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社会调查论文

社会调查论文范文精选

社会调查论文

社会调查论文范文第1篇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实践意义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判决宣告前由有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到法庭,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人格调查制度。因为人格调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法院的判决前,对行为人的性格爱好、身心状况、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被告人的人格状况、测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行为人作出恰当处置时参考因素的活动,其本质是强调对犯罪人个体的尊重与关注,强调刑法的实质公正,这与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一致的。

考察域外有关人格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格调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人格调查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人格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有很多,包括行为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平日及实施指控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这些项目繁多的调查,看起来非常分散与杂乱,实际上,这些调查都是紧紧以行为人为核心展开的,对行为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告身体、性格等自身状况的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在于从各个方面收集和行为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全面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判定行为人的人格。

二是人格调查通常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来完成。对行为人的人格状况的测定与评估,不是把各个项目简单罗列,而是通过由表及里、由表象到实质的调查分析,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心理活动、发展趋势,其调查程序的严谨性和调查结论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调查主体的特殊性。

三是人格调查是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而近年来轻刑化的司法理念,在强调对被告人刑罚个别化的前提下,还要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格调查制度就成为量刑、尤其是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因素。首先,该报告是影响合议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拟判处管制、缓刑和免处的被告人。其次,该报告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进行法庭教育的重要依据。只有详细掌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才能发现教育、感化、挽救该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化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第三,该报告也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宣判后对未成年人回访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材料。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市的法律实践

自河南省兰考县法院首创社会调查员制度以来,各地法院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已制度化、规范化。我市法院也在借鉴长宁、海淀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涉少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10月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的“三段式”服务。该《办法》对调查员的职责、义务、工作规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最明显有别和优于全国其他法院的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调查员的准入设置了目前全国最高的门槛,只有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二十三周岁,从事教育、共青团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力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诚信记录优良的同志才能够初步进入遴选范围;二是调查员由法院和共青团联合选任和考核,经未成年人及法定人同意以中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不依附于控、辩、审任何一方,不得从事兼职的法律工作;三是对当庭宣判缓刑的案件,调查员直接参与宣判后的教育,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包片民警、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学校老师的对接,共同制定跟踪帮教措施;四是实行社会调查员有偿服务,除报销实际支出外,根据工作量发给相当于其日工资标准的合理报酬,对表现突出的调查员,每年由共青团组织给予表彰。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核心贵在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在设计这一制度和选择调查员的时候不仅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而且把从事律师、陪审、法律援助、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一切有可能与案件或案件的侦察、起诉、辩护、、审理有关的人员排除在外,而且规定了为期一年的考核、淘汰期,以期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一)选拔聘任的基本情况

我们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为共青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自2005年6月以来共选聘两批82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选任条件为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首批选任的48名社会调查员有11名来源于各县(市)区团委干部,有30名中小学校教师,有7名来自其他机关。其中有30名为我市心理阳光协会成员。社会调查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市区24名,各县(市)区24名,每个县市至少3名。已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再聘任为社会调查员,以上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从事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经验。完成选聘工作后,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中院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文件,对各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做出要求,市中院组织对社会调查员开展了培训,颁发了工作证件。

(二)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

我们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原则上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部由聘任制社会调查员负责。开展社会调查首先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开展社会调查的目的、方法和法律依据及后果,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开展调查。对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开展的调查,不作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仅作为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不同意开展社会调查的,由法庭决定是否继续委托开展调查。2006年-2009年8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共判处罪犯5983人,其中未成年罪犯620人,其中对365名被告人开展了社会调查,没有开展社会调查的84名,其中法定人不同意的38名,异地犯罪的46名,适用简易程序的14名。社会调查员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

、同事。经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社会调查员可以持证到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员调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对调查的内容均形成了调查笔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等,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调查报告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

(三)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情况

法律对于社会调查员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未做规定,我们的做法是要求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在证人席处设置社会调查员标牌,由社会调查员在法庭调查后,法庭辩论之前作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的诉讼参与人,出庭宣读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调查报告形成过程的询问。此举主要是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人格证据”使用,避免将社会调查员归于公诉人或辩护人一方,体现其开展社会调查的中立性。在目前审结的案件中,有的诉讼参与人对社会调查形成过程提出问题,但未就报告提出不同意见。在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后,由审判长对报告给予评价,对可以确认的内容予以确认。在庭审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可以引用经确认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支持自己的控辩意见。在最后陈述后,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也可以参加宣判后的法制教育。

