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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乡村留守孩子服务方案

县政乡村留守孩子服务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以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探索创新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新办法为着力点,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心灵关爱、健康成长为核心,推进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联动、公众积极参与的“政府、学校、村(社区)、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教育帮扶工作,基本建成系统化、网络化的关爱体系,力争使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为加快“生态、活力、幸福”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政策引导机制。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列入《县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写入县党代会工作报告和县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被确定为县委县政府年关注民生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和对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力推动关爱长效机制建立。建议省妇联加大对试点县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力度,确保试点成功。

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以县委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关爱工作格局。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项目运行机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凝聚社会资源,广泛筹集社会爱心资金,大力实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留守儿童安康计划”,免费为0-6岁留守儿童进行定期体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逐步推广学生饮用奶(鸡蛋)计划,为非寄宿贫困生提供“爱心午餐”,不断改善青少年营养状况。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活动机构,到年底,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所示范性农村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启动“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扶活动。推进“归燕工程”,鼓励留守儿童的父母就地就业创业,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切实让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部门联动机制。实行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切实推动关爱服务的有效实施。县教育部门要保障留守儿童平等的教育权利,加强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建设和管理,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加强对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及时交流沟通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情况,提高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育人水平;县卫生部门要普及医疗保健知识,确保留守儿童计划免疫和健康服务;县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县民政部门要优先将低收入家庭留守儿童纳入低保范围;县残联对留守儿童中的残疾儿童要予以特别关爱;县公安、文化等部门要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整治,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县妇联、团县委要广泛动员、组织志愿者开展“城乡儿童手拉手”、“亲情家长”、“妈妈”、“知心姐姐”等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县文明办要组织加强和改进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县委宣传部要及时宣传报道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5、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网络覆盖机制。发挥各方力量,在全社会形成一张覆盖到边、监护到底、关爱到位的工作网络,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行政村为主体的管护网络,把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职责,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进行全面认真摸底,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发挥出学校在教育留守儿童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要安排专人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管理,做到“五清楚”、“三沟通”,即清楚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健康状况、父母及监护人联系方式;密切与留守儿童父母的沟通、密切与第二监护人的沟通、密切与留守儿童的沟通;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探索各具特色的留守儿童家庭互助模式,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建立以留守儿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责任。

6、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教育指导机制。要充分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省网上家长学校等资源广泛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其临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创办“家教流动学校”,定期到村、到田间地头讲解家庭教育知识。要在留守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教实践活动,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有条件的社区可以通过设立留守儿童工作网站,为留守儿童家长及临时监护人提供交流经验的平台。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会材料,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研究制定并上报《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

2、工作推进阶段。召开县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根据《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3、工作自查阶段。查缺补漏,重点难点突破,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工作。

4、总结验收阶段。做好上级对我县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情况检查验收的迎查工作。总结经验,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形势,解决问题。要建立政府主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季报、年报制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和监护网络。各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学习成长档案,定期统计更新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和留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名留守儿童纳入关爱服务范围。

3、创新载体,真抓实干。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这个大主题,一手抓硬件设施的投入,一手抓教育活动的策划和创新,通过丰富多彩,寓教寓乐的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教育效果,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开辟相关专栏、专题,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宣传留守儿童的自强精神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氛围,为培养和造就更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