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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范文精选

社会转型

社会转型范文第1篇

一、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一)利益相关性凸显。利益是一个价值范畴,指与人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东西。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只要有人类存在,就有人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就有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上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色彩,个人利益的实现主要由集体和国家直接调控,收入差距也不大;加之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和集中精力搞阶级斗争,使得人民内部矛盾多集中在政治思想领域,淡化了物质利益矛盾,或者说,物质利益矛盾处于隐性状态,不普遍、突出。2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已经使人们逐渐接受了差异性、个性化的社会,群众的生活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受市场作用的驱使,经济利益、物质利益成为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人们更重视和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实际利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逐渐凸显,从而使经济利益矛盾和物质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核心内容。诸如失业、下岗、协保、医保、动/拆迁、物业管理等等,都是由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而且相当多的矛盾纠纷的发生都具有其合理性,极易引起社会的同情。

(二)群体性矛盾增多。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种群体性利益矛盾,往往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增多。特别是很多矛盾都是由于政策性因素所引起,涉及的对象也往往是一个群体,他们住在同一地区或在同一单位,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背景,只要有人挑头,马上就群起响应。比如,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待岗、拖欠职工工资、打白条、农民负担过重、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医保改革等,这些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极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串联或煽动下,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矛盾对抗性增强。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不具有对抗性。但新的生产关系的调整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使得人民内部的经济差距急剧扩大。这首先引起了矛盾主体强烈的心理失衡,为矛盾对抗程度的加大提供了主观条件。而在客观上,利益差距的扩大确实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境地。当人们在物质利益发生冲突而又得不到妥当处理时,容易向对抗性的方面转化,造成公开的冲突。如上述群体矛盾就极易以停工、罢课、集体上访、也可能因财产纠纷、资产分配、土地使用等问题,爆发激烈的纠纷和暴力冲突。而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偏僻农村,素质极低的村官常常横行乡里,激起民愤,酿成恶性对抗事件。概言之,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较过去更为激烈。

(四)党群、干群矛盾突出。领导干部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手中所掌握的相当权力,使他们经常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成为各种社会关系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干部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担负着动员、组织和领导人民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但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有些干部出现了不适应和不胜任的情况,领导人民群众致富无术,却喜欢弄虚作假、浮夸虚报,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完全脱离人民群众,忽略人民群众利益,漠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有个别干部完全丧失党性原则、做人准则。在经济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索贿受贿,贪赃舞弊,直接侵犯群众利益;在政治领域卖官鬻爵,钱权交易,执法枉法,肆意践踏人民群众的权利,压制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思想文化领域金钱至上、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对有害的思想观念放任不管,推波助澜;在社会领域,生活侈奢靡乱,放纵黄赌毒,甚至与社会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他们的“保护伞”,欺压人民群众,影响极为恶劣。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党群、干群矛盾尖锐、突出。

(五)处理的难度增大。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有些人民内部矛盾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一些群体性事件,往往是较多人的过激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纠缠在一起,更是增加了处置的难度。

二、社会转型期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根源

引发社会转型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源可以归纳为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心理四个方面:

(一)经济根源。正如一切生物体的生长、发育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一样,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同样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是利益分配的主要手段,利益分配也相对比较平均,所以,各地区、行业、职业、单位、个人之间直接的利益矛盾并不突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各利益群体不断分化。再加上利益分配机制还很不健全,不同的社会群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要素的占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而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格局。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意味着利益实现方式的多样化、复杂化。这就使得利益主体的实际收入差距突显出来,引发了人民内部富裕者与贫困者、先富者与后富者、合法致富者与非法致富者之间的矛盾。再加上存在人为的分配不公,进一步导致人民之间经济收入差距迅速扩大,从而触动了“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3],加剧了这一矛盾。

不仅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会引发矛盾冲突,在同一阶层内部,也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矛盾。比如,在工人阶级这一利益群体中,又出现了国有企业工人群体、乡镇集体企业工人群体、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人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人群体等,这些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存在着矛盾。由于人民内部利益群体呈现多元化格局,使得群体之间的利益界限分明,群体利益要求明确,群体利益矛盾明朗化。

(二)政治根源。主要表现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部分官员的贪污腐败以及干群关系紧张。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明确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强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先进的制度,也应该建设最先进的政治文明。其中应包括规范、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确保这种制度和机制理性运转的规范程序。从观念层面来说,先进的政治文明还包括进步的政治思想、政治道德、政治理念(如民主、平等、自由、人权)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与之相对立的,则是不文明的甚至是野蛮、蒙昧的政治观念,如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以及人治观念等。此外,民主、高效、廉洁的行政观念也应该是先进的政治文明题中应有之意;与之相对立的则是地方保护、司法腐败等。

先进的政治文明是我们的追求和建设目标,但现实中,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不但与先进的政治文明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而且与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的要求也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其一,我们的民主政治制度、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各项政治制度之间的权力关系,特别是党的领导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政治体制中的民主机制不充分,还不能保证政治权力产生和运行的民主性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直接民主制度不完善,上下沟通的渠道不畅。其二,有些人的政治思想、政治道德、思维方式还有许多落后陈旧的东西,少数干部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以及人治观念等还相当严重。以上制度、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以及政治思想观念的陈旧落后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导致诸多消极后果。首先,“权力过分集中”。“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接受监督和制约的观念非常淡薄,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4]正是由于这一弊端,使得家长式人物绵绵不绝,滥用权力的现象相当普遍,也导致不少位高权重的领导人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腐化堕落行为不能及早发现查处,引起群众不满。其次,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存在,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干部把“官位”看作谋权生财之道,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大慷国家之慨编织关系网,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虚报浮夸、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政绩工程,而对普通群众的困难和疾苦漠不关心。最后,导致被管理者参与管理的渠道不多不畅,参与意识普遍较弱,参与管理的程度十分有限。

这一切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紧张,有的本来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也往往转化为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激烈冲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政治稳定,而官僚主义的存在以及上下沟通不畅又为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增加了难度,造成了矛盾激化的可能性。

(三)思想文化根源。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可以从思想发展即主体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来探讨,而矛盾产生的文化根源,则可以从文化结构的层面加以考察。转型时期我国的文化结构,已由改革开放之前的二元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和传统文化)结构演变成三元文化(社会主义文化、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结构,三种文化的异质同构,必然引发相互之间的冲突——主要是社会主义文化和传统文化、西方文化之间的冲突,导致人民内部的思想文化型矛盾。改革开放既大大促进了人民思想的解放,增强了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精神和创新精神;同时又由于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机制的消极影响,使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落后思潮沉渣泛起。加之西方一些敌对势力故意在思想文化上制造混乱,使矛盾更为突出,因为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思潮面前,有些人感到眼花缭乱,是非莫辨,容易产生偏颇、盲从、赶时髦等不良倾向。具体表现为人民内部的马克思主义同非马克思主义的矛盾,价值观中的“义”、“利”冲突,改革意识与思想僵化的矛盾。此外还存在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碰撞等等。

(四)心理根源。心理失衡是导致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社会心理根源。社会转型也是必然伴随新旧思想文化和体制的交汇、碰撞。在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下,社会利益多元化格局日益明显,社会个体的价值追求出现了多元化态势。因此社会上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观与社会个体多元的价值需要之间、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也成为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尤其是利益结构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群体心理的失衡,引发矛盾冲突。一是“利益相对受损”心理[5]。改革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事实不容置疑,每个社会个体都希望能够在此过程中获得更高的收益,然而由于社会成员在知识素质、地位和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人们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迅速分化。特别是在目前我国许多方面体制还不健全,漏洞很多的情况下,一些人通过投机倒把、权钱交易等各种不正当的途径迅速积聚大量财富甚至“暴富”时,必然也是对“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观的一种挑战,很容易打破人们的心理平衡,激化人民内部的矛盾。二是保守与创新的矛盾心理。几千年来我国社会长期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已普遍内化为人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在转型时期,古今中外各种思潮、文化观念,都并存于当代中国社会中。落后与先进、守旧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等都导致了极其复杂激烈的矛盾冲突,也使社会个体在心理预期与社会现实失衡时,感到价值选择的困难,精神寄托上的无助,行为上的无所适从,进而导致各种人民内部的矛盾。

当然,转型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还有一些其它因素的影响,如一些方针、政策上的失误和偏颇,在国际分工和政治格局中的不利的地位,以及西方国家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渗透和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等。因此,对我国转型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既要抓住矛盾的本质根源,又要把握其现实特征,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各方面关系,立足与现实条件,找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可有对策。

三、社会转型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应有及可有对策

在有关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文章中,几乎都提到的几点是: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等。这些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化解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既由于篇幅所限,又因为对此已有诸多论述,故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社会转型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应有及可有对策。

