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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在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中的作用

法律事务在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中的作用

进入2015年,建筑施工企业进入了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企业面临着成本提高、竞争加剧、风险加大等诸多风险,转型升级的形势异常严峻。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很多挑战,契约合同、劳资问题、专利商标等等都成为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困扰着企业的良性运行,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案件也明显增加。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提高法律事务人员应对法律风险的能力以及快速准确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而迫切的课题。在现代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法律风险存在于施工企业的每个环节。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安全质量管理、工程劳务制度等存在的风险,都是需要我们一起面对的课题。防止企业未来发展中各种法律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对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非同寻常的影响。特别是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进行,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不但是企业未来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而且也是实现国有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客观需求。

一、企业现存主要法律风险

(一)企业改制方面的法律风险

国有企业改制是为了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而进行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市场各种力量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市场经济的重新调整过程。因为历史原因形成的习惯,国企改革很大程度上处于行政主导之下,与市场经济体制存在很大的分歧,存在不少法律风险。因此,要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必须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将各类法律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企业经营承揽方面的法律风险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十分激烈,承揽任务异常艰难。在此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符合法律规范的招投标潜规则。具体表现形态包括:应当招标的工程而未招标的;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定投标人的;投标人私下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的。这些情形都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行为。我们在经营承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范操作,避免带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万不得已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力推动企业经营工作的有力开展。

(三)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

由于受过去计划管理体制的影响,旧的运作模式还在束缚着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不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运行,各方面步子还迈得不够大。主要体现在基础管理、风险防范、成本管控、业务流程、运行机制、信息化建设等不能完全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与国内一流企业相比,我们的企业管控手段、方式和方法都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已经成为严重制约企业做强做优、转型发展的瓶颈。

(四)企业国际化方面的法律风险

随着企业国外市场的不断拓展,海外法律风险也与日俱增。如对所在国的劳动法,合同法不熟悉,会给我们劳务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风险;所在国政治动荡、经济政策变动带来的政权更迭、战争叛乱,都会影响我们企业的正常施工生产。国内机关与国外项目距离较远,通信设施还不够发达,在项目运行、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还存在重大风险;国家采购、货物运输等方面,由于项目距离较远,也会有许多显性和隐性的规则需要我们遵守,需要熟悉和灵活运用。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国企改革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目前国企改革,要理顺各级单位的功能定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好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依法规范子公司股东权,充分发挥企业法人管理项目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国家出资者、企业法人和项目一线职工之间的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落实风险责任体制,建立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而真正发挥好法律手段在企业未来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影响

要达到依法治企的重要目标,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要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将企业的各方面工作都纳入法制轨道,绝不允许出现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出现。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和履约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要真正做到“有位有为”。要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与企业主要负责人“三重一大”事项结合起来,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总法律顾问都要联审联签,参与其中,将企业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要通过制定各项制度,做好执行有力,使企业各岗位责任到位、制度到位,全面提升企业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的能力。

(三)建立严格的合同评审制度

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一定要真正落实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最基本的要求,合同管理已成为预防经营管理风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将合同管理延伸到企业业务管理中,建立健全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重大合同集中审查评审制度,建设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合同从谈判、起草、签署到履行、账款清收的全过程监控。大力发挥合同评审制度的重要作用,可以有效防止纠纷和诉讼的发生。

(四)做好境外项目法律风险管理

加强境外项目的法律风险管理,借助内部法律力量和引入当地律师,为海外项目提供法律支持服务工作,努力做好涉外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控制工作。积极开展海外项目法律风险防范研究,探索学习涉外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深入研究境外投资的法律环境,掌握国际法基本规则,了解国际惯例,及时提出法律意见,规避法律风险,为海外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作者:聂安安 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