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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革社会治安管理

如何改革社会治安管理

一旦辖区内出现影响恶劣的事态,通常第一时间封锁消息,压制当事人,甚至不惜采取一些非法暴力手段执法。这种强制压制的管理手段只能暂时压制事态,防治事态扩大,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这些被强制压制矛盾可能会在某个时期一起爆发,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1.职责有限,鞭长莫及

社会矛盾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错综复杂的。一起社会矛盾纠纷通常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牵涉到多个政府部门,而公安部门管理和执法权限有限,只能解决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可能逐一解决一起社会矛盾纠纷中涉及的所有问题,这就需要公安机关联合其他行政部门协商解决,然而,在现行的体制中,各部门之间缺少交流协作,而且矛盾纠纷通常所涉及的多个部门之间有交叉重叠的部分,这时候一些部门就会相互推脱,互相踢皮球,导致事情得不到合理解决,从而使信访人员对相关工作人员十分不满,甚至进一步导致矛盾升级,从而出现群众上访甚至聚众闹事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现象,使社会管理工作难度愈发增大。

2.公安机关社区治安管理创新的措施

2.1改进社会管理方式

公安机关要创新社区治安管理,要在管理方法上多下功夫,变原来的以管制为主,忽略服务的方式为新型的服务性管理方式,以服务为主,同时又辅以有效的管制手段[2]。此外,公安机关要转变社区治安管理模式,变模式化流程化管理为提供个性化符合公众需求的管理。公安机关也可以转变工作思路,通过委托、承包和共管的方式把更多的社会力量拉入社会管理体系之中,把一些可以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任务比如社会服务转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公安机关主要在治安管理方面进行协调指导。

2.2管理主体多元化

在以往的以管制为主的社会管理体系中,重负往往是以管理者甚至是压制者的角色出现的,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全都有政府部门负责办理。这种社会管理方式不但使得社会管理行政化趋势严重,缺少活力,模式僵化,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同时,社会民众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部门的事,与个人无关,从而造成民众缺乏自我管理的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社会舆论监督管理作用也会极大地减弱[3]。要创新社会管理,使社区治安管理由治安型转变为管理型和服务型,就必须改变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状况,在“统放结合”的原则下,最大限度发挥经济社会背景下社会和市场的作用,大的方针政策以及组织管理方面的必须由政府负责的,各级机关务必要承担责任,落到实处;那些政府不便管理或者可以交由社会或市场管理的,可以交由社会组织或者市场主体负责,使社会管理由政府独揽变为政府与社会、市场合力管理,从而使社会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升级。

2.3科学配置警力

目前公安机关编制有限,如何科学配置警力,在有限的编制内有效尽可能提高人力资源的效率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着力点。在配置警力时,一定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警力队伍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各类岗位的职务级别,充分依靠基层治安人员力量,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增强民众自我管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最少的警力获取最佳的治安效果。此外,公安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警力配置也要科学合理,在配置之前要先做好调研工作,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配备警力,同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交流,大力推广基于实际需求的各部门之间警力流动交换,使民警熟悉各方面的工作,以提高其掌控局势、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来弥补人力不足。

3.结论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社会矛盾无可避免,现代社会矛盾更是复杂多变,唯有创新社会治安管理,实现社会管理规范化,促使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参与社会管理,从而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管能力,才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江福单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