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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全球化体系下农民

三农全球化体系下农民

内容摘要:中国加入WTO、融入全球化体系之中后,中国农民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农产品进口压力增大,价格下降,贸易逆差增加,失业率提高,中国农民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下降。中国农民面临的贸易环境日趋失衡,占有的资源与发达国家相差悬殊,二元结构导致农民在制度上的先天缺失,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农民是雪上加霜。吃苦耐劳的中国农民,由于入世带来的直接间接影响的滞后性,以及中国政府采取的一系列应对措施,暂时没有感受到这种冲击波的影响,但这并不等于没有影响。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民问题,必须采取组合拳的方式,不但治标,更重要的是要治本。

关键词:全球化;二元结构;中国农民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农民是社会的主体,几千年来,中国农民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的焦点。自从中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体系之中,成为全球化体系中的一环后,中国的农民实际上就变成了世界农民,中国的农民问题就成为了世界农民问题。中国的农民不仅仅通过市场与城市居民联系在一起,他们甚至越来越紧密地与世界各国的人们联系在一起,从而受到全球化的影响。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农民作为社会人群中最边缘化的一部分,在为WTO带给他们生活的影响感到不满和痛苦的时候,中国农民也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将中国农民问题放到全球化体系中进行比较研究,寻找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对于建设和谐中国,实现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全球化对中国农民带来冲击

农业是民生之本,农民是社会之基。按照重农学派的观点,只有农民是财富的创造者。

可见农民在社会生活中地位的重要。即使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农民的经济活动仍然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如果说在未融入全球化之前,中国农民的经济活动空间还只局限在有限范围内的话,那么中国在2001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农民的经济活动就具有了世界性质。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农业在履行承诺、承担责任的同时,虽然也搭上中国对外贸易高速增长的便车,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成为继美国、欧盟、加拿大、巴西之后的世界第5大农产品出口国,继欧盟、美国、日本之后的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但中国农民的生计面临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农产品进口压力增大,贸易逆差日益增加,直接影响到中国农民的生存。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政府严格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大幅度降低中国农产品关税,农产品其他贸易壁垒基本撤除,向世界交出了一张出色的“成绩单”。中国农产品的关税总水平由入世前的15.3%下降到2005年的9.9%,提前达到10%以下水平的目标,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更是从入世前2001年的23.2%降至2005年的15.35%,远远低于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水平,更是低于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62%的水准,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水准最低的国家之一。同时,中国农业对外全面开放市场的各种壁垒也已经基本消除,自2004年起,粮食等重点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2005年仍将维持同样的高水准,小麦配额达963.6万吨,玉米720万顿,食糖194.5万顿,棉花89.4万顿,农产品国营贸易比例逐渐缩小,羊毛和毛条的进口指定经营制度2005年取消,2006年取消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进口的关税配额管理,实行9%的单一关税管理。同时,中国自加入WTO之日起,取消了农产品出口补贴,并承诺将国内支持中的黄箱补贴上限限制在8.5%,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从2005年开始,中国农业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争取的过渡期基本结束,进入WTO“后过渡期”,中国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市场最开放的国家之一,中国农民的经济活动也成为全球化程度最高的部分。中国粮食进口关税配额数量每年达到2216万吨,占商品量的15%,将配额折合成原粮,则粮食进口配额数量达4107万吨,相当于国内粮食消费总量的8-9%.粮食大量进口,将直接影响国内粮食价格,损害靠种粮食为生的农民的利益,危及到国内粮食生产。

2.农产品市场放开,导致农产品相对价格持续下跌,农民的生计日益困难。中国加入WTO,其直接或间接产生的震荡效应,造成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农民增收形势严峻,一些纯农户的收入甚至出现下降。入世后的第二年即2002年,一季度的蔬菜价格就跌至6年来同期最低点,比入世前的1996—2001年同期价格水平下降了36%.2002年小麦价格仅仅0.9元/公斤左右。2003年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回升,2004年小麦最高价达到了1.60元/公斤,但随后又出现回落。与此同时,农业物资价格的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抵减了农民从粮价上涨中所得利益。2005年5月国产尿素、复合肥和柴油价格分别比2004年同期上涨21%、23%和15%,粮食生产成本每亩增加40元左右。(陈劲松,2006)

