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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范文精选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1.1弘建煤矿概况

府谷县弘建煤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府谷县管辖。该矿为资源整合矿井,年生产能力90万t,属瓦斯矿井,煤层易自燃,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井田面积17.2699km2,开采标高+1245m~+1145m,开采煤层平均厚度1.39m。矿井采用斜井单水平开拓方式,“两进一回”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系统,长壁综采采煤方法。2012年10月,陕西秦安煤矿安全评价事务有限公司组织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对该矿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现场勘察。矿井的安全管理情况为:该矿实行矿级、科室及区队管理模式,井下作业实行三八作业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配备矿长1名,副矿长3名,分管生产、安全及机电,总工程师1名,分管矿井技术工作。设置有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及调度室等科室,基层区队有综采队、掘进队、机电队、通风队及机运队。成立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有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有安全办会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矿级领导值班制度、煤矿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矿井管理人员经培训基本都取得合格的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数量基本满足要求,有安全费用提取台帐,井下机电设备具有MA标志,绘制有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及避灾路线图等图纸。经过资料收集、下井查看,评价人员和技术专家认为,该矿管理人员虽配备齐全,但人员职责较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也未较好地贯彻落实,造成事无人管的结果;矿井编制的灾防计划、应急预案及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内容不全,不符合相关标准,表明该矿的技术力量稍显薄弱,这些均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为更科学的反映该矿安全管理的安全程度,达到安全管理评价的量化结果,本文选用未确知测度对矿井安全管理进行评价。

1.2弘建煤矿安全管理的未确知测度模型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影响煤矿安全管理的因素很多,本次结合弘建煤矿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的影响因素,选取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投入这5项进行评价,即评价空间X=(x1,x2,x3,x4,x5)。用这5项建立该矿安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因素分解成5个等级(Ⅰ、Ⅱ、Ⅲ、Ⅳ、Ⅴ级)。其中Ⅰ级表示安全级,Ⅱ级表示较安全级,Ⅲ级表示一般安全级,Ⅳ级表示不安全级,Ⅴ级表示很不安全级[1],则有U=(c1,c2,c3,c4,c5)。单指标未确知测度:由于安全管理没有具体的客观数值,在进行分析取值时采用定性的取值方法。本文采用专家经验法进行取值。根据弘建煤矿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由煤矿系统10位专家对该矿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评判,持不同评价等级意见的专家人数分布见表1。将结果进行统计,得到持某个等级意见的专家人数,将此结果记为xik,那么评价因素xi处于ck等级的未确知测度便记为uik=xik/10,由此可得安全管理评价的未确知测度评价矩阵为:(uik)5×5=0.30.20.20.20.10.20.30.30.200.20.20.30.20.10.20.20.30.300.10.20.30.20.2(1)权重计算:依据信息熵理论,评价因素的权重。W=(w1,w2,……,w5)=(0.08130,0.37805,0.08130,0.37805,0.08130)(2)综合评价向量:由此可得综合评价向量U。U=(0.08130,0.37805,0.08130,0.37805,0.08130)•0.30.20.20.20.10.20.30.30.200.20.20.30.20.10.20.20.30.300.10.20.30.20.2=(0.2000,0.2378,0.2919,0.2378,0.0325)评价等级:依据置信度识别准则,取置信度λ=0.6,得到该矿安全管理的综合评价等级为3级,为一般安全级,与安全验收评价时定性认为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一般基本一致,反映了未确知测度评价模型可用于矿井安全管理的定量评价。

2未确知测度评价结果改进措施及作用

2.1未确知测度评价结果分析与改进措施

由上述安全管理定性、定量分析结果知,在今后的工作中,矿井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明确及人员素质的提高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此,特提出以下建议与改进措施。

①按照煤安监办字〔2004〕42号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

②进一步修订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即制定全矿各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人员职责,达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③矿井工种操作规程内容必须全面,与矿井实际工种划分相匹配,同时安排职工进行学习,确保职工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减少职工违章作业;

④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较低,技术力量若显薄弱,应进一步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加强现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矿井管理和技术水平。

2.2未确知测度评价的作用

评价作用:

①以府谷县弘建煤矿为评价对象,建立了矿井安全管理评价的未确知测度模型,得出安全管理评价的量化结果,针对矿井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对矿井安全生产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②运用未确知测度评价模型对矿井安全管理进行评价,其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该评价方法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科学性,为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评价机构提供了一种安全管理定量评价方法,丰富了安全评价方法;

③由于安全管理评价的量化技术较少,评价因素的测度值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对评价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在实际应用中,应进一步对因素的测度值进行完善,建立一套更加科学、客观的安全管理评价体系,使安全管理评价的量化技术更加科学。