(一)坚持改革、推进发展,夯实消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经济基础。目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出现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相适应。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之所以存在着大量的有些甚至还很突出的矛盾,最根本的就是因为我国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的需要。因此,通过改革,改变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财富“蛋糕”做大,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现阶段,在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中,不仅那些物质利益上的矛盾直接根源于国家的相对贫穷,就是许多思想上的矛盾也或多或少地同社会物质财富不够充裕相联系。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正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反映,它在整体上始终影响和制约着后者,是我国社会所有矛盾的总根源。因此,我们只有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千方百计解决好社会这一主要矛盾,才能使纷繁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得以解决。

但改革本身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又必然引起一定的震荡,诱发新的矛盾。在这种两难选择面前,要把握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既不能因为容易产生或者是害怕引发矛盾使改革止步不前;也不能只顾推进改革,不顾矛盾可能激化的现象。只要改革总体利大于弊,就可以考虑推行,但关键要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可以按照市场运作的,由改革的获利者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不能按市场规律运作的,则应由政府进行补偿。要把加快改革步伐的紧迫感同科学求实精神很好结合起来,把推行改革与防止矛盾、化解矛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改革的推进既积极又稳妥。

(二)提高政府汲取能力,加大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力度。通过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把社会财富“蛋糕”做大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因为社会经济总量增长本身虽然重要,但不能自动解决包括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在内的一系列紧迫的、容易诱发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问题。如果说可以用“博弈论”来形容自1979以来人们从改革中的所得与所失的话,那么,可以说,从1979——1993年这段时间,中国的改革基本上是一个“双赢博弈”(win-wingame),因为几乎所有群体都从改革中获益,其差别仅在于得利的多少不同;但自1994年以来的改革,则在一定程度上说具有“零和博弈”(zero-sumgame)的性质:一些社会群体获益颇多,另有一些群体则第一次成为实际上的“输家”,因为他们的福利水平实际上是下降的(这里面至少可以包括下岗职工、农民以及国有企业职工)。[6]1979年以来,中国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四个字:“放权让利”,其结果,一方面,调动了地方政府及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社会财富总量迅速增加,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的指导思想;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两个下降”(政府财政收入收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严重限制了政府各方面的能力,包括再分配能力,使二次分配领域的“公平优先”大打折扣。在上述改革的第一阶段,由于是一种“双赢搏弈”,政府面临的再分配的压力还不很明显,但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相当一批“弱势群体”的出现,要求政府加大二次分配的力度的压力明显增强。但由于政府财政汲取力严重下降,导致“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很难有大的作为,这一阶段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急剧扩大。根据官方及学者估计[7],在中国入世的10-20年时间里,虽然有利于中国经济总量的增长(这为政府提高汲取能力提供了可能),但如果仅凭市场力量起作用,中国还将面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压力(提出了政府提高汲取能力的必要)。党的“十六大”也提出,今后20年,我国要进入新的社会变革期,结构变动将会更加剧烈,各种矛盾也可能更加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甚至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次分配注重公平,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提高政府汲取能力和转移支付能力,也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这不但可以调节过高收入,而且,可以通过加大对弱势群体、弱势行业、弱势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2002年1月起,中国对“所得税分享”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中央将把所得税增长中多分享的收入,全部用于增加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这说明二次分配的公平原则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也重申:“再分配要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8]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实际困难。早在1930年代,英国的贝弗里奇爵士就在其扛鼎之作《自由社会中的充分就业》中明确提出:“保护国民免于大规模的失业……这必须确定无疑地是国家的职能,就像现在国家保护国民免于来自国外的威胁和来自内部的强盗和暴力的威胁一样。”[9]在当代,由于市场的缺失和社会的无力,国家利用手中的权力保护国民免于社会风险更是已经成为国家观念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成为政权合法性和政府权威的依据之一。对资本主义国家是这样,对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并且更应该如此。

我国在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扶贫帮困工作也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作体系,并制订了统一标准,但要真正转变“弱势群体”的困难局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不断强化和完善。如有的困难户上不了帮困线,有的困难对象实际并不困难,却能接到发放的救助“绿卡”;对于确实困难的家庭,帮困的钱往往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些社会“弱势群体”要饭吃、要工作的呼声强烈,信访不断。未来几年,应进一步健全、统一社会保障体系,规范、细化救助标准,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生活安定,建设好社会稳定的“托底工程”,避免困难群众因生活无着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弱势群体虽然在市场竞争中、政治表达上、法律保护上是弱者,但同时又是道义上的优先者、选举中的多数者、变革时的热心者,是重要的社会力量和资源。这就要求在政策设计时,要避免弱势群体因缺乏保护所造成的重大消极影响,尽最大可能地创造适合于他们的工作岗位,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居住、生活、医疗条件,给予他们人文关怀。这不仅关涉社会公平、公正的目标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问题。

(四)建立不良情绪的宣泄机制以及人民内部矛盾的预警防范机制。要对人民内部矛盾发生规律、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量化分析,建立起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对社会各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热点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所涉及的内容、范围、程度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将有助于确保人民内部矛盾“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的落实,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被动性、滞后性,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习惯做法。

建立不良情绪的宣泄机制不但可以直接减少因心理因素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对其他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有一定的缓解作用。应充分发挥司法、信访部门、基层党组织以及群众团体、人民调解等各种组织的积极作用,使他们成为沟通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一座重要桥梁。这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民参政议政的心理欲求,同时又能适时地宣泄掉积累在民间的不满情绪和心理困惑,从而避免脆弱及病态心理伤害社会公众和破坏社会秩序,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改善政府形象,增强公民的社会认同感,促进社会的稳定。上海市杨浦区已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区妇联在2001年3月8日挂牌成立了“复旦杨浦女性发展咨询中心”,一年多来,该咨询中心已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8期(次),受益人已达6千余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五)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官”。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然而,我们政治体制领域的改革却明显地滞后,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并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人民内部矛盾。为此,坚持以改革、发展作为一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必然需要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同时,体制、制度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为起直接的约束和调节作用,因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可以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妥善解决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与改革旧的政治体制在内容上是密切相联的。因为,在这一问题中,人民群众与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如果不坚决、及时地进行改革,势必难以在体制、制度层面上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蜕变为人民的统治者。这样,存在于群众中的怨愤与严重不满最终会导致潜在性社会“地震”的总爆发,从而阻碍社会进步。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在具体方式上搞“人治”不行,单纯依靠群众运动的“群治”也收效甚微,最后还必须通过“法治”来实现。同时,几千年来的封建传统给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沉重历史包袱依然存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势在必行。“法治”作用的主体对象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治官”。即: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运用宪法和法律来监督公仆,防止其滥用权力。因为,不受限制的权力从来就是腐化堕落的温床。通过“依法治官”来克服官僚主义,端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实现干群关系的和谐发展,有利于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的法治化轨道上得到有效预防及合理解决。

【参考文献】

[1]:《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8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2页。

[3]《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3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1页。

[5]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和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利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恨也可能扩散。

[6]王绍光:《开放性、分配性冲突和社会保障——中国加入WTO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原载《视界》2001年第3辑看,引自王绍光:《美国进步时代的启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第213-214页。

[7]《不能回避的国情制约》,载《了望》(新闻周刊),2002年11月11日(第45期),第24-33页。

社会转型范文第2篇

一、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一)利益相关性凸显。利益是一个价值范畴,指与人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东西。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只要有人类存在,就有人的各种各样的利益,就有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上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色彩,个人利益的实现主要由集体和国家直接调控,收入差距也不大;加之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和集中精力搞阶级斗争,使得人民内部矛盾多集中在政治思想领域,淡化了物质利益矛盾,或者说,物质利益矛盾处于隐性状态,不普遍、突出。2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已经使人们逐渐接受了差异性、个性化的社会,群众的生活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受市场作用的驱使,经济利益、物质利益成为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人们更重视和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实际利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逐渐凸显,从而使经济利益矛盾和物质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核心内容。诸如失业、下岗、协保、医保、动/拆迁、物业管理等等,都是由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而且相当多的矛盾纠纷的发生都具有其合理性,极易引起社会的同情。

(二)群体性矛盾增多。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种群体性利益矛盾,往往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增多。特别是很多矛盾都是由于政策性因素所引起,涉及的对象也往往是一个群体,他们住在同一地区或在同一单位,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背景,只要有人挑头,马上就群起响应。比如,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待岗、拖欠职工工资、打白条、农民负担过重、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医保改革等,这些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极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串联或煽动下,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矛盾对抗性增强。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不具有对抗性。但新的生产关系的调整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使得人民内部的经济差距急剧扩大。这首先引起了矛盾主体强烈的心理失衡,为矛盾对抗程度的加大提供了主观条件。而在客观上,利益差距的扩大确实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境地。当人们在物质利益发生冲突而又得不到妥当处理时,容易向对抗性的方面转化,造成公开的冲突。如上述群体矛盾就极易以停工、罢课、集体上访、也可能因财产纠纷、资产分配、土地使用等问题,爆发激烈的纠纷和暴力冲突。而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偏僻农村,素质极低的村官常常横行乡里,激起民愤,酿成恶性对抗事件。概言之,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较过去更为激烈。

