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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及意义

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及意义

摘要:伴随我国经济新常态环境的不断发展,市场环境错综复杂,我国政府在2019年4月1日针对增值税税率做出新一轮的调整,税率的下调给我国市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对稳定就业、金融、投资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本文就我国4月1日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及发展意义进行分析,以期有助于读者工作参考之用,不当之处望指正。

关键词:税收减免;影响及意义

2019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国增值税税率将下调,主要体现在原有16%税率降低至13%,10%税率降低至9%,6%税率保持原有状态不变。次月1日,国内所有受惠企业税率均实现下调,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企业所承担的销项税额虽然降低,但是对应的进项税额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想要在政府的红利中获利,必须要对生产经营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特别是在涉税环节必须要重新梳理。

一、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一)税率调整前后税负影响及发票税率选择

在我国税务系统的设置中,原则上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后不可以开具16%和10%的发票,但是如果经济业务是在4月1日前发生的,且有明确的合同等文件约定该经济活动发生的应税行为在3月31日前,且销售方在3月或以前月份已经在申报系统中按未开具发票收入进行纳税,则销售方可以开具16%或10%税率的发票。同理,企业在4月1日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即使未开具发票,但是经济活动的纳税义务要求企业必须承担原有的税负,本次税率变化所涉及企业必须要对自身经济业务纳税义务时点进行分析,相关税筹工作也要进行复核,避免产生税务风险。

(二)税率调整相关企业要对自身产品价值和价格进行重新定位

本次降税的受益群体并不局限于经营主体,收益最大的群体应该是消费者,这是本次税率调整所涉及企业必须要认知的地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价值的体现方式是在销售环节,企业不能将获利能力寄托在增值税税率的降低上,市场对于宏观政策的反应是最灵敏的,企业要在市场中保持原有的市场份额,必须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中的议价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是否需要将政府税务红利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体现在收入中,对企业产品的价值和价格做出适当的调整,企业如果对市场的议价能力较强,可以将政府让出的税率自我消化,增加自身收入,相应的企业如果议价能力较弱,必须对自身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三)税率调整对已达成共识的经济业务的影响

已经签订合同并约定增值税税率为16%或10%的,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必须对合同进行重新地签订,在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环境中,双方达成的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对于甲方而言,本身作为销售方在4月1日后自己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所承担的税负至少降低了1%,如果不积极配合乙方调整合同价格或相关利益要求,有可能会丧失合作机会。作为乙方的企业(小规模企业不在此列)而言,在税率下调后,必须对所有合同进行重新审视,在预期经济活动发生时并不能取得预期的进项税额,那么就应该重新审视合同对价,避免不必要支出。

二、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的意义

(一)对于人力成本占比较高企业的意义

本次税率调整对于人力成本较高的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消息,以人力成本占比较高的服务业为例,本次降税服务行业可以说是直接受益群体,服务行业本身人力成本占总主营业务成本50%以上,并且在服务过程中如果相关工作人员为本公司编制内人员,并不会给企业带来进项税额,另服务行业的行业特性导致其他项目的进项税额较低,在缴纳增值税时往往由销项税额为主导,进项税额抵减的金额较低。本次税率调整后,服务行业的税负因销项税额的下降而直接降低,本次增值税税率下调对于服务行业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二)对于制造业等行业的意义

对于制造业及零售行业而言,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企业在实际上并不能获得到直接利益,但是因为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行业整体供应链中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价格应该伴随其价值的变动而降低,企业在4月1日前后的相同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现金流量会减小,购买商品及劳务所支出现金需求降低,不需要过高的周转资金,对于具备规模的经销企业而言,可以通过降低融资财务费用的形式降低运营成本。另外,虽然增值税为流转税,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一个盈利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收入金额会大于成本金额,而企业的进项税和销项税在狭义上理解正与两个利润构成项目直接关联。

(三)对小微企业的意义

小微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据了较大的份额,在此次结构性降税政策中,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免征额由原3万元调整至10万元,也就是在当前的税务体制中,小微企业年收入120万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含需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部分),与增值税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的税负也同比降低,加之本年度我国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调整,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中,小微企业无疑获得了较好的发展环境。

三、结语

本次税收减免政策在实践工作中,能够切实有效的达到结构性降税的目的,企业以其市场议价能力为基础,能够对税收减免政策中所享受的政策红利的份额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在保障自身核心竞争实力的基础上,享受政策红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Z].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作者:赵卉娟 单位:青岛真科船舶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