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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论文范文精选

市场监督论文

市场监督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市场监督机制构建完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行为与运作越来越趋于规范,市场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代企业中的管理信息网络很大程度上就是以数字形式表现出来的会计信息系统。会计只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部分,产生于企业管理系统中,并以管理当局的名义向外披露会计信息,对其可靠性、真实性负责。会计信息是公司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会计信息使用者根据会计信息了解并监督企业管理活动,作出相关决策。

一、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因素

首先,会计信息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必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会计信息市场也存在信息不完整,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当前,我国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存在着不真实、不相关的信息。动因表现为:利益驱动,会计信息提供者故意造假和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会计核算程序误差造成信息存在差异。(2)信息使用者不成熟,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会计信息使用不充分,经验管理、投机心理严重;二是信息反馈不力,使会计缺乏一个有序运行的会计信息市场。目前企业的会计信息是由企业编制,并向社会公开的。会计信息表现为一种公共产品向广大的信息使用者免费提供,会计信息具有和其他公共产品一样的公共性和外部性的特点。这样会计信息提供者无法通过市场出售其产品,也无法收回成本,取得利润,甚至有时会因提供真实信息而遭受损失,从而失去了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积极性,造成目前会计信息的质量不高。就会计信息而言,其向外披露后,会对其他公司和个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以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对广大投资者的影响可说明。这使得披露真实信息的公司也逐渐地只披露利好的信息,而隐藏不利的信息,粉饰会计信息。这样社会资源不能优化,市场没有效率。

其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行为也影响会计信息市场。会计信息市场是否有效,关键在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是否遵循了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则,是否真正成为市场环境下的能动主体。在会计信息市场上,政府作为国民经济的调控者,是会计信息的最大使用者,以及国有银行、作为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者、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等等。而市场有效性的一个表现是通过“无形的手”的作用,达到某种利益的均衡。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在市场失灵时介入市场。而政府的多重身份必然会顾此失彼,无法成为有效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在资本市场的信息需求者主要是大、中、小股东。大股东对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最迫切,由于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比较特殊,大股东对公司一般有绝对的控制权,董事会基本按大股东的意志进行决策,大股东就会蜕变为信息的制造者,不再是本来意义上的会计信息需求者。这样导致会计信息市场不能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会计信息需求者又不成熟,使会计信息市场没有了强有力的监督者,会计信息也就不会透明。要根除会计信息的质量问题,需借助市场的力量,形成对会计信息的强有力的监督,促使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如何构建与完善会计信息市场

培育有效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应有作用,应坚持企业科技创新为主,为各种所有制服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优胜劣汰的作用;坚持政府监管与市场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广大股民的监督作用。从而尽快建立起有效的资本市场,培养理性的投资者群体,促使有效会计信息市场的形成。

1.强化董事会职能。发挥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用。从制度上保证董事会职权由董事会行使,而不是董事长个人行使决策权。使董事会相对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经营者,保证董事会独立判断公司事务、决策公司经营。明确权责,保证董事履行勤勉和诚信务,有利于强化董事的责任心。

2.要培育建立职业经理人才市场,上市公司所有者对经理层的选拔、录用、解聘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在这种优胜劣汰的环境下必将促使经理层努力经营,抑制操纵会计报表的行为。

3.完善监事会功能。监事会成员应该具备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应具备行使职责所必备的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坚实的知识背景与专业能力应具有互补性。以便及时作出判断,并将所形成的明确意见传达给董事会和管理层。监事会应与董事会内设的审计委员会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明确两者的工作是相互补充的,使监事会不仅做到事后监督而且兼顾过程监督。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内部制度可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各个相关利益者的权利和责任,能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以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实行分级的功能定位体制,相互监督,并保持会计控制的目标一致性。并依靠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相互监督来实施内部监控,依靠资本市场、经理人才市场和产品市场来实施外部监控。

5.完善经营者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经理层的运作机制。全面推行聘任制,加强对经营者的制衡约束,通过直接监督、间接监督和制度约束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把经理人的利益和公司的命运连在一起,让经理人自觉地实现和改善企业的业绩,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6.加大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面对变化创新、复杂的资本市场,应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处罚力度,保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高质量,提高公司治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高质量,进一步改革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三、加强内部会计信息监督,提高监控力度