(四)党群、干群矛盾突出。领导干部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手中所掌握的相当权力,使他们经常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成为各种社会关系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干部是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担负着动员、组织和领导人民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但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有些干部出现了不适应和不胜任的情况,领导人民群众致富无术,却喜欢弄虚作假、浮夸虚报,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完全脱离人民群众,忽略人民群众利益,漠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有个别干部完全丧失党性原则、做人准则。在经济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索贿受贿,贪赃舞弊,直接侵犯群众利益;在政治领域卖官鬻爵,钱权交易,执法枉法,肆意践踏人民群众的权利,压制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在思想文化领域金钱至上、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对有害的思想观念放任不管,推波助澜;在社会领域,生活侈奢靡乱,放纵黄赌毒,甚至与社会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他们的“保护伞”,欺压人民群众,影响极为恶劣。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党群、干群矛盾尖锐、突出。

(五)处理的难度增大。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有些人民内部矛盾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一些群体性事件,往往是较多人的过激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纠缠在一起,更是增加了处置的难度。

二、社会转型期产生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根源

引发社会转型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源可以归纳为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心理四个方面:

(一)经济根源。正如一切生物体的生长、发育都离不开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一样,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同样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是利益分配的主要手段,利益分配也相对比较平均,所以,各地区、行业、职业、单位、个人之间直接的利益矛盾并不突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各利益群体不断分化。再加上利益分配机制还很不健全,不同的社会群体、社会成员在生产要素的占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而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等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格局。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意味着利益实现方式的多样化、复杂化。这就使得利益主体的实际收入差距突显出来,引发了人民内部富裕者与贫困者、先富者与后富者、合法致富者与非法致富者之间的矛盾。再加上存在人为的分配不公,进一步导致人民之间经济收入差距迅速扩大,从而触动了“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3],加剧了这一矛盾。

不仅不同社会阶层之间会引发矛盾冲突,在同一阶层内部,也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矛盾。比如,在工人阶级这一利益群体中,又出现了国有企业工人群体、乡镇集体企业工人群体、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人群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人群体等,这些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存在着矛盾。由于人民内部利益群体呈现多元化格局,使得群体之间的利益界限分明,群体利益要求明确,群体利益矛盾明朗化。

(二)政治根源。主要表现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部分官员的贪污腐败以及干群关系紧张。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明确指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强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先进的制度,也应该建设最先进的政治文明。其中应包括规范、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以及确保这种制度和机制理性运转的规范程序。从观念层面来说,先进的政治文明还包括进步的政治思想、政治道德、政治理念(如民主、平等、自由、人权)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与之相对立的,则是不文明的甚至是野蛮、蒙昧的政治观念,如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以及人治观念等。此外,民主、高效、廉洁的行政观念也应该是先进的政治文明题中应有之意;与之相对立的则是地方保护、司法腐败等。

先进的政治文明是我们的追求和建设目标,但现实中,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不但与先进的政治文明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而且与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的要求也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其一,我们的民主政治制度、政治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各项政治制度之间的权力关系,特别是党的领导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政治体制中的民主机制不充分,还不能保证政治权力产生和运行的民主性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直接民主制度不完善,上下沟通的渠道不畅。其二,有些人的政治思想、政治道德、思维方式还有许多落后陈旧的东西,少数干部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官本位思想以及人治观念等还相当严重。以上制度、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以及政治思想观念的陈旧落后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导致诸多消极后果。首先,“权力过分集中”。“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接受监督和制约的观念非常淡薄,别人都要唯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4]正是由于这一弊端,使得家长式人物绵绵不绝,滥用权力的现象相当普遍,也导致不少位高权重的领导人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腐化堕落行为不能及早发现查处,引起群众不满。其次,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存在,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干部把“官位”看作谋权生财之道,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大慷国家之慨编织关系网,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虚报浮夸、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政绩工程,而对普通群众的困难和疾苦漠不关心。最后,导致被管理者参与管理的渠道不多不畅,参与意识普遍较弱,参与管理的程度十分有限。

这一切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紧张,有的本来属于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也往往转化为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激烈冲突,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政治稳定,而官僚主义的存在以及上下沟通不畅又为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增加了难度,造成了矛盾激化的可能性。

(三)思想文化根源。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可以从思想发展即主体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来探讨,而矛盾产生的文化根源,则可以从文化结构的层面加以考察。转型时期我国的文化结构,已由改革开放之前的二元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和传统文化)结构演变成三元文化(社会主义文化、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结构,三种文化的异质同构,必然引发相互之间的冲突——主要是社会主义文化和传统文化、西方文化之间的冲突,导致人民内部的思想文化型矛盾。改革开放既大大促进了人民思想的解放,增强了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精神和创新精神;同时又由于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机制的消极影响,使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落后思潮沉渣泛起。加之西方一些敌对势力故意在思想文化上制造混乱,使矛盾更为突出,因为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思潮面前,有些人感到眼花缭乱,是非莫辨,容易产生偏颇、盲从、赶时髦等不良倾向。具体表现为人民内部的马克思主义同非马克思主义的矛盾,价值观中的“义”、“利”冲突,改革意识与思想僵化的矛盾。此外还存在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碰撞等等。

(四)心理根源。心理失衡是导致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社会心理根源。社会转型也是必然伴随新旧思想文化和体制的交汇、碰撞。在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下,社会利益多元化格局日益明显,社会个体的价值追求出现了多元化态势。因此社会上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观与社会个体多元的价值需要之间、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也成为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尤其是利益结构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群体心理的失衡,引发矛盾冲突。一是“利益相对受损”心理[5]。改革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事实不容置疑,每个社会个体都希望能够在此过程中获得更高的收益,然而由于社会成员在知识素质、地位和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人们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迅速分化。特别是在目前我国许多方面体制还不健全,漏洞很多的情况下,一些人通过投机倒把、权钱交易等各种不正当的途径迅速积聚大量财富甚至“暴富”时,必然也是对“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观的一种挑战,很容易打破人们的心理平衡,激化人民内部的矛盾。二是保守与创新的矛盾心理。几千年来我国社会长期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与小农经济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已普遍内化为人的思想观念。可以说在转型时期,古今中外各种思潮、文化观念,都并存于当代中国社会中。落后与先进、守旧与创新、传统与现代等都导致了极其复杂激烈的矛盾冲突,也使社会个体在心理预期与社会现实失衡时,感到价值选择的困难,精神寄托上的无助,行为上的无所适从,进而导致各种人民内部的矛盾。

当然,转型时期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还有一些其它因素的影响,如一些方针、政策上的失误和偏颇,在国际分工和政治格局中的不利的地位,以及西方国家对我国意识形态的渗透和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等。因此,对我国转型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既要抓住矛盾的本质根源,又要把握其现实特征,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的各方面关系,立足与现实条件,找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可有对策。

三、社会转型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应有及可有对策

在有关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文章中,几乎都提到的几点是: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等。这些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预防、化解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既由于篇幅所限,又因为对此已有诸多论述,故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社会转型期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应有及可有对策。

(一)坚持改革、推进发展,夯实消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经济基础。目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出现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相适应。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之所以存在着大量的有些甚至还很突出的矛盾,最根本的就是因为我国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的需要。因此,通过改革,改变同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财富“蛋糕”做大,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现阶段,在大量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中,不仅那些物质利益上的矛盾直接根源于国家的相对贫穷,就是许多思想上的矛盾也或多或少地同社会物质财富不够充裕相联系。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正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反映,它在整体上始终影响和制约着后者,是我国社会所有矛盾的总根源。因此,我们只有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千方百计解决好社会这一主要矛盾,才能使纷繁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得以解决。

但改革本身要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又必然引起一定的震荡,诱发新的矛盾。在这种两难选择面前,要把握这样一个基本原则:既不能因为容易产生或者是害怕引发矛盾使改革止步不前;也不能只顾推进改革,不顾矛盾可能激化的现象。只要改革总体利大于弊,就可以考虑推行,但关键要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可以按照市场运作的,由改革的获利者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不能按市场规律运作的,则应由政府进行补偿。要把加快改革步伐的紧迫感同科学求实精神很好结合起来,把推行改革与防止矛盾、化解矛盾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改革的推进既积极又稳妥。