3结语

煤矿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从*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10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其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7.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9.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20.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液压支护,2008年底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22.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23.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小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24.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8.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新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生产规模,应符合煤矿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建设。“*”时期,各地区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29.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篇》,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0.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基建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禁基建过程中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按照设计核准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31.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煤矿必须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32.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3.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煤矿违规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4.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3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36.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37.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时,应当落实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38.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提供伪证和虚假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规定及时存储或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三、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

39.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府作为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完善小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制订本地区煤矿安全发展的整体规划,研究制订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煤矿的整顿关闭。小煤矿要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40.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落实对小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不服从政府依法监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41.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资质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责令参加复训,合格的退还其两个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颁发。

(二)扎实推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2.加强组织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43.发挥员工监督作用。小煤矿要组织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44.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和媒体举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瞒报伤亡事故等。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加强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煤矿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近年来,放顶煤采煤方法在煤矿得到广泛应用,对提高全国煤炭产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煤矿对放顶煤开采在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特殊要求重视不够,未严格执行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一些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在“一通三防”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甚至发生了重特大事故。为切实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特殊性和紧迫性

1.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放顶煤采煤方法开采强度大,产量高,瓦斯涌出量大,采空空间高度大,瓦斯易于积聚;顶板冒落时大量瓦斯从采空区涌入工作面,易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放顶煤开采采空空间易形成风流渗入,采空区容易造成煤炭自燃;在放顶煤开采过程中易产生大量煤尘。放顶煤开采易使工作面瓦斯、自然发火、煤尘等灾害加剧的特殊状况,要求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有效控制,强化对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

2.加强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紧迫任务。近年来,各地煤矿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忽视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措施缺乏针对性,在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方面存在漏洞造成的。当前,有相当数量的煤矿采用放顶煤采煤方法,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各地区、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紧迫性,正确处理放顶煤开采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高度重视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工作。对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并逐面完善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二、采用放顶煤开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煤矿采用放顶煤开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米的;采放比大于1︰3的;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煤层有煤(岩)和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坚硬顶板、坚硬顶煤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煤高度的;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

4.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要达到标准。应抽采瓦斯的矿井采用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经瓦斯预抽后,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采率、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工作面通风达到规定的最大风速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等指标必须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否则不得采用放顶煤开采。

三、强化放顶煤开采的技术和现场管理

5.加强技术管理。有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的煤矿企业要充实技术管理力量,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放顶煤开采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强化放顶煤开采过程中的技术管理。要详细收集瓦斯、煤尘、煤层自然发火、顶板和顶煤冒放性等技术资料,编制开采设计,制定放顶煤开采的“一通三防”、防治水、预裂爆破和工作面初采、收尾等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加强动态检查,研究本企业放顶煤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6.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区队管理人员要跟班作业,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现象,严禁瓦斯超限和煤尘超标作业,禁止违章打眼、违章放炮行为。矿级干部要把放顶煤开采工作面作为带班、跟班的重点场所,经常深入放顶煤工作面进行检查。在工作面初采和收尾时,必须有矿级干部和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指挥,确保各项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7.加强工作面顶板支护管理。煤矿企业加强对顶板压力的观测,制定预防架前冒落的措施,周期来压期间加强对煤壁的辅助支护,防止煤壁片帮冒落;初采、收尾要制定专门的支护措施。支护材料选型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68条的有关规定,放顶煤开采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倾角大于30°的工作面或冲击地压煤层,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

8.必须按规定处理顶板和顶煤。煤矿企业必须对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制定防止采空区悬顶的措施。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必须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工作面上、下隅角爆破落煤和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口的大块煤炭和矸石。

四、严格放顶煤开采的通风和瓦斯管理

9.加强通风管理。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放顶煤开采的有关规定设计采区通风系统,合理选择通风方式,确保工作面有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必须根据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的要求,对工作面通风进行技术论证,合理选择工作面风量,减少采空区漏风,并保证风流稳定可靠。要加强工作面进、回风巷道,特别是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段的巷道维修工作,确保有效的通风断面。工作面收尾撤出支架期间,要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保持工作面全风压通风。

