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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互动性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研究

多学科互动性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研究

【摘要】文章分析基于多学科互动性的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旨在明晰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的对象、内容、教育主体、教育课题等方面应更为多元化,从而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一个更加完善的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体系。

【关键词】多学科;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体系

传统上把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理解为主要面向未来社会工作者开展的,以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为主的教育,这个内涵狭窄的定义已不再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需要及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困境的需求。根据新时代社会和谐发展现实需求,结合与其他学科相关性理论,有必要拓展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的概念及内涵,从更宽广视角进一步探讨并界定社会工作伦理的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过程和教育主体等问题。

1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的对象

现实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对象应该是包括社会工作督导师、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社会工作专业管理者、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社会工作实务活动共同体。这就要求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既要注重把握社会工作实务活动共同体的特征,又要关注社会工作实务活动共同体内部不同主体的特征。应该使社会工作实务活动共同体通过接受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对熟悉社会工作伦理准则、掌握应用社会工作伦理基本理论、培育社会工作伦理美德和共同承担社会工作伦理风险形成基本共识。与此同时,根据社会工作实务活动共同体中各社会工作参与者所处的不同职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工作理论教育。

2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的内容体系

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应当涵盖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伦理、社会工作职业伦理、社会工作方法伦理及社会工作监管理论等方面。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伦理包括各类社会工作实务技术决策和判断,涉及社会工作实务所采用方法的选择、实务路径的设计、实务过程安全因素的综合考虑等,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伦理主要体现在实务的设计及其实施环节。社会工作职业伦理超越了技术问题,考虑了不同社会工作者之间合作或竞争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包括对社会工作者的岗位职责教育、社会工作者团队中的合作与竞争之间关系的处理、正确利益观的确立、社会工作行业行规及其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社会工作监管伦理是站在社会层面,跨越技术和职业层面,对社会工作者提出的更高规范要求,强调社会工作实务活动及其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必须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并为“弱势群体”服务。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内容中,要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工作职业观。

3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措施

3.1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一体化“终生教育”机制

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理应为“终生教育”,社会工作者接受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的过程应贯穿社会工作生涯全程,这就要求高校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与社区、企业、医院等机构的社会工作伦理继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有效衔接,形成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一体化“终生教育”机制。高校作为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的基础场域,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在开展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应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配备伦理教育师资并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社区、企业、医院等机构应该加强社会工作伦理继续教育和社会教育,使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成为在职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要素。社会工作实务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管理者和监管者,可能缺失高校社会工作伦理相关知识的学习阶段,但在社会工作职位上却从事着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工作,需要建立最基本的社会工作伦理意识。

3.2实施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模式

建立并不断完善由高校、社区、民间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协同促进的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体系。(1)坚持以高校为主导地位和作用的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体系建设。根据调查结果看,目前国内高校的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整体不理想。只有中山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少数高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体系,开展了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被虐待妇女等领域社会工作伦理的相关研究和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开展有系统、有特色的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2)要把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作为社区、企业、医院等社会治理单元的社会责任。对社区、企业、医院等基层机构而言,理应主动担当对成员开展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的职责。从教育发展视角看,社会工作者进入社区、企业、医院等某种机构开启社会工作职业生涯,他们所进入的某种社会治理机构就必然是继续开展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的主要组织机构,负责开展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培训和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评估等相关工作。

4结束语

总之,基于多学科相关性视角,社会工作伦理学教育从广义层面上可以被理解为面向社会工作实务活动共同体所开展的具有完善内容体系并由高校、社区、企业、医院、政府、民间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贯穿社会工作者整个职业生涯的终生教育。

参考文献:

[1]伍接朝,谈传生.理工科大学生工程伦理教育及其实践体系建构[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8(2):140-142.

[2]孙振军,王晓英.走出社会工作介入信访领域的伦理困境[J].中国民政,2016(6):26-28.

作者:葛晓军 单位:潍坊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