随着农产品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中国农产品出口困难加大,农民增收更加困难。2004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为46.4亿美元,2005年农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6%,而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4.3%,比2004年农产品贸易逆差虽有降低,但仍为逆差。(陈劲松,2006)随着进口的增加,加剧了国内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民的“卖难”,进一步抑制了农产品的价格上涨,直接危及到农民的收入的提高。据甘肃省粮食局的资料显示,甘肃河西等粮食生产区农民因此每年人均年收入减少60-70元。按照世界银行规定的每年不足1美元生活的贫困人口有2/3以上的在农村,其中7.4亿中国农民中,有将近2亿人低于联合国规定每天生活费1美元以下的标准。即使按照年人均纯收入684-944元人民币的标准,2005年末农村贫困人口还有4067万人。(国家统计局,2006)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经济日报》2006年3月1日

3.农产品大量进口,直接减少中国农民的就业机会,加剧中国的失业问题。加入WTO后对中国农业和农民带来的最大冲击在于加剧中国农民的失业。众所周知,中国农业仍然是一种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人多地少,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被束缚在少量的土地上,成为隐性失业者。据估计,这种隐性失业者约2亿人。这些人农忙时在土地上耕作,农闲时做些小买卖,到城市去务工挣些钱,或者就地为市场搞一些家庭养殖业,出售后获得一些收入维持生计,解决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现金开支。加入WTO后,在发达国家大量的高额补贴农产品进口冲击下,造成中国农民的家庭副业生产出来的商品价格进一步下降,沉重打击中国农村中稀缺的商品生产,阻塞了中国农产品的商品性,从而使得中国的大多数小农在大部分农闲季节无事可做,减少了农民的收入,加剧了农民的失业。中国农业1978年吸纳了70.5%的就业人口,而到2003年就业份额则减少到49.1%,且这种下降趋势将进一步加快。这种后果比WTO造成国内农产品的供求失衡要严重得多。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数据显示,中国显性失业的农民高达2亿人,如果加上隐性失业的农民,超过3亿人,其中直接因为加入WTO带来的农民失业就超过2000万人。

4.瓦解了中国农民的经营观念,涣散了中国农民的人心。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几千年来,农业是国民财富源泉、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是中国社会的主流观念,重视农业、重视农民的思想和观念一直成为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石,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水平的高低,社会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的提高,意识形态的确定,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均与农业息息相关。可以说,传统中国社会的资源配置,都是围绕农业进行,农业稳则中国社会稳,农民富则中国社会富,农民强则中国社会强。然而,中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体系以后,全球化精神灵魂的市场经济观念如春风化雨,猛烈冲击着稳定中国社会几千年的观念体系,以农为本的农业主体地位的观念不再占统治地位,农业文明、自然和谐、清静无为被金钱、竞争、消耗等观念的工业文明所取代,农民的一切活动成为世界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观念也不再以是不是满足自身的需要、是不是有生活的乐趣为依据,而是以是否赚钱为依据。当工业文明的观念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全球化引来的工业文明必然战胜土生土长的农业文明,并且成为中国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依据,其结果当然是中国农民在社会生活和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中逐渐被边缘化,大批农民纷纷逃离生我养我的农村和土地,中国社会出现的“民工潮”、“出国潮”、“进城务工潮”、农村土地的大量抛荒等现象,就是中国农民传统观念被瓦解后出现的典型例证。

