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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协议合同范文精选

员工协议合同

员工协议合同范文第1篇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为______餐,早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午餐为人民币______元()晚餐为人民币______元(),夜宵为人民币______元,供给乙方办理伙食。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用膳人数通知乙方饭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责任:

1、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电费。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4、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增加收费项目。

5、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4、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食堂管理。

5、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六、乙方责任:

1、按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7、乙主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将依所规处罚。

9、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方便甲方服务人员。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限:

1、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变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八、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乙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4、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5、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7、本合同若有未尽事谊,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协议合同范文第2篇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天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治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非凡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治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治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员工协议合同范文第3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六、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员工协议合同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体育仲裁,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全美职业冰球联盟

一、导论

美国是世界体育强国,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美国在国际体坛的骄人成绩已使其体育制度纷纷成为各国效仿的对象。另一方面,与美国经济的发展速度相适应,美国的仲裁也迅速发展,仲裁制度相对完善,仲裁机构也成规模发展,这就促使仲裁是美国诉讼制度之外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途径。在体育运动方面,仲裁是解决体育争议的比较常用的替代性的解决方法[1].美国的业余体育和职业体育这两种体育运动所产生的争议原则上都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只是在解决争议时的法律依据有所不同。在仲裁机构方面,美国仲裁协会是美国最大的也是最著名的仲裁机构。它有权力来仲裁包括体育以及与体育有关的各种各样的争议。美国仲裁协会为了解决体育争议而于2001年专门成立了体育仲裁小组。这个仲裁员小组目前由来自全美国精选的中立仲裁员组成,其中20%是妇女。该专门仲裁小组的成立将解决涉及运动员合同、赞助、薪金以及其他运动领域内的特有问题。

随着职业体育运动的发展日益复杂化,仲裁已经成为当事人避免花费昂贵的诉讼的一种最有效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尽管仍有一些争议要到法院去裁决。职业体育运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以合同尤其是雇佣合同的形式存在的,并且在合同中通常规定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而仲裁在美国的司法体系中占据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强制性的、有约束力的仲裁对仲裁当事人特别是雇佣关系中的当事人提出了某些宪法上的挑战。国会通过了联邦仲裁法以鼓励在劳动合同和其他涉及商事的合同中使用解决争议的仲裁方法,而联邦仲裁法则被形容为是雇主滥用雇员权利的一个工具,因为通过把仲裁作为他们的唯一和专有的救济手段,雇员被要求放弃他们向法院寻求其他司法救济的方法[2].尽管如此,但是目前在雇佣合同中规定强制性的、有约束力的仲裁条款不再是罕见的情况。对雇佣合同中的强制性的、有约束力的仲裁条款的关注使人们更加意识到类似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雇员来讲可能会是极大的不公平[3].

尤其是在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运动联盟(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和全美职业冰球联盟)中,仲裁是很普通的事情。其中的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和全美职业冰球联盟是由来自美国和加拿大的职业球队组成的,其存在是以跨国为基础的,只有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不包括其他国家的球队,但也具有明显的国际因素或者国际成分。这四大职业体育运动大联盟的国际化因在欧洲、亚洲、墨西哥以及其他国家举行表演比赛、准许其商品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向外国广播公司出售电视转播权以及为开发其形象或产品而参加专门举行的国际比赛等途径而得到了加强[4].在这四大职业大联盟各自的集体谈判协议中都有仲裁条款[5],这些仲裁条款解决的多是球员的申诉和薪金争议,而当争议发生的时候代表球员或者运动员的是球员工会。与仲裁不同的是在运动队争议中很少适用调解制度,因为集体谈判协议强制性地把仲裁规定为解决争议的方法,运动员在这方面没有选择的余地。

二、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MLB)争议的仲裁解决

在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的发展过程中,仲裁员曾经起到了一个关键的作用。仲裁员裁决的争议从球员的纪律和劳动问题扩展到了球员在未来赛季的报酬等争议。正是仲裁使得棒球运动员的工资非常高并且增加了棒球球员在不同俱乐部之间的流动性[6].

