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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的通知

近日,市经信委联合市机关管理局各县(区)经信(发)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节能降耗建设,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形成浓厚的节能低碳社会氛围。市经信委、市机关管理局决定于2014年11月至12月开展全市“节能港城”节能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二、竞赛形式

报纸有奖知识竞赛。

三、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节约能源条例》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等相关规定;全社会节能相关知识等。以工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知识为主,涵盖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商业节能和民用生活节能等内容。

四、具体安排

《全市节能知识竞赛试题》刊登在2014年11月20日的《日报》上。请各县区经信(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积极发动各基层单位、各重点用能企业及广大职工,参与竞赛活动。答题者可将答题卡(复印无效)于12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或送到市经信委节能处,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69号B楼306室,邮编:222006。

五、奖励办法

根据答题正确率,市经信委、机关管理局将对参与者进行奖励。个人奖设立一等奖2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奖品;二等奖10名,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三等奖20名,奖励价值200元的奖品;纪念奖不限名额,凡参与者都可到市经信委节能处领取节能灯一个。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将在日报“港城工业”专刊、市经信委网站、市机关管理局网站公布。

六、活动要求

(一)各县区经信(发)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发动和组织力度,扩大竞赛的知晓率与参与面,推动节能减排行动和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市经信委、市机关管理局将于活动结束后集中进行表彰和奖励,扩大知识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节能降耗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