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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材料绿色建材评价技术要求

砌体材料绿色建材评价技术要求

摘要:近几年,我国的建材资源损耗过大、建材的污染排出量大、建材生产企业的经济收益低下等现象越来越严重。另外,为促进绿色建筑建材的发展和人们居住环境的改善,应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建材。为了推动环保绿色化的砌体建材产出以及运用,从而创建并完善有秩序的绿色建材市场,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我国绿色环保化的建筑材料评价内容,以确定绿色建筑材料砌体材料产品的技术要求。

关键词:砌体材料;绿色建材;评价技术要求

砌体材料是建筑中必需的建材之一,是提高人们生活品质、确保房屋建造以及使用安全的基本使用材料。伴随着我国城乡建筑需求的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材料的需要也在呈直线形式剧增,砌体材料绿色建材正快速地发展。而一切事物的发展以及成长总是会有矛盾的现象产生。当前,我国在砌体建材生产过程中仍存在着生产的材料粗糙、耕地粗放利用、能耗高、当地建材污染物质不合理排出等问题,与现代化发展中经济形势下建材生产的标准相背离。对此,环保化的绿色砌体建筑材料评价技术需要重新定位,使砌体建材的生产走向绿色、稳定高效化的方向,评价主要依据技术要求,《环保型建筑材料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第一版)》所载的标准。因此,本篇文章从砌体建筑材料的控制、评分、加分三个方面进行阐述评价技术要求,以使企业了解评估及相关辅助材料的技术要求。

1绿色建材有关定义及术语的理解

《导则》方针中的“绿色”建筑材料定义中,列出了评估中所包含的绿色建筑材料以及前七类建筑材料的精确值,即是否可根据规则对这些定义未涵盖的产品进行估价,必须按照《导则》第12章的解释加以确定。目前关于绿色建材在国内外的定义各不相同。与此同时,环保型的绿色建筑材料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也有标准的定义内容,绿色化的砌体建筑材料能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降低使用寿命周期对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方便、可再生等优点。在此基础上,建立环保建筑材料评价指标模型和节能指标体系,其中,减排、安全、简便、循环利用也是该导则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在感受建筑材料从产出到投入使用的整个阶段的同时,绿色建筑材料作为第一要义,《导则》内容强调了绿色砌体建筑材料对现代化建筑工程设计的主要性。

2基本要求

根据《导则》的内容准则,绿色砌体建筑材料的评价流程共分为控制、评分以及加分三项,但控制项是强制性的,在商品和企业满足全部控制项的条件下,按总分和附加分进行相关的级别分类。

2.1评定总分和识别级别

综合评分100分,按照(1)式进行。Q=∑wi×Qi(1)Q得分公式:被打分的项目得分;wi为所评估的各项指标的权重;Qi为每项指标的得分。共分5个部分,内容包括:建材技术与装备的先进性、环境影响、技术创新与生产率。总估计分按公式(2)计算,也就是说,总估计分等于该评估项目的总分和该加分项的总和。Q的总和=Q(评)+Q加(2)Q的总和:总分;Q评:评分项的评分;Q加:加分项的分数。如果所有指标都符合控制项目的要求,则可以从评估的总得分中得到绿色砌体建材的等级,共分为三个级别,表1是详细的分数区间分类。