首先,严格的日常核对制度。建立并严格实施相关会计记录的日常核对制度是加强中小企业会计监督的重要内容。日常的核对制度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等。日常核对制度对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保证中小会计控制的有效性。会计人员还要有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使企业会计监督能够有效的得以执行。并确定经济工作中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制约措施和手段,并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同时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坚持做到手续齐全,层层把关,以制度进行管理,防范于未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约束机制的前提条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关键是通过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发挥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能。其次,发挥财税监督的整体性、源头性优势。改变观念,把财政监督管理贯穿到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由事后监督管理为主,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稽核的有机结合转变,形成多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格局,发挥财政部门监督职能的作用,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小金库;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发挥税务部门执法的强制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优势。规范工作程序,规范纳税管理,加强对代开发票的管理,防止个别单位和个人为了小团体的私利套取现金而开的假发票,将不合法的支出变成了合法的支出。加强代开发票管理是从源头上消除虚假经济业务发生的有效措施。超级秘书网

总之,企业信息使企业信息市场关键问题之一。在我国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的过程中,企业会计信息究竟能为自身创造多少效益,在哪些方面产生协同效应,对公司价值、股东财富的影响如何。应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并购动因,采取相应的量化预测和收益评价方法,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刘燕.美国公司财务会计体制的重大变革———对索克斯法案的评述[J].金融法苑,2005,(2).

[2]王保树.商事法论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市场监督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证券民事赔偿制度《1-9规定》《证券法》集团诉讼

一、引言

前一段时间,郑百文虚假重组案,中科创业、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银广夏虚构利润案等若干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恶性证券欺诈案件相继被揭露,人们在震惊之余,强烈呼吁人民法院介入此类案件的民事审判,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数千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综关《证券法》的全部条文可以发现,针对证券市场主体违反禁止性行为而施加的法律责任中,绝大多数都是诸如吊销资格证书、责令停业或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责任;以及当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产生的刑事责任,而极少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4]此种现象反映了多年来我国经济立法中长期存在的重行政、刑事责任而轻民事责任的倾向。

法国法谚曰:“无救济,无权利。”“任何制度只有以责任作为后盾,才具证券业将面临进一步的开放,此时建立和完善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具有更为迫切与更为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符合证券立法的根本宗旨,是确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

《证券监管的目标与原则》把“保护投资者,确保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市场,减少系统风险”作为证券监管的目标,其首要的目的就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1]《证券法》第1条亦指出其立法宗旨之一便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市场是信心市场,而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为其源泉之一。[2]罗伯特.S.洛佩斯曾言:“无限制的信用是商业革命的润滑剂”。[3]]对投资者来说,证券市场的风险再大,也大不过上当受骗却告诉无门的风险。如果投资者在遭受损失时却被告知无法行使诉权时,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是一句空话。

在证券交易这一复杂的民事活动中,中小投资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而且由于交易的特殊性与大众性,在发生侵权后中小投资者寻求赔偿往往无从下手;责任分析所需的高技术成分,夹杂上风险的分析与推论,更使中小投资者难以按一般的民法原则来运作。因此法律给以明确、具体的规定,使他们在投资之前,就能预见到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其利益能受到的保护程度及利用这一制度来追偿损失以保护自身利益的现象系可操作性,这样他们参与市场就会有安全感。[4]正如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中所说:“向金融市场提供资金的所有者都必须对资金能否收回的前景进行评估,并相应要求足护公众参与投资的热情,将资金用到实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资金结构,让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与发展。

(二)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地遏制我国证券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市场。

谈到中国证券市场发生的重大违规事件,早期具样对于那些潜在的、有条件为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来说,他会在“为”与“不为”所带来的后果中进行相应的衡量,当发现“为”所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利益失调的时候,我相信,其违法违规的动机一定会大大降低,违法违规现象相应地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除此之外,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由于受自身所处的地位及所具有的资金数额,其在信息的了解和风险的分析与防范中,往往处于“先天不足”的劣势。建立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在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的同时,可以使那些处于“优势”地位的主体(如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更加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加自觉地履行相应义务,从而确保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市场的不断形成与完善。

(三)建立证券民事赔偿制度,使人民法院介入和加强对证券纠纷的民事审判,有助于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训练出更多有经验、有法律思维能力的律师,从而有利于我国司法建设的完善。

