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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分析论文范文精选

投资分析论文

投资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职教育;证券投资分析课程;教学改革

一、高职证券投资分析课程教学现状的分析

(一)实践教学环节薄弱

我国目前很多高校金融证券专业的实验室建设相对滞后,即使有了金融证券类实验室,部分高校也没将其看作专业教学的正常投入,而是将它主要用于创收。同时由于师资的缺乏,导致了很多高校的证券投资分析教学目前仍然停留在课堂讲授上,实验操作、模拟交易、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等方面严重不足,或放任自流,或流于形式。

(二)教学手段和方法落后

证券投资分析教学过去一直沿用的是“粉笔+黑板”的老模式,但在讲解证券投资技术分析时会涉及大量的图表,而且这些图表在黑板上画比较困难或根本不可能,结果造成学生听课效率低,教师讲课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局面。证券投资分析课程讲授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提升我们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但我国大部分高职高专学院金融与证券专业的教学手段比较落后,没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丰富教学内容和提高教学效果。

(三)缺乏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特点编写的教材

目前,市场上的教材几乎都是国外投资理论的翻版,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有些理论似乎“不合水土”,显得“无用”,机械、教条地照搬,甚至会“误用”。特别是,我们现有的教材对证券投资技术分析的国外理论的介绍过于呆板,甚至相互传抄的现象较为严重,而对价格运动本身的研究做得不够,这急需扭转。另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快、变化大,许多新事物不能在教材中及时反映出来。

二、高职证券投资分析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

(一)相关课程设置的改革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证券投资学已逐渐形成一门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专业。证券投资分析只能算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对证券投资分析这门课程的改革首先必须放在证券投资学专业这一大背景之下。在证券投资学专业课程设置上应包括三大模块课,分别是专业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专业辅修课。专业基础模块应包括: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投资银行学、证券投资基金等课程,这些课程都是专业必修课程。专业技能模块应包括:证券投资分析、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公司理财、衍生金融工具、证券法律法规等课程,这些课程可以设为选修课程。同时从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考虑,应鼓励证券专业的学生掌握跨专业知识。通过专业辅修模块和第二课堂来扩充知识面辅修的方向,主要包括法学、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等,使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同时具备法、财会、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的知识结构,以便更好地适应未来竞争需要。

(二)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的改革

1、案例分析讨论

案例分析讨论是一种教师和学生互动的、双向受益的过程,通过这种“互动”,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起到了提高教师科研水平的作用。一个好的案例应该是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的、有代表性的,能够启发学生思考的,有讨论探索价值的案例。在教学实践中,除了用已属“过去时”的案例讲解理论外,主要选择股评在各种媒体上推荐的股票和学生买卖的股票作为案例,用已学的理论进行评价。特别是对股评推荐的股票的经常否定,既可使学生明白老师分析的思路与方法,又可大大提高老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在案例教学中还可经常让学生展开讨论。

2、模拟炒股

模拟炒股教学方法可使学生对证券投资产生切身体会及增强操作技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丰富和扩展书本知识。首先,由教师对证券软件的操作进行讲解,安排一定时间给学生熟悉证券软件的基本操作。然后,由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业务模拟操作进行模拟炒股。目前部分证券公司网站和专业财经网站都提供网上模拟炒股的程序,可利用这一条件对学生进行训练。

3、多媒体教学

多媒体教学技术是把声、文、图像和计算机集成在起的技术,利用图像、声音和动画等媒体进行视听教学。针对本课程技术分析中的道氏理论、波浪理论、K线理论、形态理论、移动平均线等,若仅凭书本讲述,使学生难以理解,而通过多媒体技术,教师完全可以将以上理论,结合市场的实际材料,用立体的图表编写出图文并茂的讲义。可见,这一教学方法可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三)教材方面的改革