10.严格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工作面必须制定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应抽采瓦斯的要建立完善、可靠的瓦斯抽采系统。强化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要采取埋管、插管抽放和设置引风幛等措施抽排瓦斯。严格采空区瓦斯管理,加强采空区瓦斯抽放,对坚硬顶板要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大面积垮落造成采空区瓦斯突然涌出。做好顶板周期来压和地质变化对瓦斯影响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11.加强专用排瓦斯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工作面采用专用排瓦斯巷时,必须贯穿整个工作面走向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风流控制必须可靠。工作面开采前,煤矿企业要对专用排瓦斯巷进行专项检查,出现积水、冒顶时及时处理。要加强对专用排瓦斯巷及其与回风巷之间联络巷的维护,保证专用排瓦斯巷和联络巷的合理配风及通风系统的畅通。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不得布置专用排瓦斯巷。

12.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煤矿企业对专用排瓦斯巷必须按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安设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并加强重点部位瓦斯日常监测。要按规定调校甲烷传感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确保数据准确,报警、断电可靠。同时,要在工作面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特别要注意加强对工作面上隅角、专用排瓦斯巷和联络巷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超限。

五、狠抓防尘、防火和防治水措施的落实

13.加强防尘管理。工作面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供水管路上的三通阀门设置和水压、水量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炮采放顶煤工作面要采用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放煤口安装喷雾装置;综采放顶煤工作面采煤机实行内外喷雾,液压支架和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对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积尘要及时清洗,工作面每班至少清洗一次。煤层能够注水的,要采取超前静压注水或煤壁高压注水等注水防尘措施,防止放顶煤时煤尘飞扬。

14.采取综合防火措施。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工作面,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防灭火专门设计和专项防火措施。要根据煤层自然发火期合理确定工作面月推进度,因地质构造等原因月推进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要采取有效的防灭火措施。工作面必须建立防灭火系统和火灾监测系统,在开采过程中及时对采空区进行预防性灌浆或注惰性气体等预防性措施,防止自然发火。要合理选择停采位置,避开漏风区,工作面收尾时,要及时回撤支架,并构筑永久防火墙。

15.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煤矿企业要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层加强水文地质工作,开采前必须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和相邻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并摸清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情况,分析周边小煤矿开采对放顶煤工作面的影响,根据采区水文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措施,在开采过程中要加强水害检查和观测,及时探放水,严防发生透水事故。

六、加强对放顶煤开采的监管监察

16.放顶煤工作面必须经过审批和验收才能生产。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矿,要针对煤层条件逐面编制工作面开采设计,制定放顶煤开采期间的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经批准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工作面月产量10万吨以下的,国有重点煤矿由集团公司审批和验收;其他煤矿按照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工作面月产量10万吨及以上的,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其中中央企业由煤矿所在地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和验收。已按上述规定报批和验收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未按上述规定报批和验收的,要重新报批和验收,*年10月底前未报批和验收的一律不准生产。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煤矿集团公司要严格把关,防止审批和验收走过场。

17.加强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煤矿的安全监管。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煤矿的监管和指导。要加强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应抽采瓦斯的矿井,把矿井瓦斯先抽后采能力和抽采达标煤量作为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内容和约束指标,矿井生产能力超过瓦斯抽采能力的,按瓦斯抽采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并督促煤矿企业核减煤炭产量,降低生产强度。要组织推广放顶煤开采的先进适用技术,总结交流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经验,推动煤矿企业加强放顶煤开采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放顶煤开采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18.严格采用放顶煤开采煤矿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采用放顶煤开采煤矿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采用放顶煤开采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各项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违反规定采用放顶煤开采的,要责令其改变采煤方法;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和防灭火系统的,以及未按期投入使用的,一律不得通过审查和验收。

19.制定放顶煤开采安全管理的具体标准和要求。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年10月底以前制定放顶煤工作面通风和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具体标准和要求,明确放顶煤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年11月1日起,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新标准进行审批。市(地)、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要根据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已经制定的,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自2009年1月1日起,未按规定制定放顶煤工作面安全管理具体标准和要求的地区和煤矿企业,一律不得采用放顶煤开采。

煤矿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生产目标;八关

为了满足社会各行业的实际需求,煤矿企业加大了日均产煤量,实际的生产能力在不断地提高。在此形势影响下,煤矿安全管理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生产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时地消除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快现代化煤矿的建设步伐,增强煤矿企业的综合市场竞争力。文中从不同方面阐述了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客观地体现了采取这些措施对于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性。做好煤矿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明确发展目标,凝心聚力