二。中国农民面临的贸易环境更加失衡

1.资源占有与世界平均水平比较相差悬殊

农产品商品生产需要土地、水、空气、阳光等各种自然资源的占有为基础。中国农民的生产活动所需要的各种自然资源与世界各国农民占有的农业生产活动资源比较具有很大的距离。土地是财富之母,使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提供的资料,全世界耕地面积约为130.64亿公顷,人均耕地面积约0.225公顷,而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2208.38万公顷(18.31亿亩)(国土资源部,2006),人均仅0.1公顷,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5.我国耕地面积只占世界耕地面积的9.5%左右,承担着养活世界22%以上人口的重任,如果以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为“1”个单位,那么印度为2.3,法国为4.2,美国是9.3,俄罗斯为11.8,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则分别为20.4和35.6.(杜利雄等,2006)

水是农业的命脉。我国是淡水资源极度贫乏的国家。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的报告,世界人均淡水资源为7044立方米,中国仅有2201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31%,被列入世界上最缺水的13个国家之列。

科技是农业的灵魂,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活动在世界上的竞争力。国际上把用于公共部门农业研究的经费占农业GDP的比例定义为“农业科研强度”(ARI),中国的ARI还相当低,只有0.25%,而大多数发达国家则超过了2%,甚至达到3%.技术进步是现代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中国技术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只有45%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贡献率达到60%-80%.(朱钢,2006)农业科研投入如此之低,造成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不高。

2.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造成农民在制度框架中权利的先天缺失。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实行高度集中的空间模式,属于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城乡分治,发展的重心集中于城市,直接造成区域和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致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在制度框架中权利的先天缺失。表现为:首先,农村公用事业发展落后。到2005年底,中国仍有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不通沥青、水泥路,四级和等外路占农村公路总量的近90%,全国农村自来水的普及率约为60%,不少省份如贵州、宁夏还不到30%.(中国社会科学院农发所农村建设课题组,2006)其次,农民无法享受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好处,家庭和亲友仍然是农民化解各种风险的主要载体,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非常普遍。

占全国总人口近60%的农民仅享用了20%左右的医疗卫生资源。2003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农民因病应住院而没有住院的占70%,应就诊而未能就诊的比例为45.8%.在中西部,因看不起病、住不起医院、死在家中的人数占死亡人数的70%.2004年农村文盲率仍高达10.7%,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7年,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1%,远低于城市人口65.4%的水平。(张晓山,2006)

3.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贸易谈判中的强权做法,进一步削弱了中国农民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在WTO的内存品贸易谈判中,发达国家坚持双重标准,一方面要求各国不论贫富,都以同一方式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尽力将优惠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及差异待遇”范围缩小,让中国农民生产的产品出口在免关税和免受配额限制的优惠下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目标成为一句空话。同时,发达国家利用本身的优势地位,拒绝削减农业补贴,抢占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市场。美国通过扩大原有合法补贴“蓝箱”,掩饰每年补贴农产品倾销海外的100亿美元,美国农户平均每年每户获2﹒1万美元补贴,数千个美国棉农瓜分40亿美元政府补贴,小麦出口价只有成本的1/3;欧盟农户平均每年每户获1.6万美元补贴,乳类产品出口量世界第一,出口价只有成本的50%,每头奶牛每天获得补贴2美元,小麦出口价只有成本的46%;而比较起来具有一定优势的发展中国家,农民收入大都在400美元以下,政府向农民提供的补贴额只有发达国家的1/14,并且还要顺应发达国家要求减半。(OxfamInternational,2005)中国的棉农在2003年、2004年期间就因为美国的棉花倾销损失巨大。发达国家实行对农业高补贴、高保护政策,形成了对中国农业发展的不公平的贸易环境,使得中国农产品进口增长大大快于出口的增长,2004年首次出现贸易逆差,而且这种贸易逆差呈扩大趋势,并将成为未来中国农业发展中的一种常态。

更有甚者,发达国家用国内的贸易法案替代WTO规则,通过关税壁垒之外的技术壁垒,诸如标准、环境、生物进口限制、人权、价值观等,运用反倾销的方式,加大对中国农民生产的农产品的堵截。近几年来中国的茶叶、蔬菜、水果、筷子、草席、大蒜、禽类产品、肉类产品等屡遭反倾销起诉,导致中国农民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降低了中国农民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中国农民为什么感觉不到冲击

中国加入WTO、融入全球化之中后,中国农民的收入并未减少反而增加,中国农民生存状况从总体上说没有进一步恶化,也没有感觉到WTO对他们自身利益带来损害,原因何在?