(四)开展社会调查程序及其在文书、卷宗中的体现

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起诉书后,根据案情确定社会调查员人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聘任社会调查员。辖区各县(市)法院原则上委托本地社会调查员开展调查,市区各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在市区范围内委托社会调查员,每名未成年被告人需由两名社会调查员共同开展调查,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共同犯罪的,由社会调查员共同对多名被告开展调查。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征得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签订委托书,并由被告人、法定人提供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地址、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式。社会调查员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提纲并经合议庭审核后开展调查,调查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文书不在诉讼参与人中开列社会调查员,但在案件审理过程表述时,简明叙述社会调查员开展社会调查情况。在事实部分的最后一段,叙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常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论述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观、客观原因及应当汲取教训的内容,一般主要采纳社会调查结论。在对有罪被告人量刑时,可以引用社会调查结论作为参考和依据。开展社会调查的委托书、调查笔录、社会调查报告、帮教意见等均收入卷宗。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调查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举措,确实发挥了一定的效用并得到了社会各方的积极评价,但由于我国没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又十分原则,社会调查员制度还存在着诸多法律和实践操作方面的问题和障碍。

(一)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是刑事证据的问题

多数人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基于人民法院的委托而产生,而且作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且与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鉴定结论”相似,同时该报告作为一种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的文字材料,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证言,只要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笔者认为,调查报告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指证据与案情存在的客观联系的程度,而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涉案嫌疑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对案情本身没有证明意义,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不能属于法定的刑事证据。

虽然社会调查是个新生事物,是我国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但是仍不应有悖于现有的刑法原则和法律规定,调查报告既然不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也不是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刑事证据,仅是案外的一些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调查报告的效力夸大化,因此,它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二)社会调查制度公正性的保障问题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由于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中存有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方面的说明,且是人民法院据以认定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依据之一和量刑的参考,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或重或轻的伤害,希望法院可以为其讨回公道、重惩被告的因素会影响其对调查报告的认识偏颇,因此,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才能保障社会调查制度实施的公正性。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第一,确定调查主体是保证调查报告真实性的前提。社会调查员一般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解决未成年人问题经验的品质高尚的人担任,且由法院委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选定,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出现,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第二,在调查方法上,一般由社会调查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所在地以及其他关系地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如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必要时可以各种方法交叉使用,并制成调查笔录,最终制成社会调查报告。第三,法院在开庭前,合议庭必须先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庭审时允许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此发表意见,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三)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问题

我国法律用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进行社会调查,但是对于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说明,到底社会调查员属于何种身份、其法律地位如何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笔者认为:首先,社会调查员不是证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是在诉讼程序之外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社会调查员是参加了诉讼以后才了解案件情况的,而且不是客观的真实情况而是法律证据反映的情况,属于法律事实,它和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有人认为社会调查员属于品格证人,是就被告人的人品、品格出庭作证的证人,但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作证的范围是案件事实,因此,被告人的人品和品格内容不属于证人作证的范围。虽然国外的司法中有品格证人的出现,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同,比如法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只能就被告人被控事实或者其人格和品格作证”,因此,就被告人人格和品格内容作证的是合法的品格或人格证人,属于证人的范畴。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应得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的根据调查的内容将社会调查员认为是品格证人。其次,社会调查员也不是鉴定人。鉴定人是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委托或诉讼参加人的委托聘请的专门人员,是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社会调查员调查的是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非案件或者说是案件背景情况,两者的指向和目的根本不同。我国的刑事诉讼是一种等腰三角形关系,控方与辩方居于等腰对角,法院居于顶角居中独立裁判,社会调查员在刑事案件中当然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由于社会调查员是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因此,不一定非要给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他可以是属于辅助或者说是服务审判的人员。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社会调查制度。

(一)通过立法明确社会调查员地位和身份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程序法并没有对社会调查员的出庭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做法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司法实践应严格依法办事。第一,应从立法上明确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身份,使其选任、职权、责任等方面真正有法可依。第二,主体应当细化,委托关系如何确定,要有法律上的支持,相关的责任要确定下来。第三,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第四,设立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程序,脱离科

学方法和程序,内容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第五,要经过质证。总之,明确社会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在将社会调查制度推广到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立法。

(二)规范社会调查工作的程序

社会调查虽然有其独立性,但仍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社会调查员的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措施:1、出具调查函前应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的同意;2、社会调查员前往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罪犯时应由法院人员陪同;3、对调查内容应当制作成笔录,或者用音像资料保存,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4、一个案件应设立至少两名社会调查员,在调查时应由二人同往。

(三)强化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

1、由于目前社会调查员一般是接受法院委托,因此直接的监督应当是人民法院,包括对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的审查,听取被告人、监护人、辩护人的意见并要求调查员作出解释或补充、核实;在开庭时听取诉讼参加人的质询,虽然调查报告不具备刑事证据的性质,但由于其直接关系着量刑,应比照刑事证据在庭审中接受诉讼参加人的质询,但该意见应向法庭发表,社会调查员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在庭审中诉讼参加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告人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或提出实质异议,法庭不宜将调查报告作为量刑参考。

2、聘任单位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措施要加强。如规定社会

调查员定期向聘任单位报告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调查员的不良行为聘任单位有权依取消其调查员身份等。另外,社会调查员还应接受被调查单位的监督。