在合理科学的发展理念指导下,煤矿企业需要坚持科学办矿的相关原则,明确企业的发展目标,确保每一阶段的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地开展。当煤矿企业长期的安全工作目标与阶段性的发展目标明确后,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概况,将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不同单位按照一定的方式凝聚在一起,增强煤矿生产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实际作业效果,为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的增强提供可靠地保障。当这些单位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与自身的安全责任、监管任务时,可以逐渐地加强相关管理部门对整个生产现场的把控,确保工程施工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在煤矿生产活动开展中,建设单位需要充分地发挥指导、服务的相关作用,为后期施工计划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地保障,创造出安全的作业环境,确保施工单位实际工作效率可以始终保持在更高的层面上,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被充分地调动起来。煤矿的施工单位在实际的作业开展应该优化自身的组织方案,提高施工计划执行的工作效率,营造出“组织严密、自主保安”的良好施工范围。监理单位应该充分地发挥出自身的监督作用,推动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这些单位以凝心聚力的方式高效地工作时,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将会逐渐地提高。

2理念引领,方法创新坚持安全

第一,依靠先进的理念,可靠的创新方法,可以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一定地保障。严格遵守国家和政府相关规范条例的具体要求,逐渐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促使煤矿生产现场秩序能够得到有效地维持,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地落实。在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引导下,煤矿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将会得到快速地解决。同时,利用可靠的创新方法,可以完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有利于实现煤矿安全体系化,完善煤矿安全的管理机制。

3明确岗位职责范围,带压履职

面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煤矿企业的所有管理者应该强化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实现企业长期安全生产的发展目标。明确岗位职责范围,不仅需要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也需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不同的职能部门,利用分级管理、层层推进的方式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同时,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设置相关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保他们能够在相关制度的约束下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降低煤矿安全生产中风险发生的几率。

4深入生产现场,做好基础性预防工作

煤矿生产现场相关工作的开展,将对生产计划的实施、生产现场的安全性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一定的指导作用,保证了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可以为煤矿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相关的管理者应该深入到煤矿生产现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计划,处理好生产现场存在的细节问题,做好各种基础性工作,实现“保安全、促生产、高效益”的发展目标。

5合理使用科学技术,把好质量关

科学技术的合理使用,可以构建出符合煤矿实际发展需要的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并对系统结构进行必要地优化,有利于提高煤矿矿井水害防治的工作效率。在各种科学技术的共同作业下,煤矿生产中技术人员可以利用专业设备的优势,弄清生产区域矿井水文地址条件,可以增强水害防治效果。同时,管理人员需要对进入煤矿生产现场的各种设备进行必要地检查,保证这些专业设备的质量可靠性,确保这些设备在治水工作体系发挥出更大的优势。除此之外,合理地运用科学技术,提高瓦斯防治工作质量,将安全技术措施落到实处,完善通风系统的服务功能,有利于增强煤矿安全的管理水平。

6做好应急演练工作,增强安全避险效果

在“预案科学、避灾合理、设施可靠、防护完备”的原则要求下,需要从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重点地考虑,制定出可靠的防灾计划,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工作质量,增强矿井突发事件紧急处理的综合能力。同时,需要在相关的理念引导与技术支持下提高调度指挥系统的工作效率,增强生产现场事故发生后的安全避险效果。生产现场协调、执行过程中实际问题的有效处理,降低了矿机内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

7强化创新意识,加强培训质量

为了使煤矿的生产目标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顺利地实现,企业可以长期处于稳定、高效的发展模式中,需要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创新意识,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构建出生产现场的监控系统,为生产计划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强化管理者创新意识的同时完善创新体制,可以增强煤矿生产现场的预警能力,加快企业产业升级的步伐。同时,利用创新培训载体的作用,提高培训层次,加强培训质量,提高所有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加他们的专业技能,将会为煤矿安全生产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地保障。

8规范管理人员行为,实现自主保安的基本要求

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规范管理人员行为,有利于实现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促使煤矿的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地开展。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岗位上结合煤矿的实际发展要求规范具体的工作行为,及时地处理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实际工作中的自我约束。同时,利用多元化培训方式严格地要求煤矿管理人员,实现自主保安的基本要求。

9结束语

严格把好煤矿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八关”,可以提高生产现场的作业效率,降低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为现代化煤矿实现更多的战略目标带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煤矿的相关管理者需要强化自身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现场的管理行为,确保各种安全管理机制在实际的应用中能够达到生产计划的实际要求。深入作业现场,加强现场监督,可以及时地消除煤矿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增强煤矿生产过程中实际问题的处理效果,有利于加快煤矿企业的发展速度。

【参考文献】

[1]田涛.我国煤矿安全投入机制研究及效率评价分析[D].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3(05).

[2]陈乐.新型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5(03).

[3]胡晓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化工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研究[D].宁夏大学,2014(06).

[4]耿宏兵.某企业大型煤化工项目物资采购管理模式与策略应用分析[D].宁夏大学,2014(05).

