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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专项整治通知

餐厨垃圾专项整治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当前餐厨垃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卫生、安全的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和处理新秩序,决定从11月下旬起开展为期二个月的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逐步健全以“政府主导、法制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资源利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统一收集范围。根据前一轮新城区餐厨垃圾收集管理已明确的109家产生企业的收集范围(日收集餐厨垃圾17吨),要求继续签订委托收运合同,签约率达100%;城区发展过程中新开办的餐饮企业,委托收运合同签订率要求达到80%以上,年餐厨垃圾日均收运量计划增加到25吨。

(二)进一步规范作业服务。抓好源头管理是确保餐厨垃圾收运及时和规范的关键,建立餐厨垃圾收运企业准入制度,明确收运企业服务标准,并进一步规范收运企业的考核和补助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污染管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和完善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防止废弃油脂以非法手段流入市场,加大对餐饮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力度。

(四)进一步打击非法行为。根据《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关于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对餐厨垃圾的监督、收运、加工、喂养等管理要求的规定,加大专项工作和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收运和非法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杜绝餐厨垃圾进入食品链的可能。

二、整治依据

专项整治活动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服务的原则,依照《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大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成立州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

四、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根据市关于开展市市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已实施餐厨垃圾收运管理工作经验,本次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拟由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的职责分工安排如下:

(一)由区联创办、区城管局牵头,卫生、工商、贸易、公安部门配合,加强对餐厨垃圾的源头管理。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履行餐厨垃圾处理责任情况,引导和鼓励生产单位更规范、更细致地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收集的餐厨垃圾质量。同时,要求收运单位根据餐厨垃圾产生量和产生单位分布情况,合理配置收运车辆,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做到及时收运、规范服务,加强对作业过程的监管。

(二)由区环保局牵头,卫生、工商、城管、公安、贸易部门配合,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和处理单位的环境监督,重点加强对油脂化工企业环保问题的专项整治。

(三)由区农林局牵头,卫生、公安、贸易、工商、城管部门配合,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执法,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五、整治时间和各阶段任务

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二个月,从年11月24日至年1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4日至11月30日)

1.召开区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

2.利用媒体刊登《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及主要内容,宣传规范管理餐厨垃圾的重要性和目标,呼吁餐饮服务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支持全区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

3.发送餐厨垃圾管理手册,使《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集中整治分三次进行(具体详见附件2)。

第一次集中整治主要加强餐厨垃圾的源头管理,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的行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合同签订率要求达到100%,规范和加强收运企业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次集中整治重点是对全区废弃食用油的加工、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油脂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督,对不符合生产条件和严重环保污染行为的企业实行重点打击。

第三次集中整治主要是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执法,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高阶段(09年1月1日至1月2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工作验收和回头看,总结交流经验,通报重点整治对象,落实整改措施、任务,巩固整治成果。年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送市餐厨垃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