社会调查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会计;实践教学;实践环节

一、会计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会计是对会计单位的经济业务从数和量两个方面进行计量、记录、计算、分析、检查、预测、参与决策、实行监督,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核算手段,它本身也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专业作为应用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在2007年暑期,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下文简称“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以会计专业为主线,针对已经毕业的02级会计专业学生进行调研和走访工作。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期一个月,时间比以往仓促一些。参加调研的同学走访了我校157名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及其所在单位。通过基本的问卷了解外,还同时运用了走访和平信的方式进行联络。运用第一手的真实数据分析我校会计学专业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对我校会计学专业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要求、我校会计学专业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评价和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共四个方面的问题。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及管理工作评价中的实践教育对实践操作能力的帮助这一部分的调查结果如图1所示。图1中×轴上1表示学生认为实践教学对实践操作能力非常有帮助,2表示有所帮助,3表示说不清,4表示帮助不大,5表示毫无帮助。很明显,学校的实践教育对实践操作能力还是有所帮助的。在学校每学期期末进行的校内外实习,让同学们能够对整个会计环节了解并且进行操作,对整个知识系统进行梳理,能够对书本知识有所巩固。把书本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这样,我校的毕业生在踏上社会工作岗位之时,能够比较好地、比较容易地进入岗位。实践教育不仅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要使学生具有综合性、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会计这个专业更加注重实践的操作,单单有书本知识是不行的,需要的是“理论联系实践”。我校学生通过在校内的实践积累了经验,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了方便。可见,学校的实践教育对学生就业后的操作能力是有帮助的,通过实践能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使我校会计专业毕业的同学在个人竞争力方面有了很大优势。

二、会计实践教学的组成

会计实践教学系统是由各个教学环节要素组成的,从整个教学过程分析可知,实践教学环节要素包括实验课、校内实习、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

(一)实验课

会计实验课是在讲授会计专业主课程以后,按照会计实验课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学生在校内的会计实验室进行模拟实际会计工作的操作。会计实验教学是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按照实际会计工作的要求,自行填制和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和审核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根据账簿资料和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以及会计资料装订和归档等。在操作方式上。既要进行手工操作,又要进行计算机操作。

(二)校内实习

按照会计专业课的内容和要求,在课程学习到一定阶段或学习结束后,到学校的校办企业和有关职能部门(如财务处、审计处)进行实地操作练习。会计实习是对会计教学的总结和检验。会计实习可分为校外实习与校内实习,根据学校的条件,选择校内实习或校外实习。选择校内会计实习时,因校内实习单位对学校会计教学实习的内容与要求比较熟悉,有利于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能够较好地完成会计实习任务。应该指出,在学校进行会计实习,不是在学校的会计实验室进行会计实验,这是两种实践形式,不能混为一谈。

(三)校外实习

按照会计专业课的内容和要求,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到学校外部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操作练习。在学校有校外会计实习的条件下,一般在会计专业课(如会计原理或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和审计)的课堂学习结束后,按照会计实习的内容与要求,组织学生深入到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会计工作的实习,一方面了解和熟悉企业和单位所处的环境和实际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对生产经营过程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学习与掌握会计基本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培养实践能力,从中进一步学习会计理论与方法。(四)社会实践

按照会计专业课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在学校课程学习结束后,组织学生到某个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社会服务和社会兼职的实践活动。如:在假期,组织学生到某个地区或部门进行宣传、咨询服务,或协助工作;或学生利用假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兼职工作,如兼职记账工作、收款工作,或做一些服务性的工作。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学会如何做人,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社会调查

这是根据教学与社会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采用一定形式对社会进行调查的实践活动。调查的内容,一方面是根据会计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对有关会计教学和会计改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另一方面是按照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对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形式有实地调查、问卷调查和网上调查等。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的主要形式,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单位,让学生到某个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采访、蹲点、座谈、参观等形式。深入实际进行专项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资料,实地观察,了解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等实际情况,了解会计工作的组织、人员配备与素质、工作环境、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存在问题等实际情况,了解社会经济改革、经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拓宽视野,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进行分析,揭示本质,加深对理论与方法的再认识,写出调查报告。学生通过社会调查,增长实践知识,锻炼社交活动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由于其具有社会调查内容单一、时间较短、方式简便、联系面广、耗费较少和收获较大等优点,是会计实践教学中一种较好的形式。

(六)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根据会计教学计划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后,为综合检查知识水平和考核科学研究初步能力。由学生按照专业选题而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要事前选好与专业相关的论题,题目要有实践性(与现实相关)、理论性(与综合认识相关)和创新性(与探讨新问题相关)。撰写毕业论文要拟定写作步骤,包括:选定论文题目、拟定论文大纲、搜集资料、展开社会调查。通过毕业论文的实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为走向实际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三、如何正确处理各实践环节的关系

在以上会计实践教学环节中,各个实践环节都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于现实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从稳定性、保证性和效果性而言,最重要的是校内实践环节;而在校内实践环节中,最重要的是实验课环节。在制定会计实践教学计划时,要正确处理各实践环节的关系,发挥各个实践环节应有的作用。