2.2评价单元划分

根据国内或行业的标准,在同一生产场地内,按砖料的质量等级划分。评估单位和实施的标准如表2所示。

3关于“控制项”条款解读

绿色建材企业评价的最基本条件是控制点,环境保护与安全、职业健康、产品质量、企业管理等是评价绿色建材企业的必要条件,在下一次绿色建材评审前,评估产品和企业必须完全符合控制要求,才能获得绿色建材标签。第一,在砌体建筑材料生产中需要控制空气污染物质、废弃水等的排出。排放的有害物质需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工业厂房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等一系列的内容进行处理控制。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符合地方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内的要求。此项条款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主要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近一年内的检验和试验报告进行评估。第二,在砌体建筑材料生产中需要控制场所的环境。生产场所存留的有害物质应当适用于“工作场所中的化学有害因素”。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总局的有关规定,砌体材料企业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粉尘、噪音、高温等。因此,提出绿色产品必须在绿色工作环境条件下生产,确保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人员不会遭受严重的身体危害。去年,由第三方机构编制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报告和由国家安全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证书必须经过第三方认证。第三,在砌体建筑材料生产中需要控制生产的安全。其中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等级可以分为多个级别,证书和牌匾由其规定的评估机构颁发。最差的一级砌体建筑材料在生产后需要经过当地的安全部门进行审核。“指导原则”中提出:企业必须通过至少三个阶段的审查,并在有效期内提交由当地安全部门颁发的标准化安全证书作为证据。第四,在砌体建筑材料生产中需要控制管理体制。该准则阐述了企业质量、环境、劳动安全管理模式,并根据一系列制度建立了运行良好的管理体系。一般说来,在有效期内,有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证书是必要的。特别情况下,企业虽然没有取得相关证书,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具备足够的资质、环保和职业卫生体系,才可以继续进行工作。第五,在砌体建筑材料生产中需要对技术文件进行应用控制。技术文件是指在生产、施工或使用绿色砌体建筑材料中可申报的文件,包括施工手册、操作手册等,当进行多种产品申报时,就需要提供全部申报产品的技术文件。第六,在砌体建筑材料生产中需要控制其基本属性。绿色砌体建筑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需要符合现阶段的国家以及行业标准,与此同时,在对条款进行评估时,应该考虑产品的抽样结果。第七,在砌体建筑材料生产中需要对放射性进行控制。对于砌体材料,受控元素要求其放射性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额》GB6566-2010中所规定的要求,主要是通过审查主管控制机构最近一年收到的辐射检查报告。辐射测试报告或产品类型,包括辐射测试结果,由合格的第三方机构在近一年内编写。

4关于“评分项”条款的解读

4.1节能

首先,单位产品能耗或碳排放量。在绿色建筑材料方面,导则制定了评估单位产品能耗的规则。具备能源审计资格的砌体建筑材料使用的企业需要提交能耗统计报告。对每个产品的能源消耗是否符合标准的可行性要求进行综合考虑;其次,运输原材料的能耗。主要通过对原材料采购合同的审核,计算各种原材料的总运输半径和重量占总原材料的比例,记账或制作产品表格。距离是原材料的生产场所开始计算的运距,而非企业的中转距离;再者,能源管理系统是一种对能源的损耗以及节能管理的现代化技术。目前,砌体建筑材料的节能体系认证是依据国家能源委员会的认证标准进行的;最后,其他节能指标。规定了砌块产品淡水单耗、保温层导热系数等指标,其中,用水效率、水洗能力是各产品的主要节能指标。

4.2减排

第一,砌体建筑材料在生产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排出。《导则》中的控制部分制定了砌体建筑材料生产中废弃物排出的最低要求。在符合有关国家基准或基准的更高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控制要求获得相应份额。各企业应提交有资格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列出上一年的污染物排放量。第二,产品或环保产品认证要求,碳足迹等。在环保建筑材料评价中引入低碳因素是一个重要方面。砌体材料绿色建筑应该以低碳为主。通过有资格的第三方认证、环境检查声明和真实碳排放文件数据来进行现场评估。

4.3安全

首先,绿色砌体建筑材料标准安全化生产。企业必须依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二级或一级要求,从而取得相对应的评分数值。提供安全监管机构颁发的标准化安全生产证书,作为评价依据;其次,影响产品安全性的其他指标。这一指导方针针对生产和使用中所用产品的特性以确定不同的安全指标。比如,需要考虑砌体材料的干缩、湿度、抗冻性能、抗压强度和密度等指标。大部分产品性能指标都要通过第三方提供的验证报告进行验证。但在特殊情况下,当企业在测试计划中有完全行为能力时,还应当对其进行下一步检验。

