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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毕业论文

社会毕业论文范文第1篇

目录

中文摘要……………………………………………4

英文摘要……………………………………………5

前言…………………………………………………6

一、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6

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8

三、在贫困的农村建立社会保障的重要性………10

四、对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12

参考文献……………………………………………17

辞谢…………………………………………………18

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在以农业为主的我国越来越重要了,尤其是在贫困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更是得到人们的关注。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但是在贫困的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如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资金来源不足等。研究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对于建设和谐社会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村社会保障贫困地区

impoverishedlocal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questionresearch

abstract:alongwithmarketeconomydevelopment,the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hasbeenbeingmoreandmoreimportantbyagriculturalprimarilyourcountry,inparticularinimpoverishedcountryside,thesocialsecurityquestionobtainspeople''''sattention.sincefoundingofthenation,ourcountry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growsoutofnothingdevelopetothepresent,hasobtainedtheinspiringresult,butstillhasextremelyseriousissueintheimpoverishedcountrysidearea,likethesafeguardcoverageisnarrow,thesafeguardlevelislow,capitalsourceinsufficiencyandsoon.studiestheimpoverishedlocal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questionandproposedthefeasibleimplementationplan,saysregardingtheconstructionharmonioussocietyhasthevitalsignificance.

keywords:socialsecuritycountrysidesocialsecurityimpoverishedarea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因各种原因失去收入来源而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能不考虑到我国的地区差异。我国贫困地区人口比重大,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而且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的贫困人口,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更艰巨,贫困农村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更为突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紧迫性更为明显。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尽管从1991年开始已经在发达的农村地区进行了商业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地区仍是一个空白。我国现在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其迫切性及意义不亚于城镇的社会保障。

一、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建国50多年来,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建立了一些初步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都曾发挥过极为重要的作用。部分地区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但是,由于它是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在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的,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它对农村社会发展的保障功能,却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存在多方面的弊端和问题。

(一)范围小,覆盖面窄

1994年,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虽达14854个,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3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仅占24%。没有建立社会保障机构的地区,尽管集体也以公益金和合作医疗基金的形式向农民收取社会保障费用,但由于个人缴纳的公益金只是赡养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社会供给性差,而且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农民没有积极性。而且大部分乡镇企业和私有企业以及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是空白。这种情况,使国家无法对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极不适应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格局。

(二)保障水平低下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例如,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社会保障无论是范国还是标准都是很低的。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社会化程度低

目前,在我国农村推行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说都不是真正的社会保障,而仅仅属于社区保障。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小,在如何确定福利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国家没有一个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数量规定。全国虽有1100个县开办养老保险,但参加人口只占总人口的10%,积极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解决部分群众“病有所医”的问题,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口在保健医疗问题上对集体的依附关系,医疗保障只是社区化,而不是社会化。一般说来,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农村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亦较高,而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则集中了我国大多数贫困人口,许多人连温饱还未解决,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仍然很低。另外,农村地区各社会保障项目发展不平衡,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不全,而且各项目间缺乏有机联系,构不成整体优势。

(四)资金来源不尽合理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激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这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五)立法不健全,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

首先,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机构涉及了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其次,有些地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国内尚未立法,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职)权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

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成因

(一)贫困地区的农村人口比重较大

贫困地区城市化仅为20%左右,低于全国20个百分点,这使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远高于我国其他地区。而且由于贫困农村城乡非农经济不发达,广大农村人口又大多积淀在农业领域。1999年,我国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比重高达63.7%,而其它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又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大,农业从业人员比重高,那么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和负担重,这是显而易见的。

(二)农民收入水平低下

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贫困面大,贫困率高,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人均可支配收入远远低于其他地区。另外,贫困地区农业产值水平低,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低,加上非农产业落后,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扩大收入的机会也很有限。大部分地区的居民收入还处于维持生计水平的状态。收入的低下使他们维持基本生活都很困难,根本不会考虑社会保障的问题。所以,农民收入低会严重制约其对加入社会保障网的积极性。在当前这种情况下,要农民自己出一部分钱,无疑还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三)政府财政困难大

由于一系列原因,贫困地区各级政府的财政困难较大。以1998年的统计资料为例,西部11个省区市财政收入共868.58亿元,财政支出则高达1678.21亿元,收支相抵,赤字为809.63亿元,财政赤字为当年财政收入的93%。分省区看,则各个省区市都有赤字。而东部地区地方财政既能办大事,又能有节余,并且还有潜力可挖,西部则支出不大,赤字不小,暂时也没有多大的潜力可挖。如果在现有财力的基础上再增加大笔的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支出,地方财政可谓是雪上加霜。

很显然,贫困农村经济实力薄弱,三农问题突出,地方财力又很有限。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从总量上看首先是大笔的、而且是持续的支出,然后才是持续的受益。它的财政支付能力和农民的经济承载力的困难是问题的核心。解决支出的问题在先,办成好事的收获在后。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先,形成良性循环在后。这是对在此地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难题所做的基本估计。

三、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矫正收入分配市场失灵的有力手段,是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一)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作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是不可动摇的目标,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尤其如此。因此我们必须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主要是防止城乡分化和农村内部分化。要防止两极分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便是一个重要的措施。社会保障可以在高收入和低收入之间进行分配,使整个社会收入趋于公平,这不仅可以保障老、弱、病、残等农民的基本生活,而且也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是农村社会的“稳定器”,而且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

(二)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符合利益对等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