(二)提高政府汲取能力,加大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力度。通过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把社会财富“蛋糕”做大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因为社会经济总量增长本身虽然重要,但不能自动解决包括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在内的一系列紧迫的、容易诱发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问题。如果说可以用“博弈论”来形容自1979以来人们从改革中的所得与所失的话,那么,可以说,从1979——1993年这段时间,中国的改革基本上是一个“双赢博弈”(win-wingame),因为几乎所有群体都从改革中获益,其差别仅在于得利的多少不同;但自1994年以来的改革,则在一定程度上说具有“零和博弈”(zero-sumgame)的性质:一些社会群体获益颇多,另有一些群体则第一次成为实际上的“输家”,因为他们的福利水平实际上是下降的(这里面至少可以包括下岗职工、农民以及国有企业职工)。[6]1979年以来,中国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四个字:“放权让利”,其结果,一方面,调动了地方政府及各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社会财富总量迅速增加,在初次分配中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的指导思想;但另一方面,也导致“两个下降”(政府财政收入收占GDP的比重以及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严重限制了政府各方面的能力,包括再分配能力,使二次分配领域的“公平优先”大打折扣。在上述改革的第一阶段,由于是一种“双赢搏弈”,政府面临的再分配的压力还不很明显,但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相当一批“弱势群体”的出现,要求政府加大二次分配的力度的压力明显增强。但由于政府财政汲取力严重下降,导致“公平优先”的二次分配很难有大的作为,这一阶段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急剧扩大。根据官方及学者估计[7],在中国入世的10-20年时间里,虽然有利于中国经济总量的增长(这为政府提高汲取能力提供了可能),但如果仅凭市场力量起作用,中国还将面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的压力(提出了政府提高汲取能力的必要)。党的“十六大”也提出,今后20年,我国要进入新的社会变革期,结构变动将会更加剧烈,各种矛盾也可能更加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甚至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次分配注重公平,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提高政府汲取能力和转移支付能力,也加大税收征管力度。这不但可以调节过高收入,而且,可以通过加大对弱势群体、弱势行业、弱势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2002年1月起,中国对“所得税分享”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中央将把所得税增长中多分享的收入,全部用于增加对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这说明二次分配的公平原则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也重申:“再分配要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8]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实际困难。早在1930年代,英国的贝弗里奇爵士就在其扛鼎之作《自由社会中的充分就业》中明确提出:“保护国民免于大规模的失业……这必须确定无疑地是国家的职能,就像现在国家保护国民免于来自国外的威胁和来自内部的强盗和暴力的威胁一样。”[9]在当代,由于市场的缺失和社会的无力,国家利用手中的权力保护国民免于社会风险更是已经成为国家观念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成为政权合法性和政府权威的依据之一。对资本主义国家是这样,对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并且更应该如此。

我国在有关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扶贫帮困工作也有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作体系,并制订了统一标准,但要真正转变“弱势群体”的困难局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不断强化和完善。如有的困难户上不了帮困线,有的困难对象实际并不困难,却能接到发放的救助“绿卡”;对于确实困难的家庭,帮困的钱往往又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一些社会“弱势群体”要饭吃、要工作的呼声强烈,信访不断。未来几年,应进一步健全、统一社会保障体系,规范、细化救助标准,确保社会救助对象生活安定,建设好社会稳定的“托底工程”,避免困难群众因生活无着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弱势群体虽然在市场竞争中、政治表达上、法律保护上是弱者,但同时又是道义上的优先者、选举中的多数者、变革时的热心者,是重要的社会力量和资源。这就要求在政策设计时,要避免弱势群体因缺乏保护所造成的重大消极影响,尽最大可能地创造适合于他们的工作岗位,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居住、生活、医疗条件,给予他们人文关怀。这不仅关涉社会公平、公正的目标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问题。

(四)建立不良情绪的宣泄机制以及人民内部矛盾的预警防范机制。要对人民内部矛盾发生规律、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量化分析,建立起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对社会各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热点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对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所涉及的内容、范围、程度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将有助于确保人民内部矛盾“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的落实,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被动性、滞后性,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习惯做法。

建立不良情绪的宣泄机制不但可以直接减少因心理因素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对其他因素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有一定的缓解作用。应充分发挥司法、信访部门、基层党组织以及群众团体、人民调解等各种组织的积极作用,使他们成为沟通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一座重要桥梁。这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民参政议政的心理欲求,同时又能适时地宣泄掉积累在民间的不满情绪和心理困惑,从而避免脆弱及病态心理伤害社会公众和破坏社会秩序,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改善政府形象,增强公民的社会认同感,促进社会的稳定。上海市杨浦区已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区妇联在2001年3月8日挂牌成立了“复旦杨浦女性发展咨询中心”,一年多来,该咨询中心已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8期(次),受益人已达6千余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五)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官”。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然而,我们政治体制领域的改革却明显地滞后,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并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人民内部矛盾。为此,坚持以改革、发展作为一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必然需要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同时,体制、制度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为起直接的约束和调节作用,因而,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可以为人民内部矛盾的妥善解决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与改革旧的政治体制在内容上是密切相联的。因为,在这一问题中,人民群众与领导干部之间的矛盾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如果不坚决、及时地进行改革,势必难以在体制、制度层面上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蜕变为人民的统治者。这样,存在于群众中的怨愤与严重不满最终会导致潜在性社会“地震”的总爆发,从而阻碍社会进步。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在具体方式上搞“人治”不行,单纯依靠群众运动的“群治”也收效甚微,最后还必须通过“法治”来实现。同时,几千年来的封建传统给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沉重历史包袱依然存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势在必行。“法治”作用的主体对象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治官”。即: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运用宪法和法律来监督公仆,防止其滥用权力。因为,不受限制的权力从来就是腐化堕落的温床。通过“依法治官”来克服官僚主义,端正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实现干群关系的和谐发展,有利于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的法治化轨道上得到有效预防及合理解决。

【参考文献】

[1]:《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8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82页。

[3]《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3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1页。

[5]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和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利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恨也可能扩散。

[6]王绍光:《开放性、分配性冲突和社会保障——中国加入WTO的社会和政治意义》,原载《视界》2001年第3辑看,引自王绍光:《美国进步时代的启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第213-214页。

[7]《不能回避的国情制约》,载《了望》(新闻周刊),2002年11月11日(第45期),第24-33页。

社会转型范文第3篇

[内容摘要]新时期,年轻一代的思想呈现出道德取向多元化、思想观点存在兼容性、政治方向带有模糊性等特点,这些特点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综合作用的反映。学校德育工作者要用邓小平同志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武装头脑,转化观念,建立现代科学的德育观,要研究新时期德育、思想政治观念多元的状况,找准德育的战略位置,建构学校和社会的全方位德育网络,形成德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德育特点根源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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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面貌的更新,国际政治集团之间斗争格局的变化,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发生的变革,使一代年轻人的思想观念呈现出全新的特点。教育专家和教育实践工作者对年轻一代的思想状况、基本特点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他们做出的判断性结论,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出现对立性的分歧。那么,如何正确认识和估价年轻一代的思想状况、基本特点以及产生的根源,本文谨就这些问题作些分析。

一、年轻一代思想的基本特点

“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1]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主义这一关于存在和意识关系的基本原理,是我们研究和认识年轻一代思想状况、基本特点的指导思想。循着这一思想去分析,年轻一代思想的基本特点表现为:

(一)经济体制转型——使年轻一代道德取向呈现出多元性

道德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为社会经济关系服务的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道德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或准则,其作用是调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集体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身完善之间的关系。道德的基本问题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其中分为两个基本方面:一是,物质利益和道德哪一个方面起决定作用;二是,个人、集体、社会三者的利益如何对待。道德的实质是义与利的问题。用当代年轻人最流行的话来概括,就是“讲奉献还是讲索取”。在奉献和索取二者之间的取向不同,使道德观念呈现出千差万别,导致道德取向的多元性。

年轻一代道德取向的多元性,可以具体分为:只奉献不索取;多奉献少索取;少奉献多索取;不奉献不索取;不奉献只索取。有奉献就应有索取,多奉献就应多索取,是当代大多数年轻人道德的主要信条。这种奉献与索取并重的观念,是对新中国建立后50~60年代道德取向的一种否定和超越。那些年代只能讲奉献,不能谈索取,只重视人的社会价值,忽视人的自身价值。这种道德取向的单一性和片面性,是同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并以其为基础的。

在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意识形态的嬗变中,年轻一代道德取向呈现多元性的状况,不仅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实现道德观念更新的一种进步趋向。如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人们道德观念的要求,建立起新的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观念,是当前社会主义德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思想战线的现状——使年轻一代思想观点存在兼容性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长期斗争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战线的指导地位。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迄今封建阶级的思想、资产阶级的思想依然存在,并同无产阶级继续进行较量。