(一)校内会计实验与校外会计实习的关系

在已建立会计实验室,可以组织校内会计实验的条件下,校外会计学习是不是就不需要了?答案是否定的。校外会计实习仍有其重要作用。在新的环境下,为克服会计实习的困难,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稳定的符合条件的会计实习基地,或根据实习内容选择实习单位,建立实习制度,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地组织校外会计实习。

社会调查论文范文第3篇

1.综合实践环节要求。根据2009年9月制定的《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环节教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2009年《实施细则》)的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生不仅能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而且能通过对热点或焦点问题的社会调查,培养、训练观察社会、认识社会及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社会调查,完成毕业作业,毕业作业形式改为调查报告。2009年《实施细则》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内容、调查方式和方法,对社会调查的过程作了统一安排,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内容、格式作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学员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调查计划,有计划按步骤开展社会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完成调查报告,从而圆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2.教学改革后综合实践环节教学的特点。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在基层电大实施已近两年。2009年《实施细则》,明确社会调查选题,对调查过程要求详细,便于学生具体操作,便于教师在指导中监控,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1)明确选题,确定调查方向,使学员克服了选题的盲目性。2009年《实施细则》规定,社会调查对象由过去的自定命题调整为定向命题,提出以下三项专题内容供学生选择:“农村青年学习需求调查”、“农民工学习需求调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质量调查”,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之一。选准、选好题目,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则会给社会调查的开展、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带来很多麻烦。社会调查题目首先要“新”,调查内容应关注当下的社会热点、焦点,关注前沿性问题。其次,必须具体,题目过大过空,学员不易进行实际的调查。最后,选题应切合实际,应与学员的工作、生活实际联系紧密,调查自己熟悉的内容,这样调查才能顺利有效。在以往对学员综合实践环节指导中,我们发现不少学员选题简单化、形式化,有的题目陈旧,缺乏前沿性、现实意义;有的题目大而空,没有考虑主客观条件,最后难以完成。也有少数学员选题不认真,到撰写调查报告或论文时,无资料可用,没有实际内容可写,无奈临时更换题目。还有的学员所选题目根本不属于自己所学专业的范畴,不符合要求。盲目选题结果只能半途而废,浪费了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实践环节整体质量。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调查题目与学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明确选题,确定社会调查方向,保证学员的在本专业范围中进行有效调查,有助于学员顺利开展社会调查。调查对象的定向使学员减少了选题的盲目性,帮助学员走好了社会调查第一步。

(2)重视调查过程,强调过程监控。综合实践环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没有得到学员的充分理解和重视。少数学员态度不端正,只求通过这个环节教学的思想比较严重,无论对调查报告还是毕业论文,他们都敷衍了事,存在侥幸心理。东拼西凑,没有实际参与过程,文章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更有甚者在网上或杂志上抄袭以前毕业学员的文章,直接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做法达不到综合实践教学环节的目的要求,势必影响到教学质量。一直以来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对学生成绩考核的依据主要是学生撰写的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评审表等书面材料,以结果考核为主,对学生的调查过程虽也有要求,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没有有效的监控,使部分学员钻了空子。2009年《实施细则》对综合实践的教学过程作了详细的安排,具体主要有:学期第四周前完成大课辅导;第六周前,师生共同研究确定调查对象;第9—12周前完成调查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工作;第14—15周,将审核后的调查问卷输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第16—18周,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教学改革后的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强调了教学过程,并对整个教学过程都有一个有效的监控。学员每完成一个环节操作,都必须经过指导老师甚至是上级电大的审核,只有审核合格后学员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这样既保证了过程的完整性,又保证了整个环节的教学质量。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后,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基本信息表、社会调查设计、访谈记录、问卷的填写、回收、输入验收和回访结果等为依据,最后才根据这些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撰写调查报告。教学改革细化了学生综合实践环节社会调查的过程,并且要求具体、明确,强调学生的实际参与,方便学生实际操作,便于基层辅导教师在具体工作过程中的监控,克服了以往抄袭等顽疾。

(3)注重一手资料的积累,为学员撰写调查报告奠定基础,培养学员良好的科研习惯。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每位学员在认真做好调查的同时,必须保管好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做好保密工作。具体表现在上交材料中,除了原有的调查报告、社会调查报告评定表外,还要有在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的原始材料:调查对象信息表提供了调查对象真实可靠的信息,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类型设置了个人基本情况、学习需求、您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和要求等四方面的调查内容,而且这些第一手调查数据通过网络平台汇总到上级电大甚至中央电大,可供需要时查阅。在此基础上,学员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对相关的调查资料进行认真整理,结合自身的感悟能力对资料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从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调查结论,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活动的最终成果,是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反映。

二、积极推进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改革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员对综合实践环节教学重要性的认识。学校、教师、学员都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综合实践环节教学不仅是开放教育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而且是检验学员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训练。因此从校领导到指导教师、从班主任到学员都要提高认识,学校对学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工作,使学员从思想上、行动上端正态度,对综合实践环节教育工作予以充分的重视。