从农民的角度看,他们不仅以上缴各种费税直接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而且还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方式间接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且这种积累方式目前还在持续。按照利益对等的原则,政府以财政资金向社会提供服务及公共产品,作为这些服务及公共产品的受益者应该包括所有向政府上交税费的人。社会保障实际上就是政府向国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与城镇居民一样,农民应该是享有社会保障的主体。税收公平原则的标准之一就是根据受益的多少,即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水平,一般而言,多享受服务者多交税,反之则少交税,但无论如何纳税人都应在不同程度上享受到政府的服务。因此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三)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是贯彻以人为本,应对人口老化,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条件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执行这一国策的难点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在农村社会保障欠缺的情况下,除了土地,养儿防老是农民生活保障的第二道防线。农村老年人在年轻时,其全部收入投入家庭,主要是子女养育上,当其年老时只能由子女尤其是儿子来赡养。在这种社会存在下,要改变几千年来在儒家传统文化中形成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是非常困难的。何况,我国已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可见,只有建立健全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用”,逐步淡化传统观念才成为可能。

随着改革开放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大量转移,“空巢家庭”增多、“3859”部队成为农村主力的情况日益突出,因此农村养老压力将十分沉重,未雨绸缪是智者的选择,对于国家也是这样,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有可能度过这段危险时期。

我们常说要提高全民素质,全民素质主要是指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而农村医疗保障的缺乏严重威胁着农村人口的身体健康。在贫困地区的农村,有不计其数的农民不是因为医疗设施不健全便是因为昂贵的医疗费用而耽误了病情。社会保障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既保障公民的生存权,也保障公民的发展权,后者主要是指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据统计,“八五”期间,我国1.45亿失学儿童中,绝大部分分布在中国的贫困地区。要改变这诸多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四)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

启动内需,一个重要的出路就是启动广大的农村市场。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村市场是非常可观的。但是当前农民消费水平比较低,据调查,1997年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仅拥有电冰箱8.49台,彩电27.32台,洗衣机21.87台,摩托车10.89辆。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希望为自己和家人的生老病死积攒下足够的钱,为自己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积攒基础,这样就抑制了他们对高水平的消费。农民每年增加为数不多的收入很大部分会沉淀到储蓄中去,很多研究显示,中国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要远小于城市居民。所以没有社会保障的配合,只通过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减轻农民负担和向农村提供合适的产品并不一定就能取得理想的启动农村需求的效果。

四、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因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而面临新的任务。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的趋势等客观现实情况,以及过去搞的社区型社会保障的夭折,迫使我们必须建立起中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对我们既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又是一个很好的机遇。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立足我国贫困地区的基本国情,即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目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做法和国际社会保障经验,都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按通用的社会保障方式,即按严格的收入比例、严格的时间和地点、严格的投保年龄建立起一种规范的管理办法,在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村相当长的时间内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建立我国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从农村实际出发,坚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借鉴我国城市和国外社会保障的经验和教训,以农民自我保障为主,自助为主与互济为辅相结合,社会基本保障与家庭保障、集体保障、企业保障相结合,实现全方位的社会保障。建立一个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生育等全方位的、城乡一体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劳动者和全体农民在面临年老、疾病、生育、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诸困难时,能够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能享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一)加大投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覆盖面是反映劳动者消除生、老、病、死、伤、残的后顾之忧,生活于有安定感的网络之内的比例数。覆盖面越高,社会越稳定,我国社会保障城乡的差别很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社会保障水平都很低。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们必须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这样就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技术和精力的投入,建立包括养老、医疗、工伤、教育、生育等在内的全面的保障制度。

(二)采取各种措施加速农村经济发展,从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基金的多少直接受经济发展的制约,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必然要依赖经济的发展。因此,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在于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不够发达,这就要求我们全力发展经济,同时要求我们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时,保障水平不能要求过高。

(三)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步骤分期实施

一般地区,先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入手,创造条件逐步展开。经济贫困地区,根据贫困地区农村的实际情况,要把社会保险与救济救灾工作统一起来,鼓励每一位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尤其要扶持贫困户参加社会保险,提高他们战胜灾害、脱贫致富的能力。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逐渐从社区化的保障制度中走出来,建立全国范围的社会化的保障制度。总之,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要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感情,留有余地,循序渐进,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

(四)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

要给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无疑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因此,建设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要求国家投入资金。由于我国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多,国家财力有限,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是极不现实的。这就需要我们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如,通过有关政策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保障资金的投入,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建立个人账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所有,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保险,因为商业保险适应性强,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

(五)加快相关立法,提高管理水平

首先,在鼓励农民自我保障的同时,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保障又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目前社会保障在农村进展不力,举步维艰,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社会保障立法滞后,比如,在许多私营、三资企业中,常常以社会保险不是法律规定为由,拒绝为农民工设立保险。因此可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使贫困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使贫困的农民感觉到社会保障有了法律的保护,可以很容易地落在实处。其次,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建立多层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水平。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国情,就是在同一村庄,户与户之间的收入也各不一样,单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必须改变以往“政出多门”的现象。各项保障项目都设立一个统一管理的机构,统一指挥,统一领导,让保障有统一文件,有统一的人员,把事情落在实处,确实让农民感受到社会保障的益处。

(六)坚持国家政策指引,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保障原则

社会保障也有度的问题,社会保障若过于浓厚,农民从社会保障中得到的好处越多,他们就会减少劳动供给,产生一种惰性心理,只等着社会的补助,而自己不去劳动,导致社会和经济效率的损失,国家财政负担过重。所以社会保障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设法引导农民产生自我保障的意识,帮助他们实现自我保障,把集体保障作为辅助方面。务必要处理好“养穷人”与“养懒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制订一个适度的保障标准,即社会保障的均衡点。在这一点上,既能够使低收入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制度的保障,同时又不会丧失寻找新工作机会的动力。

参考文献

[1]陈树文:《社会保障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耿忠平:《社会保障学导引》,同济大学出版社。

[3]史探径:《我国社会保障的几个理论问题》,《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加上起止页码。

[4]郑功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家谈》,《劳动保障通讯》2000年第10期,加上起止页码。