了解仲裁为什么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这是与球员工会的发展相关联的。从1885年到1946年,球员们建立了四种不同的协会,每一个都取得了有限的成果,但是却没有一个能够确立长期的集体谈判关系。最终在1954年,球员投票决定建立全美棒球大联盟球员工会。尽管这个协会的有些目标明显是沟通和俱乐部老板之间的工作上的不满问题,但是该协会仍宣称自己是“社会性的或兄弟般的友爱组织”。然而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晚期和七十年代早期它自己才积极参与涉及球员利益的重大决策。全美棒球大联盟球员工会在同全美棒球大联盟谈判制定集体谈判球员合同的时候起了主要作用,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球员工会限制了俱乐部老板关于贸易限制的权利,尤其是在球员的流动方面更是如此[6].

在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内,仲裁一词首次出现在1970年的集体谈判协议中[7],并且在随后的发展中形成了申诉仲裁(grievancearbitration)和薪金仲裁(salaryarbitration)两种形式。在棒球大联盟委员会处罚违反纪律的球员的时候,该球员可以提起申诉仲裁,另外全美棒球大联盟球员工会同全美棒球大联盟谈判签署的集体谈判协议允许球员工会可以将大联盟委员会施加的纪律性处罚措施上诉到外部的中立仲裁员那儿进行仲裁,而且该仲裁员可以确认或者推翻委员会的决定,也可以重新作出自己的裁决[8].

除了协议性的申诉仲裁外,在职业棒球球员工会与球队老板之间的集体谈判协议中规定了解决薪金争议的仲裁方法,即薪金仲裁或者棒球仲裁。集体谈判协议要求这种仲裁是“最终要价(finaloffer)”仲裁,其中有关的球队和球员都要将其最终要价交给仲裁员,仲裁员采纳的是球员或者球队中的一方提出的薪水方面的最终建议。从体育运动的环境下来讲这种仲裁基本上是劳动仲裁的一种形式,不允许仲裁员作出救济的裁决或发表自己的意见。该制度能够促使当事人善意地进行谈判并且真诚地希望双方能够互相妥协以便能产生一个仲裁员认为最合理的最终的要价。在鼓励妥协方面仲裁员的权利受到了限制,因为仲裁员是唯一的裁决作出者[3].

棒球球员和球队老板在集体谈判中创建的薪金仲裁制度是为了应对职业棒球历史上的保留条款以及俱乐部之间的共谋现象。棒球球队老板建议使用薪金仲裁是为了保持对球员工作的控制而不是允许他们成为自由球员,而球员们同意薪金仲裁是因为他们想在成为自由球员之前能够对其薪水施加一些自己的影响,同时他们也想让球队老板付给他们一份公平的工资[9].另外,双方当事人都担心仲裁员可能会选择另一方的要价,所以在出价方面特别谨慎。只有在一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要价是没有回旋余地的时候才有可能达不成解决薪金争议的方法。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职业棒球球员都可以提起薪金仲裁,这要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的当事人的不确定性也促进了争议的解决。譬如提起薪金仲裁的球员在仲裁之前仍继续效力其所属的球队,故不用出席听证会对球队来讲是有益的,因为这可能会使得他们作出某些有辱球员以及有损球员的身体或精神的行为,或者贬低该球员对俱乐部所做的贡献、出场记录等等。球员不出席听证