2.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做好学员社会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2009年《实施细则》要求,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的综合实践环节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第4周前各教学点必须做好社会调查组织工作,完成行政管理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大课辅导,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举办专题辅导讲座,一是指导学生制定社会调查计划。按上级电大规定的综合实践环节操作流程要求,辅导教师必须根据每一学期实际情况提前制定一份操作流程表,指导学员按此制定一份社会调查计划,保证每一学员的社会调查顺利进行,及时完成。二是落实辅导小组。行政专科学员人数比较多,责任教师负责把学员划分若干小组,每一小组都配备相应辅导教师,制定师生联系卡,明确师生联系方法(电话、邮箱等),方便调查过程中的师生联系,方便辅导教师对学员调查过程的指导与管理。三是强调社会调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如调查对象的条件、调查对象信息表的填写、调查问卷的操作、调查报告的要求和格式等,提醒学员在每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四是剖解往届学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如在调查报告撰写过程中,出现报告内容和调查内容不符合等。大课辅导的效果直接影响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一方面责任老师必须预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学员的到课率,责任教师在班主任的配合和支持下,必须课前对学员做好宣传动员,强调辅导讲座的重要性,绝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

3.教师有效指导,培养学员自信心。电大的学员绝大多数是利用业余时间,边工作边读书。有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干了十几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平时工作中从事文字方面的写作并不多,语言表达能力相对较差,为此,指导老师一定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改进指导方式和方法,培养学员的自信心,帮助他们在综合实践环节学习中克服畏难情绪。

(1)积极鼓励,多看闪光点。指导老师对电大学员的要求不能过高,只要学员能配合学校要求,参与社会调查,指导老师都应给予充分肯定。

(2)积极沟通,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电大学员是业余学习,大多数人正处在工作紧、家事忙的创业阶段,能挤时间学习实属不易。各方面的压力有时使他们心情烦躁,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容易退缩。一听说自己调查报告需要修改,就紧张。有时不免有些怨气,情绪容易激动。这时指导老师更需要有耐心,注意做好沟通工作,充分理解学员的心情,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让他们明白,调查报告的修改是一个非常正常的过程,所有学员都要经历这个过程。有的学员因工作忙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综合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指导老师需主动联系学员,积极鼓励学员在紧张的工作生活之余,争取按时完成教学计划。

(3)指导意见要具体。特别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指导意见一定要具体,多提建议性意见。不能说大话套话,不能只提否定性意见,让学员一头雾水,修改时无从下笔。教师要明确指出问题在哪里,提出修改方案供学员选择,这样学员愿意接受老师的意见,便于进行修改。

社会调查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社会调查;能力培养;改进路径

公共管理是公共部门运用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系统科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管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1]。随着公共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各领域对政府行政人员、公共服务从业者、社会机构成员等公共管理队伍的社会调查能力要求与日俱增。各门不同的社会科学在研究的基本逻辑、原理、原则、程序和要求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各自所侧重的具体方法和技术略有不同[2]。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N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承担着为长三角乃至全国输送管理人才的重任,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状况关系到公共管理人才培育质量和职业胜任能力。所以,基于近年N大学教学经验,归纳公共管理学科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问题及其后果,提出相应改进路径具有重要推广意义。

一、公共管理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问题

(一)社会调查课程不足,且以理论性为主

公共管理学科实地调查能力培养课程较少,甚至呈现系统性缺失问题。以0—1学年第一、二学期为例,教学方案中没有和实地调查相关的课程,理论相关课程共有“社会研究方法”(公选课,共2学分)“应用统计”(专选课共2学分)“管理定量分析”(专选课共2学分)三门课程。但教学活动中,“社会研究方法”是以理论性讲授为主,几乎未涉及实地调查的具体应用及操作,大部分学生也仅将该课程视为一门普通选修课,重视程度远不及其他核心课程。而“应用统计”和“管理定量分析”完全是围绕量化数据分析技术来安排,没有设置数据收集所需的实地调查环节,没有起到培养学生实地调查能力的作用。

(二)学生缺乏实地训练,难以走出课堂

社会调查分析是重要的专业技能,但理论教学无法达到培养目的,促使学生“做中学”已成迫切需要[3]。由于对社会问题和实证调研方法的学科偏见,N大学公共管理本科生长期缺乏实地训练,难以走出课堂,存在理论讲授和实践训练脱节的弊病。以已毕业和即将毕业的9、0届毕业生为例,共位本科生中仅有14人参与过问卷调查、座谈会、访谈等实地调查,而且大多较浅显,参与程度不足,其他大部分同学本科四年没有参与过任何实地调研。实地训练的匮乏,使学生难以真正掌握社会研究方法,只把相关方法类课程当作修足学分的普通课程。一旦考试过后,也很快把课程知识抛诸脑后,难以应用于现实,课堂讲授的方法论没有发挥出指导现实的价值。更严重的是难以走出课堂带来本科生参与工作后无法独立开展调查,甚至出现毕业生找任课教师帮助设计问卷或访谈表格的现象。