从教材方面来说,我们应从证券投资的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把握分寸,理论和实践不能偏废。首先是要重视教材中有关证券投资的理论知识的收录,包括交易规则和国际上已经成熟的新兴投资工具等。其次,要重视教材中实践内容的安排,教材中不仅要介绍现有的证券交易理论和交易模型,更要介绍成功和失败的交易案例和交易经验。证券投资分析的实践教学,不是为了记住RSI等指标的设置公式,而是使学生学会如何围绕搞好证券投资而进行理论研究和交易模拟,使学生学会在证券投资中为实现盈利而学习、而思考。从内容上说,它至少应包括证券投资分析概述、证券投资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财务分析、证券价值分析、证券价格图表分析、技术分析流派介绍、证券模拟交易训练与模拟交易大赛、证券投资风险教育、证券投资监督管理等部分内容,而且各部分的篇幅长度应得到相应的平衡。

(四)考试评价方式的改革

考试是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一种手段,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方式。但是,以往的评价手段过于单一、简化,往往通过一两次书面考试就决定其学习成绩,并以此判断学生的学习效果。这就迫使学生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完丢笔记,学生不能真正地学到知识,更谈不上将知识转化为能力。为了保障教学改革的顺利实施,对考试方式必须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根据证券投资的主要内容,需将这门课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务考试。理论考试要求每人运用基本分析的理论与方法提供一篇上市公司投资分析报告。实务考试可以学生模拟操盘业绩为主要依据。在学期初给每人10万元的虚拟资金,通过一个学期的操作看最后的盈利率。同时为了鼓励学生多实践,按成交量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

总之,针对高职证券投资分析课程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不断研究和探索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教师应该在不断提升自身学术研究水平的同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努力培养适应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论文网]

参考文献:

[1]王址道,陶艳珍.证券投资分析实践性教学与改革[J].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

[2]黄德权.对我国《证券投资分析》教学改革的思考[J].科学教育论坛,2005,(17).

投资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关健词]外商直接投资;外商间接投资;互补性

对外投资是指资本突破国家界限在国外的投资,按照投资主体是否拥有对投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权,可以把对外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FDI)与对外间接投资(FPI)。前者指投资者以控制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后者主要是指购买外国公司的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以及中长期国际信贷。本文所指直接投资是指外商在华注册登记的三资企业,而把股票投资和对外借款及其他外商投资作为外商间接投资。

学术上关于FDI的论著主要集中在解释成因和讨论影响两个方面。早期的FDI理论主要从微观或宏观层面出发,重在解释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原因。微观层面如海默(1960)建立在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垄断优势理论,雷蒙德·维农(1966)建立在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产品周期理论,巴克莱和卡逊(1976)等建立在科斯定理基础之上的内部化理论,以及约翰·邓宁(1977)建立在产业组织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的折衷理论(OLI);宏观层面如日本小岛清(1978)的比较优势理论。近期研究则主要集中在宏观(即国家层面)上,主要讨论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包括正面的和负面的影响),以及提出政策建议,多为实证研究。

FPI的理论主要是证券投资理论,大都从微观层面即从投资者层面论述如何规避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如上世纪50年代马柯维茨的“资产组合理论”,60年代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AssetPricingModel)”及70年代史提夫·罗斯的“资本资产套价理论(ArbitragePricingTheory)”等。近期也开始有宏观即国家层面的论述。如有学者(于永达,2000)在分析FPI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及其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国家应力主FPI的健康发育、有序流动及相关法规的严密健全,趋利避弊。”也有人(马全军1996)考查FPI对东道国的影响。

关于国际投资的文献尽管很多,但基本上都是要么从直接投资的角度,要么从间接投资的角度去论述,而对于FDI与FPI二者关系角度去论述的则鲜有也。本文拟就FDI与FPI的互补性作一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FDI与FPI的互补性

1.从其作用来看,FDI和FPI各有所长,具有互补性。FDI对东道国的正面作用一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引进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即技术溢出效应);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产业发展(主要是通过竞争及企业间的纵向或横向联系来带动;提高东道国的国际竞争力。其负面的影响是外商直接投资往往会背离东道国的产业及战略规划。以1997年~2002年外商在华实际直接投资数据看,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占到了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其中制造业接近70%,而且大都投资在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而对国家扶持的第一产业,则不到2%,对大力发展的第三产业,则仅占22%多一点,且呈下降趋势,从投资地域来说,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其中,2001年和2002年东部六省市(注: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外商直接投资份额为70.72%和71.36%。而西部十省市(注: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外商直接投资份额分别为3.09%和2.69%。可见外商投资也不考虑中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另一方面,外商直接投资还容易造成垄断及技术依赖性等缺点。