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证券纠纷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但在司法界、证券界和社会上,对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证券纠纷案件是否有法律依据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个别法院和审判人员对证券纠纷案件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还有不少人认为,地方法官没有审理证券类诉讼案的经验,他们怎么能审理、判决这类案件呢?[4]其实我们不应忘记,最高法院也没有证券判案经验,他们也只能凭自己的想象力和征求他人及国外的经验来写作、出台司法解释。如果从一开始就让各地法院在具体审案中去摸索、在审案中征求证券专家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外加媒体以依法保护当事人享有的诉权,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还能够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维护司法公正,进而加快“依法治国”的步伐。

(四)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地吸引和利用境外中小投资者的资金,促进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中国于2001年11月13日加入WTO,WTO的统一规制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法规,多把证券交易中的民事赔偿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加以规定。[5]为促进我国证券立法与国际接轨,实现证券市场的国际化,我们必然要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与司法实践,建立完善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

三、证券禁止行为及其民事责任

证券法以保护投资者和促进社会发展为立法宗旨,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基本理念,以证券发行和交易制度为规范核心。为贯彻上述宗旨与理念,证券法规定了一系列强行规范,要求证券市场主体有所为、有所不为。证券禁止行为是指证券法

发行人擅自发行证券,是指发行人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制作虚假的发行文件发行证券,致使投资者进行投资而遭受损失的行为。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

内幕交易(InsiderTrading),又称知情者交易或内线交易,是指已发行证券的公司的内部人员及其他市场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其地位、职务之便利或控制关系,获取发行人尚未公开的但将对其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自己或通过他人进行证券交易,从中牟利或避免损失的行为。简言之,内幕交易即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以获利或减损的证券欺诈行为。[4]其构成要件为:

第一,行为主体——内幕人员。内幕人员是在发行公司中具有特殊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从我国上述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对内幕人员的规定涵盖了外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所规定的“公司内幕人员”和“市场内部人员”,但却忽视了从上述两类主体处获取内幕信息的第三类人员,[1]而仅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

操纵市场,即证券市场中的操纵行为,是指一个人或某一组织,有意识地利用资金、信息媒体等优势或行政权利或个人影响,背离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而人为制造证券行情,制造市场假象,诱使一般投资者作出错误的证券投资判断、盲目跟从参与买卖,企图获取经济利益或避免损失,或虽未获利但因此使投资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操纵市场行为的表现形式较多,各国立法对它的划分也不尽相同。通观美国《证券交易法》、日本《证券交易法》第125条及台湾《证券交易法》第155条的有关规定,有以下几种典型的表现形式:[1]的交易价格,自行或以他人名义,连续买入或卖出该证券。连续交易有两种形式:一是连续以高价买进而抬高股价,二是连续以低价卖出而压低股价。连续交易最重要的特征是操纵行为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与持续性。

第四,散布谣言(Touting)。指意图影响证券价格,制造市场假象,恶意散布足以影响市场行情的谣言或不实材料,诱导投资公众做出错误的投资判断,企图获取利益或避免损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主观上,行为人须有恶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市场行情、制造市场假象而仍然为之;客观上,行为人须有散布足以影响市场行情的谎言或不实资料的行为。

第五,联合操纵(PoolOperation)。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较强证券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虚买虚卖;4.以自己的不同帐户在相同的时间内进行价格和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5.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6.以抬高或者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连续交易某种证券;7.利用职务便利,人为地压低或者抬高证券价格;8.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股评人士利用媒介及其他传播手段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正常运行;9.上市公司买卖或与他人串通买卖本公司的股票;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该通知较为全面的规定了操纵市场的具体表现形式,且赋予了中国证监会较大的认定权。但其中没有关于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规定过于简单、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有所作为。从比较法角度讲,各国普遍要求操纵市场行为人须对善意相对交易人的损失负赔偿之责。如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从事虚假买卖,操纵市场行情者,应当依违法行为形成的价格,向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该有价证券者或办理委托买卖所遭受损害者,负赔偿责任,且美、日的证券法都规定,赔偿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道违法行为时起1年内,或自该行为发生时起3年内有效。[1]