(三)重政府管理议题而轻社会议题

本科培养方案中,仍将公共管理学科作为政府管理议题进行设计,难以契合当前公共管理已从国家部门管理或官方行政管理,向多元化、多领域、综合性公共事务管理拓展的现实。简单说,公共管理不仅是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公共事务部门的需要,同时更是社会的需要,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各领域出现的诸多问题实际上远超出政府机关等公共部门的日常工作范畴,为公共管理教学提供了广阔新视野和鲜活案例[4]。然而虽然社会问题亟待采用包括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参与观察等实地调查方法开展研究,但就N大学来说,学科偏见使大部分一线教师认为社会问题是社会学、政治学等专业,而非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对象,极大限制了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及开展空间。

(四)重文献研究而轻实证调研

N大学公共管理学科的范式侧重文献研究,体现在本科教学中是强调对政策文本、现存案例、政府通告、新闻报道等二次文献的学习,而忽略了以从现实生活中收集一手材料,让学生直接接触研究对象为主的实证调研培养路径。重文献研究而轻实证调研导致师生群体一方面对公共管理问题的认识存在很大不足,所接触的公共管理数据(含量化数据和质化数据)实际上是被“筛选”过的,了解现实问题的渠道受到很大限制;另一方面研究方法的单一化、狭隘化使学生对公共管理问题分析不够客观、深入,制约本科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此外,学科偏见的存在也使大部分师生形成实地调研属于社会学专业方法的刻板印象,无形中制约了公共管理学科研究方法的拓展。

(五)重政策建议而轻问题意识

相比其他学科,N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更重视围绕政府部门的政策设计和实施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这一学科的基本价值也体现在政策执行优化贡献方面。然而,现阶段对政策建议的过度强调,已导致对其形成过程和结构背景的忽略,这一“本末倒置”研究趋向表现在本科教学中即出现了学生忽视、轻视,甚至排斥相关议题因果分析和结构分析的倾向,没有问题归因意识,也难以发现问题,自然谈不上针对问题的调查。对政策建议的片面重视,也带来本科生学习中对理论不重视,以至无法运用理论去解释诸多公共管理问题,进而加剧对问题因果性、结构性分析的轻视。现实中,公共管理问题的解决不仅需在政策改进这一终端解决机制上下功夫,更需掌握问题形成的过程机制和结构机理,教学中不应忽略对本科生“大公共管理”视野的塑造。

二、公共管理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不足的后果

(一)制约关于公共管理的理解与认知

公共管理本科生毕业去向主要是政府机关部门,从事一线公共管理工作,肩负着地方社会治理的重任。然而由于本科阶段社会调查能力培养问题制约,他们的学科视野不够宽广,就业前就已养成公共管理等于政策文本分析或政策建议的刻板印象,以至影响关于公共管理的深入理解和全面认知,在从事一线公共管理工作时也将学生时代的思维观念带入工作情境,导致所学公共管理知识难以适配现实需求的后果。此外,对公共管理理解与认知的偏颇,也使公共管理学科和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邻近学科“鸿沟”愈发凸显,师生对其他学科的主观排斥使得无法从中吸取改进教学的有益成分,引发教学的自我封闭效应。

(二)毕业论文深度不足

没有经历严谨的社会调查训练,实地调查和数据收集能力不足,致使历年毕业生在写作毕业论文时,几乎无人运用方法论课程中讲授过的研究方法去实地收集数据(包括定量数据和定性数据),仍停留在思辨性写作及二手文本案例浅层分析上,与公共管理学科密切关注社会治理议题、强调深入调查的要求脱节。鉴于毕业论文缺乏实证调查支撑,加之理论积淀不足,自然也没有学术深度可言,大部分学生只求答辩通过,实际没有发挥出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的应有价值,毕业生学术素养难以得到提升。

(三)求职中核心竞争力不足

鉴于公共管理学科的理论杂糅性和专业指向性过强,而本科毕业生缺乏对公共管理现实问题的精准把握及剖析能力,他们在求职中的核心竞争力相对不足。最常见的是,他们大多有意向到政府部门求职,但又不具备从事基层工作的基本素养,对基层问题不了解、不敏感,很难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甚至远不如没有经过公共管理学科训练,而是从基层逐步历练出来的行政人员。核心竞争力的不足,又反推相当部分毕业生不得不选择私企等就业,从事和行政管理几乎无关的、和所学知识断裂的具体工作,使公共管理学科逐渐陷入缺乏对口职业的尴尬境地。