FPI包含对外借款和证券投资,前者作用主要在于可以利用国外资金,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其优点是资金可以自由使用,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战略的实施。其缺点是造成一定的债务负担,且其使用成本一般也比国内资金高,对国际收支平衡也有较大的影响。后者的发展则不仅有利于利用外资,而且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和公司治理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如Summers(2000)认为,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助于降低资本成本、增加投资和提高产出。另一方面,作为发展中国家,证券市场若开放不当,又会增加其金融脆弱性,容易造成一国金融危机。

2.FDI和FPI二者互相促进。FDI对FPI的促进作用主要在于:FDI需要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大量配套设施,客观上刺激东道国对FPI的需求;FDI有助于提高东道国的竞争力,促进东道国制度的不完善和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使外商投资更加安全,有利于大量FPI的流入;跨国公司等FDI本身需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筹集大量的资金,这从实质上来说增加了国间接投资的流量。而FPI对FDI的拉动作用则在于:大量FPI的流入,有助于受资国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吸引FDI的竞争力。

二、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

1.政府要加深对国际投资的认识,转变观念。国际投资既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许多政府官员只看到其积极作用的一面,而忽视其消极作用的一面,认为吸引外资多多益善,盲目吸引,更有甚者把吸引外资的数量当作自己的政绩来看待。政府应该从根本上转变观念,首先必须认识到引进外资只是我们发展的经济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因此,外资的引进必须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同样,对政府官员吸引外资的考核也应该以此为标准,重在引资质量,而不是单纯地看其引资数量。超级秘书网

2.吸引FDI与FPI并举,重点在吸引直接投资。FDI和FPI二者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二者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因此,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使用。一方面,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需要巨额资金,另一方面,我国外汇储备充足,目前的负债率并不高,有较大的引资空间。因此,可吸收FPI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

3.转变引资措施,从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向改善投资环境转移。我国利用外资的成本是世界上最高的,主要以对外资实行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来吸引外资的,使外资税赋很低。而中国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税赋极不平等。这造成了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使本来就弱小的国内企业在竞争上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剌激了假外资的盛行,这实质上和引进外资的根本目标(发展中国经济的一种手段)是背道而驰的。一国吸引外资的因素很多,主要在于投资环境,包括基础设施、人力资源、政策法规、经济运行状况和社会及政治状况等软硬环境。我国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并不强,我国作为亚洲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东道国,主要是由于地缘、文化、和民族关系,即许多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于华人。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实际利用港澳台华商直接投资份额占52.7%;合同金额占全国的52.7%。从地域来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主要在亚洲,而在亚洲的投资来源中,中国港澳台地区在大陆的投资占较大比重。而港澳台的投资中,近一半投资在广东和福建两省,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两个省与港澳台有较近的地缘及文化习俗等密不可分(其中港商喜欢在广东投资,而台商则更愿意在福建投资),而并非仅仅因为优惠政策。新晨

4.由对外资优惠转向对产业、地域优惠,并对某些行业的外资进行必要的限制,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保护民族工业的发展。由于对外资的税赋优惠,给予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使国内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同时也刺激了假外资的盛行。另一方面,这本身也不合理,也不利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民族工业的发展。因此,应把对外资的优惠转移到对产业、对地区的优惠,给予内外资同等待遇,把引资的优惠政策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发展战略联系起来,真正达到利用外资增强国力,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同时,对有关国家安全的产业,也禁止外资的涉入,如航空、通讯、军事等。对民族工业冲击应适当限制,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或者本国已经发展得很成熟的产业要限制。

参考文献:

[1]于永达:国际间接投资超前发展论析[J].世界经济,2000(6),pp57

[2]马全军:国际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J].世界贸易,1996(7),pp31