一是近几年来中国政府体察到了农民的疾苦,他们在对农民问题的调查过程中,意识到中国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重视WTO对中国农民带来的冲击,从政策层面上实实在在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用保护价收购农民的余粮,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进城农民工的拖欠工资,加大扶贫力度,对农民子女实行免费教育,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乡村民主,调整农业结构等,促进了中国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保障了大部分农民吃饭、穿衣、活命等基本生活需要,舒解了农民心中不满的怨气。尤其是2006年1月1日开始,中国彻底取消了农业税,农民第一次不用交纳皇粮国税,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的这个古老税种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走进了历史博物馆。农业税在新中国建设过程中曾经发挥了历史性作用,从1949年至2005年,中国农业税总收入累计达4200多亿元。免征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可以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以上,2005年约有8亿农民受益。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变革,使得中国农民真正体会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中国农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中国地少人多,大部分农业耕作方式仍然是一种原始的方式,生产成本较低,基本上沿用汉代就已经广泛流行的牛耕生产。这种一家一户为耕作单位的人地结合方式具有超稳定性,不容易被瓦解。再加上中国农民吃苦耐劳,对于社会带给他们的苦难有极强的忍耐力,欲望很低,容易满足,只要社会略微善待一下他们,生活境遇稍微有点好转或改善,他们就心满意足,感恩戴德。因此,他们感觉不到WTO对他们带来的冲击。

三是中国农村的市场经济尚不发达,农民与市场的联系纽带不紧密,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低。由于中国农村很多地方交通、信息不发达,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水平很低,大部分生产都是自己自足,不是为市场进行生产。中国在入世前的2001年,农产品出口只占贸易总额的6.1%,进口仅占贸易总额的4.9%;入世后的2003年农产品出口只占贸易总额的4.8%,进口只占贸易总额的4.6%.农产品的贸易依存度远远低于新西兰的59%、智利的39%、巴西的32%、澳大利亚的26%、泰国的17%、加拿大的13%、卖国的10%,更低于周边国家韩国和日本。

因此,WTO造成大量农产品进入中国后,除了对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和农业发达地区的农民产生影响外,大部分中国农民对WTO带来的影响并不敏感,他们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并没有因为WTO的到来而发生什么变化,他们照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他们的幸福指数照样不变。这就是人们普遍担心中国入世后农业将受到强烈冲击的后果并没有在中国农村出现的主要原因。

四是加入WTO在农村影响的滞后效应。农业是一个具有周期性的行业,对各种外界带来的影响反应比较迟钝。再加上中国广大农村和农民在交通和信息上闭塞,知识和学习上的落后,导致加入世贸后产生的国际竞争压力对中国农业的影响在短期内暂时没有表现出来。

三、解决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农民问题的对策

中国被称为“全球化成功故事”的国家,经济发展速度很快,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23万亿元,居世界第四位,人均GDP1703美元。但是,中国的农民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在某些方面甚至日趋恶化。要解决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农民问题,就必须将中国农民放到全球化的大背景中整体去思考。

1.提高农民的素质,增强中国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

在全球化的体系中,中国农民在某种程度上说还不能适应全球化的要求。在中国4.9亿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6.7%,接受过系统农业职业技术教育的不足5%.2004年,中国农村文盲率高达10.7%,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7年。(张晓山,2006)相对偏低的农民素质已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

而“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素质问题,素质问题的核心是教育问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制约了先进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制约了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也制约了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不提高农民素质,“三农”问题将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培养新型农民是中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没有适应现代农业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新农村就缺乏根本的支撑。中国政府已经意识到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将农民培训作为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的根本途径。2006年农业部将“百万中专生计划”列入要为农民办的15件实事之一,计划用10年时间为农村培养100万名具有中专学历的实用性人才。

