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通知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通知

当前,全旗各校已陆续开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教学和学习环境,结合我旗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学校安全工作重点分为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及校园安全三个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分工

(一)强化宣传。旗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要通过集训、轮训以及远程教育网等有效形

式和载体,加强对教师的安全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教育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旗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年龄特点,以及环境、季节变化的规律,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知识竞赛、制作宣传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中毒、防溺水、防楼梯拥挤踩踏等方面的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强化管理。要以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管理细则,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要督促学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融入学校常规管理,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一是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严格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一律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许可证发放条件自行开业并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如小饭桌等),要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要依法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证食品经营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及饮用水设施的建设,切实保证学生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食品及原料的管理,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前置条件的审查和营业执照的核准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学校周边无照食品经营户及流动摊点要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加强交通安全工作。旗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对接送农村牧区学生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超载、使用故障车、无证(照)人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要规范学校校车的运营管理,确保发挥校车方便、安全的作用。三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加强管理,注重对学生德育和安全方面的教育,营造健康的学习环境。要注重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目前,我旗学校正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特别注重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各校校安工程施工单位要将工地和教学区有效隔离,认真落实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止学生进入工地。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知识的教育,防止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

三、相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搞好配合协作,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提高学校安全应急处理能力。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安全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学校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学校安全。要坚持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是涉及师生的重大突发性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紧急灾情、传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论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