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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设立专职委员

行政管理设立专职委员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从2002年起在常委会中通过选举设立了两位专职委员,北京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就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率先设立专职委员试点作了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尹中卿等还亲临海淀区就此进行了调研,认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朝着专职化程度发展,完全符合《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精神。

那么为什么要设立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呢?胡桂枝主任说: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问题,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多数始终受到"兼职工作"的困扰,不能将全部精力和主要精力放在从事人大工作上,不得已把履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当作一项"副业"来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29人,其中委员23人。他们中间有来自企业方面的代表,有来自部队方面的代表,有来自各派的代表,有来自群众团体的代表,也有来自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代表,有的是市、区人大代表双重身份,有的是市、区人大常委会双重委员。严格意义上讲,所有委员均为"兼职"身份,因此迫切需要设立一定比例的专职委员,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为开好每一次常委会会议做好扎实的准备工作,这既能减轻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目前过重的精神压力和工作负担,又能促进和带动兼职委员提高专职意识,使常委会的职权和会议质量得到保证。

胡桂枝主任在谈到设立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的依据时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中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彭真同志曾解释为"实际上将使相当数量的委员专职化。"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要点已分别提出了"要实现常委会的专职化,这是加强常委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常委会组成人员朝着专职化程度发展完全符合《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精神。中共北京市委在专门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上已做出了《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逐步调整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使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逐步扩大专职人员比例。我认为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有条件、有信心、有能力先行一步,走在全市各区县人大的前列,从我区实际出发,探索出符合法律规定、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最终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的新路子。

最后胡桂枝主任还就现有专职委员的设置比例、工作方式、主要任务和享受的待遇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