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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劳动合同范文精选

三年劳动合同

三年劳动合同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根据国家及中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政策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上分三步走。*年,以劳动关系和谐年为载体,大力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基础建设,以宣传为重点,通过各种手段的宣传,增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和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意识,提高私有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指导用人单位普遍建立劳动合同登记管理制度,完成用工登记制度实施的基础工作,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年,为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年,以劳动合同内容为重点,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和履行,初步建立用工登记制度,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年为劳动合同完善年,以劳动合同管理为重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用工登记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95%。

三、主要措施

(一)*年

1、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针对私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煤炭开采、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意识。

2、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人单位的特点,根据市上关于劳动合同文本的行业要求,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以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使用。

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76号文件中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并对达到创建标准者向省市推荐。

4、由县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县总工会、县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定情况的联合执法检查,通报各劳动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和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

5、开展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的调研,做好实施用工登记制度的准备工作。

(二)*年

1、以企业法人和劳资管理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律规范包括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

2、以私有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煤炭开采、工程建设行业为重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起比较规范的用工等项制度,并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拖延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3、制定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4、加大劳动合同签证工作力度,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提高劳动合同质量。

5、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用工登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全面实施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和规范。

(三)*年

1、继续加大对企业经营者、劳资人员、劳动者学习、培训和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力度。

2、指导企业完善与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实现对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

3、全面实施用工登记制度,劳动关系数据全面、规范、准确。

4、按季对数据库反映的用工情况进行分析,初步发挥用工登记为劳动关系和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分析的作用。

5、加大重点行业和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查处力度,巩固和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

四、组织实施

1、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组织实施,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局仲裁办。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的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经济发展局要各负其责,将劳动合同三年计划实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推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各年度行动计划的落实。

2、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要实行部门联动,互相配合,全力促进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工会、经贸、工商、城建、煤炭、安监、广电等部门都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积极参与和配合“三年行动计划”,对于用工较多,在相对集中的煤炭、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劳动合同,保障职工权益作为常规工作的主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宣传、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商部门要配合对个体工商及饮食服务等行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宣传推动工作,并把此纳入日常管理当中。安监部门在依法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要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职工保护的内容进行宣传和督促,做到安全和职工劳动的保护同时要求、同时检查。广电部门要配合支持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和报道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努力扩大依法维权知识的覆盖面。县总工会、经济发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约工作,并要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予以落实。

3、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各类用人单位,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贯彻执行三年行动计划中,对新情况,新问题多的行业和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形势和面临的困难,适时协调,妥善解决问题。

三年劳动合同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实施。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政策法规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

3、坚持事实求是、规范有序、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政策法规体系并得到全面落实,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健全、管理严格、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关系清晰”的目标。集体合同制度不断规范,协商机制更加完善,集体合同履约率普遍提高,实效性明显增强。三年具体目标任务为:

(一)2006年目标任务

初步建立劳动合同管理的政策法规。到2006年底,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其中,私营(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7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60%以上;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6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其它企业要达到50%以上。

(二)2007年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政策法规。到2007年底,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中,私营(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8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8%以上,其它企业要达到60%以上。

(三)2008年目标任务

到2008年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普遍推行,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95%以上;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95%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其它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70%以上。

三、方法步骤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上分三步走。2006年以“劳动关系和谐年”为载体,大力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基础建设;2007年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年;2008年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完善年。每年初都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针对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和特点,制定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通过三年的努力,最终实现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目标。

四、行动措施

1、加快劳动合同立法。待《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积极协调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为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对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安排有关执法检查事项时,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列入执法检查范围。

2、全面建立并推进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全面建立企业用工登记制度的决定》的要求,研究制定《吉林省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把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作为全面落实《劳动法》、了解掌握企业用工状况、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一项基本制度。

3、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用人单位的用工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探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制度。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续签等程序。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履约责任、监督检查、奖惩考核机制,保证集体合同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4、实行政府目标责任制,并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各级政府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强对各地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评估。对各地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平时抽查、半年组织督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

5、建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信息调查统计制度。通过制定统一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统计表,定期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等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及时掌握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6、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执法督查活动,全面摸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按照《全省劳动用工和民企进社保专项执法督查活动工作方案》(吉劳社就字[2006]133号)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人录用备案等情况进行专项执法督查和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摸清用人单位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录用备案等情况,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7、切实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

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及管理情况的年检及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的领导,省里成立由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申奉澈为组长、省总工会副主席王绍斌、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李来华为副组长、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法制监察处、劳动争议仲裁办、省就业服务局、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省总工会集体合同部、省企业家协会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各地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把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作为协调劳动关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切实把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要统筹规划三年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每年初都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结合当年工作重点,制度年度具体实施方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在三方委员会领导下,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劳动保障、工会和企业组织、工商、国资委、经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的形势,适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实现。

三年劳动合同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规范,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强化监督,综合应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根据国家及中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政策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利益和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公正合理、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

3、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三年行动计划,总体上分三步走。*年,以劳动关系和谐年为载体,大力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基础建设,以宣传为重点,通过各种手段的宣传,增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和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意识,提高私有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指导用人单位普遍建立劳动合同登记管理制度,完成用工登记制度实施的基础工作,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年,为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年,以劳动合同内容为重点,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和履行,初步建立用工登记制度,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年为劳动合同完善年,以劳动合同管理为重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用工登记制度得到全面实施,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95%。

三、主要措施

(一)*年

1、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针对私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煤炭开采、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意识。

2、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用人单位的特点,根据市上关于劳动合同文本的行业要求,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以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使用。

3、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76号文件中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并对达到创建标准者向省市推荐。

