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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

摘要

甚少提词的前国务院朱镕基总理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挥毫写下了语重心长的四字校训“不做假账”,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全国财会工作者提出的警训。然而,审计署2001-2004年各度的审计结果所揭示的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从长江堤防再现“豆腐渣”工程,到体育总局滥用奥委会1.31亿元资金,再到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导致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

为此,本人将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作为毕业论文选题。文章的框架主要是分四部分来阐述,首先,从概念、特征和要求几个方面,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简单介绍,然后主要根据审计署2001-2004年各年度审计报告所揭示出来的问题,列举了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表现,接着从利益驱动、会计制度的局限性、失信成本低、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几个方面分析了其原因,最后,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建议: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深入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表现对策

各行各业都有其针对本行业特点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这就是行业的职业道德。因会计行业的特殊性,会计职业道德有着显著的特征,这个特征随着时代的不同而不断变化,导致它的建设途径也相应变化。本文试从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特征与要求出发,针对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阐述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

要明白什么是会计职业道德,就要先清楚什么是道德。道德简单来说,就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行为的共同约束标准,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代表的是公众的愿望和意志。如做人要诚实,这个"诚实",就是社会对人们的言行的约束,公众都希望人人诚实,公众也对不诚实的行为进行谴责或者惩罚,所以,"诚实"就成了道德的标准,"诚实"了就是有了好的道德,反之,就是道德不好。会计职业道德是社会公众对会计从业人员行为的共同愿望,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是一种社会责任。跟道德一样,会计职业道德是人们对会计职业行为的共同要求。从受委托从事会计工作开始,会计人员就担负着人们对会计工作的责任,而会计的责任是核算盈余的管理经营活动。就拿核算盈余来说,盈余影响着社会,盈余所产生的社会结果牵涉到税收的增减、利润的分配、扩大再生产、就业人员的增加等等,所以,核算盈余从小的方面上讲是反映本企业这个小团体的经营成果,从大的方面上讲是反映社会的一部分的经营成果,也就是社会的经营成果,这就是会计的社会责任。尤其是随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从业人员服务,会计行为所牵涉的是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

2.遵循客观经济规律。会计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经济学科,是为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市场经济的客观性是通过价值规律表现出来的。任何社会和个人,都不能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只能适应、掌握和运用它。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作为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会计,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

1.爱岗敬业。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爱岗敬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2.熟悉法规。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同时还要进行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3.依法办事。一方面,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另一方面,依法办事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4.客观公正。会计信息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微观决策,而且关系到宏观决策。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同样需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

5.搞好服务。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把这部分工作做好对所在单位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会计工作的这一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因此,会计人员应当积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工作性质决定了会计人员有机会了解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有可能了解或者掌握重要商业机密。这些机密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会给本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害,这对被泄密的单位既不公正又很不利。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违法行为。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密失德的观点,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已私利而泄露机密。

二、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表现

据美国一家家会计公司曾对美国经济、教育和政府等部门1000位著名人物进行调查显示:在美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之高,仅次于神职人员。在我国,甚少提词的前国务院朱镕基总理2001年4月16日在视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挥毫写下了语重心长的四字校训"不做假账",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对全国财会工作者提出的警训,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然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对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监督却失之于宽,在不少地区甚至显得苍白无力:

--2001年审计署组织力量对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会计报表严重失真的企业占68%,有的虚赢实亏,有的虚亏实赢,有的把大量资金体外循环或私设小金库,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金额高达1000多亿元……

--2002年财政部对保险、烟草、等行业192户以及相关的91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出不实资产115亿元,不实利润24.2亿元。有22户企业存在账外设账问题。上述不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均是出自公司、企业及会计人员之手,而且一些注册会计师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

--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李金华提交了2003年度审计报告。在这份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可谓触目惊心:从长江堤防再现"豆腐渣"工程,到体育总局滥用奥委会1.31亿元资金,再到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导致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

--2004年,审计38个中央部门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90.6亿元,12个部门存在预算编报不真实的问题,26个部门违规转移挪用财政性资金10.75亿元,14个部门向下属单位或相关单位转移财政性资金9.35亿元,19个部门或其下属单位隐瞒截留财政资金和其他收入,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共3.5亿元,主要用于发放福利补贴及其他不合理开支……

上述数据与事例,客观反映了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可以说,会计职业道德的丧失已经严重扭曲了会计信息和经济信息、破坏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侵害了相关方的利益。正是基于这一问题的泛滥和严重性,关于会计诚信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成为公众关心和探讨的焦点。

三、会计职业道德严重滑坡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

会计职业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是利益的驱动。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单位利益,也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单位利益。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各方面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其次,是个人利益。单位负责人作为单位管理的最高领导层,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加薪、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也影响着会计信息的质量,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避免因违犯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按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加薪、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如通过虚计利润骗取奖励等;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单位负责人通过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好处等。由此可见,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关系极为复杂,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导致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进而产生了虚假会计信息,究其根源是利益机制的驱动和缺少一个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二)会计制度的局限性

一是会计原则本身为会计造假提供了操作空间。现代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润来操纵利润;另外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想像的空间。二是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使原有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而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定及颁布,这在客观上出现了一个"合规"的造假时段。

