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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护理中缺陷发生原因探讨

精神科护理中缺陷发生原因探讨

【摘要】目的分析精神科护理缺陷发生原因,探讨预防对策。方法回顾性分析我院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发生的58例精神科护理缺陷临床记录,总结护理缺陷发生原因。结果精神科护理中缺陷发生的原因包括护理人员护理过程中责任心不强,管理中存在制度缺陷,违反临床护理操作规程,护理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等。结论分析护理缺陷的原因,同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降低护理缺陷的发生率,是精神科护理人员不断探索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精神科护理;护理缺陷;改进措施

精神科住院患者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患者本身没有自制能力,加之精神药物的影响,患者出现自杀、攻击别人、自残、碰伤的意外情况要明显高于其他科室[1]。因此,总结精神科护理中缺陷发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提高精神科护理的质量,降低缺陷发生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临床资料

选取2010年6月至2014年6月我院精神科发生58起护理缺陷,护理并发症4起,护理投诉6起,护理差错37起,突发事件7起,其他4起;主管护师0起,护师9起,护士41起,实习护士8起;工作20年以上2起,10年~20年9起,5年~9年18起,5年以下29起。

2原因分析

2.1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

精神科护理人员长期工作在封闭的环境中,患者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需要护理人员时刻保持警惕性,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出现[2]。同时,对于一些表现为躁狂,情绪激动,有自杀、自残倾向的患者必须及时进行保护性约束。鉴于精神科住院患者的特殊性,要求护理人员具备足够的责任心,并按照规定巡视病房,对患者情形进行严密的观察。根据资料显示[3],由于护理人员责任心差造成的护理缺陷事故发生率是最为严重的,同时也是最容易被纠正和控制的。

2.2管理因素护理缺陷:

护理管理人员在精神病患者住院过程中的管理至关重要。护理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足,护理管理理念落后,在精神科护理管理的过程中存在制度不严、执行力度不足、督查管理不够就会导致护理缺陷的出现。精神病患者缺乏自制能力,常出现异于常人的行为,如不严加看护,可能引发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常用的三级护理管理网络在实际的应用中并未完全发挥其作用,在护理管理管理过程中,三级组织之间没有按照既定的规范来执行,且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导致精神科护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而引发了护理事故和护理缺陷的发生。

2.3护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欠缺:

一般来说,护理人员的工作年限越久,其自身在的专业技术能力越强、护理经验越丰富,在日常的护理及应对紧急事件中不容易出错。但工作年限短尤其是工作时间在5年内的护士,其专业知识水平和专科技能还掌握程度不够,尤其对于精神科工作中的高风险性认识不足,临床经验缺乏,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显的力不从心,特别是单独值班的情况下。

2.4精神科工作压力的负面影响使护士产生职业倦怠:

由于精神科护理工作的特殊性,精神科护士可能会遇到患者自杀、自残、袭击等意外情况,甚至还会出现男患者对女护士性骚扰的情况。同时,社会上对于精神科工作的护理人员存在偏见,精神科护士较之普通科室的护士压力更大,导致护士易产生自卑心理,工作热情不高,甚至想着尽快离开精神科病房,对精神科的护理工作有着厌烦心理,在工作中对患者冷漠,不愿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不能及时了解患者的思想动态,容易导致护理缺陷的发生。

2.5护理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护理临床记录作为病案重要组成部分,护理人员必须严格正确书写医嘱、体温记录、交接班记录等,以便在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做到有据可查,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如果有记录不详细、错误等都会导致不利的责任判定。

3对策

3.1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科护理技能:

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直接影响着其护理质量。院方应重点加强对新护士入职前的培训与考核,同时建立在职护士的长效培训机制,不断强化护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对国内外最新的精神科患者临床表现、病情变化及重点患者的病情观察等研究情况对护士进行培训。精神科的护理工作要求护士具备一定的预见性,能够较为准确而全面地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并判断患者是否会出现进一步的消极行为,以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3.2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

一个合理而完善的制度是管理质量的有效保障,精神科应落实于健全和完善精神科护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包括查对制度、巡视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度一旦制定不可轻易变更,制度的严格执行是提高精神科护理质量、防止差错事故和防范纠纷的重要保障。尤其是针对新上岗的护理人员,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外,对护理制度的学习也是必备的内容。

3.3强化举证意识,从法律角度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

护理管理人员应强调护理文书的书写规范与要求,并要求护士准确、规范地书写护理文书。在护理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护士的护理文书进行检查和评比,对出院、死亡、转院的护理记录进行终末评价。对护士强调树立举证意识,加强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及时、准确、真实、客观全面地做好护理记录,是保证护理记录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

3.4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从患者入院开始,护理人员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将在医院的治疗与护理的目的和意义向患者和家属进行介绍,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和支持,以便于在护理、治疗过程能够顺利完成。护士履行了告知义务,既是对患者就医权利的尊重,也是对医护人员的保护,还建立了和谐的护患关系,有利于对患者病情及意外情况的控制。

参考文献

[1]郑琼,肖容.精神科护理潜在的安全问题及对策[J].检验医学与临床,2012,9(14):99.

[2]李华芳,厉萍.精神科护士职业倦怠现状调查分析[J].精神医学杂志,2014,27(5):105.

[3]诸兴善.精神科病房安全管理的探讨[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2011,13(33):337.

作者:陈风莲 单位:江西省抚州市第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