投资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一、传统净现值法的局限性和解决方法

传统的财务投资理论认为,用净现值法(NPV法)来判断一项投资项目是否可行是最主要的方法,其基本原则是:首先预测并计算投资项目的现金流入量的现值,并预测和确定该投资项目所需支出的现值;其次计算上述两项现值之差额,即净现值NPV;最后,如果项目为非互斥项目时,项目的NPV大于零,则接受项目,NPV小于零,则拒绝之。另外,如果项目为互斥项目时,还需比较不同项目NPV的大小,选其最大者。传统NPV法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外部决策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决策过程的转变。众所周知,我国企业的决策环境在过去几十年里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企业间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外部决策环境的不确定性变得越来越大。面对这种剧烈变化的市场环境,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就必须有足够的决策灵活性,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中随时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而调整决策选择。决策环境的变化强烈要求决策者的决策过程由静态决策转变为动态决策,决策的重点从一般决策转移到战略决策。在这种环境中,传统NPV法的决策有效性就受到严重质疑。

(一)传统NPV法忽视了项目投资中决策柔性的价值所谓决策柔性,是指当项目的外部决策环境发生变化时,决策者可以改变或调整原先初始选择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的灵活性,这种决策柔性是具有价值的。传统NPV法假设未来的变化总是按决策之初既定的环境发生,不论是对未来的现金流还是所需采用的风险折现率,都未考虑管理者对未来变化的适时调整,也就是说传统NPV法认为某项目一旦作出决策,就按原先的选择方案不折不扣的继续到底。事实上,很多项目的投资运营都有一定的期限,在这过程中,面对不确定的市场环境,管理者可以现在或将来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对项目的运营进行调整,也就是说项目决策的过程由静态决策转变为动态决策。如项目投资建成并运营后,如果市场环境有利,决策者可以追加投资,扩大项目规模;而如果市场环境不利时,可以缩减生产或者转产,当项目产品价格低于产品可变成本时,甚至可以暂时停止经营或转卖项目。这种经营决策灵活性的存在为未来现金流的精确预测带来了很大困难,它既改变了项目运营的风险,也为风险的规避提供了可能。然而,传统NPV法并没有考虑项目投资过程中的决策柔性,决策柔性的价值也无法进行评价。

(二)传统NPV法忽视了项目投资中等待的价值传统NPV法在对某一特定项目决策时有一个假设,那就是在某一时点上若项目净现值大于零则执行项目,若项目净现值小于零则拒绝该项目,永不执行。NPV法只对是否进行投资进行决策,而不考虑项目投资时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机的选择问题。然而,很多项目投资具有可延迟性,项目非竞争性的特征决定了对某个企业来说,项目可以现在投资,也可以等待一段时间,当项目有关的不确定信息进一步明朗以后,再行决定投资与否。许多信息的不确定性会随时间的推延而最终得以消除,因此,选择投资的时机不同决策时得到的信息支撑就不同,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就会发生变化。一方面,延迟投资可以保留未来投资获利的机会;另一方面,延迟投资可以规避风险,使决策者有更多的时间和信息来检验自身对市场环境变化的预期以及提供不利环境下规避重大损失的机会。例1,某企业考虑一项建设投资,简单起见我们假设项目生命期仅为一年,初始投资额为I=110,一年后根据产品价格的变化,项目产生的净现金流有两种可能,P=50%的概率净现金流为242,另有P=50%的概率净现金流为55,市场收益率为10%(假设这里我们就用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如果现在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为NPV0=-110+0.5×2421.1+0.5×1.1=25,根据传统NPV法的决策标准,该项目的净现值大于零就可以马上执行。但是,该项目具有可延迟性,也就是说决策可以等待一年,当市场环境明朗以后再作决定。如果一年后市场出现第一种情况,那么那时决策者决定投资决策的现值为NPV0,1=0.5×(-1101.1+2421.12)=50;如果一年后市场出现第二种情况,那么该项目就不执行。这样,我们就发现一年后投资的净现值50要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于现在投资的净现值25,一年后投资将变得更有经济效率。在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等待是有价值的,但传统NPV法并没有考虑这部分等待的价值,往往不能把握最佳的投资时机。