(四)就业后难胜任调查工作

由于缺乏实地训练,部分本科生在行政部门就业后(尤其以宁波大市区和浙东地区基层部门较多)很难独立承担工作岗位所需的调查工作,甚至仍将社会调查视作简单行政性考察。这一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问题引发的负面后果在当前上下大兴实地调查之风的背景下更加凸显,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毕业生职业发展空间,也影响了N大学人才培养声誉。概括说,社会调查能力培养的缺失,不仅对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业素质产生制约,而且也对未来职业素养和公共治理理念造成不容忽视的影响[5]———他们未来可能成为政府机关等公共部门领导者或决策参与者,如果缺乏社会调查理念和不了解或不认同其重要价值,无疑对地方治理水平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三、公共管理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改进路径

(一)构建大公共管理格局,摒弃唯政府管理论思维

我国经济社会快速转型为公共管理格局重塑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及挑战,高校公共管理学科也须与时俱进,以适配国家制度格局的新变迁。这一背景下,N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在教学过程中需及时构建大公共管理格局,摒弃唯政府管理论思维,将公共管理研究视野拓展到政府部门管理之外的广阔社会性问题治理层面,将社会问题真正纳入公共治理范畴,扩大本科学习中的知识涉猎范围和案例分析来源。

(二)增加社会调查类课程,提高实地调查成绩比重

提高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最直接的办法是增加调查类课程,尤其提高实地调查类课程占比及成绩比重,通过硬性考核要求促进本科生走出课堂,亲自到田野中去体验、了解和熟悉公共管理问题,从而形成课堂理论学习和现实问题体验的良性互促效果。这一改进路径应注意的是,要均衡增加量化和质化两种实地调查训练课程,同步提升两种方式课业比重,培养学生对社会调查方式的综合掌握度及敏感性。

(三)发挥本科导师制作用,鼓励引领学生走出课堂

切实发挥本科导师制作用,通过制度化设置鼓励和支持导师带领学生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课题项目调研、设立跟踪观察点等多样化方式参与社会调查,真正走出课堂。为保障本科生参与调查的效率和质量,应设置一定考核标准及细化指标,将导师负责本科生参与社会调查置入教学业绩框架之中,对考核优秀的师生提供一定物质或精神奖励,并作为长期制度固定下来。

(四)重视问题性意识培养,激发“公共管理想象力”

本科生教学中,应重视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激发“公共管理想象力”在问题分析中的作用,公共管理问题分析绝不应简单化为政策制定及实施问题分析,更需将问题延展至结构性、过程性层面。政策性问题归根结底是社会问题,针对社会问题的政策制定或执行可能不及时或不到位,并不意味着公共管理分析探讨也理当缺位。本科生社会调查能力提升过程中,需树立以对策建议与社会结构转型、历史制度变迁等宏大议题相联结为特征的学科想象力。

(五)扩大学科间交流互动,打破学科差异刻板印象

要扩大公共管理与社会学、政治学等临近学科间的交流,打破学科差异刻板印象,增加对其他学科有益成分的借鉴和吸纳。任何社会问题或公共管理问题都不是某一个别学科专属领域,任一学科都可从自身专业视角出发作出理解和分析。对此,公共管理学科教学中应积极吸取相邻学科的有益范式、思路、成果,为本科生奠定全面和客观看待问题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艳.公共管理[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

[2]风笑天.社会研究方法[M].5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8:3.

[3]张廷君.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生社会调查分析技能的实训体系建构[J].海峡教育研究,9(3):76-79.

[4]杨文浩,楚亚林,刘国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探索[J].劳动保障世界,8(29):71-72.

社会调查论文范文第5篇

社会调查就是学生学习运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理论和观点细致地考察社会观象,以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增强能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一种实践活动。社会调查可以由教师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去调查,可由学生带着问题回家乡调查,也可由学生在校内对师生进行调查。在多年的高二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践中,我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实效。下面,我就开展社会调查谈一些体会和思考。

一、在高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开展社会调查的重要性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教育领域应试教育倾向比较突出,出现了重智育、轻德育,重书本知识、轻社会实践,重死记硬背、轻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培养,重校内教育、轻校外社会教育的现象,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的风气还没有完全形成。针对教育中以及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同志在今年年初的《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不能整天把青少年禁锢在书本上和屋子里,要让他们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社会经验。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园地,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我们的国家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高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涉及到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等有关经济学的问题,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是极为重要的。

开展社会调查体现了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高二思想政治课教学要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最重要的是在实践中行动起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社会调查就是一种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它有利于学生主体作用、个性的发展和发挥,让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有利于学生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观象,评价各种社会思潮,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社会调查是辅助高二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有效途径。

1、开展社会调查是针对高二学生、教材的特点出发。

现在的高二学生,他们接受各种信息的面和渠道较为广泛,他们的独立性和自制力趋于成熟,他们喜欢独立思考,对人对事有独立的见解,并逐步开始学会待人处世的方法,逐步形成一定的生活方式及个性特征。他们在学习、掌握知识过程中不“唯书”、不“唯上”,不断探索,追求新知,他们思考问题时不受传统观念束缚,敢于假设,善于联想,富于想象,勇于探索。但由于缺乏基本理论思维能力、社会经历少,明辨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还不成熟,往往不能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本质主流。如果我们政治教师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就教材而教材,空洞单一地说教,只会使学生缺乏兴趣,更谈不上“信”与“行”,只有在教学中,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组织学生社会调查去读一读社会这本无字之书,让他们接触社会、独立观察思考,判断解决在课堂中不能解决的问题,才能用于指导他们的行动,达到懂、信、用的统一。