(四)虚假陈述及其民事责任

虚假陈述是指具有信息公开义务的市场主体及其所属人员,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不法行为。[2]它是发生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的欺诈行为。[3]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行为主体——负有信息公开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中既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也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证券服务机构,另外也包括了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上述《1-9规定》第7条规定:“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被告,应当是虚假陈述行为人,包括:(一)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二)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三)证券承销商;(四)证券上市推荐人;(五)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六)上述(二)、(三)、(四)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产生亏损。”第19条:“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一)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二)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三)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四)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五)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从上述对于因果关系的规定来看,其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即:只要投资人买入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而且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或更正日)前买入并造成损失,人民法院即可判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非被告能够举出反证。

从上述第18条第2款和第19条第1款可知,只有当投资者在实施虚假陈述行为与揭露或更正该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时间段内购入并持续持有与该陈述直接相关的证券,投资者的损失才有可能被认定与该虚假陈述有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以下两种情形被排除在民事赔偿范围之外:(一)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之前购入某种证券,其后发生的虚假陈述与该证券有直接关联,在虚假陈述实施日或以后至虚假陈述被揭露或更正之日之前,投资者卖出该证券的情形;(二)投资者在虚假陈述实施之前购入某种证券,其后发生的虚假陈述与该证券有直接关联,在虚假陈述实施日或以后,投资者持续持有该证券至虚假陈述被揭露或更正之日的情形。[1]此处的立法缺陷不无遗憾。

至于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明自己没有过错,即可予以免责,无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此种责任相对较轻,适用于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承销商、上市推荐人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专业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上述主体在虚假陈述的行为中理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限于其所作出相应行为所依据的资料或者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也有受到欺诈或隐瞒的可能,从而造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错误判断,其行为的性质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有可能不尽相同,因此,赋予上述主体有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权利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种是过错责任,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其举证责任落于原告。此种责任适用于上述两类主体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规定》对于各种类型主体的归责与免责事由的区分,较好地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即责任应与过错相一致。

(五)欺诈客户及其民事责任

市场监督论文范文第3篇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印发了20*年理论研究课题和重点

今年3月,省监察学会根据中国监察学会的分工和要求,及时提出并印发了《*监察学会20*年调研参考题》共21题,涉及到行政监察的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监督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纠风工作规律研究,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督研究,古代与当代、中国与外国监察制度比较研究等等。重点是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研究。这些研究课题,给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开阔了视野,提供了很大的研究空间。

(二)认真组织理论研究和课题调研

调研参考题下发后,学会通过要求各设区市监察学会申报选题,以此来督促调研参考题的研究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广大会员、理论工作者开展研究。值得提出的是,很多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带头选题,并亲自撰写论文。在已评选获奖的26篇论文中,有13篇是来自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占获奖论文的50%,5篇来自派驻机构,8篇来自大专院校和检察、法院等系统。对于重点选题,学会跟踪督促,确保研究课题的完成。

(三)编篡出版了一本近25万余字的《*监察学会20*年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论文集》

汇集整理参加*监察学会20*年反腐倡廉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30篇,编缉成册,发送到全省各设区市纪委监察机关、省直各派驻机构和论文作者,呈送了中国监察学会,并与兄弟省市监察学会进行了交流。论文集的编篡发送,不仅展示了我省反腐倡廉研究的最新成果,而且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一本学习研究的参考资料,同时,加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交流、经验交流,增进了友谊,促进了工作,效果较好。

(四)进行了论文评审。

根据省监察学会《关于印发*监察学会20*年调研参考题的通知》(赣监学字[20*]1号)精神,截止今年8月底,学会已收到论文150余篇。为评出优秀成果,学会组织了专家从选题、立意、论证、文字、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评审,分别给出每篇论文的分数(实行百分制),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专门召开会长办公会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审定:评出一等奖论文3篇,二等奖论文8篇,三等奖论文15篇。从获奖的论文来看,选题较好,能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点进行选题,比如,*市监察局*同志撰写的《浅谈监察机关在保证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方面的职能作用发挥》,符合当前依法行政的要求。立意较高,如,南昌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陈世润、杨秀宁同志撰写的《关于教育乱收费的思考》,从现象、成因、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较深理论探讨。论证较充分,有经验总结,有分析判断,有比较研究。总之,今年的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操作性,理论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学会工作也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1、理论研究的组织工作不到位。从提供的论文情况看,只有5个设区市监察学会提供了论文,有6个设区市监察学会没有提供1篇论文,南昌、宜春市监察学会提供的论文最多,占论文总数的50%以上,省直部门只有交通系统提供的论文较多,共有6篇论文获奖;2、组织会员开展经常性交流、咨询活动不够,个人会员的作用发挥不够;3、对外学习交流不够。这些问题需要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更好地发挥学会作用。