(三)传统NPV法忽视了项目投资中战略的价值对一个企业而言,项目投资可以分为一般项目投资和战略项目投资。传统NPV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一般项目投资,净现值大于零接受,而净现值小于零则拒绝。至于战略项目投资,它与一般项目投资具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十分注重现在或者短期内的经济效率,而相对注重的是项目长远的利益和长足的发展。对于一个战略项目投资,用传统NPV法对战略项目初始投资进行评价,结果净现值往往是负的,这不等于说该项目没有投资意义,因为该项目投资中具有战略价值,传统NPV法对投资的战略意义或间接价值及知识价值无法进行量化分析。在实际经营中,企业开展的投资活动并非都能立即获益,而且投资的目的也不一定单纯是为了获得财务上的利益,尤其是短期性的利益。从长期来看,企业当前投入的资本是为了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拥有某种专利或者是持有进入某个新兴市场的机会等,它们都是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战略项目投资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使企业获得未来成长的机会。在当前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是企业的第一目标。

对大多数企业而言,未来的发展机会可能比眼前的收益更有价值。显然,采用传统NPV法不能为这些着眼于举例来反映战略的价值,例2,某企业有一战略投资项目,首先进行试探性投资,试探性投资成功则进行主体性投资。初始投资的投资成本I=110,一年后的现金流入有两种可能,经营顺利有P=0.5的概率现金流为220;经营不顺利则有另外P=0.5的概率血本无归,净现流为零。同时假设市场收益率为10%(这里我们同样用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如果运用传统NPV法进行评估,初始项目投资的净现值NPV1=-10+220×0.5+0×0.51.1=-10为负,应该拒绝项目。但是,正如前面所述,该项目是战略投资项目,还必须考虑项目长远发展的战略价值。该项目试探性投资若成功,也就是说一年后项目的现金流为220,已经占领部分市场,接下去就可以进入主体性投资阶段,该阶段的投入成本是212,一年后现金流入情况是一半概率为440,另一半概率为220。这样项目整体的净现值为:NPV2=-10-0.5×2121.1+0.5×(0.5×440+0.5×220)1.12=-10+40=30,项目整体的净现值又为正。在此例中项目的战略价值为40,远远大于初始投资的损失10,所以该项目对企业是有益的。然而传统NPV法却会忽视这部分战略价值,最终导致错误的决策。超级秘书网

二、解决局限性的方法

既然传统NPV法面临诸多挑战,在很多情况下不是项目投资决策的最佳方法,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这一难题吗?有,那就是实物期权方法。所谓期权就是拥有享受获利机会而不必承担损失的一种权力。其实上文中提到的决策柔性的价值、项目等待的价值和项目战略的价值都是一种期权。决策柔性指的是当环境变化时决策者有调整初始选择的权力,而当环境未发生变化时决策者可以保持初始选择;等待价值指的是当项目具有可延迟性时,决策者可以在现在马上投资和将来某一时点投资间进行选择的权力,而选择的结果要视决策环境的变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化而定;战略价值指的是当初始投资发生后,当市场发展良好,就有进一步投资的权力,如果市场发展很差,损失也会限制在初始损失很小的范围内。在当今这样一个高风险、不确定性日益增大的经济环境下,传统NPV法显然已不能适应这些日新月异的变化,若仍然沿袭以往一成不变的方式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常常会与机会擦肩而过。传统的财务理论比较注重风险的回避,而未认识到不确定性的价值。实物期权作为一种选择的机会,它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未来的不确定性,未来不确定性越大期权价值越高。实物期权价值的计算虽然具有一定复杂性,但无论对理论工作者还是实践工作者,实物期权这种决策思想在项目投资分析中至关重要,它能指导决策者在多变的环境中如何把握机会。不过,要真正实现实物期权的价值,审时度势、灵活多变的决策者和决策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不然的话再好的机会也无法捕捉。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本文并不是全盘否定传统NPV法存在的意义,至少从理论上来说它是一种很好的方法,而且对环境相对确定、风险相对较小的一次性项目投资,这种方法还是比较适宜的。

参考文献:

投资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远在20世纪60年代就有学者对知识经济进行了粗浅、模糊的描述。但说法不一,最具有代表性的是1996年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所下的定义: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本论文由整理提供相对于以土地资源为基础的农业经济和以原材料、能源为基础的工业经济而言,它更强调知识积累的重要性。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投入资产的无形化。在知识经济形态中,知识、智力等无形资产的投入起决定性作用。其经济的增长主要依靠知识、智力的拉动。所以,无形资产的计量在知识经济下尤为重要。

一、无形资产计量上存在的问题

无形资产的本质特点是“无形”,这一特点导致它的价值可能分布在零至很大的区间。并且其价值本身和价值变动的频率和幅度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些都会进一步导致对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报告和管理的难度。