会能够确保争议解决后得到某些可得的利益,包括但又不限于奖金、担保合同、非贸易条款、旅行中的单人间以及要求球队首先支付住旅馆费用而不是后来偿还给球员等。如果这些好处中的某些利益对球员来讲是重要的,他就会有利用最终要价仲裁解决薪金争议的动机。另外,选择多年期的合同也促进争议的解决。那些由普通仲裁中的听证会裁定薪金争议的球员得到的只是一年期的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想签订一个多年期的合同,他就必须选择最终要价仲裁。多年期的合同也给了当事人一个较长的时间来平衡薪金差异并且操作起来更加灵活。而且,一个较长的工作时间能够确保俱乐部得到该球员,或者讲是球员得到了工作上的保障[9].可以讲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中的薪金仲裁制度较之于传统的协商制度节省了时间和金钱,因为它提供了一个薪金协商机制和严格的提起申请、提出最终要价、仲裁员听取意见以及作出裁决方面的时间要求。因为仲裁员不需要作出一个书面的裁决,故也节省了一些额外的花销。

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中的仲裁对美国棒球运动的影响是巨大的,并且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也巩固了棒球大联盟中仲裁程序的独立性[10].仲裁员通过作出对俱乐部老板不利以及为其曲折的谈判过程定价的裁决而阻止了他们试图通过共谋行为来控制日益增长的球员薪水,并且中立的仲裁员有权来推翻棒球委员会对球员所施加的纪律性的处罚决定。总之,仲裁的使用对全美职业棒球大联盟的影响是深远的,并且它在改变球员和球队彼此之间在球场外如何相处的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11].它仍将继续发挥其在全美棒球大联盟的重要作用,并且在未来解决贫富俱乐部之间的财政分配方面也可能会起关键性的作用。

三、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NBA)规定的仲裁[12]

根据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的章程、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同运动员签订的集体谈判协议、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同裁判签订的集体谈判协议以及其同国际篮球联合会签订的国际仲裁协定的规定,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可以在很多不同的地方请求用仲裁方法解决有关争议。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的章程规定了该联盟如何运作以及委员会的权力。委员会的权力之一就是解决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球队之间的任何争议。

在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中,更加普遍的几乎每天都有的争议是涉及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与球员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协议的冲突。该集体谈判协议是一个非常长的文件,并且规定了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与球员之间的所有关系。它包括在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内部非常详细的最高薪金制度、自由球员规范、最高薪金如何操作、最高薪水如何计算以及很多经过艰难谈判和不断修改而产生的规范。一个那么长和那么复杂的文件简单地讲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而这些争议则需要大量的律师来协助解决。

与球员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协议规定有三个不同层次的裁决者:第一个层次是委员会。根据集体谈判协议委员会有权对有关球场内的行为进行裁定。譬如,当丹尼斯·罗德曼在球场内殴打一摄影者或者当雷夫在演奏国歌时拒绝起立时,委员会对这些问题进行裁决,因为它们涉及到球场内的行为。委员会有权对这些不友好行为进行适当的纪律惩罚,并且根据集体谈判协议唯一的申诉请求也是向委员会自己提出的。委员会推翻自己的裁决是很罕见的,不过有时委员会会对争议进行重新审查并作出裁决。根据集体谈判协议,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都有委员会来行使管辖权。而法院也认为集体谈判协议是经过友好谈判后缔结的,并且该协议明确授权委员会对球场内的行为实施处罚,因此除了向委员会提出申诉外不能向其他机构提出申诉。其结果是,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委员会是唯一的有权针对球场内的行为实施纪律惩罚的组织目前已得到了司法上的确认。

第二个层次的裁决者是中立的仲裁员。集体谈判协议的一个普遍特点是由集体谈判协议或者作为集体谈判协议一部分的统一球员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都要提交中立的仲裁员裁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因为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的集体谈判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都要提交中立的仲裁员裁定,仲裁员处理的通常是程序复杂的争议,譬如根据球员合同或奖金条款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的争议,或者要求球员保持一定体重的条款而产生的争议等等。然而,中立的仲裁员解决的也有相对重要的争议,譬如根据球员合同某球员是否能够被适当地解聘而产生的争议。