二、20*年工作打算

今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对于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决定》指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强调要“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监察学会的工作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进取,为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性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智力支持。鉴此,20*年度监察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才荟萃优势,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为推进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应有的努力。

(一)围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

今年9月28日至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省纪委、省监察厅也于昨天召开了全省行政监察工作会议。这两个会议都总结交流了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行政监察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的途径和措施,明确提出了要加强行政监察理论研究,用理论指导实践。开展行政监察理论研究,就是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对策,进一步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完善行政监察体制、机制和制度,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根据这两个会议提出的要求,20*年学会理论研究的重点:一是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政风建设;二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改革措施的落实加强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三是紧紧抓住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这个关键问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五是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

(二)围绕提高理论研究质量下功夫,增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

理论研究的目的在于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推动纪检监察事业不断深入。分析近几年论文评审情况,学会内的研究学习氛围逐年浓厚,论文理论水平逐年提高,每年都有一些力作,但总体上质量还不够高,针对性、指导性、前瞻性还不够强,在全国有影响的论文还不够多。各设区市监察学会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理论研究的经验,切实做好理论研究的组织、动员和学术交流等工作,要为会员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收集资料,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帮助和指导。开展理论研究,一是要精心选题,关注当前和今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心,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要根据社会需要和主观可能来考虑,要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从“小问题”着手;二是要观点正确、鲜明,论文观点要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三是要有独创性,要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积极研究,大胆探索,努力提出一些能给人以启发和指导的、有价值的观点或者论点,防止完全重复别人的观点、论点,更不能抄袭;四是要科学论证,对提出的具有创造性的观点、论点,要进行充分严密的分析论证,不断完善,找出其内在的规律,提高理论研究水平,避免没有观点,平铺直叙;五是要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写出一批有深度的理论文章,用以指导新形势下行政监察工作实践。

(三)不断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壮大理论研究队伍

市场监督论文范文第4篇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一)选题目的

1、通过对该课题的研究和探讨,深化对公共管理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努力探求公共管理理论对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的作用和意义。

2、通过对中国政府政府职能历史和现状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并提出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和建议。

3、系统检验自己参加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学习以后,在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方面的学习收获,特别是对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的研究能力。

(二)选题意义

1、对该课题的研究既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2、研究该课题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解决当前最突出的经济和社会矛盾的迫切需要。

3、对该课题的研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学术价值

1、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设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系,实现政府管理科学化、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民主化、标准化和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2、丰富和完善我国在政府职能转变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加快推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四)研究现状

1、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一步步完善,要求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外压力越来越大,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和报告也进入一个繁荣期。

2、“中国政府应尽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现的一系列国际国内新情况。”这是目前国内外一直公认的观点。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是对我国加入WTO的承诺的兑现,也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显得尤其艰巨,当前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也比较多,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政府是由“效率型”向“效能型”政府转变还是由“全能型”向“有限型”政府转变或者是由“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指令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3、目前学术界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职能是由上而下还是由下而上进行合理转变以及转变后的政府主要实现什么功能。

(五)个人准备

1、材料准备情况:搜集并阅读的论著主要有:金太军:《政府职能梳理与重构——当代中国政府管理与社区治理丛书》、《转变政府职能与建设服务型政府》;叶劲松:《转型期的地方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朱光磊《现代政府理论》;李文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报告》;邹伟《政府职能演变与发展趋势研究》;张E,杨芸:《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探讨》;顾艳君《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政府职能定位》。

2、研究的主要方法:本课题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关的文献来获得资料,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理论依据,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正确的对策、观点。

二、论文结构框架(主要观点)

前言(内容提要)

一、我国政府职能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我国政府职能的现状特点

1.以经济职能为重心

2.以经济和法律手段间接管理经济

3.政企分开

4.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作用

5.政府和社会相互协调

(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缺乏有效率的市场环境

2.依法行政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不高

3.政府职能履行效率低下

4.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不到位

5.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弱化、异化现象严重

(三)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必要性

1.政府职能改革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2.政府职能改革是我国有效防止和纠正“政府失灵”的需要