在传统的农业和工业经济下,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在企业中所占的比例也相当大。但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例日趋增加,有的已占主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会计若仍抱着稳健性原则的大旗,无疑会使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同时也违反了客观性和重要性会计原则。

二、无形资产计量缺陷带来的影响

(1)难以满足高科技行业无形资产所占比重不断提高的客观要求

在现行会计理论中,企业资源主要是指有形资产,虽然也不排除无形资产,但由于各种原因,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源中始终只占次要地位。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而当前,企业在研发和销售阶段的巨大投入实质上主要是对无形资产的投入。这些资源是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资源,也是决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之所在。不正视这一事实,仍将无形资产特别是人力资源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不加以反映和核算,显然是与客观经济规律相背离的。

(2)不能准确体现知识经济时代扩大无形资产确认范围的现实要求

传统会计体制下,无形资产的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要求以事项的发生为依据,这就使得无形资产在确认时遇到困难: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企业外购和接受外部投资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可以确认,而自创无形资产不能予以确认(只认可);但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由知识创新所带来的企业价值增加和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成为一种较普遍的现象。无形资产地位的提高使得人们必须重新审视传统的确认方法,扩大其确认范围,使无形资产能够得到如实和充分的反映。

(3)没有将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会计纳入财务会计系统

目前,会计只承认知识产品(如专有技术等)的价值,没有确认人力资源的价值。在未来,人力资源会计将变得十分重要。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人力资源应被纳入现代财务会计系统,成为现代企业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的核算方法,建立人力资源核算的账户体系。将多种计量模式有机结合,用以计量人力资源的价值;进一步明确人力资本的价值,人力资本所有者具有收益权,应参与企业剩余利润的分配。

(4)难以满足知识经济条件下无形资产计价方法多样化的要求

无形资产开发是企业长期战略的体现,是对未来进行的战略投资。由于知识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无形资产的现实价值及其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收益是不断变化的,而历史成本恰恰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这种变化。因此,我们不可能完全套用有形资产的历史成本计量方式来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所以,应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知识型企业的价值。

三、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计量

会计计量是会计人员运用一定的计量模式,以货币为主要计量手段,并产生以货币定量信息为主的会计信息处理过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实质是确定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无形资产未来价值的计量也要遵循这一特定标准:可验证性,不同的会计人员对同一项无形资产进行计量应得到相同的结果,其中结果可以互为验证。一致性,无形资产的计量所使用的方法要前后保持,不能随意变更,若需变更,要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企业价值是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的资本化现值。在知识经济的今天,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形资产的价值成为企业价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财务计量方法应用于无形资产计量

(1)、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实现值。无形资产的价值实现值是指企业无形资产的真正转化价值。实际的无形资产价值可以高于或低于该数值,我们可将该数值理解为企业市场价值与净资产价值(股东权益)之间的差额。

(2)、确定无形资产的内部构成。采用财务数据与非财务发数据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即那些对企业未来绩效增长发挥重要作用的无形资产。假定A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从人力资产、市场关系型资产与结构型资产三个方面来分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并建立了一套无形资产指标体系。属于人力资产方面的无形资产有:员工竞争力、员工忠诚度、员工经验值、员工技能、创新能力;属于市场关系型资产方面的无形资产主要有:客户信息库、客户交往时间、客户类型、客户潜力、客户满意度;属于结构型资产方面的无形资产有:组织结构、组织进程、企业软件、企业数据库、合作者关系网;属于人力资产与结构型资产共有方面的无形资产有:组织学习能力、组织文化、组织科技;属于人力资产与市场关系型资产共有方面的无形资产有:客户关系;属于市场关系型资产与结构型资产共有的无形资产有:价值链、品牌、商标;属于三部分共有的无形资产有:综合关系、知识产品、专利技术、信息数据。

(3)、根据实际经验确定无形资产各构成部分的权重。企业的高层领导应当在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企业价值创造的过程,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从而设定每类无形资产的权重。