[5]尚长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2年第3期,加上起止页码。

[6]周一平:《中国西部地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议》,《中国劳工通讯》2000年第3期,加上起止页码。

[7]纪尽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加上出版社。

[8]王文韬等:《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半月谈》,2004年第7期,加上起止页码。

[9]杨立雄:《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社会》,2003年第9期,加上起止页码。

[10]郑功成:《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第8期,加上起止页码。

[11]李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新视野》,2001年第5期,加上起止页码。

[12]翟从海:《我国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立法建议》,《社会保障制度》,2004年第6期,加上起止页码。

社会毕业论文范文第2篇

政管理毕业论文

第一条、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劳动法、行政复议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本办法所称的经办机构,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专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事务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为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采用复查和行政复议的方式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

(二)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

(三)认为经办机构未按规定记录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或者拒绝其查询缴费记录的;

(四)认为经办机构违法收取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五)对经办机构核定其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

(六)认为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其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对经办机构停止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七)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的;

(八)认为经办机构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者接续手续的;

(九)认为经办机构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属于前款第(二)、(五)、(六)、(七)项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并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经办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九条、申请人认为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与经办机构之间发生的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申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经办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从申请人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申请人向经办机构申请复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口头提出的,接到申请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事项、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时间等事项,并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其他工作机构接到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立即转送本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

第十二条、申请人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的,该经办机构应指定其内部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并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维持或者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复查决定。决定改变的,应当重新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

经办机构作出的复查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申请人对经办机构的复查决定不服,或者经办机构逾期未作出复查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在经办机构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期间,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经办机构的复查程序终止。

第十四条、经办机构复查期间,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中止,复查期限不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注明收到日期,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一)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二)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该决定书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制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该通知中应当告知受理日期。

本条规定的期限,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计算;因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欠缺致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难以作出决定而要求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的,从保险争议处理机构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经办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行政文书,申请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

第十七条、申请人认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后,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责令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其中申请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或者本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的,或者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

(二)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行为确属有正当理由,应当将审查结论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对已受理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和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被申请人。

第十九条、被申请人应当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并提交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所依据的法律规范及其他有关材料。

被申请人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第二十条、申请人可以依法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辩、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并制作笔录。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第二十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依法向有关部门请示行政复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期间,行政复议中止。

第二十四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申请人一并提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合法性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该规定是由本行政机关制定的,应当在30日内对该规定依法作出处理结论;

(二)该规定是由本行政机关以外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直接移送制定该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请其在6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结论,并将处理结论告知移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三)该规定是由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制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该规定期间,行政复议中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有关中止情况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继续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将恢复行政复议审查的时间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终止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二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申请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终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变更或者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保险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对其组织审理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提出处理建议,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同意或者重大案件经本行政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后,由本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二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三)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事实、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六)复议结论;

(七)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八)作出复议决定的年、月、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三十条、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将复查决定和行政复议文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二条、经办机构必须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拒不执行或者故意拖延不执行的,由直接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履行,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经办机构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社会毕业论文范文第3篇

一、毕业论文指导的意义

首先,毕业论文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向学校所交的最后一份书面作业,从教师的角度来说,指导学生写毕业论文,是教师对学生所做的最后一次执手训练。大凡一个人第一次独立地完成某项工作,都离不开老师(或家长、师傅和其他人)的指点。对大多数学员来说,写论文在他们的经历当中还是第一次。许多人不理解毕业论文写作的意义,错误地认为,这是学校强加给他们的额外负担。“宁做十万利润,不写毕业论文”,这就是部分学员在毕业论文写作之前的心态‘写作的实践证明,学员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自始至终都需要教师的鼓励、帮助和指导。

其次,毕业论文的指导过程,是教学相长的过程;是教师检验其教学效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绝好机会。平时布置练习,批改作业以及考试测验等,固然也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但那是单项的、零碎的。唯有毕业论文写作,是学员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是学员应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生动反映,也是对教学效果的一次全面反馈。尽管有的学员平时学习成绩不错,对书本的内容掌握较好,但未必能写出一篇有质量的毕业论文。这里,除了学员的学习基础、整体素质等方面的原因外,从教师的教学方面来看,是否也存在某些问题和不足?今后怎样改进之?对教师来说,这正是指导学员写作毕业论文的一大收获。

再次,毕业论文是学员留给学校的一份宝贵财富。教学是一种双向交流的过程,学员从学校获得的是知识,接受的是文化和道德的熏陶;同时,学员也以各种方式影响学校,许多学员的才华、见识、经验以及党性修养等等,都给学校和教师留下深刻的印象。而毕业论文则是学员留给学校的另一份特殊的精神财富。每届学员毕业,都留下一批毕业论文,其中不乏优秀之作。学校可以用它来丰富教师的教学内容,启发教育后来的学员。可以用它来分析解决某些实际问题或理论问题,填补这些领域科研的空白;还可以推荐给有关部门或报刊杂志,以扩大影响。

总之,指导学员写好毕业论文,无论对国家、社会,对学校、学员和教员,都具有重要而实际的意义。

二、指导教师的任务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担负着重要的任务。毕业论文的成功与否,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关系重大。因此,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以积极、负责、认真的态度做好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的基本任务有三条:

1.启发并鼓励学员明确毕业论文写作的意义,排除各种困难和心理障碍,立志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

2.悉心指导学员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做到立意新颖,内容充实,格式规范,文字畅达,并作好答辩准备。

3.树立新鲜活泼、生动有力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优良文风。

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工作有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审定论文题目。选择合适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学生写好毕业论文的关键性环节。因此,指导教师要在对学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指导学生选题,反复审定学生确定的论文题目。