正在成长中的年轻一代,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对于处在嬗变中的真善美、假恶丑不仅没掌握正确的识别标准,也缺乏相应的识别能力。他们在学校里接受的是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在家庭和社会活动中却无法避免地受到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封建阶级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借机沉渣浮起,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腐朽的生活方式也乘机渗入,原有的单一计划经济思想尚在发生作用。先进与落后、新生与腐朽,总之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思想影响并存。年轻一代在这种错综复杂的现实面前,头脑中有无产阶级思想,也有资产阶级的思想,还有一些封建阶级的思想。这些不同阶级的对立的思想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均未形成体系,也未构成对峙的矛盾冲突,是一种兼容并存的状态。如何发挥德育的导向作用,用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占领年轻一代的思想阵地,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清除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观念和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是德育工作者的一项长期的任务。(三)国际政治斗争新形式——使年轻一代政治方向带有模糊性

“两大社会之间的斗争,必然会成为政治斗争。……在阶级反对阶级的任何斗争中,斗争的直接目的是政治权力。”[2]政治对于个体来说,是他们的政治观点、信念和信仰的表现。由于国际、国内历史的、现实的诸多因素的影响,也由于年轻一代尚未成熟的主观原因,对年轻一代来说,应坚持什么样的政治方向带有模糊性。具体表现为: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还是资本主义制度优越,为什么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和分裂是以共产党失去政治权力和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为标志;社会主义最后战胜资本主义是不是历史的必然,为什么共产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进入低潮;中国建立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是唯一的选择,为什么历史和现实有许多令人疑惑的问题等等。这些从理论到实践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年轻一代还没有真正地解决。因而,他们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还不是坚定不移,在行动上也不是坚持不懈。坚持无产阶级的政治观点、观念、信念、方向尚不是他们中间大多数人的自觉意识和行为。

二、思想特点产生的社会根源

一代人的思想状况及其特点,总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综合作用的反映。“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下,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3]

(一)道德观念是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体制和人才规格质量的变化而改变

新中国建立后,在近三十年的时间内,我国在经济领域推行的是计划经济模式,在分配方式方面,搞的是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在政治领域,一切活动由一个意志来决定,在人才规格方面塑造的是依附性人才。社会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才生产都限定在严格的政策范围之内。道德观念也因适应计划经济和统一意志的要求产生局限性。那种年代,社会只为人做奉献开辟道路,同时却关闭了人可以索取的一切途径。于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讲奉献,不讲索取。奉献被视为是品德高尚公而忘私的光荣行为,索取则被看作是思想落后自私自利的可耻行径。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最终导致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享受相近或相同的物质待遇,逐步消磨了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助长了人们的消极性、被动性和依附性。这种只强调人的社会价值,无视人的自身价值的片面的道德观念,在艰苦的战争岁月中有其必然性和积极作用,而在进行全面建设要发挥人的才能时期则显示出明显的局限性。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人们开辟了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职业的蹊径,人可以进行独立思考,在较广阔的空间内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一切由上级组织安排的僵化的人事制度开始被打破,依附性的人格也向独立性人格演化。转型中的社会现实,为年轻一代具有新的道德观念提供了基础。他们在人的社会价值、人的自身价值;在奉献、索取等方面观点的突破,使道德取向呈现出多元性。而这种多元正是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一元道德观念,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旧的道德观念规律性的过程。

(二)思想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各种思想在人主观上的反映

我国的年轻一代在学校中接受的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他们的头脑中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阵地,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还可能是主阵地。

我国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封建阶级传统的思想影响和习惯势力根深蒂固。新中国建立后,封建阶级被消灭,而它的思想影响依然存在。年轻一代从出生起就生活在充斥封建意识、传统习惯势力的环境之中,受其影响和熏陶,头脑中有封建意识、迷信思想是不难理解的。对外开放的十几年来,我国在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设备的同时,西方资产阶级的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思想也被作为学术观点介绍进来。如萨特的以极端强调个人存在和个体自由的“存在主义”,尼采、叔本华的以意志为宇宙本体、意志高于理性为核心的“唯意志论”,弗洛伊德的从性的本能中寻找人类动机的“精神分析理论”,都在年轻一代,特别是大学生中产生了影响。这些现代唯心主义的思想流派被介绍进来,对于促进东西方文化融合,改造我国传统的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文化成分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有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加剧了年轻一代思想上的混乱。

(三)政治方向只有在某种观点、信念、信仰使人坚定不移时才是明确的,反之,必然出现方向模糊

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发生过一些失误,尤其是象那样严重的错误,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这些失误和错误虽然都得到了修正,但是在人们心中留下的创伤还难以短期内平复。特别是近年来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蜕变,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共产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走入低谷。这些历史、现实问题的综合作用,使年轻一代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对共产党的领导,对共产主义运动的前景产生疑虑,出现政治信念、信仰危机。

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是,资产阶级为缓冲同无产阶级的矛盾,为摆脱周期性的经济衰退,不断转换斗争策略以维持其统治。特别是二战之后,现代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使资本主义经济依然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美、英、日、德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迄今在物质文明方面还优于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扩大国际之间的交往交流,改变了过去闭关锁国时期的一些片面的政治宣传,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泛普及,使人可以成为远方信息的直接接受者,这又使年轻一代接触了西方的资产阶级的精神文明。从赞赏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向往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到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没落生活方式的诱惑,又使年轻一代中的不少人产生“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错误认识。

国际政治斗争形势的剧烈变动,国内改革开放发生的深刻变化,人们在思想上要有一个认同过程和适应过程。新旧思想、新旧体制的矛盾碰撞反映在人们的思想上,使人产生迷惘、困惑,出现心态失衡,情绪不稳,活动方向不明等一系列问题。这是社会经历深层次变革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现象。

三、学校德育的对策

同志说:“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深刻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对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支柱,是我们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指针,也是德育思考对策的根本指导思想。

(一)用邓小平同志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武装头脑,转化观念,建立现代科学的德育观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必然发生变化。学校德育工作者要审时度势,首先在理论上要全面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它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作用,然后,进一步弄清当前思想政治工作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共性和个性;市场经济给德育带来的正向效应和负向效应;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和西方现代思想文化,从建立新的思想文化出发怎样批判、继承、借鉴;在国际国内社会转型期间怎样坚持学校德育的导向作用;按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年轻一代应具有什么样的素质和人格特征;学校德育怎样在实践的过程中改革创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德育体系;学校德育工作者应具备哪些新的素质,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这些具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德育工作者不仅应在理论上真正弄清楚,而且要以正确理论和认识指导德育的实践。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及其特点,要求学校德育工作者确立全新的德育观,即现代科学的德育观。包括:德育的社会观,即克服把德育看作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孤立的社会活动的狭隘德育观,建立开放性的与社会生活相联系的全方位的大德育观;德育的目标观,即克服以培养依附性人才为目标的传统德育观,建立既培养高尚人格,又发展有个性、自立性、竞争性人格的现代德育观;德育的素质观,即克服不问教育对象身心发展水平,都施以同一教育,脱离实际的德育观,建立既有统一素质要求,又分层次,成为系统工程的德育观;德育的效益观,即克服追求表面整齐划一,把外显行为作为评价成果的形而上学的德育观,确立讲内化效应,讲长远效应,终身受益的辩证发展的德育观。

(二)研究社会变革时期人们道德、思想、政治观念多元的状况,找准德育的战略位置

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学校德育工作者转化观念,端正思想,明确方向,找准德育的战略位置,是正确有效开展德育工作的前提。

找准德育战略位置的工作之一,是面向社会生活,深入实际,进行多侧面、多层次的调查研究。了解人们在道德、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心理动态和行为取向;了解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热点问题;了解人们思想意识的倾向及构成要素;了解社会舆论对于年轻一代的正向影响和负向影响;了解年轻一代已有的思想基础和发展趋向,选准开展德育工作的起点。

找准德育战略位置的工作之二,是研究学校德育的总目标和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的具体任务。围绕德育总目标和要求,从各自的层级出发,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选择有效形式,完成既定任务。每一层级的德育都以低一级层级为基础,并为高一级层级的德育打好坚实的基础,在系统工程中不出现薄弱的环节。

找准德育战略位置的工作之三,是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全局观点,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从培养“四有”新人的根本目的出发把德育放在工作的重要地位,深入持久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年轻一代的成长发展与国家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德育要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下,处理好德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一是德育内部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各自的任务和相互依附渗透的关系;二是德育作为一种教育实体,有相对独立性,同形势变化、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的关系;三是德育坚持教导、疏导、诱导原则同严格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关系;四是学校德育的核心作用、规范作用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五是德育的社会效益与德育工作者自身修养的关系。