根据集体谈判协议解决争议的第三个层次是所谓的系统仲裁,这是那些处理重要争议的仲裁员。之所以称其为系统仲裁员是因为他所解决的争议事关集体谈判协议所规定的整个经济体系,包括最高薪金的操作以及运算等。关于最高薪金的计算方式有很大的争议,最高薪金的计算起源于所谓的“与篮球有关的收入”的概念。与篮球有关的收入是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及其各球队的所有收入,与篮球有关的收入的百分比构成最高工资的基础,但是与篮球相关的收入应包括哪些和排除哪些在任何特定的年度都可能会对最高工资到底有多高产生巨大的影响。譬如因命名权而产生的争议在集体谈判协议中就没有专门指出其解决方法。它们是否是与篮球有关的收入?这是有系统仲裁员所解决的争议。另外系统仲裁员也解决是否应停止最高薪金以及根据最高薪金的规定球队、球员以及其经纪人是否作弊的争议。

除了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与球员之间的集体合同外,全美篮协也是国际市场的组成部分之一。在某种程度上讲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是为了球员的服务与世界范围内的篮球联盟与球队进行竞争。许多国家的职业篮球水平发展得很好,譬如意大利、西班牙、希腊、南斯拉夫、德国和其他许多国家。这些国家培养了许多优秀的球员。有时其球员会被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的球队所吸引以至于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愿意购买该球员。但是问题是大多数这类球员都在一些职业球队打球,并且已经有合同的约束。因此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要面对的通常都是这些球员与这些国家之一的球队之间的合同。针对这类问题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在十余年前与国际篮球联合会签订了一个协议并且设立了一个仲裁体制,因此目前如果一个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的球队想与一个最后在美国以外的国际篮联所属的国家打球的球员签订合同的话,它必须请求国际篮联予以帮助。该球员不受合同的约束吗?他能在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的球队打球吗?如果国际篮联认为“不,他不能,”那么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就有权对该裁定提出质疑并且提起国际仲裁。在过去几年这类问题发生的频率是越来越多。只是仲裁地点的选择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已有的争议表明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倾向于到英国伦敦进行仲裁,国际仲裁地点位于伦敦,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同意在伦敦进行仲裁,是因为英国几乎没有职业篮球运动并且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的律师在语言上也没有麻烦。

四、全美职业冰球联盟(NHL)规定的解决争议的仲裁方法

作为一个非营利的、非公司性质的协会,全美职业冰球联盟是职业冰球俱乐部的独家谈判代表,代表俱乐部的利益,也即当全美职业冰球联盟就集体谈判协议进行协商、制定或修改联盟规则以及签署国际协定时它代表的是俱乐部以及俱乐部老板的利益。而全美职业冰球联盟球队的球员组成一个被称为全美职业冰球联盟球员工会的集体谈判组织。就像全美职业冰球联盟代表俱乐部的集体利益一样,全美职业冰球联

盟球员工会独家代表联盟所有球员的集体利益。在同俱乐部集体利益进行谈判时,球员选择球员工会作为他们的代表。这种集体谈判机制允许双方各自代表俱乐部的利益和球员的利益。这种集体谈判和协商制度产生了集体谈判协定,它是规定球员和俱乐部之间关系的一个工具。

尽管全美职业冰球联盟和球员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协定是集体谈判制度的产物,该集体谈判协定也适用于球员和其工作的俱乐部之间的单个关系。全美职业冰球联盟和球员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协定规定了具体的工作条件、规则、申诉程序、仲裁程序、收入分配以及最低薪金等。然而,该集体谈判协定不同于传统的集体谈判协定因为球员自己可以同自己工作的俱乐部单独谈判签署合同,只要该合同符合集体谈判协定规定的指导方针即可。故俱乐部和球员之间的合同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对手的球员和俱乐部之间的集体谈判合同,二是单个球员同其工作的俱乐部签署的单个合同。

球员通过其经纪人直接同俱乐部的管理人员单独协商签订合同。球员经纪人和俱乐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集体谈判协定的指导方针并在该指导方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只要合同不违反集体谈判协定,球员经纪人就可以代表球员的利益就薪金或其他问题与俱乐部代表进行谈判。代表球员单独协商签订合同的经纪人必须在全美职业冰球联盟登记,由其发给经纪人许可证并对经纪人进行管理。这种许可证制度允许存在单独的球员代表和协商但同时又保障全美职业冰球联盟球员工会作为球员的专有谈判人。