第二,指导学生制定撰写毕业论文的具体进度、计划,并定期检查学生执行撰写毕业论文的具体进度计划的情况。

第三,指导学生收集和阅读有关的参考材料,介绍必要的参考书目。要求学生围绕毕业论文的主题做读书卡片或者读书摘要。

第四,指导学生如何开展社会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做好调查材料的研究和分类。用社会调查得到的材料,作为论据,摆事实,说道理。

社会毕业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会工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毕业论文

社会工作是一门应用社会科学,它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专业方法帮助感受困难的社会成员,增强其能力,促进其与社会环境相适应,达到增进其福利的目标。社会工作是将工作者、服务对象、问题、资源、社会环境等因素连接起来并进行有效配合解决问题的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求社会工作者掌握一定的理论基础,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定的实务能力。实务性、实践性及应用性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特征。据此将专业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具体来说就是培养具有助人自助专业价值理念、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实务操作技能,在专业服务领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围绕此目标调整课程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的每一个教学环节都与实际紧密结合,搭建社会工作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在毕业论文指导环节就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思考与探索。

一、完善管理文件,规范管理,严把毕业论文质量关

学校社会工作自2003年招生以来目前已有近十届毕业生,在毕业论文指导这一教学环节中一直进行高度重视,规范管理,严把质量关。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从专业实习初期就开始下达任务书,到毕业论文的开题、撰写、中期检查,预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及最终论文归档共设七个环节。为了更好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为此召开专业教师研讨会,就以往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进行梳理,对出现的共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在原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又增订了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暂行规定。该规定对学生的出勤、写作态度,教师指导形式、职责及论文写作步骤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另外又重新修订了有关本科毕业论文管理规范。该文件对论文的规范撰写提供了依据,大到选题方向、论文框架,小到标点、空格、注脚、图表、案例、参考文献及中英文摘要等内容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并附有毕业论文模版及调查问卷模版,确保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规范有序,为毕业论文的规范性提供了制度保障,严把质量关。

二、组织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论文写作培训,提升学生应用能力及水平

所谓社会工作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就是要求学生能够把在课堂中学习到的专业理论、专业方法服务于社会工作实务当中,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激发服务对象的潜能,改善社会关系,提高生活质量。这就要求学生既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方法、技巧,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社工实务能力,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介入能够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实际就是对所学专业一次整合和提升过程,通过这一教学环节不仅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也是学校办学水平、教师素质和学生能力三位一体的一次综合考查评估过程。如何从专业的视角进行毕业论文选题,如何构思论文构架,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如何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理论,如何体现出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等社会工作方法,在具体分析论证过程中如何运用相关研究方法,如何设计调查问卷,如何运用SPSS统计分析等等,这一系列环节运作的好就是一次整体实力水平的学习提升过程,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强化学生的社会工作实务能力,提升毕业论文的水平,专门安排了相关老师对学生进行了研究方法及相关软件运用技巧等方面的强化训练,另外对论文调查问卷的设计、访问提纲的设计、图表的制定及规范性要求也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与说明。

三、建立稳定的社会工作实习基地为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奠定实践基础

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实习与课堂教学同等重要,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它课程无法替代的学习模式。可以说没有社会工作的实习,就无法实现社会工作教育的培养目标。为此我们建立了稳定的社会工作实习基地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搭建平台。经过多年的努力,实习基地已经由原来的单纯依赖社会组织逐渐发展成四个不同层次的实习实践平台体系:一是以哈尔滨为中心,辐射到北京、广州、深圳等地签约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经过多年的运作目前已建立相对稳定的常态化的顶岗实习基地。二是依托学校以教学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实践基地;三是依托社工系以学生为主体的学生社工实务组织微澜社工服务社;四是依托人文学院以教师为主导的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目前已承揽多项不同层次社工项目。学生可以在这些不同层次的实习实践基地开展各种实务活动,同时也结合自己的实习内容确定论文的选题,开展实务活动,有效地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结合。由此也逐渐构建出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多层次、多模块的课程体系和实践培养框架体系,为学生进行实务训练、实习、撰写毕业论文和就业提供了平台,同时也为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社工实务活动提供了平台。这种人才培养框架体系整合了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学资源,确保了社会工作实务开展的条件和质量,保证实习质量,也为毕业论文的教学环节奠定了强有力的实践基础。

四、以3+1人才培养模式为平台,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就业一体化

为了使学生能够把在课堂中学习到的专业理论、专业方法服务于社会工作实务当中,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其实务能力,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此我们采用了3+1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在大学前三年时间里在学校完成专业理论专业方法的学习。将原来分散在不同学期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重新整合为综合实践环节,并将此教学环节集中放在大四一整年的时间在社会这一大课堂来完成,整合校内外的教学资源。其中将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整合为综合实践活动即顶岗实习,学生的综合实践岗位与将来的就业岗位统一起来,顶岗实习与就业岗位试用期统一并行,而在毕业论文环节要求学生以综合实践岗位为依托,带着专业思考去实习,在实习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形成自己的毕业论文,也就是说要求学生要根据自己综合实践岗位的具体工作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然后在实习工作中开展相应的个案项目、小组活动、社工项目等社会工作实务来撰写毕业论文,从而使毕业论文突显社会工作专业实务性的特点,学生毕业实习、论文、就业一体化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生毕业论文在选题上力争与实习、就业相结合,这既体现了专业实习的效果、增强了学生毕业论文的实效性,同时也可促进学生尽快适应职业角色,缩短工作的适应期。而这种实习、就业、毕业论文三位一体的教学形式,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社会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模式。

