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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媒论文范文精选

新闻传媒论文

新闻传媒论文范文第1篇

1.1在国家的重大决策中,新闻传媒能够提供有效理论参考,能够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反映出来,使做出的决策具有利民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能够对政府的工作提供一定的监督作用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由于政府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人民群众对事物的看法和评价产生影响,而人们的公论也同样是政府进行决策所考虑的重点内容,这样就能够有效的避免高度集中的国家权力的滥用,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对促进社会安定和国家稳定发展意义重大,并且也能够为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一定发展空间和时间。

1.2民主政治建设是我国公民在国家发展中地位的重要体现。单从理论上看来,新闻媒体只是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对大众的舆论和思想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是大众言论的载体和重要通道,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当前我国新闻传媒的发展形式是,新闻媒体是在政府权力的支配下进行的,失去自身的独立性和真实性,具有强烈的政治倾向,将新闻传媒对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转化为政府监督的利用好工具,这种将政府的意见和公民的公论联系在一起的方式,使我国新闻传媒逐渐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原本所应具有的意义,使去正常的监督功能逐渐缺失,无法对社会发展现状进行监督,不能够对社会不良现象进行真实的报道,在国家权力面前不敢发声、保持沉默,最终导致新闻传媒论文利用媒介。新闻传媒失去监督作用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会对生活发展造成极大的破坏力,同时也会给大众造成一定的错觉,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误导。新闻传播和信息报道必须要以真实性、及时性以及有效性作为其存在的客观原则,而事实证明,新闻传媒对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是难以实现的,作为利益群体,人类不可能客观的看待每一件事物,社会属性决定了作为新闻传播主体的人具有倾向性,新闻信息不可能完全客观。

2、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传媒的和谐

2.1舆论和谐与新闻传播的和谐是和谐传媒的重要基础。和谐传媒首先离不开舆论的和谐,舆论的和谐主要指舆论的复杂多样,要求舆论的多种声音,不能仅仅一个口号或众口一词。同时也要求新闻传播的过程中,要求新闻的传递是健康的,多层次的,多方面的,立体的,这样让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人都能收到新闻的声音。从而使传媒达到舆论监督的作用。让社会的一些思想,一些人们必须了解的主张在社会上得以讨论,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社会国情也复杂多样。因此,要考虑到社会的复杂性,舆论的多样性。让每个人都有畅谈自己想法见解的机会。当然如果大家七嘴八舌,众说纷纭,那也很难集中统一的意见,全国就会一盘散沙,无法积聚力量,形成一股绳。因此,舆论的引导应是一个正确的,沿着一个预期的轨道去指引人们,指导人们往一个切实的可行的思路去走,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不是单纯的去讨论意见,仅仅求得民主,得到了民主,却解决不了问题,这种民主也没有实际意义。

2.2要在解决矛盾中,发展中实现传媒的和谐。任何事物都规避不了矛盾,这就要求如何解决矛盾,正确面对矛盾。矛盾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如何使对立的一面化为统一,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当前社会是一个多元的社会。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不一样的声音。但我们不能压制这些来自不同的声音,也不应扼杀这些不同的思想。因为事物是和而不同的。只有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看问题。才能正确的处理这些矛盾。相反如果我们遏制了这些矛盾。那么就会适得其反,会造成矛盾的扩大化。只有把不同的思想、观念、信仰统一在一起,正确面对矛盾,解决矛盾,才能实现传媒有和谐。

2.3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实现传媒自身的和谐。由于受管理体制、市场运行机制、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新闻传媒自身发展还存在着不平衡、不顺畅、不协调的现状。比如新闻工作者自身职业道德欠缺,个人私利思想严重,社会公德意识低、新闻传媒内部无序、恶性的竞争等,都是造成新闻传媒不能健康、稳序发展的方方面面。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结构存在的不合理之处,东西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资源配置失衡等系列问题也是造成新闻传媒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3、新闻传媒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宣传者和促进者

通过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目标和任务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切实认识和感受到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给自己、给社会和给国家所带来的益处,从而自觉地投入到这一伟大事业中去。新闻传媒的主要作用是解除疑惑,积极引导。这一特点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起着积极的作用。因为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会难免出现困难和挫折,一些社会的领军人物在介绍一些新思想,新观点,新做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不同的声音,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4、结束语