只要俱乐部的决定不违反集体谈判协定、单独的合同以及法律规定,俱乐部可以自由管理球队并自己制定球队的规章制度。全美职业冰球联盟和各个俱乐部都有权力来对不遵守联盟和俱乐部规范的球员实施罚金和纪律性处罚。如果某球员或俱乐部认为对方的行为不管是否是纪律性的都已经违反了单个运动员签订的合同或集体谈判协议的规定,认定对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其经纪人提起申诉程序。如果有联盟代表和球员工会代表组成的申诉委员会不能解决申诉争议,就可以将申诉提交一中立的仲裁员进行仲裁[13].

如果提起申诉的当事人提交仲裁,或者说如果双方的专有经纪人同意将该申诉提交仲裁,仲裁员就有权利来解释、适用或裁定集体谈判协定或球员单独签订的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仅仅在当事人之间的协定中出现模棱两可的语句时仲裁员才有解释权[14].如果协定中的语言导致对就当事人的意向产生疑问,仲裁员就要对具体案情进行调查以确定当事人怎么样以及为什么选用该语句签订合同[14].仲裁员所作出的裁决必须是对申诉问题所作的充分、最终和完全的处理,而且该裁决约束全体当事人。尽管集体谈判协定和球员单独合同规定了规制球员、俱乐部、全美职业冰球联盟和全美职业冰球联盟球员工会之间的关系,但是仲裁员的裁决对这些规则的日常应用作了解释。

集体谈判协定中的申诉和仲裁条款规定了解决产生于集体谈判协定以及球员单独合同中的争议的唯一解决方法,除非在这些合同中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法。提交仲裁的劳动争议反映了当事人愿意接受集体谈判协定带来的好处。对这些争议的仲裁也显示了签订集体谈判协定的目的以及双方当事人认为集体谈判协定条款应对工作情况有所具体体现的期望。职业运动员更愿意以仲裁方法解决争议,因为它避免了花费较多和程序烦琐的法院诉讼程序,并且允许当事人在一个专门的裁判机构面前进行答辩。尽管仲裁对许多有关职业冰球的争议提供的只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法,但是有些争议仍然是由法院加以裁决的[14].

以仲裁方法解决产生于全美职业冰球联盟和全美职业冰球联盟球员工会之间的集体谈判协定的争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集体谈判协定当事人的利益。通过以仲裁这种专有方式解决产生于集体谈判协定或根据该协定而制定的单独球员合同的争议,全美职业冰球联盟和全美职业冰球联盟球员工会试图创立一个程序简单、迅速以及花费少的专门解决这些争议的特殊裁判机构[13].

五、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NFL,又译为全美超级碗美式足球联盟)的仲裁

在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的球员工会与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的集体谈判协议中规定了主要用仲裁来解决球队与球员之间的劳动争议。与全美冰球大联盟和全美职业篮球联合会中有关纪律性争议的外部仲裁的规定不同的是,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的集体谈判协议不允许其球员将联盟委员会施加的纪律性处罚措施提交外部的仲裁员进行仲裁。在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内,受到联盟委员会处罚的球员只能向委员会进行申诉,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的和不可上诉的。或者换句话讲,全美职业橄榄球联盟的委员会是其纪律性争议的唯一裁决者。

六、对美国职业体育运动争议仲裁的评价

总之,美国职业体育运动争议的仲裁多是因为申诉和薪金问题而引起的,在其中职业棒球大联盟中的仲裁是不同于其他仲裁的一种独特的仲裁制度,仲裁员的权力受到了限制,他们只能选择当事人之一提出的最终价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这种最终要价仲裁方法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在没有第三者干涉的情况下解决争议。而且,美国四大职业体育运动大联盟内部的仲裁程序是它们各自特有的、非组织性的仲裁程序。