五、毕业论文与综合实习岗位有机结合,突显社会工作的实务性

实务性是社会工作的本质属性,而实务性又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相契合,因此在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这个环节上尽量突出社会工作的实务性特征,以强化论文的实用价值和专业技能的培养与训练,尽量避免学生撰写空谈理论的文章,使其尽可能贴近社会生活实际,这既体现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实务性,也是3+1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体现。由于在3+1人才培养模式中要求学生毕业论文选题要以综合实践岗位为依托,带着专业思考在实习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最终形成自己的毕业论文。因此学生从专业实习开始就与指导教师就毕业论文的选题进行讨论研究,特别是在社工机构实习的学生在选题上力争与实习、就业相结合,积极开展个案、小组等实务活动,毕业论文真题真做,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大多来源于学生对实习期间所接触项目活动的思考及实习机构运作模式的研究,这既具体落实了3+1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也增强了学生毕业论文应用性,突显了社会工作的实务性、实践性的专业特色,保证了毕业论文的质量。总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是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结合当前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更需要教育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尝试和突破,强化实践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重视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1]陈艳娇.高校本科毕业论文改革设计方案新构思[J].教学研究,2011,5

[2]初智巍.能力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改革实践探索[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4,5

[3]毕亚斐.拟剧理论视阈下社会工作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

[4]陈英,梁爽.社会工作专业3+1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4

[5]李金娟.高校小组社会工作课实践教学的走向[D].首都师范大学,2008,4

[6]魏斌.论职业指导的人本服务[J].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2

社会毕业论文范文第5篇

一、地方院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存在的问题

1.学校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

说学校不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可能很多人不赞同,觉得学校在毕业论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怎么可能不重视呢。学校很多时候过分强调学生的就业率,如果学生的毕业论文不能通过,会影响学生的毕业,进而影响学校整体的就业率。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对毕业论文就不可能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必然会给毕业论文质量带来负面影响。因为学生非常清楚地知道,不管论文最后写得如何,学校总会让通过,而有了这种错误认识之后,学生就不可能拿出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到论文的写作中去。

2.毕业论文管理存在形式主义

对学生毕业论文的程序控制,主要通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等管理程序进行控制。毕业论文的开题一般是在大四上学期的10月份左右进行。而所谓的开题就是在学生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之后,确定论文的题目,将选定的题目报二级学院,学院对上报的题目进行简单审查之后基本通过。“中期检查表”是在学生交毕业论文过程材料时补交的。而论文答辩,是控制毕业论文质量的最后关口。但就笔者了解,学校一般会有二次答辩,即如果第一次答辩不通过,再将论文修改之后参加第二次答辩。如果第一次答辩在内容、程序方面还相对严格的话,那么第二次答辩就变成了走过场。

3.教师指导能力与责任意识欠缺

笔者所在单位每位法学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在10人左右,也有个别专业达到一位教师指导30余名学生。指导教师本人要承担教学工作,还要兼搞科研,提高学历层次等,这就造成教师疲于应付指导工作,指导过程中难免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同时,教师自身科研能力的高低决定了指导水平的高低,但是相当一部分教师不看专业书籍,不了解最新前沿理论知识,不增加知识储备量,指导也必然不力。部分指导教师责任意识的缺乏是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又一因素。指导教师不能配合学校布置的任务而开展指导工作,不能定期与学生见面,不了解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进度,不能给予学生以适当的指导。加之,受学生毕业论文都会通过的思想影响,使得教师对指导工作没有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4.学生写作能力有待提高

(1)思想上未予以重视

学生对毕业论文的写作从思想上就不重视,因其知道学校总是会让论文通过的,写得好与坏,最后结果相同。笔者曾经给自己指导的一位学生打电话让其来学校写论文,学生竟回答:“忙呢,没时间。”而学生毕业论文的主体部分都是复制加粘贴的方式速成而得来的。

(2)理论功底差

四年的学习并没有使一部分学生对本专业产生兴趣,对学习纯粹是一种应付态度,以至于在毕业时还是本专业的门外汉,更遑谈专业论文的写作了。语言文字的退化是影响毕业论文质量的又一因素,在一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中,除看不到法学与专用术语外,连最基本的语句都表达不通顺,词不达意,文题不符。

(3)不会写毕业论文

学生在过去的四年没有经过专业论文写作方面的训练,虽然有些选修课程最后以提交小论文形式结课,但学生所提交的论文基本是全文拷贝而来的,并没有经过认真的思考。再加上学生平时不看专业期刊,不细读专家论文,连专业论文的长相如何都不知道,导致学生不会写专业论文。

(4)脱离实际,仓促成篇

一篇好的毕业论文,从选题的确定到框架的构思,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到最后完成,要较长的时间。从学校给学生规定的写作时间来看,时间是充裕的,但到大四阶段,学生要参加各种考试,还要找工作,势必会影响写作。只有到论文答辩的前一个月才会真正投入写作之中。

二、提高地方院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对策

1.对毕业论文合理定位

提及毕业论文的写作,首先会想到的是论文必有须创新性。多年来,各类不同层次的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都要求有理论上的创新。笔者认为,本科毕业论文的创新在于不抄袭,并非必然要求理论上的创新。事实上,笔者所指导的学生,他们在入校的时候高考分数就不太高,再加上四年的学习虽是相同的教师教学,但教学效果不尽相同,而在毕业的时候都强调论文的创新性,创新从何而来呢?所以笔者认为,在坚持毕业论文不作假的前提之下,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合理定位是关键。对不同层次的学校所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的论文的要求应允许有差别,切忌一刀切。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能突出体现理论创新性更好,如若不能,可以允许学生写一些应用类的文章。

2.改变管理中的形式主义

学校对毕业论文从表面上看要求很严,除极个别学生之外,最后由于种种原因都会让学生通过,造成学生思想上对毕业论文不重视。要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学校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的要求,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评定。如论文不符合要求,不能让其参加第一轮答辩,待修改完善之后才允许参加第二轮答辩。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如最后论文认定为不及格,那么将延期毕业,让其参加下一届学生的论文答辩。学校要杜绝如就业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对学位论文是否通过严格把关。只有这样,才可以形成“威慑力”,让学生从思想上对毕业论文写作加以重视。

