偷工减料;不准安排业主代表、监理单位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业主代表、监理单位人员所负责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准以任何形式为业主、监理单位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通讯及车辆燃油、维修等各类费用;不准向业主或监理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或安排业主、监理人员参加旅游、超标准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为业主、监理单位和个人提供通讯工具和非工作性交通工具;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业主、监理单位推荐的工程分包单位和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设备。

廉政约谈的程序及方式。廉政约谈由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实施。约谈前,监察室向被约谈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下发约谈通知书;约谈后,填写约谈登记表,并将约谈内容记录在册,被谈话人签字。约谈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五、廉政约谈的纪律要求

制度出台后,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廉政约谈制度的实施。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现场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切实做好廉政约谈工作,坚决遏制违法乱纪行为。

(一)约谈对象接到通知后,要按时参加谈话,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接受约谈的,要主动向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纪检组、监察室说明原因,另择时间约谈。

(二)约谈对象不得顶替。约谈对象要如实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约谈人有关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约谈人要认真做好廉政约谈准备,根据事前掌握的情况,列好谈话提纲,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或视情节依纪依法处理。

(四)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县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工作效率低下等情况,可直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纪检组、监察室反映。

(五)对违反廉政规定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经济处罚,并实行黑名单制度,解除工程施工合同,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本县任何工程招投标;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栏,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做到让社会知情,让公众监督。

为保证建设质量,约谈对象及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设行业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建设领域干部违纪违法的风险依然很大。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强化执行力,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