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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恒低温库整治方案

县政恒低温库整治方案

近一个时期,我县发生了多起液氨泄露事故,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做好全县恒低温库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杜绝液氨泄露事故发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恒低温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整治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恒低温库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设计安装、检测检验情况。

(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冷工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四)配电室和线路安全状况。

(五)恒低温库建筑防火和电器防火情况。

(六)恒低温库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尤其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恒低温库经相关部门审查、验收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县政府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安全专项检查组,分组深入恒低温库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检查过程中,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根据分组情况,各检查组要对检查乡镇的所有恒低温库企业逐个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应作出《检查记录表》限期整改,《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企业一份,乡镇一份,检查组留存一份)。

(二)处理阶段。

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隐患,仍然未整改的企业,由各执法部门分别依法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对于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一般隐患的企业,由乡镇部门负责督促整改,企业整改完毕后,由乡镇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县安委会,由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工作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安监、质监、工商、住建、国土、消防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恒低温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系统的恒低温库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要切实提高对恒低温库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分析恒低温库安全管理现状,研究整治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安监、公安、工商、国土、住建、消防、供电、质监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供电部门停止供电,有关部门吊销其证照,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乡镇要于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恒低温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