3.加强学校在毕业论文实施过程中的监督[1]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启动要先从选择指导教师开始。首先,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指导教师的科研方向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题目确定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之下,对“开题报告书”中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方法及写作进度等内容认真填写,学校将“开题报告书”统一收齐。学校要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审查,主要审查选题的大小、难易程度及写作价值等。在开题工作结束之后,学生应搜集相关资料并开始阅读,在阅读过程中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在中期检查时,应将毕业论文的初稿、“中期检查表”及读书笔记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工作的监督,指导教师应与学生经常沟通、交流,学校应规定每月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不少于两次并形成记录表。在月底时,教师将与学生见面的记录表上交给学校。

4.改革评审、答辩模式

为保证评阅的公正性,地方院校法学专业之间可以相互合作,交叉评阅,由外校教师对毕业论文进行综合评定,给出评阅意见和成绩,再与指导教师意见相结合,决定学生是否参加答辩,这样可以避免同事之间打人情分现象。对答辩组的组成人员也可适当进行调整,可以邀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组成员,如资深的法官、检察官和外校的法学教师,这样可从不同角度对学生提问,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学生的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组分别打分,按4:3:3的比例算出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5.提高指导教师报酬

学校关于论文管理方面的很多工作都需由指导教师配合完成,指导教师是否负责任,不仅影响学校的管理工作,而且影响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指导教师应配合学校做好论文的各项工作,无论是对论文写作的程序控制还是就论文写作本身而言,需要求指导教师能认真负责地开展指导工作,切不可敷衍了事,要严格执行学校对毕业论文的各项规定,按期、保质地完成各阶段的指导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指导教师要多看专业书籍、法学类专业核心期刊,勤写文章,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更好地指导学生。学校应适当提高教师从事指导工作的报酬。学生选题到文章的答辩,需要指导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虽然教师的工作不能以物质刺激作为动力,但必要的激励还是必需的。提高报酬的同时,对于失职的论文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请和晋升工资上要有所限制。

6.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能力

(1)对毕业论文从思想上加以重视

以上所提及一些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措施都只是影响论文质量的外在因素,而学生理论水平、知识体系和语言文字表达基本功才是决定论文质量好与坏的根本因素。毕业论文质量差,究其原因,一是学生能写好但没有用心去写。二是学生想写好,但又不知道怎么写,能力稍欠缺。对于第一种情形,需从学校的管理入手,让学生知晓毕业论文不是摆设,不是走过场,对于能否毕业至关重要,同时也使学生意识到,毕业论文的写作是大学四年学习知识的综合反映,从思想上引起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第二种情形,需要指导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必要时可以适当降低论文写作难度要求。

(2)平时多进行小论文的写作训练

平时,如果学生对某一问题感兴趣,可以鼓励尝试写一些小的论文,来锻炼自己的写作水平,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对于选修课,教师布置的以提交小论文形式结课的,要写好每一篇小论文,从题目选择,定框架,到写作完成,都认真对待,仔细琢磨。在有一定写小论文经验的基础上,写毕业论文时方能得心应手。毕业论文也可以在小论文中选择一篇再进行深加工。学生写作水平的提高是绝不可能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的知识积累,平时应多加强写作训练。

(3)拓宽毕业论文的写作形式

法学专业的学生除可以选择撰写传统的理论性文章之外,还可以增加论文的写作形式。一是案例评析类。学生可以选取社会热点案件或者疑难案件,适当地结合法学知识进行深入分析。不一定要求完全准确,但是应该有自己的观点,并且能够用相关的理论和法条支撑论点。二是调查研究类。对于综合性的问题,可以让学生做调查报告,可以只是纯描述性的,不必强求学生提出对策。

作者:周丽单位:盐城师范学院

第二篇:创新影响本科毕业论文

一、引言

作为依然处在知识传承和应用层面的本科阶段,毕业论文无疑是最能综合衡量大学生创造能力的方式之一。与本科毕业设计相比,毕业论文选题与社会现象联系更为紧密,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更深。然而多年来,国内本科毕业论文缺乏创新性,有关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的话题也一再被提及。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缺乏共识。尽管现有研究从时间安排、指导老师素质、学生个人认识、学校监督管理等方面探讨了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原因,但基本上仍停留在定性探讨的层面,为数不多的定量研究又普遍在调查方法、数据来源等方面存在不足。鉴于此,笔者对东中西部7所普通本科院校经管类专业2013届毕业生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并同步向论文指导老师和去年刚毕业的学生收集信息,希望从更广泛的视角实证探讨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

二、假设的提出

现有研究一般把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归结为四类———学生、指导老师、学校和外部因素。下面就从这四个方面分别归纳,并提出相应的假设。1.学生因素主要认为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对毕业论文创新的认识不足、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和就业找工作时间冲突、学生的学术训练和实践经验匮乏等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张蓓调查得出学生对毕业论文不重视和学生专业训练不足影响论文质量的观点[1];赵莉[2]认为学生论文写作和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欠缺,缺少专业论文写作的基本功,论文写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不强,以及受就业压力影响导致无法全心投入毕业论文工作等因素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和质量。2.教师因素指导教师的原因主要有教师个人素质、责任心和指导学生数量太多等三个方面。潘友仙研究发现,指导教师的责任心不强影响了论文质量[3];李在留[4]指出,由于指导教师责任心不强,标准太松,一些年轻老师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论文指导经验存在欠缺,而且由于师资不足,老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太多,老师与学生的比例严重失调,教师与学生之间联系不够紧密等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3.学校因素学校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指导教师的激励不够,对毕业论文的质量把关不严。王杏龙[5]、黄溶冰[6]都指出,要么是学校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及其监督机制,或者是虽有制度却没有认真执行,导致毕业论文创新的要求和质量不一,以及学校对指导教师的激励不够,经费投入不足等也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创新。4.外部因素当前,在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外部因素方面的研究尚不多见,李桂兰认为社会人才市场机制不顺,社会对人的创新能力重视不够[7];王杏龙认为生产实习单位条件没有保障等因素制约了学生在毕业论文创新上的投入[8]。综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7个问题来剖析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学生2个(个人认知和创新经验)、教师2个(个人认知和付出与回报的评价)、学校2个(创新氛围和管理体系)、外部因素1个(学生对创新能力重要性的感知),并提出如下5个待检验的假设。