煤矿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同煤集团某煤矿企业始建于1949年,在业内有较好的声誉,获得多项荣誉奖项。该矿经历60多年的发展历程,规模不断扩大,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为提高煤矿开采环境的安全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开采的效率,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在2013年,该矿加强煤炭安全管理力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煤矿安全管理。

2人员管理要素分析

煤矿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对煤矿安全管理的影响非常大,该矿进行煤矿安全管理,非常重视人员要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该矿在每个星期三都会开展安全学习活动。在安全学习会议的开始阶段,由矿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煤矿安全知识进行重点讲述,并将煤矿安全事故的案例进行引用,对煤矿生产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潜在煤矿安全事故的对策,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让管理人员遵循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加强自我保护,认真地进行煤矿工作。该矿为提高员工对安全的重视,开展矿工家属体验日,组织矿工家属到煤矿开采地,对矿工家属讲解矿工的具体工作,让家属了解矿工工作的具体情况,利用感情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使矿工的意识由原先的“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

(2)对员工进行培训。

该矿对员工进行培训,坚持“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的原则,聘请相关专业人才对员工进行培训。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对案例的分析、对相关问题解决措施的讲解、工作经验的传授,使管理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在不同时期,对不同工作类型的工作人员采取相适应的培训方式,进行针对性地培训。通过“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有效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并在多项比赛中赢得荣誉。该矿实行“三违”人员复岗流程培训教育,对不规范行为进行分析总结,整理成10大类248条,对每个月最严重的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对员工实行“三违记分卡”制度,每个员工每年有12分的安全积分,出现三违行为,进行相应的扣分处罚,一旦员工的安全积分全部扣完,就需要安排该员工到培训学校进行专业的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才能恢复岗位。

(3)成立检查小组,对员工进行监督管理。

该矿对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将矿区分为六条线路,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的成员由各个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由矿井领导带队,每两天对矿井进行全面的检查,控制矿井安全隐患。该煤矿企业组织一周安全主题隐患排查,在一周的每一天对矿井进行不同的检查,周一对机电隐患进行排查,周二排查“一通三防”安全隐患,周三全面检查矿井安全,周四排查采、掘、运安全隐患,周五排查地测防治水的安全隐患,周六由矿区的组长进行自检,周日由矿区的书记进行自检。

3设备管理要素分析

3.1管理采掘工作面设施

该矿在进行采掘工作的时候,一般采用柔性网转载机全封闭装置,将脚踏板和防护网安装在泵站的列车处,并安装了语音提示系统和预警装置。该矿采用双基建设模式进行安全管理,对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规范标准进行严格执行,进行编码、定置、标识、信息、项目、流程、看板、模式、准入的九项管理,将设备管理与技术管理结合起来,如在进行巷道过切眼和断层的时候,工作人员利用公式法、类比法对巷道的断面大小、护网技术参数等进行核算,使材料得到合理利用,使“一梁三锚”转变为W型250钢带支护。

3.2管理辅助运输设施

该矿的作业点非常多,覆盖面广,有17个运料作业点和3个运人作业点,运料和运人的战线长度有17529m,运输车辆每天有130辆。为提高运输安全,该矿对运输战线进行整治,如对西部1136大巷轨道变形进行整治,对道木和道岔损坏的3000m进行整治,使西部辅助运输系统更加完善,并在303盘区增加设置3组阻车器和挡车栏,更换4组道岔,将视频通信系统安装在盘区大巷和综采面顺槽,保证辅助运输的安全。

3.3管理通风设施

通风设施对煤矿安全有着非常大的影响.该矿将通风设施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对密闭设施的设计、建档、施工、验收各个流程进行严格的把关,避免施工出现刨槽不够深,墙体出现空洞等问题。为提高通风设施的运行,安装自动洒水装置、风水联动装置等来进行防尘,并定期冲洗巷道,控制煤体注水、除尘风机的使用。

3.4管理机电设施

该矿对机电设备进行管理,主要通过对项目管理进行定期检查,遵循“常规检修、订单检修和主体检修”的原则,做到每天、每周、每月进行检查,矿井各级领导带队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对矿井员工进行现场指导培训,提高机电设备的利用率;及时淘汰和更新设备,保证机电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将各种新设备、新工艺应用进来,如综合自动化远程监控设备,合理的控制机电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保证矿井的安全。

4制度管理要素分析

4.1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管理

该矿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分类整理,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改进和完善各项制度,编制了十一本管理手册,即《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采煤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掘进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辅助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调度信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手册》。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细化,使程序化管理制度更加标准。

4.2制定风险预控体系

该矿以的安全管理高标准、严要求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制度,制定风险防控体系,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行改进,预防煤矿安全事故。

5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