新闻传媒论文范文第2篇

我国新闻媒体对司法监督的履职困境

从新闻媒体对司法监督的向度来讲,自身困境是个体性因素的制约,而从司法的动态关系来看,履职困境则具有双向性。

新闻媒体介入司法的力度缺乏理性控制。就传媒对司法的监督力度来讲,新闻媒体对司法介入的力度缺乏理性调控。司法的中立性和专业性要求司法具有独立性,司法正确应对媒体的方式应为:司法敢于直面并理性应对媒体。当前,由于新闻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职业道德操守各异,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对司法审判的过程和要求所知有限,导致相关新闻报道有失公允和客观。这也使得媒体在对司法的监督过程中,新闻视角和法治视角缺少内在的统一性,同时也使媒体在对涉及法制的新闻事件进行评论和报道时,更易于进行新闻炒作,有时甚至出现先于司法审判的媒体审判,导致司法界对媒体普遍怀有警惕甚至敌意。一方面,媒体常被司法部门认为专挑漏洞的人,所以“防火防盗防记者”成为某些官员的常态心理;另一方面,媒体自身有时也的确会因对司法程序的不了解、滥用媒体采访权等原因而引发社会舆论向一边倒,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情绪的不健康发展,严重时甚至会妨碍司法独立的审判权,从而导致司法不公。

司法不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就司法应对媒体监督的向度来讲,在中国,目前司法不敢、不愿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新闻媒体进行打压。这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司法部门害怕媒体监督。当前我国整体法治状况不尽如人意,司法部门也确实存在一些害怕媒体曝光的软肋。因此,司法部门在应对媒体的正常采访时,往往以各种借口推三阻四,有时甚至人为设置障碍。面对如此状况,媒体也会采取各种特殊采访方法,如暗访、跟踪等。2.司法人员职务保障度低。当前司法人员的职务保障程度低下,司法案件一旦被媒体监督和报道,上自直接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如临大敌,下至案件承办人如履薄冰。也因此司法人员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正确断案,而是揣测舆论走向和相关领导的态度,此外还有一些党政领导利用职权对司法审判进行干涉,往往导致案件的最终结果超出司法的界限和控制范围。3.司法权整体脆弱。当前司法权的整体脆弱,更需要新闻媒体的理性监督。从我国普遍的司法腐败现象出发,一方面需要新闻媒体加大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脆弱的司法还不能承载新闻媒体的监督之重。从司法的具体操作层面来讲,司法对新闻监督具有一定的抵制和排斥。

冲突: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原则、新闻报道的冲突性以及及时性原则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实践中,新闻工作者过多地强调新闻自由,对司法活动的报道往往超越了法律的界限,新闻媒体越权监督,不仅造成对司法的干涉,同时也造成二者之间的冲突;而新闻写作的冲突性要求使得新闻从业人员易对案件的情节做艺术化的渲染;新闻报道的及时性原则要求报道要快捷迅速,因而有些新闻工作者在判决还未下达之前,就凭自己的主观认知做出判断,这与司法活动的过程性产生了冲突。虽然司法独立的具体含义在不同国家各有侧重,但司法应独立于媒体和舆论是被普遍接受的。

我国新闻媒体对司法监督的突围之道

综上所述,要解决当前我国媒体对司法监督的困境,需要新闻媒体和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

处理好新闻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关系。新闻媒体在对司法案件进行报道和评论时,应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不能使用误导性、煽动性语言,对法律进程的报道要客观公正,不能背离司法经验和正当程序,对司法处理过程不能妄下判断,陷入“媒体审判”、“网络审判”的泥潭。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传媒业得到空前发展,特别是网络的普及和运用,为满足公民知情权和表达权提供了可能。每当能引发公众兴趣的司法个案发生,传媒都能够及时、迅速地把相关情节和处置过程向全社会披露,并汇总公众意见和社会评价,使司法个案的处置或多或少地受制于社会舆论,同时也使个案处置所产生的效应在更广的范围中传递。“顺便需要指出的是,在既往有关司法的社会监督的讨论中,公众判意被隐没于媒体与司法的关系之中,公众的主体位置往往被媒体所取代,公众判意常常被表述为媒体的意志。”[4]笔者认为,在对司法个案的披露和讨论过程中,媒体固然是不容忽视的主体,但媒体的主要功能仍然只是传播信息以及公众的观点和意见,过于突出媒体的主体地位容易使公众判意受到忽视。更为重要的是,网络媒体的出现,不仅突破了传统媒体的容量、传导方式及辐射力的局限,也为公众观点的表达提供了意见的自由市场。在此情况下,我们尤其应当坚持审慎的原则对以网络媒体为监督方式的报道做到反复求证。总而言之,只有根植于事实真实基础之上的新闻报道才是正确的监督方式。