(三)失信成本低

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减弱了法律的效力。在具体的规定上现有的一些治假法规、处罚规定也显得过宽。如《会计法》第45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等规定。相对于因造假取得的巨额经济和政治收益而言,这种造假成本太过于低廉。而且,即使这么轻的经济处罚也往往是由造假机构的权益来承担,极少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利益。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才会不断上演会计造假的闹剧。

(四)监督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经济主体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的监督。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还不相适应。内部监督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往往流于形式。外部监督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注册会计师制度又刚刚恢复建立不久,加之人员知识老化等问题,都与承担的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不能从外部监督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造成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削弱了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当企业的的财务行为与会计法规制度发生抵触时,往往片面强调搞活经营,而放松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况且目前会计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标准又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

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中出现而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我们还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里面增加民事赔偿制度的规定,对因有关人员造假而产生的损失,由其按照责任大小进行承担,尤其是要明确和加大单位负责人的赔偿比例,这样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虚假信息损害就会依照有关条款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获取赔偿。民事赔偿责任并不排除刑事责任等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以此达到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益和惩罚违法违规者的目的,遏制失信行为。与此同时,还要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想象空间,如适当增加会计报表附注,完善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空间。

(二)培育良好的会计诚信环境

会计人员不仅工作在会计领域,更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中,其职业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在一个道德意识淡泊,公共意识低下,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味的会计职业道德。净化环境,不是光靠会计职业界的努力能做到的,而要依托于社会各方面的变革与协调,尤其是应与法律、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同步,才能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

首先要坚持诚信的用人原则。具有良好职业判断力的会计人员是会计行业的宝贵资源,这种资源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现在一些单位在会计人员的使用上,以是否"听话"作为标准,这种错误的用人导向是对会计职业的严重扭曲。提到会计人员的品质,人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坚持原则,诚实本分,而不是俯首贴耳,弄虚作假。各单位聘用会计人员,首先选择的应该是有诚信的人,一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很强,但是缺少诚信,我们是不应该聘用的。

其次充分发挥诚信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将会计战线上具有高尚会计职业道德品质的先进模范人物的生动事迹作为教材,把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道德标准具体化、人格化,增强其感染力。大力宣传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将先进会计人员的事迹提炼成职业化要求,努力引导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看齐,实践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同时还要重视舆论作用,舆论可以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起到扬抑作用。在会计领域,只有形成了扬正抑邪、褒善贬恶的社会舆论,才能净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外部环境,也才能收到职业道德教育的良好效果。

(三)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诚信档案包含的对象是我国所会计从业人员及其领导。具体记录的信息应包括四个方面,即基本信息、守信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诚信档案主要记录会员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良好表现及行为、已经出现的有违行业诚信要求而需予以提示的行为,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及准则、受到各类处理的行为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由各级财政部门逐级汇总报财政部和会计学会,各单位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相关人员有义务及时向单位如实提供诚信信息和相应资料,并保证真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会计诚信档案相关信息的归集、录入,会计学会重点负责会计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信息分析、更新、网络开发和维护、政策解释和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学会的诚信档案建设管理工作,对全行业会计诚信信息进行分析和披露。会计诚信档案记录期限至个人不再从事会计工作止,对相关人员失信和处罚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披露,是加强会计自律性管理的有效手段,使诚信执业者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市场的处罚。

(四)深入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个人道德修养,一方面依靠自我教育,另一方面还要依靠社会教育来强化。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处于放纵阶段,不能指望良好道德在短期内能自发形成,而应该下大力气狠抓落实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德治必须与法治联系起来,互相促进。要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和相关领导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引导每个会计行为者自觉履行《会计法》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把权力和义务结合起来,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会计从业人员合法利益的利益观。二是要引导会计从业人员自省自律。切实增强从业人员自省、自律、自重意识是培育、提高道德素质的重要环节。所谓自省、就是每天都要反复检查、反省自己的言行,以便发现违背常理和道德要求之处并及时纠正;所谓自律,就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检点,防止违背道德的意识与行为的出现。因此,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接受职业道德的引导、规范,自觉检查自己的言行,思考自己的得与失、对与错,自觉纠正言行偏差,按照会计职业道德要求,逐步完成从自发到自觉,从外表到内心、从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律的行为转变,从而使自己的道德修养提高到一个新境界。

(五)加大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打击力度

对于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知情不举甚至同流合污等现象,除按规定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外,严重的还可追究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使人们认识到若不注重职业道德,不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一是对于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利益,加大会计信息稽查力度和检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成本。同时应建立民事赔偿制度,以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一旦受到假信息侵害时,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取得民事赔偿。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做假帐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吊销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

(六)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她)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会计做假帐的关键之一是会计人员参与做假,那么如何解决当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混乱,解决会计人员监督不力的有效办法,就是推行切实可行的会计委派制度。一是会计委派制度可提高会计人员在委派单位中的独立性,使其不受单位负责人违规违法指挥,充分发挥其会计的监督作用。二是会计委派制严格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为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善性提供了保障。三是会计委派制中委派会计的产生及轮换制度,有利于会计人员加强诚信及品德操守,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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