2、实物期权法应用于无形资产计量传统的决策方法(如:现金流量折现方法和决策树方法)对投资者的决策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的市场上,公司投资所面临的环境是各种各样的不确定性和竞争性。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如果遵循这些传统的投资方法的结论,经常会导致错误的投资决策或者使得投资者失去一些有利的投资机会。例如:在新经济时代,一些公司经常要投资于一些净现值为负的投资项目(例如风险投资家在项目的种子期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投资;投资一些还没有产生正的现金流的投资项目)等,我们已经无法利用传统的投资决策分析工具解释这些现实的经济现象。超级秘书网

投资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事业发展迅猛,加入WTO后,中国企业跨出国门从事海外投资将愈加频繁,但由于未建立系统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在国外面临巨大的政治风险。为了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利益,减少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鼓励我国企业扩大海外投资,需要在正确认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性质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国情的海外投资保险模式,并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经验,建立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一、中国海外投资及海外投资保护现状

1979年,中日合资的“京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开办,建立起中国对外开放以来第一家境外投资的合资企业。到2005年8月底,我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已扩展至近200个国家和地区,中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477.1亿美元。由此可见,我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投资国之一。同时,我国已成为WTO的成员方,这将为更多的外国公司进入中国提供可能,也必将为我国企业到国外投资创造更多机会。然而,我国在海外投资保护方面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现阶段调整海外投资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两大类。在国内法规范方面,虽然早在1985年我国就制定了目前国内惟一的一部投资保险法—《外国投资保险(政治风险)条例》,但它只是规定可以对外商在华投资的政治风险承保,却没有规定可以为国内投资者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保证;在国际法规方面,我国参加的调整海外投资保险的多边条约主要是1988年4月30日我国经批准加入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根据公约设立的多边投资机构(MultilateralInvestmentGuarantyAgency)是一个以承保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为主要业务的多边机构。我国对本国投资者的海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可以由MIGA承保,但仅仅依靠MIGA对海外投资提供保险是不充分的。

二、建立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规模的需要截止2005年8月底,中国从事跨国投资与经营的各类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已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这些企业的投资由主要集中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市场逐渐转向发展中国家未经开发的广阔市场。由于发展中国家出现政治风险的可能性较大,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缺乏成为我国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严重障碍,因此,为进一步发展我国海外投资,急需建立有关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二)使我国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权利义务对等的需要自1992年至2005年初我国已经签订了106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这些协定大多规定了代位权条款。根据代位权条款,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在对本国投资者因东道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后,便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要求东道国政府进行赔偿。在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相互配合的机制下,东道国所承担的对外国投资进行保护的义务很难回避。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论文格式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无法以代位求偿人的身份就我国投资者在外国遭受同样风险的损失行使代位权,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我国投资者并未享有与外国投资者同样的权利,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我国应尽快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三)与已设立的相应法规相互配合的需要如前所述,中国作为MIGA的成员国可以向其投保政治风险。但是,我国投资者利用MIGA分担政治风险的作用却是非常有限的。正是从这个角度,我国应尽快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MIGA相互配合,两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想

(一)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模式对于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法律模式的选择,笔者认为:我国应采用混合投资保险模式。第一,主要采取双边投资保险制度。首先,我国已具备建立双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现实基础。中国目前已经签订了100多个投资保证协定,并且可以预期今后还将签订更多的类似协定。这些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绝大多数都订有代位权条款,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行使代位权提供了法定依据。其次,以订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承保前提,更有利于尽可能防范投资风险于未然。由于双边投资保证协定实质上是双方政府的承诺,投资东道国在采取非商业风险措施时,必然会考虑其行为所产生的不利后果,从而不会贸然行事,降低或避免了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再次,双边投资保险制度对代位求偿权以双边投资保证条约加以确定。这样,一旦我国海外投资者在投资东道国受到不法侵害时,我国承保机构即可合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将我国国民与东道国的投资争议从国内法的水平提高到国际法的保护水平,加强了对我国海外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确保代位求偿权的顺利实现。第二,也不应以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法定条件。如果代位权的行使只以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前提,势必不能充分保护我国海外投资及投资利益。笔者认为,我国可以规定一个过渡期,此期间内在国内法上留有一定的余地,采取单边与双边并存的投资保险制度,以扩大投资保证的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