2.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发达国家城乡居民差距大幅度缩小,二元结构基本消除,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大多数下降到了10%以下,2005年英国农业人口只占总人口的2.6%,美国为3.9%,加拿大为6.7%,法国为10%,日本为13.8%,乡村与城市的划分已经失去了意义,农民已转化为“农业工人”,农场转化为企业,农业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区别正在消失,农业已不再等同于乡村价值观和乡村生活。中国要彻底解决占总人口70%以上的农民问题,就必须通过工业化、城镇化的道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即城乡产业一体化、城乡居民一体化、城乡制度一体化以及发展格局区域化,消除地域、身份、等级等人格上的差别,实现城乡之间的劳动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整合,从制度上保障农民的公平地位。

3.从法理上真正给农民以“恒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体制创新,带来了中国农业生产力的巨大提高,解决了中国农民的吃饭、穿衣等温饱问题。但是,“联产承包责任制”

的制度创新已经过去了20多年,虽然其间也修修补补,提出什么“三十年不变”、“五十年不变”,制度疲劳的惯性使得这些修修补补已经无济于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

尤其是在“资本”、“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所有权者收益递增的今天,只有土地使用权的广大农民仍然处于“无恒产”的境地,他们唯一的、赖以为生的生产要素“土地”仍然得不到实质性的保护,随时都有失去土地成为失地失业者的可能。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仍然被这种“模糊”的产权所抑制。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让农民成为“有恒产者”才能使他们“有恒心”,才能使劳动和“土地”这两种生产要素实现紧密地结合,农民才能够真正从土地这种生产要素的增值中获得剩余索取权。因此,必须要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对土地这种基本生产资料进行更深刻的制度变革,用法律和契约的形式保障土地成为耕地农民实实在在的、与耕牛、农具、房屋一样的私有财产,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不被随意剥夺或流转,即使流转也能够获得土地增值收益。

4.在公共财政支出上向农民倾斜,完善农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农民赖以生产和生存的公共基础设施非常落后,尽管中央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准备拨付数千亿人民币用以改善,但这种“运动式财政”、“恩典式财政”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且不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因此,中央政府在加大对农民转移支付力度的基础上,应按照国民待遇,彻底免除单纯针对农民征收的税收,并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增值税转移支付给农民。

同时,采用创新思维,逐步建立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医疗保障体系和养老保障体系,以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5.要让农民有自己的话语权,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正常渠道。中国有320多万个村庄,有近8亿农民,尽管中国领导人非常关心农民,总书记、总理等经常到农民中去倾听呼声,总理甚至亲自为农民“讨工钱”,但这终究只是权宜之计。中国现代民主制度正在逐渐建立,各个阶层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组织和机构,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年轻人有青年团,学生有学联,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人士有派,他们均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政权机构中有自己的“副委员长”或“副主席”。惟独中国社会的主体、有8亿人之多的农民缺乏自己的组织,在政权机关中没有本阶层的代言人。中国农民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失语”、“边缘化”,他们的利益被剥夺、“农民工”被歧视、城乡两极分化严重、农村教育、医疗的落后等种种弊端日益恶化,与广大农民缺乏表达自己意愿的正常渠道不无关系。因此,在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同时,要进行农村组织体系创新,让农民真正组织起来,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农民协会这一社会团体,并在各级政权机构中给他们一席之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使他们成为农民意愿的提炼者和升华者,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农民”

问题,及时反映8亿农民的意愿和心声,从本质上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使他们真正能够安居乐业。

参考文献

[1]陈劲松:《2005年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2006年展望》,《中国农村经济》2006年第2期

[2]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经济日报》200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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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杜志雄、厉为民:《世界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趋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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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社会科学院农发所农村建设课题组:《新农村建设的系列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3月30日

[7]张晓山:《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3月30日

[8]OxfamInternational,FromDevelopmenttoNakedSelf-Interest:TheDohaDevelopmentRoundHasLostItsWay,27July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