4.4单位产品淡水消耗量

估计企业生产1m3砌体淡水量时,企业采用再生水生产,再生水不记入淡水流量,生产用自来水时,必须提供水票和产品产量统计,单位生产淡水消耗=总水费/(当地自来水单程收费)×GDP;湖水和河水生产,必须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产品产量统计和其他文件的前提下提交用水报告(报告、账簿)。

4.5便利

第一,区域和经济方面的应用。检验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建议列入节能产品清单,并根据相关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专家评审。第二,工作特点。就砌体材料产品而言,本导则涉及的指标包括结构和建筑模组的标准化,根据结构要求,应按尺寸进行精度制作。

4.6干燥收缩和吸水率指标

对未测物料,按型钢收缩率测定值进行评定,按烧结砖试验报告中的吸收率测定结果进行评定。第三方颁发的产品样品证书将根据不同种类的石材产品进行评定。

4.7抗压强度和块体密度

对于非自动材料,应根据其强度和设计强度的关系来评估承重材料的种类;对于非自动材料,则要考虑强度与设计强度、计算密度和测量密度的关系。有效值是绿色砌体建筑材料评分报告中规定的强度或密度指标,评分的数值是根据绿色砌体建筑材料的标准规定的强度或密度指数。由合格的第三方颁发的产品样品证书将以不同种类的石材产品为标准。如:蒸压混凝土砌块(非承重a3.5b06),其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平均压缩强度估计为4.3MPa(标准要求值:3.5MPa),实际强度值与计算强度值之比为4.3/3.5=1.23,其评分就是50数值;干空气密度试验结果为600kg/m3;干空气密度试验结果为600kg/m3,结构密度与实测密度值之比为4.3/3.5=1.23,得50分。

4.8施工性能

一是传统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设计,其尺寸符合建筑模组或标准系列相关产品的要求。二是按照砌体建筑材料的使用要求,相关企业可预制构件订单,从而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效率。

4.9尺寸偏差

绿色砌体建筑材料的实际尺寸如果比标准的规定允许偏差75%,可由相应部门获得。企业必须提供产品评估、出厂检验或发票,并由评估机构任意选择检测结果。

5关于“加分项”条款的解读

导则指南指出了先进的生产技术或生产设备对环境的影响,对于绿色砌体建筑材料的制造来说,其创新性能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发展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设施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智能化的生产线自动化、能源消耗、产品质量。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环保设备先进、污染物浓度及排放总量,利用工业余热压、回收灰料等情况。高级产品创新可考虑不同类型的政府、省部级奖励和国家财政支持的企业产品,用于评估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获得专利、参与编制国家或行业标准等状况。

6结语

对绿色砌体建筑材料的评价技术要求,是依据企业自愿和社会效用的原则,政府倡导市场活动,促进环保建筑材料的生产和应用,许多省住房建设局和经济主管部门联合成立了管理机构,开始执行一系列宣传和奖励战略。举例来说,在大部分地区的建设项目中,“绿色建筑材料”的评标中都存在着砌体绿色建筑材质。在一些地区,由于砌体建筑材料的产能较小,对生产环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获得建材的绿色评价将鼓励企业向绿色、低碳、高效方向发展,从而提高绿色砌体建筑材料企业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参考文献:

[1]管辰,尹靖宇,李保金,等.砌体材料绿色建材评价技术要求解读[J].砖瓦,2017,(9):49-52.

[2]吴冰.国家标准《绿色建材评价技术要求-墙体材料》正式启动[J].砖瓦,2017,(4):28.

[3]韩光辉,尹靖宇,管辰,等.《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解读[J].建设科技,2016,(8):34-37.

作者:宋非 单位:深圳市建研检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