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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安全社区建构方案

区级安全社区建构方案

为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在全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伤害为目的,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为基本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使基层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基层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事故伤害明显减少。年底,建成市级安全社区3个,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1个;到年,建成市级安全社区4个,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个,部级安全社区1个;到“十二五”末,力争市级安全社区覆盖全区75%以上镇(办),省级以上安全社区覆盖全区50%以上镇(办)。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市市级安全社区标准》(见附件)等文件要求,层层部署,抓紧启动。各级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和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原则上在3个办事处分别确定1个社区开展先行试点。邀请专家对试点社区进行培训辅导,并建立创建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促进各试点社区信息共享。各试点社区要依据专家提出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创建方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相应促进项目,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档案,为评定、论证工作打好基础。底以前,各试点社区要向区创建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经初审合格的,推荐申报市级安全社区。

(三)全面推进阶段。从起,在总结安全社区创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通过市级安全社区验收的,在持续改进、巩固提高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安全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社区创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区政府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层层发动,稳步推进。各镇、办事处要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调、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有力、协调有效、运行良好。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与平安镇、文明镇创建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安全生产特色,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做到资源共享,共同推进。要重点加强社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公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健全整改档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和伤害发生率。

(三)广泛动员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进展情况,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整合社区内外各类人才资源,为安全社区创建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指导服务。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社区单位和居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共筑共建”的工作局面。

(四)加强监督考核。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考核,对获得市级以上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要给予表彰奖励。要不断总结安全社区创建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