三、假设的实证检验

1.研究方法

为了全面检验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强弱,本研究选择了向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指导老师同时进行问卷调查的方法。应届生问卷从表1的几个假设入手进行设计,共有6个变量:1个因变量———创新信心,5个相关变量———个人认知、创新氛围、创新经验、管理因素和外部因素,除因变量只采用一个问题外,5个相关变量每一个都用至少2个问卷问题进行测量,然后采用不加权方法计算平均分。往届生和指导老师问卷主要用来对现有结论中的部分观点进行佐证:往届生问卷用来考察他们对毕业论文写作阶段时间冲突、指导老师作用的评价,以及他们目前所在单位和工作与个人创新能力高低之间的相关性等;指导老师问卷用来了解他们对本科毕业论文创新重要性的评价,以及自己在指导论文中的付出与回报是否匹配等。问卷采用5级量表计分,在问题和答案设计中,考虑到答卷人的心理感受和问题的普遍性,一些问题的答案方向是相反的,问卷分析时需要转换后才能进行合并统计。这些步骤有效提高了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2.数据收集

本次问卷调查在东中西部7所普通高校经管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指导教师中同步展开,涉及的专业涵盖金融、国贸、营销、工管、财务、旅游、人力资源等。共发放应届生问卷350份,回收340份,有效问卷325份,有效问卷率92.9%;教师问卷51份,回收51份,全部有效;往届生问卷采用邮件的方式进行,共收集到40份。三类共计416份有效问卷。

3.数据分析

本研究的核心对象是应届生的问卷,因此分析也以应届生的问卷为主要目标。采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首先分析问卷的信度系数,用Cronbach’sα系数进行判别,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问卷的信度系数分别为0.861、0.982、0.822,都超过0.70,表示问卷整体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其次判别样本的合理性与一致性。分别以地区(东中西三个地区)和学校为分类变量,将7所高校应届生问卷在上述6个指标上的值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通过显著性系数判别地区和学校在上述指标中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表2)。从表3可以看出,虽然整体的相关系数都不高,但除创新经验一项以外,学生对毕业论文创新的个人认知、学校的创新氛围、毕业论文管理制度和外部因素与学生的毕业论文创新信心在0.01显著性水平下都是相关的,而且个人认知和外部因素都达到了接近中等相关强度的水平,假设H1、H2、H4和H5都得到了支持。说明在调查的7所高校经管类本科毕业生中,表3中的四个显著性指标确实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创新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假设H5未得到支持,笔者认为可能与目前本科阶段学生的创新实践太少,或者流于形式有关。如参加老师的项目,很多学生实际上仅仅在做一些非常简单的数据录入或资料分类工作,本科生很少能有机会参与核心的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环节,即使像挑战者杯或者数学建模竞赛,其实真正起作用的都是教师或者高年级研究生,本科生的作用并不显著。往届生和指导老师的问卷也可以为上述结论提供佐证和对应届生问卷不能测量的影响因素提供解释。在时间因素方面,85%的往届生认为三个月的时间足够完成毕业论文,80%的学生认为学校的毕业论文时间安排是合理的;75%的指导老师认为两个月足以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80%的指导老师认为学校的毕业论文时间安排是合理的。

当毕业论文写作与实习时间安排上有冲突时,44.9%的应届生和40%的往届生会优先考虑前者,54.5%的指导老师则会优先让学生考虑后者,甚至有27.5%的指导老师还会放宽毕业论文的考核标准。因此,毕业论文与学生就业在时间上的冲突并不大。在指导老师因素方面,60%的往届生觉得指导老师对他写作毕业论文帮助很大,70%的学生能够及时得到指导老师的帮助,90%的学生评价指导老师是合格的,但65%的学生认为老师指导的学生数量会影响他们在毕业论文指导上的投入。76.5%的指导老师认为他们指导毕业论文的数量会影响到论文的质量,41.2%的老师认为他们从指导毕业论文中获得的报酬和付出不成比例。可见,目前最需要改善的不是指导老师的个人素质和投入,而是控制好每个老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和提高老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报酬。在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制度方面,61.2%的应届生和50%的往届生都认为学校有可能因为毕业论文质量不合要求而不让其毕业,说明毕业生对学校的毕业论文管理制度认同度是比较高的。但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也都赞同改革,赞同的比例分别为59.1%、85%和72.5%,改革的方向主要是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模式(如、调研报告、企业策划、分析报告等)取代单一毕业论文的评价模式,赞成的比例分别为47.4%、80%和76.5%。在外部因素的感知方面,应届生、往届生和指导老师也存在一定差异。在“对企业创新导致成功的报道的信任程度”回答中,应届生和教师“相信”以上程度的比例分别占到56.3%和54.9%,而往届生的这一比例却只有30%。往届生对其现在的工作与毕业论文创新之间的关系全部都在“关系不大”打分之下,高达85%的往届生表示所在企业对本科毕业生创新能力无所谓或者不重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的高校与社会实践的结合水平仍然比较低,作为学长,往届生的观点无疑会对应届生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到应届生毕业论文的创新。一项指导老师问卷中,按重要性从高到低提高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建议排序也得出相似的结论。排位靠前的选项都是跟学校有关的因素(如培育学校创新氛围、提高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报酬等),而与指导老师个人和学生创新经验相关的选项都排在最后(如严格执行学校毕业论文管理规定、控制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数量)。表明与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学生和教师因素相比,学校整体性的因素,如创新氛围构建、采用多元化评价方式、加强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等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四、结论与启示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两个有意义的结论:一是一直认为的对本科毕业论文创新有影响的学生个人认知、学校毕业论文管理、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因素通过了实证检验,但学生的创新经验因素和时间因素却未能通过实证检验。二是两个关注较少的影响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因素———学校的创新氛围和外部因素也得到了实证支持。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创新的成效,高校应改变一贯以来只在大学最后阶段才重视毕业论文的做法,注重培育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质性的创新实践机会;重视创新的社会风气培育,激发学生创新的投入和信心。