新闻传媒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女性主义方法论女性主义媒介研究新闻传播学

女性主义来源于妇女解放运动,并在20世纪后半叶的发展中,超越自身成为一种价值观念和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在人类思想文化领域引发一场革命。女性主义以其明确的问题意识、尖锐的批判锋芒和坚韧的实践精神,不仅一步步改变着女性自身的命运,同时也在人类文化知识的勘误和理论空间的拓展方面,表现出独特的革新力量和鲜明的个性。

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具有建构性别意义的功能,女性主义思潮便自然而然地与新闻传播学研究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一门新的跨学科研究———“女性主义媒介研究”,即从女性主义角度出发研究传播现象及其本质。它强调在已有的传播领域中另辟蹊径,用女性主义的观点和视角来审视我们习以为常的传播现象,从而得出与主流学界完全不同的研究结果。

一“女性主义”缘起

女性主义,又可译为“女子主义”、“女权主义”,是对英文“feminism”的意译。这个词最早成形于19世纪末的法国(法文为feminisme),由法国争取妇女选举权运动中的关键人物、创办第一家主张妇女参政的报纸《女公民》的欧克蕾首先提出,意指女性为获得平等权利而进行的斗争。

女性主义作为一种世界范围内的政治思潮,其源头可以追溯至文艺复兴时代。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达斐尔特开办了一所无论贫民还是贵族、男性或是女性都可以入学的学校。这种办学方式的传播为其后妇女教育的普及开辟了先河,并且使得15世纪之后,接受过教育的妇女人数逐渐增多,其声音也逐渐能够传达给世人。启蒙运动时期,法国妇女首先掀起了争取妇女人权、反抗社会压迫的大旗。

1789年10月,以梅力葛为首的一些女性向国民议会提出建议,要求男女应该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这是历史上妇女解放运动的起点。

女性主义运动自发轫以来经历了两次高峰。第一次是在18至19世纪初期,目标是争取和男性相同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受教育的权利、工作的机会和权利。女性运动的第一次浪潮取得了巨大成就,越来越多国家的女性获得了参政权利,女性教育广泛展开,女性就业人数不断增加。

女性主义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发生在20世纪中期。这次运动认为当时女性虽然拥有了选举权、受教育的权利和工作的权利,但是表面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因此必须继续批判性别主义、性别歧视和男性中心主义,反省传统文化所定义的“女性气质”对女性的束缚,认为所谓“男性特质”和“女性特质”不是自然本质的特征,而是后天文化教养的结果。

运动还要求各种公众领域都应该打破门禁,向女性敞开,男女应进一步缩小两性差别。第二次女性主义运动浪潮涉及到各主要发达国家。其间,女性组织大量涌现,女性研究风起云涌,性、生育机制、性别规范等问题都得到充分讨论。这一时期,女性主义逐渐摆脱了传统的反对男性霸权的浓重政治氛围,并凭借此次高潮,走进了西方高等教育与研究机构,作为一个特定的教育和研究领域逐渐开始形成规模。

此后,“女性学”研究开始与众多的社会科学相结合,进入到一个多元化的发展时期。女性主义超越自身成为一种价值观念和进行人文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作为一种学术视角,女性主义以性别为镜头透视和分析各个学科的历史与现状,理论与实践,并在这种透视中,通过批评和建构来承载和刷新各个领域。在当论的各种声音当中,女性主义无疑是极为响亮和突出的。

二与新闻传播学的对接

作为一种理论视野和批评方法,女性主义思潮逐渐渗透到社会学科的诸多领域。同时,女性主义理论也变得越来越具体。跨学科、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促成了女性主义的观点与方法在新闻传播学研究领域的引入。1977年,美国《新闻与大众传播季刊》杂志最早提及“性别与传播”这一话题。在该刊当年的年度索引中开始有了“少数群体”这一分类,女性与黑人、亚裔等都归入该类别。

1978年,美国传播学女学者塔奇曼与他人主编出版了《炉床与家庭:媒介中的女性形象》论文集,这是“性别与传播”研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作品,标志着女性主义媒介研究正式成为新闻传播学研究的一个分支。从那时起,女性主义媒介研究逐步发展为一门显学。

在我国大陆,大多数学者认为,本土的女性主义媒介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出现于女性主义文学研究和女性主义电影研究领域,但未引起新闻传播学界的关注。尽管那时女性主义和传播学都已传入中国,但二者的“联姻”却是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推动下的结果。

