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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部位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危险性较大部位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摘要]在当今社会经济及建筑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直接影响人民生命安危,但是当前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安全问题,危大工程的安全问题尤为迫切。建筑业企业必须加大安全管理力度,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程危大部位的安全问题。本文分析了危险性较大部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施工方案;监督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直接影响人民生命安危,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但在目前实际施工中,由于施工工序多,实现施工质量的安全管控比较困难,并有很多建筑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乏健全工程监督机制,不重视危大工程的工程管理。

1危大工程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1.1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

在危大工程施工中若想加强安全管理,管理人员则是核心主体。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很多安全管理人员受教育水平参差不齐,缺乏职业素养,综合素质比较差;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只是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盲目缩短施工工期,不重视施工安全工作,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人员聘用制度的完善,没有制定出比较严格的聘用标准,在聘用安全管理人员的时候,也不注重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进行检验,导致危大部位的管理人员知识面狭隘,管理能力低。

1.2危大工程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有效性

当前的建筑企业当中很多虽然建立起了质量安全体系,但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更没有针对危大部位做出有针对性的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并未转化为内在的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制度和专项方案缺乏有效性;施工现场管理比较混乱,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稳定发展。

1.3材料质量达标率低

危大部位工程施工当中,如果施工人员是核心主体的话,那施工材料就是核心物质保障,只有施工材料充足才能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但仅仅保证施工材料充足是不够的,必须在保证材料供给及时的基础上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但在当前的施工中不达标的建筑材料还在安全施工中大量存在,以作为施工中支撑体系的建筑架杆为例,国标产品(48.3mm×3.6mm)在山东市场范围内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大量的架杆壁厚仅为2.6~3mm,而且使用过程中缺乏维护和报废机制,年久日深,架杆内部不断锈蚀,建筑情况令人堪忧,给危大工程施工增加了危险。

1.4安全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很多负责专业施工的小企业很难获取工程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建设单位没有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缺乏资料的收集与交底;部分勘察单位并未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文件中也未明确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缺乏必要的专项设计。危大工程的管理,除了需要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建立健全专项针对危大部位的安全体系和安全机制外,还要相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大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加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威慑力,明确危大工程中各个建设责任主体应付的责任,制定实施严厉的惩罚措施,杜绝危大部位施工隐患。

1.5安全投入不足

很多项目低价中标,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很难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施工企业带资建设,工程管理难度大。

2安全质量的管理措施

2.1.提高施工企业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施工前切

实从实际出发,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内部主管部门要制定危大部位的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文件,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评定标准进行明确,人员上岗之前进行系统化的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专门组织人员对危大部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避免方案千篇一律,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要求如下:(1)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3)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2.2提高危大部位施工材料质量,落实现场安全管理

在危大工程施工当中,材料质量的高低是十分重要的,建筑工程的材料采购人员必须做好材料采购、运输和检测管理工作,保证材料性能,要全面了解危大工程施工材料的采购渠道、性能等要求,要经常进行市场调研,根据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材料采购。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2018年6月1日开始执行落实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文)。(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4)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5)避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6)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7)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理单位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监测成果,并对监测成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8)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9)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10)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11)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施工单位应当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2.3加强危大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督

在当前的建筑工程施工当中,危大部位的安全监督力度是严重不足的,这样就容易增大危大工程的管理风险,因此施工管理部门要健全危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加大监督力量,严格执法,不仅加强实体质量安全监督,还要加强行为监督,保证施工现场每个体系都足够完善,保证体系正常运行。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现象要严格处罚。

2.4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危大工程中各个建设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专项针对危大部位的安全体系和安全机制:(1)建设单位应当切实收集工程资料,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形成交底记录,明晰责任,同时应避免流于形式。(2)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3)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4)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3总结

综上所述,危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中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决定了工程项目能否如期完成。但在当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却成为我们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管理的薄弱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的放矢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发生重大恶性工伤事故已成为我国工程管理的重大议题。基于当前的危大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建筑企业必须推出更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以保证建筑企业经济能够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第37号)北京2018.

[2]卜凡兰.试论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及措施[J]基层建设,2014.

作者:陈庆 刘新亮 敬志民 马敏敏 寇国峰 王小娜 单位:潍坊科技学院建筑安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