4、由县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县总工会、县经济发展局等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定情况的联合执法检查,通报各劳动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的实际情况和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

5、开展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的调研,做好实施用工登记制度的准备工作。

(二)*年

1、以企业法人和劳资管理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律规范包括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

2、以私有企业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煤炭开采、工程建设行业为重点,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起比较规范的用工等项制度,并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列入劳动保障年检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故意拖延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3、制定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4、加大劳动合同签证工作力度,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提高劳动合同质量。

5、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用工登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全面实施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和规范。

(三)*年

1、继续加大对企业经营者、劳资人员、劳动者学习、培训和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力度。

2、指导企业完善与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实现对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本实现规范化。

3、全面实施用工登记制度,劳动关系数据全面、规范、准确。

4、按季对数据库反映的用工情况进行分析,初步发挥用工登记为劳动关系和就业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分析的作用。

5、加大重点行业和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查处力度,巩固和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

四、组织实施

1、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组织实施,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局仲裁办。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的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经济发展局要各负其责,将劳动合同三年计划实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推动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各年度行动计划的落实。

2、全面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要实行部门联动,互相配合,全力促进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工会、经贸、工商、城建、煤炭、安监、广电等部门都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积极参与和配合“三年行动计划”,对于用工较多,在相对集中的煤炭、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劳动合同,保障职工权益作为常规工作的主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宣传、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工商部门要配合对个体工商及饮食服务等行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宣传推动工作,并把此纳入日常管理当中。安监部门在依法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要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职工保护的内容进行宣传和督促,做到安全和职工劳动的保护同时要求、同时检查。广电部门要配合支持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和报道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劳动合同的认识,努力扩大依法维权知识的覆盖面。县总工会、经济发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抓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约工作,并要把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作为企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予以落实。

3、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深入各类用人单位,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贯彻执行三年行动计划中,对新情况,新问题多的行业和单位,要认真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劳动合同制度工作形势和面临的困难,适时协调,妥善解决问题。

三年劳动合同范文第4篇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试用期限依然与劳动合同期限相挂钩,与现行规定相比,有的规定从宽了,也有的规定从严了。比如:现行规定,双方当事人订立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能约一个月的试用期,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约两个月的试用期;现行规定,双方当事人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只要订立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可,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订立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该法第19条第2款是全新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一个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合同期满时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过了三年,劳动者又到该用人单位应聘,并被录取,双方又签订第二个劳动合同,这份合同中就不能在约定试用期了。该法第19条第3款也是新规定,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者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第4款的新规定是:“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一规定将会有效地制止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对新招劳动者只签订“试用合同”的做法。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年劳动合同范文第5篇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推行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13号)精神。为促进我省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劳动关系实际情况和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制定推进我省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为目标,以服务和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着眼于劳动关系建立、运行和终止全过程,坚持标本兼制、综合治理、注重预防、调节并举的方针,在解决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同时,加快完善劳动关系调整长效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劳动合同法制建设基本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基本贯彻,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并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劳动合同得到较好履行,基本实现我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具体目标是,从*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力争到*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同时,对非公企业抓好试点为二阶段打好基础。到*年底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65%以上,到*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7%以上,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总签订率达到90%。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到*年底,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50%,实行劳动合同微机化管理的企业达到25%。

三、实施步骤

三年行动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针对我省劳动关系调整薄弱环节进行部署,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到因企制宜,要做到“全面部署、突出重点、逐步实施,稳步推进”。计划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年)针对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较好的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大型非公企业进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摸底和抽查,对实施劳动合同较好的企业要进行表彰,对差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在这个阶段要加大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制造社会舆论,以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第二阶段(*年)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针对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非公有制企业、餐饮娱乐业进行全面的摸底检查,同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对不执行的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要坚决给予处罚,使履行劳动合同制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第三阶段(*年)对前两个阶段未覆盖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这一阶段使各类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企业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履约率大幅升高。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三方)在每一阶段结束前对阶段目标执行情况要进行一次检查。

四、行动措施

(一)建立健全我省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增强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法律意识。*年底《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要研究制定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意见。要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途径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法规、政策。要清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制订《*省劳动合同条例》。同时、对那些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暴光,对认真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要予以表彰使依法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形成社会共识。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要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各级“三方”要采取有效措施摸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其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底数,大力促进劳动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加快实行劳动合同微机管理,引进和推广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数据库,对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对不依法履行企业用工登记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为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双方利益,应加大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力度。劳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的条款,要给用人单位提出,并要求改正。对及时办理鉴证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要给予鼓励。

三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我省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用工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用人单位自制劳动合同文本应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应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合同文本中条款不完善、内容不合法、权利义务不对等方面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用人单位应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对不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保障部门在鉴证时,不予办理。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推动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的原则。内容合法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程序合法即制定规章制度必须经职代会通过等民主程序,并且向职工公示。要求各类企业认真落实五项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即:劳动合同签订登记制度;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预报制度;劳动合同存档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检查制度;劳动合同统计制度。各级“三方”要在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对非国有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中,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的做法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促进劳资双方双赢。

四是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构建和谐企业大评比活动。各级“三方”在积极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大评比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和谐企业大评比”活动的通知》(黔工总字[*]32号)文的要求,切实抓好和谐企业大评比活动。

五是大力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检查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重点检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及企业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等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应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举报专查、用工年检等手段,加强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不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加强监察执法机构与法律监督机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中聘请劳动保障监督员,并发挥其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应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大对各类企业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与劳动监察执法机构沟通,配合劳动监察对严重违法行为给予限期整改,直至到行政处罚。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问题。“三方”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掌握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影响全局的问题,要及时集中力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扩大工作效果,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