(三)构建学校与社会全方位的德育网络,形成德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同志说:“政治思想工作,各部门都要负责任。”[5]现代科学的德育观是大德育观,要求学校德育与广泛的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形成一个既有党委、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协会参与的纵向德育工作体系,又有由学校和家庭、社会相配合的横向德育关系。各方面都围绕培养“四有”新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构建成多经纬、多频道、多方位的德育组织网络。目标一致,相互沟通,形成合力,打一场持久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攻坚战”,在实践中体现无产阶级德育的革命性、战斗性和科学性。

学校德育从古至今在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形成中居于重要地位,具有主渠道作用、导向作用和规范作用。

学校德育的明显特点之一,是它的主渠道作用。学校德育的方向性、目的性,以及在施教过程中严密的组织性、计划性、恒常性,是其它任何教育单位、渠道无法比拟和不可取代的。社会变革时期,学校德育主渠道作用“只能大大加强,不能有丝毫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止步不前。”[6]如果学校放弃了主渠道作用,社会对年轻一代的期望和要求就失去了全面贯彻、系统实施的唯一阵地,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也失去了相互配合的核心。学校德育明显的特点之二,是它的导向作用。这是由学校德育的先进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决定的。社会主义学校的德育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党和国家最新的道德、思想、政治观念最积极、最彻底的宣传者和维护者。学校德育历来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最先进的和最正统的,是年轻一代选择正确人生道路和自我修养的客观依据。

社会转型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德育特点根源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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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面貌的更新,国际政治集团之间斗争格局的变化,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发生的变革,使一代年轻人的思想观念呈现出全新的特点。教育专家和教育实践工作者对年轻一代的思想状况、基本特点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他们做出的判断性结论,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出现对立性的分歧。那么,如何正确认识和估价年轻一代的思想状况、基本特点以及产生的根源,本文谨就这些问题作些分析。

一、年轻一代思想的基本特点

“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1]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的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主义这一关于存在和意识关系的基本原理,是我们研究和认识年轻一代思想状况、基本特点的指导思想。循着这一思想去分析,年轻一代思想的基本特点表现为:

(一)经济体制转型——使年轻一代道德取向呈现出多元性

道德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为社会经济关系服务的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道德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或准则,其作用是调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集体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身完善之间的关系。道德的基本问题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其中分为两个基本方面:一是,物质利益和道德哪一个方面起决定作用;二是,个人、集体、社会三者的利益如何对待。道德的实质是义与利的问题。用当代年轻人最流行的话来概括,就是“讲奉献还是讲索取”。在奉献和索取二者之间的取向不同,使道德观念呈现出千差万别,导致道德取向的多元性。

年轻一代道德取向的多元性,可以具体分为:只奉献不索取;多奉献少索取;少奉献多索取;不奉献不索取;不奉献只索取。有奉献就应有索取,多奉献就应多索取,是当代大多数年轻人道德的主要信条。这种奉献与索取并重的观念,是对新中国建立后50~60年代道德取向的一种否定和超越。那些年代只能讲奉献,不能谈索取,只重视人的社会价值,忽视人的自身价值。这种道德取向的单一性和片面性,是同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并以其为基础的。

在计划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意识形态的嬗变中,年轻一代道德取向呈现多元性的状况,不仅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实现道德观念更新的一种进步趋向。如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人们道德观念的要求,建立起新的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道德观念,是当前社会主义德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思想战线的现状——使年轻一代思想观点存在兼容性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长期斗争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战线的指导地位。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迄今封建阶级的思想、资产阶级的思想依然存在,并同无产阶级继续进行较量。

正在成长中的年轻一代,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对于处在嬗变中的真善美、假恶丑不仅没掌握正确的识别标准,也缺乏相应的识别能力。他们在学校里接受的是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在家庭和社会活动中却无法避免地受到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特别是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封建阶级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借机沉渣浮起,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腐朽的生活方式也乘机渗入,原有的单一计划经济思想尚在发生作用。先进与落后、新生与腐朽,总之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思想影响并存。年轻一代在这种错综复杂的现实面前,头脑中有无产阶级思想,也有资产阶级的思想,还有一些封建阶级的思想。这些不同阶级的对立的思想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均未形成体系,也未构成对峙的矛盾冲突,是一种兼容并存的状态。如何发挥德育的导向作用,用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占领年轻一代的思想阵地,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清除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观念和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观念,是德育工作者的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国际政治斗争新形式——使年轻一代政治方向带有模糊性

“两大社会之间的斗争,必然会成为政治斗争。……在阶级反对阶级的任何斗争中,斗争的直接目的是政治权力。”[2]政治对于个体来说,是他们的政治观点、信念和信仰的表现。由于国际、国内历史的、现实的诸多因素的影响,也由于年轻一代尚未成熟的主观原因,对年轻一代来说,应坚持什么样的政治方向带有模糊性。具体表现为: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还是资本主义制度优越,为什么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和分裂是以共产党失去政治权力和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为标志;社会主义最后战胜资本主义是不是历史的必然,为什么共产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进入低潮;中国建立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不是唯一的选择,为什么历史和现实有许多令人疑惑的问题等等。这些从理论到实践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年轻一代还没有真正地解决。因而,他们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还不是坚定不移,在行动上也不是坚持不懈。坚持无产阶级的政治观点、观念、信念、方向尚不是他们中间大多数人的自觉意识和行为。

二、思想特点产生的社会根源

一代人的思想状况及其特点,总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综合作用的反映。“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下,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3]

(一)道德观念是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体制和人才规格质量的变化而改变

新中国建立后,在近三十年的时间内,我国在经济领域推行的是计划经济模式,在分配方式方面,搞的是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在政治领域,一切活动由一个意志来决定,在人才规格方面塑造的是依附性人才。社会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才生产都限定在严格的政策范围之内。道德观念也因适应计划经济和统一意志的要求产生局限性。那种年代,社会只为人做奉献开辟道路,同时却关闭了人可以索取的一切途径。于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只讲奉献,不讲索取。奉献被视为是品德高尚公而忘私的光荣行为,索取则被看作是思想落后自私自利的可耻行径。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最终导致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享受相近或相同的物质待遇,逐步消磨了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助长了人们的消极性、被动性和依附性。这种只强调人的社会价值,无视人的自身价值的片面的道德观念,在艰苦的战争岁月中有其必然性和积极作用,而在进行全面建设要发挥人的才能时期则显示出明显的局限性。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人们开辟了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职业的蹊径,人可以进行独立思考,在较广阔的空间内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一切由上级组织安排的僵化的人事制度开始被打破,依附性的人格也向独立性人格演化。转型中的社会现实,为年轻一代具有新的道德观念提供了基础。他们在人的社会价值、人的自身价值;在奉献、索取等方面观点的突破,使道德取向呈现出多元性。而这种多元正是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一元道德观念,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旧的道德观念规律性的过程。

(二)思想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各种思想在人主观上的反映

我国的年轻一代在学校中接受的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他们的头脑中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阵地,对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还可能是主阵地。

我国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封建阶级传统的思想影响和习惯势力根深蒂固。新中国建立后,封建阶级被消灭,而它的思想影响依然存在。年轻一代从出生起就生活在充斥封建意识、传统习惯势力的环境之中,受其影响和熏陶,头脑中有封建意识、迷信思想是不难理解的。

对外开放的十几年来,我国在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设备的同时,西方资产阶级的哲学、心理学、伦理学思想也被作为学术观点介绍进来。如萨特的以极端强调个人存在和个体自由的“存在主义”,尼采、叔本华的以意志为宇宙本体、意志高于理性为核心的“唯意志论”,弗洛伊德的从性的本能中寻找人类动机的“精神分析理论”,都在年轻一代,特别是大学生中产生了影响。这些现代唯心主义的思想流派被介绍进来,对于促进东西方文化融合,改造我国传统的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文化成分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有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加剧了年轻一代思想上的混乱。

(三)政治方向只有在某种观点、信念、信仰使人坚定不移时才是明确的,反之,必然出现方向模糊

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发生过一些失误,尤其是象那样严重的错误,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这些失误和错误虽然都得到了修正,但是在人们心中留下的创伤还难以短期内平复。特别是近年来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蜕变,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共产主义运动在世界范围内走入低谷。这些历史、现实问题的综合作用,使年轻一代对马克思主义学说,对共产党的领导,对共产主义运动的前景产生疑虑,出现政治信念、信仰危机。