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复印报刊资料·新闻学》,收集到的国内有关女性的传播研究文章共19篇,等于1986至1994年之和;同年,《新闻与传播研究》推出一期“女性与媒体”专辑。1996年,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成立了“妇女传媒监测网络”,人们开始用新的眼光审视和分析大众传媒。

1997年,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承担了国家一项重要课题“媒介中的女性形象”,主要研究项目包括电视广告、杂志、报纸、电影等媒体中的女性形象分析。同年,《新闻与传播研究》第一期上发表了由全国妇联刘伯红、新闻研究所卜卫共同完成的《我国电视广告中的女性形象的研究报告》,这是关于中国媒介与妇女研究的第一篇力作,同时也开始将这一研究课题,带入中国新闻传播研究的视域范围。

2001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媒介与性别》是国内该领域的第一本专著,汇集了学者卜卫1995年至2001年间的研究成果。

三女性主义媒介研究

作为一种融女性主义与新闻传播学于一体的跨学科研究,女性主义媒介研究既承袭了前者所特有的批判色彩,也保留了后者的基本理论框架。由此,多数学者遵循传播者———信息———受众的传播模式,将研究的关注点大致分成了三个方面:女性媒介从业人员(即女性传者)、媒介内容以及女性媒介接受(即女性受众)。

传者研究主要针对女新闻工作者在媒介中的地位问题。这类研究主要以新闻工作者中的女性比例,以及获得决策权的女性比例,作为指标来衡量女性在媒介中的地位。

在整个世界,新闻传媒普遍性地由男性统治。同时,女人身份和记者职业理念之间存在的冲突,使许多女记者在实际工作中陷入困境。如果要坚持女性特点,那么不能享受和男同事相同的特遇,努力工作也得不到认可;如果坚持记者的职业理念和行规,那么女记者又会失掉自身独特的立场和观点,变成男同事的附属物,从而必然失去女性在整个新闻界的地位。

媒介内容研究主要对媒介内容进行女性主义研究,就是要揭露媒介文本中被编码的性别涵义,即媒介文本怎样表现女性、表现了什么样的女性形象。在女性主义媒介研究中,大部分是媒介中的性别模式研究或对女性刻板印象的研究。大多数研究认为,虽然当前主流媒体基本上,能够表现出女性多样化的性格、观念和生活模式,反映女性参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贡献,但是媒介中的女性形象,依然存在被刻板印象所“贬抑”的情况,有时甚至相当严重。超级秘书网

女性媒介接受研究,即女性主义媒介研究的受众研究,这是批判受众研究。它不同于传统的对受众习惯、趣味进行的应用研究,而是着重分析收看、收听和阅读的“普通型实践和快乐”(转引自《女性主义视域中的媒介研究》李敏),其理论兴趣集中于受众对文本的阐释活动。因此,受众对媒介文本的多义解读及接收分析是研究中心。

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尚显零碎,是女性主义媒介研究中的薄弱环节。此类议题成果多出自文化研究学者之手,他们也常常采用文化研究的框架、概念及相关理论,承认并以受众触媒行为中的选择性为研究前提。女性主义受众理论的阐释性研究“为建立关于受众活动的解释学进行了探索。

尤其是在意义的符号学阐发与关于家庭权力关系的研究交织在一一起时,这些论争对媒介理论已做出了重要贡献”。

其问题是,由于过多关注受众的微观世界观,而忽略了社会结构的制约,研究未能审视更宽阔的社会语境。

新闻传媒论文范文第4篇

过分的道德焦虑现象。现今的数字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往往集中报道热门事件。他们热衷于从一些具体的事件升华到整个社会的层面,做出一种高度抽象的引申,迅速做出道德是非的判断,并由此判断引发出对社会道德现状的反思和追问。这种行为,理论上是媒体报道信息、舆论监督等社会职责的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却经常显示出一种过分的道德焦虑。媒介为了吸引眼球集中报热门事件,并将独立事件无止境的上升到整体社会层面进行“道德默哀”,这种泛道德化现象,不但不利于社会稳定,不能很好地解决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自由度增大、社会价值多元化条件下的伦理失序问题,而且还容易导致人们的道德茫然,甚至道德虚无。在刚刚过去的8月,因为有几位年轻女性遇害,随后又被各大数字新闻密集报道,被封为“黑色八月”。例如,新浪网就推出《如何走出少女的黑色八月》的专题,不但采用了血腥的网页封面设计,还对近期的少女遇害案进行详细地报道。对于社会治安、社会道德现状也是大加批评,看后让人毛骨悚然。这个事件中,数字新闻媒体在传播环节就表现出的过分焦虑。媒介报道事实本是其职责所在,但是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导致他们的报道会起到引导舆论的作用。数字媒体上充斥着对女孩被害事件的报道,在对于社会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更加重了社会没必要的恐慌。一件单独事件上升为整个社会层面的普遍性事件,随后对于整个社会道德的现状进行所谓的“彻底拷问”,除了让参与新闻传播环节的受众人人自危,对于社会的治安现状和现代人的道德水平再一次失望之外,其他正面效应微乎其微。