3.对国际风险承担能力较弱

二、现阶段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理论观点及启示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国际先进经验

1.政府支持本国经济的方式发生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变化

2.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

3.政策针对的范围发生变化

4.政府职能更多地转向社会政策

5.各国政府可以利用国际资源解决国内问题

6.日益重视开放带来的经济安全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

7.在政策执行方面国际合作日益重要

三、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和思考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政府职能

1.转变观念

2.建立健全正确的政绩观评价标准

3.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4.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方式

1.精干、高效有机结合,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公务人员效率。

2.清理并大幅度减少政府行政性审批

(三)强化市场监督职能

1.加快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步伐

2.抓紧对具有自然垄断和公用事业特点的行业的改革、重组和规划。

3.按照速立统一、开放、公平竟争的国内市场的要求,大力整顿市场秩序

(四)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实现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

主要观点: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政府职能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迫在眉睫;政府是营造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我们必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以政府职能的转变来带动和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问题)

(一)进程安排

1.第一阶段

时间:2009年8月1日—9月12日

内容:文献资料收集、分析和完成开题报告

2.第二阶段

时间:2009年11月15日—2010年1月31日

内容:完成论文初稿

3.第三阶段

时间:2010年2月1日—4月15日

内容:论文修改定稿

4.第四阶段

时间:2010年4月16日—4月30日

内容:打印上缴论文

5、第五阶段

时间:2010年5月1日-----5月31日

内容:参加答辩

(二)待解决问题

1、该课题最新研究成果的搜集;

2、该课题研究对象最新转变进程;

市场监督论文范文第5篇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目的及意义

撰写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之-。

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经济管理科学、财务管理理论、会计及审计理论和方法,独立分析解决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问题的初步能力;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巩固和深化所学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培养学生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初步掌握独立调查研究企业财务管理实际问题的技能,初步掌握解决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等方面问题的方法步骤;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检查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理解程度和运用能力。

二、撰写毕业论文程序

撰写毕业论文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选题(选题可按照附件一中所列的题目选定)

毕业论文作为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在选题上应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实证研究,以反映出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达到会计学专业专科层次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⒈选题的范围应根据市场营销专业要求,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难易适当,避免过于宏观的论题。

⒉要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选题应尽可能与实践有机结合。

⒊要有丰富的参考资料来源。

⒋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须经过指导教师审查、确认。

(二)撰写开题报告

选题结束后,学生应按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写作格式见附件二。

(三)撰写提纲、收集资料阶段

在做好毕业论文准备的基础上,拟定论文大纲,即论文写作提纲。其实质是安排全文的结构,明确论文中心论点,对所论述问题大体安排顺序,形成论文轮廓,注意结构的完整性。论文大纲经论文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再撰写初稿。根据论文大纲收集必要的论文素材,为论文写作做好充分准备。收集的素材可以是文字、数字,也可以是图表、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写作阶段

撰写论文,修改定稿,是论文的完成阶段。这一阶段,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调整结构,推敲论点,润饰语言和论文援引材料。最后按毕业论文格式要求,打印、装订,提交论文。

三、撰写论文要求(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

撰写毕业论文要求,即是本教学环节应达到的规格,也是考核学生毕业实践环节的基本依据。

(一)论文质量

1、科学性——指论文内容应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规律。

2、创造性——指论文应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不是简单重复前人的观点。

3、现实性——指论文选题和提出的理论观点,应反映企业现实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二)论文结构

1、引言——提出论文主题,阐述论文写作意义。

2、正文——提出论点、论据,阐述原理、概念,计算绘图,论证分析,以揭示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等某一课题的本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正文可分段论述。

3、结论——全文总结。根据对主题的分析论证,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

(三)论文表达

1、观点正确,分析透彻,重点突出,论据充分。

2、层次清晰,文字通顺,计算准确,打印规范。

(四)论文字数:8000字左右。

(五)论文格式:

第一页:封面

第二页:扉页

第三页:论文提纲

第四页:正文

论文题目:黑体,2号字

班级学号姓名(五号字)

内容摘要:*************(五号字)

关键字:***************(五号字)

一、题目(首行缩进2个字符,黑体,4号字)

(一)子标题(首行缩进2个字符,黑体,小4)

*****************************************************************。

1.小标题(首行缩进2个字符,小4)