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是,资产阶级为缓冲同无产阶级的矛盾,为摆脱周期性的经济衰退,不断转换斗争策略以维持其统治。特别是二战之后,现代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使资本主义经济依然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美、英、日、德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迄今在物质文明方面还优于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扩大国际之间的交往交流,改变了过去闭关锁国时期的一些片面的政治宣传,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泛普及,使人可以成为远方信息的直接接受者,这又使年轻一代接触了西方的资产阶级的精神文明。从赞赏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向往资产阶级的“民主”和“自由”,到接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没落生活方式的诱惑,又使年轻一代中的不少人产生“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错误认识。

国际政治斗争形势的剧烈变动,国内改革开放发生的深刻变化,人们在思想上要有一个认同过程和适应过程。新旧思想、新旧体制的矛盾碰撞反映在人们的思想上,使人产生迷惘、困惑,出现心态失衡,情绪不稳,活动方向不明等一系列问题。这是社会经历深层次变革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现象。

三、学校德育的对策

同志说:“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深刻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对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支柱,是我们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指针,也是德育思考对策的根本指导思想。

(一)用邓小平同志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武装头脑,转化观念,建立现代科学的德育观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必然发生变化。学校德育工作者要审时度势,首先在理论上要全面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它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作用,然后,进一步弄清当前思想政治工作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共性和个性;市场经济给德育带来的正向效应和负向效应;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和西方现代思想文化,从建立新的思想文化出发怎样批判、继承、借鉴;在国际国内社会转型期间怎样坚持学校德育的导向作用;按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要求,年轻一代应具有什么样的素质和人格特征;学校德育怎样在实践的过程中改革创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德育体系;学校德育工作者应具备哪些新的素质,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这些具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德育工作者不仅应在理论上真正弄清楚,而且要以正确理论和认识指导德育的实践。

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及其特点,要求学校德育工作者确立全新的德育观,即现代科学的德育观。包括:德育的社会观,即克服把德育看作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孤立的社会活动的狭隘德育观,建立开放性的与社会生活相联系的全方位的大德育观;德育的目标观,即克服以培养依附性人才为目标的传统德育观,建立既培养高尚人格,又发展有个性、自立性、竞争性人格的现代德育观;德育的素质观,即克服不问教育对象身心发展水平,都施以同一教育,脱离实际的德育观,建立既有统一素质要求,又分层次,成为系统工程的德育观;德育的效益观,即克服追求表面整齐划一,把外显行为作为评价成果的形而上学的德育观,确立讲内化效应,讲长远效应,终身受益的辩证发展的德育观。

(二)研究社会变革时期人们道德、思想、政治观念多元的状况,找准德育的战略位置

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学校德育工作者转化观念,端正思想,明确方向,找准德育的战略位置,是正确有效开展德育工作的前提。

找准德育战略位置的工作之一,是面向社会生活,深入实际,进行多侧面、多层次的调查研究。了解人们在道德、思想、政治等方面的心理动态和行为取向;了解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热点问题;了解人们思想意识的倾向及构成要素;了解社会舆论对于年轻一代的正向影响和负向影响;了解年轻一代已有的思想基础和发展趋向,选准开展德育工作的起点。

找准德育战略位置的工作之二,是研究学校德育的总目标和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的具体任务。围绕德育总目标和要求,从各自的层级出发,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选择有效形式,完成既定任务。每一层级的德育都以低一级层级为基础,并为高一级层级的德育打好坚实的基础,在系统工程中不出现薄弱的环节。

找准德育战略位置的工作之三,是正确把握形势,增强全局观点,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从培养“四有”新人的根本目的出发把德育放在工作的重要地位,深入持久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年轻一代的成长发展与国家的前途命运息息相关。德育要在坚持正确方向的前提下,处理好德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一是德育内部道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各自的任务和相互依附渗透的关系;二是德育作为一种教育实体,有相对独立性,同形势变化、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的关系;三是德育坚持教导、疏导、诱导原则同严格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关系;四是学校德育的核心作用、规范作用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关系;五是德育的社会效益与德育工作者自身修养的关系。

(三)构建学校与社会全方位的德育网络,形成德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同志说:“政治思想工作,各部门都要负责任。”[5]现代科学的德育观是大德育观,要求学校德育与广泛的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形成一个既有党委、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协会参与的纵向德育工作体系,又有由学校和家庭、社会相配合的横向德育关系。各方面都围绕培养“四有”新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构建成多经纬、多频道、多方位的德育组织网络。目标一致,相互沟通,形成合力,打一场持久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攻坚战”,在实践中体现无产阶级德育的革命性、战斗性和科学性。

学校德育从古至今在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形成中居于重要地位,具有主渠道作用、导向作用和规范作用。

学校德育的明显特点之一,是它的主渠道作用。学校德育的方向性、目的性,以及在施教过程中严密的组织性、计划性、恒常性,是其它任何教育单位、渠道无法比拟和不可取代的。社会变革时期,学校德育主渠道作用“只能大大加强,不能有丝毫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止步不前。”[6]如果学校放弃了主渠道作用,社会对年轻一代的期望和要求就失去了全面贯彻、系统实施的唯一阵地,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也失去了相互配合的核心。

学校德育明显的特点之二,是它的导向作用。这是由学校德育的先进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决定的。社会主义学校的德育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党和国家最新的道德、思想、政治观念最积极、最彻底的宣传者和维护者。学校德育历来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最先进的和最正统的,是年轻一代选择正确人生道路和自我修养的客观依据。

学校德育明显的特点之三,是它的规范作用。学校德育总是反映社会共同的期望和要求,用社会准则去规范年轻一代的思想和行动。提供什么、允许什么、限制什么、反对什么,都态度严肃,旗帜鲜明。代表的是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思想观念。特别是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观念出现多元的形势下,学校德育的规范作用更有其现实和长远意义。没有学校德育一元规范的作用,就不可能消除多元思想文化的局面,也不可能在新的基础上形成新的道德、思想、政治一元的观念。

总之。在当今社会变革过程中,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呈现出多元化,社会影响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并存,年轻一代受到的是来自四面八方,各种思潮的冲击,处在一种迷惘、困惑之中,也使学校德育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遇到严峻的挑战。学校德育在新形势下对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形成还能不能发挥主渠道作用、导向作用和规范作用,怎样才能发挥这些作用,已成为德育理论家和实际工作者思考的重要课题之一。严峻的挑战,往往也是改革德育最好的机遇,德育工作者必须振奋精神、开拓前进,徘徊不前或知难而退不是社会主义学校德育工作者的本色。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270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84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49页。

社会转型范文第5篇

一、社会转型对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影响

社会救助是指公民在不能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援助。它以所有特困公民为对象,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为目的,通过给予现金、实物和提供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救助,主要由灾民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互助等组成。社会救助是解决群众生活困难最古老的措施,也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的项目,它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一起,构成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可以暂时没有社会福利,甚至也可以暂时没有社会保险,但是,不能没有社会救助,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学界一般认为,我国社会转型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的,其中1840年到1949年为第一阶段,1949年到1978年为第二阶段,1978年至今为第三阶段,是快速转型期。社会转型既包括经济基础的变革,也包括上层建筑的调整,是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结构的整体变迁。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社会生产和生产力层次上,表现为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二是在经济体制层次上,表现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三是在上层建筑层次上,表现为由高度集权的传统政治体制向民主政治体制转变;四是在思想文化层次上,表现为反映自然半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的精神文化向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精神文化转变。笔者认为,社会转型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型产生的影响

我国社会转型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传统与现代共同存在,共同作用,尤为表现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传统思想观念仍然起重要作用。中华民族历来有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对贫困者给予同情、关怀和支持。这是我们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在社会转型期应予发扬光大。改革开放破除了绝对平均主义的观念,社会成员对贫困问题的价值判断发生一些变化,部分人比以前更多地看到了导致贫困的个人责任,认为贫困是由贫困者的“思想保守”、“观念落后、“不思进取”和“过分依赖”等原因引起的,而忽视了引起贫困的社会因素。因此,在经济发展和平均收入水平提高以后,没有及时重视和协调好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导致贫困问题比较突出。社会救助工作由于是对最为贫困的群体进行最为急迫、最为直接的救助,特别需要严密的法规。因此,在国际社会保障理论界,社会救助常常被称为“须经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保障制度”。但是,我国社会救助工作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不仅没有基本的《社会救助法》,而且也没有《赈灾法》,造成社会救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如,灾情核报的随意性很大,有的地方为了多要救灾款而夸大灾情,有的地方为了出政绩报喜不报忧。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救助对象的民主和法治意识会普遍增强,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会增强。因此,急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法规建设,在社会全面转型的背景下,妥善解决效率与公平、经济竞争与社会关照等社会问题。

