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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城市化消费率需求症因建议分析

人口城市化消费率需求症因建议分析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问题的提出;数据的选取与处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矛盾及症因解释等进行讲述。包括了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人口城市化是农村自然经济向城市集约经济的转变、数据的选取与处理、城市化与消费需求的协整及其检验、按现有统计口径,河北省城镇人口比重难以客观反映城市化水平及其变化、河北省人口城市化水平低,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河北省城市发展水平低,城市服务功能落后,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城镇人口比重逐步提高,但最终消费率却呈现了不正常的下降趋势。依据河北省1986-2006年城市人口比重与最终消费的时序数据,利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城市化水平与最终消费的关系进行了动态分析检验。结果发现尽管城市化发展与最终消费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二者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原因。对这一矛盾的计量分析结果,从城市化效率角度给出了解释及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化;消费需求;协整检验;格兰杰检验

一、问题的提出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人口城市化是农村自然经济向城市集约经济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一方面伴随着农村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另一方面伴随着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包括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和消费行为以及消费能力等。因此,人口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国内消费需求有着重要影响。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证明,在投资、消费和出口这促进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中,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主要依赖于最终消费需求的增长。但纵观河北省的统计数据,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最终消费率却出现了持续降低的趋势,由此制约了河北省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河北省人口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为何没有象众多经济学者所定性分析的那样,有效地刺激、拉动消费需求?为了正确解释这一“反常”现象,本文根据河北省1986-2006年城市人口比重与最终消费的时序数据,利用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对城市化与消费需求的关系进行动态分析检验,并深入分析其内在的深层次原因,旨在对上述现象做出客观的解释,以正确认识河北省城市化与消费需求的关系,从而有利于各级政府在推动城市化的进程中,有效促进最终消费需求的增长,从而实现河北省城乡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

二、城市化水平与河北省消费需求的经济分析

(一)数据的选取与处理

这里我们以城镇人口比重作为反映城市化水平的统计变量,以最终消费作为反映消费需求的统计变量。河北省城市化水平2003年以前只在普查年份有统计数据,非普查年份没有统计数据,因此只有节点数据而没有时序数据。但城市化发展是一个过程,显然在目前已有数据的基础上还不能对河北省城市化发展历程进行正确的解读和分析,故本文引用周一星2006《以“五普”数据对我国分省城市化水平数据的修补》[1]一文的结论,并用联合国法对河北省2001年和2002年城镇化水平数据进行了修补,得到1986年以来的河北省城镇人口比重的时间序列。

(二)城市化与消费需求的协整及其检验

协整理论主要用于寻找两个或多个非平稳变量之间的均衡关系,如果某两个或多个同阶时间序列向量的某种线性组合可以得到一个平稳的误差序列,则这些非平稳的时间序列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即具有协整性。

1.单整检验。由于只有相同单整阶数的两个变量才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协整分析之前首先要检验变量的单整阶数。进行城市化水平与最终消费的协整分析,首先要检验这两个变量的时间序列是否平稳。对序列LnUR和LnC的平稳性进行ADF检验,表3的结果显示ADF检验值都大于1%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说明LnUR和LnC均为非平稳系列;对两个序列做一阶差分,再进行ADF检验,LnUR和LnC两系列仍不平稳;进一步做二阶差分,进行ADF检验,两个系列的二阶差分都为平稳系列。可知,LnUR和LnC都具有二阶单整性,即LnUR~I(2),LnC~I(2)。

2.协整模型及检验。检验两变量间的协整关系,通常采用Engle—Granger检验。利用该方法进行城市化水平与最终消费的协整检验,首先用OLS方法估计变量LnC对LnUR的回归方程:

LnC=c+aLnUR+εt

估计结果为:

LnC=-0.305239+2.202398LnUR

s=(0.147576)(0.106231)

t=(-2.068351)(20.73219)

