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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一、营造氛围,推进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供销社组织本系统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年初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对如何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二是印发了《市供销社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各直属企业贯彻执行。三是充分利用“百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契机,指导市烟花爆竹公司在元旦、春节期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和安全燃放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四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灌输依法经营、安全经营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和竞赛活动,有效提高了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五是按照市安委办和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了本系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总结。

二、贯彻落实全市安全工作会和市长督办会议精神

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机关人员、企业经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委会工作会议、全体成员会议和市长督办会议精神,特别是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和总理关于天津“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二是召开专题安全生产分析研究会,全面分析系统及直属企业在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中(特别是烟花爆竹经营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督促直属企业和烟花爆竹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进行彻底的整治行动。三是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切实加大对系统安全生产的考评和经费的投入,增添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四是按照要求,及时将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和市长督办会议精神的情况书面报告市安委办。

三、强化意识,狠抓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一是年初与各直属企业签订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指标和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并督促各企业将安全目标任务和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租赁业主、经营业主。二是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一线操作人员和租赁业主、经营业主牢记“红线、底线”的安全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五个全覆盖”。三是加大了监管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对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重点抽查和监管,要求各企业对租赁业主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摸底和登记,限期进行整改,力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五个落实”和“不留死角”。

四、加强防范,做好高温季节、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防汛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坚持高温季节和重要节日的安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领导和值班人员通讯畅通。二是认真做好汛期洪水暴雨来临前期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企业及租赁业主开展消防和疏散人员的演习。三是召开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会,确定防范重点和应急对策,修改和完善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全力做好汛期抗洪抢险和疏散人群的应急救援工作。四是将抗洪抢险物质的筹备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直属企业,确保防汛抢险物资的筹备到位。

五、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烟花爆安全经营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强配合,积极协调市、区(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监管,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产品质量“入口关”,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强化基础,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制度和网点的基础建设,形成统一归口经营和建立较为规范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的现代经营网络体系。四是巩固成果,充分发挥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挥督导、服务管理的作用,不断提升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的安全经营管理水平。五是加强督导,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对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监管指导服务作用,加强对协会工作指导,使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真正起到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六、加强检查,督促重点单位重要部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在元旦、春节期间,市社主任和三名副主任分别带队,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酒类生产企业的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存储、经营的安全有序,确保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不出安全事故。二是开展排查和整改相结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回头看”活动,对直属企业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追综管理,并开展回访活动。三是实行定期检查和暗访相结合。市社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到所属重点企业——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等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暗访,组织队伍和人员进行了8次暗访,对抽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门面租赁户提出整改要求,将整改方案和责任、措施、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并及时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有序和正常运转。四是严格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危房清理要求,全力以赴认真做好14名危房业主的思想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动员居住在危房的所有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了搬迁。五是加大考评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企业同样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的业主坚决解除租赁合同。六是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事故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和处罚。七是扎实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活动”,认真做好今年年底期间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防范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