高二思想政治课教材的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实践性强,教材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作了宣传,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并存,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对外开放……这些问题,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有现实意义。教材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实际性,教材内容遍布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且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实际,如消费问题(包括教育消费)等。要正确处理解决这些问题,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

2、针对高二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开展社会调查。

针对高二学生特点及高二思想政治课教材的特点,我在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教材、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有重点地开展社会调查来辅助思想政治课教学,教学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如在讲授第一课《生活消费与消费文明》时,为了使学生学会正确消费,我布置学生向家长调查每月的消费开支情况,以及个人的消费支出占整个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然后讨论谁家的消费是最适度、最合理的;在讲授第二课《社会生产和效益观念》时,我利用高二学农时机,要求学生对自己所在村镇农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进行调查研究,并集体调查本县柘中企业发展情况,在汇报讨论中,学生深刻认识到只有科技和管理才能求得经济效益的增长;在第三课《剩余劳动与社会进步》教学中,请学生结合本市本县市政建设的有关情况调查,来体会社会主义剩余劳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讲授第四课《分配制度与分配观念》时,请学生调查收集先富起来的个人具体事例,正确认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重大意义;在讲授第五课《国民财富与纳税意识》时,请学生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查,来认识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发展保险业的重要性;在讲授第六课《价值规律与经济眼光》时,组织学生对银行、证券交易所调查,了解区分储蓄、债券、股票的特点;在讲授第七课《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时,请学生走向市场,就某些商品、商品经营者情况进行调查,来分析为什么在商品销售中,有些人赚钱,有些人亏本?在讲授第八课《对外开放与开放意识》时,结合本县本镇改革开放二十年的情况进行调查,来体会对外开放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开展社会调查的主要途径。

为了克服传统教学的弊端,满足学生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课的功能,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必须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其主要途径有:

首先,调查辅导,拟定调查提纲。在开展社会调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要给予一定的辅导和正确的引导,切忌“放羊式”,我在组织社会调查前请学生对课程内容进行预习熟悉,了解调查目的,明确调查意义,拟定调查提纲。然后,我对调查的要求、注意点、调查报告(或小论文)的写作给予强调和辅导,对调查提纲进行修改指点,在辅导基础上的调查,效果是明显的。

其次,选择对象,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的目的和要求,师生对提出的调查对象进行遴选,然后采用灵活多样的调查过程和调查方式,可由学生分组进行,可集体组织进行,也可由学生分散进行,社会调查也可采用参观、座谈、报告、采访等形式,灵活多样的社会调查更有利于学生积极性和独立性的发挥。

最后,调查反馈、总结提高。这是社会调查中很重要的一环,社会调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生写出调查报告或体会文章,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汇报交流。通过反馈总结,学生加深了对调查对象的正确认识,从感性到理性得以升华,从而达到教学目的,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力得到培养和发展。

4、开展社会调查有利于提高高二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实效。

开展社会调查可以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高二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重要任务就是帮助学生掌握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关基本原理,了解党中央、政府在经济方面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等。而封闭的教育环境是很难完成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开展社会调查,在实践活动中让学生接触和了解社会、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治情操、发掘创造能力,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同时在实践活动中容易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有利于有针对性的克服各种思想障碍和不良的行为习惯,培养坚强毅力和意志品质,形成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的良好思想品质。如:有学生在社会调查中感受到清洁工人的可贵和辛苦后,立志长大后成为一名环保人员,让上海的天更蓝,水更绿。

开展社会调查这一实践性教学法能克服传统教学的弊端。长期以来,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实效性不强,固然有思想政治课教材内容的因素,但从课堂教学的角度看,最大的弊端是理论脱离实际,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当作纯知识性的课,习惯于或满足于教师上课讲条条,学生考试背条条,这种死记硬背式的应试教育不利于教学改革,不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展,更谈不上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懂、信、用统一。为此,我们在高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必须结合教材内容,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需要,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将大千世界生动、形象、典型的材料引入课堂,满足学生的救知欲,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从中获得知识,提高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思考

1、抓好社会调查的管理工作。

社会调查的开展,切忌“放羊式”和“赶鸭式”,必须落实到位。社会调查的管理工作要有层次进行,可以由教师去联系、安排、落实调查的对象、内容,然后带学生去进行活动;可由教师间接联系,然后请学生带着介绍信去联系落实和组织;也可全部由学生自己根据教师的要求,自己想办法外出联系、落实和组织,教师不再跟随。在社会调查组织中,我们感到全部由学生负责,学生的主体参与作用、受的锻炼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