(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产生的影响

一是经济体制转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造成的下岗和失业问题突出。种种迹象表明,目前,我国进入1949年以来的第五次失业高峰期,虽然统计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只有3%--4%,但实际失业率在8%左右。随着下岗和失业并轨工作的加快,再就业中心将逐步撤消,过去在下岗职工中隐含的失业问题将完全显现,失业问题会更加突出。2002年我省城市低保对象111.45人中,传统“三无”救济对象为3.66万人,仅占3.28%;在职职工、下岗和失业人员为75.76万人,占68%。二是就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1978年我国就业人口在一、二、三产业中就业的比例分别为70.5%、17.3%、12.2%,2000年则变为50.0%、22.5%、27.3%,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口开始超过第一产业。2000年在国有、集体经济部门以外就业的人员比重,已经达到全部城镇就业人口的54.9%,超过了在国有、集体部门就业的人数。就业结构的变化,造成单位社会保障功能降低,就业者陷入贫困的机会增加。三是收入差距扩大。不但单位内部劳动者的收入差距拉大,单位、行业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扩大。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6,接近0.6的国际警戒线。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57倍,到2002年扩大到3.09倍。由于农民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有关福利,实际收入差距应在5倍以上,这一比例大大超过世界各国,由此导致的贫困问题比较突出。

(三)社会政策转型产生的影响

一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社会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在社会保障方面,不再追求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模式,力图建立“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将过去的国家福利和企业福利模式改为社会化的福利模式,在医疗、住房、教育和其他公共服务方面,不再由国家和企业承担全部责任,而是建立多方共同负责、多种机制共同作用的混合福利体系。尽管新的社会政策目标是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由于在新旧体制的转化中出现了一个制度空缺时期,未能及时地出台新的制度性框架,来防止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失业下岗者和其他特殊困难者陷入贫困,造成社会救助目标弱化,救助平均水平降低,使其难以发挥较好的社会保护功能。二是有些政策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五保供养是随集体经济产生和发展的,长期以来,是作为以集体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福利事业。目前,在集体经济十分薄弱、土地保障功能严重弱化的情况下,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因此,有必要对五保供养工作进行重新认识,不应再将其作为集体福利事业,而应属于农村社会救助的范畴。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救助政策。三是社会救助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我省国民经济呈现较大幅度增长趋势,但社会救助经费没有能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如,我省开列的自然灾害救助经费从1995年到现在仍然是2000万元,与经济发展相比,实际上是呈下降趋势。当前,我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较低、保障面较窄的问题比较突出,其主要原因,也主要是由于保障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四是社会支持系统的作用弱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救助优惠政策,如救灾粮、油、燃料、建材等物资,随着价格体制和流通体制的改革,能够安排的范围越来越小,价格也与市场价格相差无几。城市低保只能维持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若要解决低保对象在就医、住房、就业、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困难,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但由于一些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出台优惠政策,制定、落实优惠政策的难度较大。

(四)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产生的影响

一是社会利益群体与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改革前,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下,国家是唯一的利益主体,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利益群体。改革以来,随着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利益主体逐步多元化,个人、组织、群体独立的利益主体地位得到强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利益群体,如私营企业主。过去以身份为依据的社会分层逐步被打破,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等阶层分化加快,他们中的部分人沦为贫困的可能性增大。二是人口流动速度加快。2002年全国有9000多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我省为全国主要的跨省流动的流出地。由于人口流动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措施不健全,进城农民工成为社会的边缘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极易沦为贫困群体。大量劳动力流出,对农业发展也产生一定的影响,给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扶助和精神慰籍带来新的问题,社会救助任务进一步加重。

二、加强和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对策

科学构筑我省社会救助体系,是解决转型期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这一体系应以自然灾害救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以社会互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为补充,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方向,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一)搭建一平台,发挥社区在社会救助工作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原来由国家和单位承担的相关社会功能逐步推到社区,社区的社会功能在迅速扩大。尽管近年来大力开展了社区建设工作,由社区组织来承担政府和单位的一些社会职能。但此项工作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社区掌握的社会资源还很有限,组织体系还不健全,从事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还不能完全承担起有关的社会职能。因此,要大力进行社区建设,重点突出社会救助的职能,积极建立社区化社会救助体系。目前要重点搞好社区服务组织体系建设,设立社区保障服务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社会保障事务服务;负责审核居民享受社会救助的资格;组织社区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参加义务劳动,消除其“等、靠、要”依赖思想;设立捐赠接收站,搞好社区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捐赠的物品优先在辖区内贫困群体中调剂,低保对象可以凭救助卡选用捐赠物品;积极支持志愿者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从而建立一个以人为本、讲礼仪、重情谊,相互关心爱护的和谐社区。

(二)搞好两个转变,重新认识转型期的社会救助工作

1、转变社会救助工作的价值取向。一是由恩赐观念向权利观念转变。传统社会救济含有明显的恩赐观念,救助者常常以观世音自居,受救助的群众往往感恩戴德,这种行为是与现代社会救助有着本质区别的。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实施社会救助是其应负的由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恩赐;对于公民来说,获得救助是其应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法律意识的增强,要用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救助”取代传统意义的“社会救济”,以转变传统的恩赐观念。二是以物为本观念向以人为本理念转变。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上,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任务似乎就是分配款物,往往把争取上级的救助资金作为一项中心工作,一旦款物分配完毕,救助过程也就结束,使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心转向了以物为本。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要从维护人权的角度认识社会救助工作,弘扬以人为本的现念,使救助对象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应有保护。

2、转变社会救助工作的行为取向。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救助的行为取向突出表现为特殊主义,不是按照社会成员的实际困难程度进行救助,而是划分成若干群体,分不同对象实施救助,造成同属国家一员,而在救助待遇上却千差万别。如,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社会救助也存在严重的城乡差别。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城市居民社会福利较高,职工工作、生活都比较有保证,因此,社会救助的重心在农村。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深化,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增加,贫困人口增多,城市社会救助工作日益受到重视,而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则止步不前。再者,城市农民工是社会的边缘群体,城市、农村社会救助都没有把他们列入,属于被人遗忘的群体。因此,社会救助的行为取向要由特殊主义向普遍主义转变,不分种族、身份、职业等,在获得社会救助方面一律平等。

(三)构筑三个体系,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发展

1、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政府运作方式的基本特征。近年来,城市低保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重要突破,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我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使城市低保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社会救助还没有相应的法规出台。为此,各级政府社会救助主管部门必须实施依法行政战略,一是要抓紧制订急需的地方性法规,及时修订不适宜的法规,搞好法规、政策之间的衔接;二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转变职能,改变管理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四是加强监督,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得到统一、公正、合理的实施。

2、科学运作,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①强化政府的主体地位。社会救助对象是社会最为贫困的群体,可以说,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救助,他们就无法生存。因此,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政府在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要强化政府在社会救助组织、管理、监督和财政投入等方面的主体作用,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机制。②探索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可实行普遍性和专门性相统一的社会救助双层体系,将社会救助对象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救助对象为城乡所有贫困者,为因各种原因而陷入贫困者提供救助,以涉及面广为特征,具有普遍性特点;二是救助对象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家庭收入和其他收入来源的人,以受益对象的专门性为特征,具有专门性特点。这样划分,既能对所有贫困者进行救助,又能对特困户进行重点救助。③建立起规范的社会救助款物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社会救助基金,强化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增强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能力;社会救助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发生;在资金的发放上,引入民主决策机制,由群众代表评定困难户,提高资金发放的透明度,解决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低保金社会化发放途径,推广由银行、邮局等网点发放低保金的做法;搞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督。④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科技含量。建立比较完善的贫困指标监测和评估网络,运用现代技术手段,通过严格的家庭收入调查和计算,准确核实贫困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制定科学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和救助标准,为准确实施社会救助提供保障。建立灾害管理系统和救灾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制定灾害评估、统计、紧急救援办法,探索灾情科学预报、评估、合理分配救灾款物的新途径,不断提高灾害救助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3、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体系。对处于贫困之中的人员,单靠政府救助解决不了他们的所有困难,必须发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帮扶活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服务。政府在社会救助对象就业、职业培训、自谋职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慈善团体等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组织、提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解困活动,如社区救助服务、志愿者活动、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等。发动社会力量,搞好救助对象在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方面的专项救助。在教育方面,通过减免学杂费、奖学金、教育贷款和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上学问题;在医疗方面,建立起专门服务于贫困群众的医疗补助、费用减免制度,确定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确保他们能够获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在住房方面,要通过实施“安居工程”,为贫困群众提供廉价住房,廉租住房,使其居有住所;在司法救助方面,认真落实《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免收、减收费用,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社会各方面的支持,筑起一道牢固的社会安全网。

参考文献:

1、多吉才让:《新时期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年版

2、多吉才让:《中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与实践》,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3、民政部:《中国城市反贫困论坛主题报告--中国的城市贫困与最低生活保障》,北京,2002年12月

4、汝信、陆学艺、李培林主编:《200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