R2=0.957667F=429.8235DW=0.868614S.E=0.049305

令εt=LnC+0.305239-2.202398LnUR

对残差项进行单整检验。ADF检验统计量(-2.698689)小于显著性水平为1%时的临界值(-2.6889),估计残差序列εt为平稳序列,即εt~I(0)。表明LnC与LnUR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河北省城市化发展与消费需求存在长期动态均衡关系。这种动态均衡关系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的消费需求和城市化之间呈现出一定的协调性。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协整检验可以揭示变量序列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是无法揭示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格兰杰因果检验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一种很好的思路和方法。

利用Eviews3.1,本文在检验的过程中选取了5个不同的滞后期,分别是1、2、3、4、5,相对于自由度来说,滞后期已足够长,检验结果如表2。

由表4的检验结果可知,河北省城市化水平提高不是消费需求增长的原因,河北省消费需求增长也不是城市化增长的原因。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矛盾及症因解释

以上协整分析表明,河北省城市化发展与消费需求存在长期动态均衡关系,而格兰杰因果检验揭示了城市化发展不是消费需求增长的原因,似乎这一结论前后不一致,与有关定性分析的结论相矛盾[2][3],也和日本、美国、韩国、英国等国家城市化成功促进国内最终消费的经验相悖。但事实上这里的结论前后是一致的,格兰杰因果检验的否定,主要是对河北省城市化效率的否定,绝不是意味着河北省城市化水平提高对最终消费需求没有拉动作用,而是河北省城镇人口比重的提高,没有反映城市化内在水平的真正提高,因而使城市化拉动消费需求的效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主要原因表现在:

(一)按现有统计口径,河北省城镇人口比重难以客观反映城市化水平及其变化

人口城市化不单纯是农村户口转变为城市户口,而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的城市化。我国历年城镇人口与乡村人口的划分是按《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计算的,按现行《规定》计算的城镇人口存在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现行《规定》规定中对不同行政建制的区域提出了不同的城乡划分标准[4],所以在撤县改市(区)、撤镇(乡)改街道、乡镇合并等行政建制区域变动频繁的情况下,都会造成城镇人口的急剧增加,但这些人口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及生活质量并没有行政建制改变而发生根本的转变,所以尽管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但城市化实际水平并没有相应提高,其拉动消费需求的作用显然也不能够表现出来。二是数以万计的农民工按现行《规定》也统计在了所打工的城镇人口中。这一庞大的群体事实上早已是社会公认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城镇职工”,但由于我国现有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的限制,他们还不是真正的市民,只能是以“农民工”的身份“漂”在城市,而不能在城市真正“安家落户”实现城市居民的消费,他们还要把打工的收入寄回农村,因此其拉动消费的作用也难以实现[5]。

(二)河北省人口城市化水平低,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即使按现有统计口径计算,2006年河北省的城市化率仅为38.77%,远低于同期全国43.9%的平均水平,人口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这一状况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首先,由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彻底从农村转入城市,农村人均土地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在现有人均2.5亩耕地(按2006年《河北经济年鉴》提供的耕地面积和农村人口计算)的占有水平下,国家即使再给予更大的优惠和补贴,即使再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和物质投入,即使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也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使之与城市看齐。其次,由于城市化水平低,也影响和制约了农民非农业收入的增长。在当前的农民收入中,非农业收入(主要是农民进城打工的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6],而这一收入来源受到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就业困难的制约,必然也会影响和制约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再次,由于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不足,也影响了河北省农村消费水平的提高。

(三)河北省城市发展水平低,城市服务功能落后,产业结构不够合理

河北省的城市构成是以中小城市为主,城市外部效应差,缺乏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大城市。由于城市建设水平低,历史积累不足,加之城市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致使吸纳就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强。现在河北省的城市普遍存在就业难、职工收入水平低的状况,从根本上制约着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高。此外,河北省地处环渤海湾经济发展地带,受到北京、天津等大城市“繁华消费”市场的吸引和制约,也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河北省城市化对消费需求的促进作用。

四、若干对策建议

河北省最终消费率持续走低,深层次的根本原因是人口城市化水平低,因此,扭转这一反常趋势的根本途径是加快城市化发展,切实提高河北省的人口城市化水平。针对上述问题,为推进河北省人口城市化水平的加快发展,以从根本上促进最终消费需求的提高,从而实现全省城乡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快相关制度改革和创新,切实提高人口城市化发展水平