*************************************************************************。

参考文献:按引用文献的顺序,编号列后。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作者、文章标题、期刊名、年份、卷号、期数、页码;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月、页码;互联网资料:作者.文章标题,完整网址,年代

四、论文成绩评定

按照学院统一要求,由论文指导组的指导老师、评审老师及论文答辩组的老师就写作过程、写作论文的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档给出毕业论文成绩。

五、毕业论文撰写应注意的问题

㈠、学生选题应慎重,充分考虑自身的驾驭能力。论文方向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随

意更改者,取消答辩资格。

㈡、毕业论文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及毕业实习的总结,应由学生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有抄

袭者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

㈢、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内容正确、条理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符合专业规范。

㈣、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并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如未按时间及指导老师的相关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取消答辩资格。

六、毕业论文撰写的时间安排

㈠、毕业论文动员及布置

时间:2006年9月17日上午9:00,由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在成人教育学院教学楼410教室布置相关内容。

㈡、毕业论文的选题

自2006年9月18日开始进行选题,2006年10月15日前将选定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及时交给班长,未按时上交“开题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论文答辩资格。

班长将学生填写好的“开题报告”于2006年10月22前务必交给至成人教育学院教学楼224或222房间,由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按照选题指定论文指导老师。

㈢、完成毕业论文写作提纲

2006年11月4日上午9:00整,各毕业生准时到成人教育学院教学楼410教室与指导老师见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写作提纲。

㈣、论文初稿的写作

在毕业设计期间,学生应紧密与指导老师联系,并结合所选题目及实习内容进行毕业论文的初稿写作。论文初稿必须于2006年11月15日前完成并交给指导老师。(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㈤、论文修改

论文最后的修改应在11月26日前完成并交给指导老师。毕业论文的修改至少要有三稿。指导老师可根据学生完成论文的质量自行确定修改次数,学生应按照指导老师的具体要求进行论文的修改工作。

㈥、论文定稿及上交

论文定稿并完成装订时间为2006年12月1日前。在进行论文装订之前,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才能定稿及装订。装订完毕的毕业论文必须于2006年12月3日前交到指导教师处。

㈦、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6年12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成人教育学院教学楼410教室。

七、毕业论文题目审批表、论文封面、评阅书、答辩委员会记录可以从成人教育学院的网上下载

网址:

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科

2006年9月2日

附件一: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附件二:毕业论文题目审批表

附件录一: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学生可根据以下为毕业论文的参考选题范围拟定论文题目,也可超出选题范围自定论文题目,但须事先与指导老师联系,经过指导老师同意后才能予以确认。)

一:会计类

1.财务报表附注问题研究

2.上市公司会计制度设计问题探讨

3.分部会计报表问题探讨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5.会计调整问题探讨

6.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7.合并会计报表问题探讨

8.企业商誉会计问题探讨

9.证券市场中的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10.外币会计问题探讨

11.技术进步对会计的影响

12.环境会计探讨

13.期货会计探讨

14.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中的应用

15.我国会计电算化应用中的问题与对策

16.会计电算化对审计的影响

17.企业管理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会计电算化的作用

18.企业会计信息与市场信息的关系

19.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特点

20.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要求与特点

21.作业成本计算与作业管理问题探讨

22.质量成本会计探讨

23.人力资源会计探讨

24.股东权益稀释会计探讨

25.现金流量会计探讨

26.资本成本会计探讨

27.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28.无形资产核算的若干问题研究

29.企业兼并重组会计问题探讨

30.建筑合同会计问题探讨

31.财务报告改进问题研究

32.非货币性交易会计问题探讨

33.会计报表问题探讨

34.投资的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35.财务会计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出路