与业余体育运动争议的仲裁一样,法院还是可以接受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这在仲裁协议的执行和对仲裁条款的司法审查方面得到了体现。在仲裁协议的执行中有一个较强的公共秩序问题。总的来说,法院对仲裁是持肯定态度的。在1995年最高法院承认它打算肯定体育运动中的仲裁条款的效力,法院指出当事人提交仲裁并没有违反正当法律程序权,因为当事人只是把有法院审查的程序和机会交易成了仲裁程序的简单、非正式和迅速[15].只有在对方当事人明确指出仲裁协定的制定涉及到欺诈、不正当影响、不公平的交易权或者其执行有违公共政策的情况下才可以拒绝执行仲裁协议。就像联邦政府的统一仲裁法一样,大多数州都以立法的形式肯定了仲裁条款的执行问题[16].

由于立法和司法方面对仲裁的支持,包括职业体育俱乐部在内的大多数公司在其商业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尽管在很大程度上仲裁协议得到了肯定,在过去集体谈判协议中的仲裁条款还是得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当法院认为仲裁员进行的仲裁程序是不公正的或者仲裁裁决明显地违反了一个明确、详细和重要的公共政策时也可以撤销该仲裁裁决。从对案例法的研究可以明显看出在大多数情况下仲裁协定都能够得到遵守,只有极少的几个理由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注释」

员工协议合同范文第5篇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范围:

l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l本规章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之从业人员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员工录用以宁缺勿滥,行业精英为原则,在核定编制内,录用能胜任岗位工作,素质较高的人员,公司正式员工一律签署聘用劳动合同。

2、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选录用的原则,采用社会招聘、人才交流机构介绍、本公司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招聘。

3、应聘人员经面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录用手续并签《试用员工协议》,进入试用期。

4、试用人员试用期均为1-3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员工转正档案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提出鉴定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享受转正后工资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房贴及保险,员工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视员工表现,最长可延迟至员工工作满半年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业绩欠佳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1周者,不发工资。

6、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l个人身份证明

l人事资料卡(个人简历)

l本人免冠登记照片二张

l其他如要之文件(如专业资格合格证或学历证件等)

三、辞职、辞退、解聘

1、公司员工因故提出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员工个人辞职应写《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事部门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者,人事部门将不予受理。

2、申请辞职者,未经总经理审批之前,须坚守工作岗位、经批准后,不再安排具体工作,该员工应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办理财物移交手续,其间只发基本工资,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3、公司辞退员工,由人事部门在征得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意见后,向被辞退员工提交解聘通知,并要求限期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4、公司辞退之员工在办理所有移交离职手续期间,公司只发给基本工资,免除其它一切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5、公司辞退员工有特殊原因时(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经总经理审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发所有薪金。

6、离职者佣金结算自离职之日起1月内支付60%,预留40%在3个月内结算。

7、完备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通知书》;

(2)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与公司有关的来往帐目;

(5)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员工违约或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其在劳动合同期内产生的有关费用。

3、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此合同(协议)与合同书,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应。

四、劳动合同

1、新员工6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签定的合同年限为以下2种:

1)公司与主任、经理级员工签定2—3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2)公司与其他级别员工签定1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3、签定合同程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导新聘员工《劳动合同书》;

2)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3)《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签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4、签定合同后双方权益:

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薪金及福利待遇;

2)员工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如对合同内容存有异议,应在领取合同后1月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

5)协商无法解决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5、合同的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公司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7)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合同法规处理。

五、兼职聘用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兼职人员签定合约,合约期限为一年,可以续签。

2、兼职人员不需经过试用期限,不定级,每月一次性发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动及春节例外);

3、离职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实习人员的管理

1、公司录用的实习人员可分为两类:1)有薪实习2)无薪实习

2、实习人员不与公司签定合约,但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实习人员须在人事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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