首先,要加快河北省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新的人口管理体制,打破城乡壁垒,对人口实行开放性的户口管理,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就应准予在河北省所辖城市落户,对在省会城市的落户标准可相应高一些。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山东省青岛市为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人口合理有序地流动,根据山东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颁布了新的户籍政策,从2007年9月1日开始准予达到一定条件的外来人口在市内落户[7]。这一思路和具体做法值得河北省借鉴。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降低乃至逐步取消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门槛”。在政策上要实现进城农村人口与原有城市人口享有平等待遇,为他们创造和提供优惠、便利、既符合实际需求又承受得起的居住、教育、交通等各方面的服务。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服务,特别是要针对城市新区(由于农村辖制改变而成的城市新区)人口的不同文化程度,认真负责的搞好就业安置,并要通过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尽快提高城市新区的生产能力和居民的生活消费水平;对于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做好就业安置和经济补偿,另一方面要改革现行的土地补偿机制,提高农民的土地收益分配收入。

(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的就业吸纳能力和城市竞争力,充分发挥城市的外部效应

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破财政瓶颈的制约,河北省应该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仍要继续加大政府对教育、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建设投资机制。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政府要做好规划、引导、调控、服务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为城市化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用城市经营的理念和市场经济的手段筹措建设资金,将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土地、基础设施、共用服务设施等城市资本逐步推向市场,实现滚动经营。以不断完善和提高城市服务功能,进而充分发挥城市的外部效应,提高城市的就业吸纳能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转移,加强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从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及城乡产业布局,以促进人口城市化发展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经济基础,工业化的发展能为城市化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持,优势产业的积聚和扩大是城市发育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河北省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制造业作为传统支柱产业在河北省的产业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发展状况和吸纳就业的能力对河北省的城市化发展及就业形势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充分发挥工业化对城市化的支撑作用,我们必须要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步伐,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运用高新技术对传统工业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改造,着力提高河北省制造业的竞争力;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实施产业聚集战略,以优势产业积聚带动人口积聚,从而促进大中小城市的发育和发展。

第三产业发展与城市化的发展密不可分,城市的服务功能和外部效应完全取决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目前河北省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因此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必须要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不仅要大力拓展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而且要优化第三产业的内部结构,提高第三产业发展的质量与层次。要在继续优化发展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程度高的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着力加快发展对产业促进作用大的生产者使用型服务业和满足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最终消费需求型服务业,以实现生产、就业、城市规模的协调发展。

(四)在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的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中心大都市,构建分工合理的都市群

河北省目前不仅城市数量少,而且城市规模相对较小,缺乏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特大型区域中心城市。因此,在今后的城市化发展过程中,要在加强小城镇建设、完善现有中小城市现代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努力促进大型和特大型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以发挥其区域中心城市的强大辐射带动作用。对于发展空间和人口规模偏小的城市应合理调整行政区划,优化全省城镇规模结构和空间结构。在国家大力推进环渤海经济发展,打造京津冀经济圈的大好机遇下,河北省应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合理确定各市的要素优势和产业优势,在促进城市整体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规模结构和空间结构,形成分工合理的现代都市群,从而可以在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的同时,提高城市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周一星,田帅.以“五普”数据对我国分省城市化水平数据的修补[J].统计与决策,2005(12):11-12.

[2]田成川.城市化:解决消费不足的必由之路[J].宏观经济管理,2004(8):35-37.

[3]刘建国.城乡居民消费倾向的比较与城市化战略[J].上海经济研究,2002(10):54-60.

[4]黄中,钱亚畅.城乡划分标准的变迁[J].中国统计,2004(2):6-7.

[5]李林杰,申波,李杨.借助人口城市化促进国内消费需求的思路与对策[J].中国软科学,2007(7):30-40.

[6]耿飞燕.人口城市化与农民增收[J].经济论坛,2005(8):109-111.

[7]陈凌馨.搜狐财经[EB/OL]./20070903/n2519334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