36.管理会计的控制理论与方法探讨

37.管理会计核算系统探讨

38.战略管理会计问题探讨

39.管理会计规范化问题探讨

40.企业业绩评价问题探讨

41.工业企业成本核算问题探讨

42.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43.全面收益会计问题探讨

44.金融会计制度问题探讨

45.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46.税务调整后的会计处理问题

47.现金流量表的理论与实务

48.会计管理体制问题探讨

49.作业成本会计的原理与应用前景

50.信息资源会计问题探讨

51.互联网与企业会计信息系统

52.会计信息系统的新思路

53.中国特色的会计问题研究

54.《会计法》责任主体问题研究

55.成本会计发展趋势问题研究

56.知识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模式

57.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规范体系研究

58.会计监督体系的研究

59.稳健原则和会计中的不确定性

60.会计模式问题研究

61.中国的会计环境分析

62.中美投资会计准则差异比较与分析

63.非货币交易会计处理的中美比较

64.稳健原则在我国上市公司运用情况的调查分析

65.无形资产会计的国际比较与分析

66.行为会计问题研究

67.税务会计问题研究

68.收入确认问题探讨

69.论每股收益会计

70.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研究

71.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分析

72.会计造假与会计政策

73.如何加强政府对会计政策的监督

74.会计政策的国际国内比较

75.会计政策内涵的研究

76.上市公司资产减值会计研究

77.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诚信问题探讨

78.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环境分析

79.我国《财务报告条例》和《会计准则》对会计的影响分析

80.责任会计问题探讨

81.责任成本与产品成本的异同研究

82.预算会计改革问题探讨

83.事业单位成本核算问题研究

84.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85.长期投资差异处理的理论与方法探讨

86.所得税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87.借款利息处理的理论与方法探讨

二、财务管理及财务分析类

1.跨国公司的外汇交易风险及其管理

2.股份公司理财问题研究

3.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问题探索

4.企业流动资产管理方法探讨

5.流动资产投资总额和结构问题探讨

6.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研究

7.企业直接筹资的环境问题探讨

8.公司筹资策略

9.我国公司筹资现状调查与分析

10.我国公司筹资成本调查与分析

11.我国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与分析

12.我国公司筹资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研究

13.公司投资策略

14.我国公司投资决策现状与分析

15.我国公司投资结构现状与分析

16.我国公司分立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分析

17.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分析及其利用和控制问题

18.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的重心及其体系问题探讨

19.公司成长性分析的理论和方法探讨

20.企业经营风险的成因分析及其利用和控制问题

21.企业失败预测问题探讨

22.企业风险控制问题探讨

23.公司理财目的与理财方法间的关系问题研究

24.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研究

25.我国控股公司的实践及问题

26.资产经营与资本经营间关系问题研究

27.财务管理创新问题研究

28.财务总监制度问题研究

29.论企业资金结构的优化问题

30.负债经营对公司价值的影响问题分析

31.企业分立的财务问题研究

32.我国公司在国内和国外上市的利弊分析

33.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实证分析

34.资本运营与公司重组问题探讨

35.全面预算管理研究

36.公司业绩考评指标研究

37.财务预算的新方法与理论

38.财务预算的激励原理研究

39.财务制度设计的理论与方

40.公司购并的财务分析问题

41.我国公司收购中存在的问题

42.我国公司分立中存在的问题

43.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的关系问题研究

44.企业价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

45.我国公司财务目标的实证研究

46.我国可转换债券的实践与存在问题研究

47.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实证研究

三、审计类

1.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探讨

2.试论社会审计的风险及控制

3.论审计监督的地位及对策

4.或有负债及其审计

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的问题及其对策

6.论审计职业风险

7.内部控制的制度化与程序化

8.现代企业制度与审计监督

9.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避免与控制

10.关于企业注册资本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1.会计监督与注册会计师

12.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13.论审计职业道德

14.论审计会计信息联网共享

15.论注册会计师合伙制的法律责任

16.中西独立审计准则之比较

17.审计程序与法律责任

18.论会计信息失真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影响

19.国有企业年度审计问题

20.审计工作底稿及其生命力

21.资产评估的合法性及应用

22.论审计重要性水平

23.论审计期后事项的处理及审计人员相应的责任

24.论审计信息内涵

25.持续经营能力及其审计

26.审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27.利用计算机审计的问题探讨

28.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实证分析

29.会计估计审计

30.注册会计师权利与义务的平衡问题研究

31.我国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32.或有事项及其审计

3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审计

34.审计责任界定问题探讨

35.内部审计问题探讨

36.管理审计理论与实务问题探讨

37.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

38.离任审计问题探讨

四、税务筹划类

1.增值税纳税筹划的研究

2.营业税纳税筹划的研究

3.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

4.消费税纳税筹划的研究

5.税务筹划理论问题的研究

附件二: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006届专科毕业生论文题目审批表

专业:班级: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论文(设计)题目

选题内容:

开题报告情况及意见:

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

教研室审查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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