作者:闫春赵巧艳单位: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第三篇:高职文秘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文撰写的目的与意义

毕业论文工作作为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教学计划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实践性环节,旨在通过论文的选题、设计、实施、整理、撰写等环节,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运用专业所学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全面了解学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的一个重要手段,在锻炼学生查阅文献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研究能力及科研论文的撰写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它也是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一次总检验。对于文秘专业的学生来说,毕业论文更是检验其专业特定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毕业论文的撰写无疑是这一能力培养和检验的重要手段。

二、现状分析

(一)从毕业论文工作的各参与方来看其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方:学校重就业轻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学校工作重心的转移到就业方面,直接造成毕业论文工作重视程度的逐年降低,从政策层面放松了对毕业论文工作的质量要求,各职能部门在具体推进的过程中也随之降低了工作要求,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缺乏监督、检查,对于校方而言,答辩时能够拿出一篇可以应付答辩的论文,这个工作就算是完成了。2.指导方:指导教师数量短缺,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高职教育,学生规模越来越大,一方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数量短缺,师生比严重失衡,另一方面,指导老师本身质量的参差不齐,在指导学生论文时也未免会出现指导不到位的情况。3.执行方:学生基础薄弱,时间不足,缺乏必要的论文指导、训练高职文秘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缺乏必要的论文指导及训练,进入实习期后,忙于找工作,找到工作后又忙于适应工作环境和做好自己的工作,面对工作这座大山,毕业论文早已被迫“退居二线”,置于脑后。

(二)从毕业论文工作的各环节看其中存在的问题

1.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陈旧、空洞、重复选题作为毕业论文工作的起点,决定了整个毕业论文工作的大方向和总体框架,一个好的选题是一篇好论文的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据调查,很多高职院校文秘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陈旧无法满足时展和专业发展的新需求,缺乏研究价值,或论文的选题偏大学生根本无法驾驭。此外,缺少关于文秘专业新开设的专业方向,如法律秘书、速录秘书、行政秘书、财务、商务秘书以及涉外秘书等方面的论文选题,只是一味地围绕文秘工作进行选题的设计,一方面研究领域过于局限,另一方面也必然带来选题重复的弊端。2.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抄袭严重,缺乏学术规范高职院校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比如论文研究方法单一(文献研究法),抄袭严重,写作缺乏学术论文应有的严谨和规范。论文缺乏原创性,抄袭现象严重;基本理论及概念的阐释不清晰;段落间的逻辑关系不明显;文字表述不够专业化和学术化;对论文的基本格式标准如文献的引用不熟悉;对英语掌握程度的再检验的英文摘要多存在由电脑软件在线翻译生成等。3.毕业论文答辩中存在的问题: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学生在自我陈述时,语言组织、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礼仪规范等方面明显存在差异,明显带有“背书”的痕迹,回答问题时也存在词不达意、审题不清、逻辑混乱等方面的不足。此外,答辩质量不高,甚至存在一个指导老师答辩一个组的情况,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心里都知道答辩就是走个形式,基本不存在答辩不通过的情况。

三、对策研究

(一)重新定位: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

高职院校对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论文写作态度和完成任务总体情况;论文选题的实用性、创新性、难易程度;调研论证、采集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能力;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基本技能、分析与计算能力;论文格式规范、排版美观情况;论文内在质量(包括结构合理、行文流畅、结论正确、分析合理、逻辑关系等);论文是否具有独特的见解或创造性及实用价值等等。从上述评价指标体系中我们不难看出:一篇言之有物、质量上乘的毕业论文,不仅取决于学生对相关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了解与掌握,往往更依赖其信息收集能力、调查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革新能力等等,而这些能力恰恰与职业核心能力密切相关。从态度上改变以往对毕业论文工作可有可无、得过且过的认识,学校各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结合文秘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求实、务实地推进文秘专业毕业论文的改革,真正发挥其在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作用。

(二)多元渗透:强化文秘专业毕业论文工作的系统训练

结合文秘专业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分阶段、逐步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首先,学生在校期间除了为学生开设专门的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课程外,为文秘专业学生开设办公自动化、调查与统计、应用写作等课程,使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常用办公软件以及调查分析统计方法,同时建议有条件或有必要的课程,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选择课程论文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让学生在平时的课程学习过程中就体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规范表述的能力,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在文秘专业学生离校开始毕业顶岗实习之前开设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基础性、工具性的课程或专题讲座,并提供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参考选题或优秀论文范本供学生研究、讨论、领悟;最后,毕业顶岗实习阶段,指导老师重点跟进,加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指导,结合各学校的具体情况,可以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职称的校外(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充实指导教师队伍,一方面可以减轻校内指导老师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思考在实习中所遇问题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论文选题并与学生共同讨论写作大纲,真正体现“学中用、用中学”的高职教育特点;此外,顶岗实习结束前应尽可能安排学生回校一段时间,带着写作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在老师的指导下集中精力进行再学习并最终完成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

(三)模式创新、关注细节: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