(二)具体内容

1.保险人根据我国的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宜借鉴政府和国营公司共同实施保险业务的德国模式,采取海外投资保险审批机构和业务经营机构分离制的形式。这种分离制有助于审批机构和经营机构各司其职,各尽所能,避免或减少审批决策与业务经营集中于某一机构所产生的弊端。在具体的机构设置上,可设立一个统一的直属于国务院的专门性机构—海外投资承保委员会作为海外投资保险审批机构,由商务部、外交部和财政部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审批投保申请。经营保险的业务则可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负责。2001年10月成立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成立一年后开设了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虽然信保的宗旨中没有明确提出保护海外投资,但是在开办的投资保险业务中列明了海外投资保险,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和经验,完全可以胜任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经营。

2.合格投资者对于合格投资者,各国海外投资保险法的立法规定各有不同,但都要求投保的投资者和承保机构的所在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综合美、日、德三个国家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应当然成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合格投资者;对于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可借鉴美国相关的立法制度,即采用“资本控制论”来确定。之所以不采用“成立地说”理论,是因为依据“成立地说”无法将虽然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合伙或其他社团,但其主要资产却为外国公民、公司、合伙或社团所有的情况排除在合格投资者之外。根据“资本控制论”:对于依本国法律设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社团,本国公司、合伙及其他组织须持有多数股权(资产的51%以上)才能获得投保资格。对依外国法律设立的本国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他社团,本国公司、合伙及社会团体须持有绝对多数股权(资产的95%以上)才能获得投保资格。这样既切实保护了代表我国利益的投资者,又有效避免了鱼目混珠的情况。超级秘书网

3.合格投资合格投资的条件和标准在各国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合格的投资应符合投资者本国和东道国的利益。美、日、德三国均明文规定:凡是前来申请投保的海外投资,都以东道国已经明确表示同意接纳作为可以承保的先决条件。这种规定一方面是对东道国经济主权的应有尊重;另一方面也是希望通过获得东道国政府的事先同意和许诺,增强对东道国政府的约束力,以提高当地海外投资的“安全系数”,尽量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6](P326)关于投资项目,各国一般只限于新的海外投资。所谓“新”的投资,一般指新建企业的投资,但对旧企业的扩大、现代化及发展的新投资,各国一般也将其视同投入新项目的投资,准予投保。为了与国际上一般立法保持一致,又充分考虑到我国海外事业的特殊要求,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合格投资的条件主要应包括以下两点:(1)必须符合我国的经济发展利益;(2)要有利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并且得到东道国批准。投资形式不应加以限制,允许并鼓励其灵活多样化。

4.合格东道国对于合格东道国的要求,各国规定不尽一致。鉴于采用混合投资保证模式,对于合格投资的东道国,我国应鼓励到与我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的东道国投资。但对于有些国家虽然目前暂时没有与我国签订双边投资条约,但是如果该国有较为稳定和开明的法制,有较为优惠的吸引外资的政策,足以令外国投资者有利可图,或者与我国有着较好的外论文格式交关系,对于以上国家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我国即可依条约、协定或外交关系进行代位索赔,也应认为是合格的东道国。

5.保险范围各资本输出国的投资保险机构通常承保三种主要的政治风险,分别是外汇禁兑险、财产征用险和战争内乱险。目前,对第四种政治风险即政府违约险,提供担保的国家还不多。政府违约险,是指东道国政府毁约或违约,使外国投资者得不到救济或很难行使救济措施或行使救济而无效果的风险。《MIGA公约》已将该险别列入机构的承保范围,但机构毕竟不是全球强制性公约,并不涉及各缔约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等问题,不要求各国立法与公约规定保持一致。笔者认为,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除承保上述三种主要政治风险外,也应承保政府违约险。违约险的“约”是指东道国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的“国家契约”。国家契约争议的诉讼管辖权时常受“卡尔沃条款”的限制—当东道国政府违约,争端发生时,东道国要求投资者向当地政府或相关机关寻求救济,或把“用尽”规则作为将争议提交国际解决的前提,这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有可能得不到公平的裁决。单独规定违约险,可以增强投资契约的稳定性,以解除投资者的后顾之忧,从而达到保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胡星,王立芳.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已扩至200个国家和地区.

[2]蓝蓝.我国亟需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当代法学.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