二、数字新闻传播环节媒介伦理问题的产生原因

(1)数字媒体的特征更易引发媒介伦理问题

数字媒体传播过程中道德问题的大量发生与数字媒体技术的独特性有着密切的关系。数字媒体传播主体的匿名性导致其信息传播活动具有随意性,这样既使得数字新闻多而杂,又导致追责困难,一定程度上诱使人们采取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再加上数字媒体本身的开放性更使得很多充斥自由言论的网上社区诸如论坛、电子公告板等,成了数字新闻伦理问题的重灾区。

(2)把关人作用的削弱导致伦理问题

“把关人”作用指的是大众传播的一切信息,都要经过相关人员的过滤或筛选,才能同公众见面。不同于具有严格编程序的传统新闻,数字媒介的把关人功能十分薄弱,这也是导致数字新闻传播环节媒介伦理问题高发的原因。数字媒介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再加上现在的数字新闻往往采用采编播同步的方式,及时性的需求导致数字媒介的信息,有时候来不及把关就被上传到网络上和手机平台上,严重削弱了把关人的力量。而传受合一的特性,让传播者和接受者合二为一,直接削弱了把关的力度。

(3)道德法律体系不完善导致伦理问题

数字新闻在传播环节的媒介伦理问题与数字媒介的道德法律体系并不完善有直接关系。如今,数字媒体的传播网络虽然已经遍布全球,但是迄今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全球性的数字媒体网络道德规范,数字新闻传播环节急需与之配套的全新道德规范。对于不断出现的媒介伦理问题,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也十分不足。2014年10月29日,国家规定将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将全国范围内的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统一管理。这一举措虽然有利于规范数字新闻媒介从业者行为,但是为了彻底解决媒介伦理问题,需要的是一部统一系统的数字媒介法,在这个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数字新闻传播环节媒介伦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随着数字新闻传播环节伦理问题的层出不穷和数字媒体时代媒介伦理的新发展,加强数字新闻传播环节媒介伦理建设已经是当前媒介社会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问题的解决,需要从从业者、行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入手。

(1)加强数字新闻从业人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指的是运用媒体和技术信息的熟练媒体技能。现今社会的媒介伦理问题很多时候是因为媒介从业人缺乏应有的媒介素养所致。作为数字新闻的从业者,不但要具备传统新闻从业者需要拥有的素养,还有掌握更多。不但要加强增强信息的选择、甄别和加工能力,还要适应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掌握最先进的数字新闻技术,不断地自我提升,满足数字新闻的媒介要求。

(2)完善数字新闻行业自律

数字新闻传播环节的伦理问题多发与数字媒体的行业自律缺失有很大关系。数字新闻相比较传统新闻而言,是新产物,相应的媒体自律信条、媒体自律组织等都不健全。传统新闻的媒介组织例如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侧重于传统新闻,对于数字新闻领域的监管和约束十分有限,所以,从当前的形势来看,组建数字新闻自己的媒介组织,制定适应数字媒体的行业自律条例,对于完善行业自律,解决数字新闻的媒介伦理问题是非常紧急和重要的。

(3)加强数字新闻的法治建设

数字新闻的传播环节之所以成为媒介伦理的重灾区,与其法制不健全有很大关系。2014年10月29日,国家规定将在全国新闻网站正式推行新闻记者证制度,将全国范围内的新闻网站采编人员纳入统一管理。这只是一个开始,要真正解决媒介伦理问题,要制定一部数字媒介法律,这部法律应该具体规定媒介伦理的失范行为,并明确相应惩治,用法律的强制力来约束数字新闻从业者的行为,解决媒介伦理问题,从而净化传播环境,提高数字新闻的质量。四、结束语数字新闻传播环节的媒介伦理问题归根究底是因为它的“新”,变化越大,与传统媒介的伦理规范相差也就越远,管理起来也就越困难。我们需要认真从现实社会理清问题,在理论方面寻求解答,在实践方面寻求解决,综合社会各个方面考虑,

四、总结

新闻传媒论文范文第5篇

一、案例研究

人民日报微博具有多个明星栏目,其中包括“你好明天”,以官方姿态发出对某个热门新闻或者话题的看法和见解“;微议录”“微评论”,在某条热门新闻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微博用户言论;本文根据突发性事件“柯震东吸毒案”的案例对人民日报微博独特的新闻传播形式进行分析。例如,“柯震东吸毒被抓”系列微博:快讯快评,微博互证。柯震东是中国台湾知名男演员。8月17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消息,称柯震东吸毒被抓,房祖名卷入,引发网友热议。18日晚,平安北京通报柯震东因吸毒行政拘留14天。人民日报微博也第一时间以快讯形式,了柯震东吸毒被抓的消息,立即引发网友疯狂转载达1万多次。快讯简洁明了,直接以时间、地点、人物交代事实和进程,并以45字简短介绍人物背景。由于该消息前一天还未确认时就已经在网络疯传,所以人民日报的微博是以官方形式进行确认信息,其权威性不言而喻。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内,人民日报微博连转三次该条快讯,并附以补充信息,其中包括“:柯震东曾参拍禁毒宣传片,称‘我不吸毒’”“那些年,吸毒被抓的艺人”以快速准确的方式,以背景的形式补充了快讯所缺失的信息,包括柯震东以前的拒绝公益广告,相关涉毒艺人以及国家相应措施等。由于时效性、报纸出版周期的问题,这在传统媒体,特别是报纸上是很难做到的。这种“转发快讯,并补充信息”的形式充分利用了微博平台的“转发”特点,不用像网站新闻一样重复添加快讯内容,节省时间精力,更重要的是引起“快发快传”,核实事实之后,抢时效抛出核心新闻,再陆续加入背景信息,快速准确,符合新媒体运作特点。快讯后的第六个小时,人民日报微博转发了警方的证实微博,并以八张人物照片配图和一篇长微博形式进行相关信息。这种传统媒体微博和政务微博之间的互动和互证,进一步证实了新闻的说服力,起到快速、准确、信息来源清晰的效果。“快讯之后,紧跟快评”。快讯后的第八个小时,也就是晚上11点,人民日报微博发表关于柯震东案件的“微议录”。在140字微博内容中,首先引出柯震东案并简要做官方点评,表明人民日报微博的态度:明星需要肩负与自己名气同样大的责任,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就是“微议录”的结构:官博言论先发制人,之后再集合多种观点,即众多网友对柯震东案的观点。长微博中,网友的观点综合起来分为几大方面:表明态度,表示听到该消息很震惊;支持严打的,因为他们觉得公众人物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认为公众娱乐应该降温;社会应该多加思考艺人吸毒背后的原因。长微博从艺人本身、娱乐圈、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对柯震东案进行评述。“选择即观点”,人民日报微博实际上是借由网民之口来表达自己官方微博对柯震东案的观点:表明震惊态度,分析艺人涉毒背后原因,期待艺人认真悔改。引导微博用户和网民以多角度多层面去看到艺人涉毒案件。在本次案例中,人民日报微博的传播形式是“快讯——(补充信息)——网民评论——官方评论”,仅仅一天时间内,它就将消息加评论的新闻报道形式在微博上,而且在快速准确的新闻传播基础上,与政务微博互证互补,并以消息加评论的信息链的形式进行立体化多方位传播,真正做到“既先声夺人,又引领舆论”。

二、总结

人民日报微博之所以采取“快讯快评,微博互证”、“密集发声,引导网络舆论”的新闻传播模式,是由它的微博定位决定的。人民日报微博建立的目标和定位是引领微博舆论导向,占领舆论高地,推介有用有效有趣的新信息,遏制和阻止微博中谣言的传播。要达到此目的,需要其内容充分结合微博定位和平台特点进行。《中央媒体微博运营策略分析》中曾探讨中央媒体微博如何打通“两个舆论场”,而人民日报微博从实际出发,以“快讯——(补充信息)——网民评论——官方评论”或者“密集发声”的消息和舆论方式,对热点和突发事件的积极关注和引导,做到“观点融入信息,评论紧跟信息”,既是保留了传统人民日报团队的消息来源以及观点评析的权威性,又充分利用了新媒体平台实时更新和互动的特点,正是传统媒体结合新媒体平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积极探索。

作者:胡瑞晨单位:四川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