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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人文本质教育

艺术人文本质教育

论文关键词:艺术教育人文本质人格培养文化传承

论文摘要:艺术教育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其根本目的是从精神上塑造人、教育人,使人得到全面发展。然而,目前我国的艺术教育,尚存在着严重的“功利性”和“重技艺,轻人文”的现象,这不仅有失艺术教育的人文本质,而且导致学生的审美趣味和价值观念的扭曲。因此,要使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真正起到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和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就必须在艺术教育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和强化艺术教育的人文特性。

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艺术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近年来,全国各高等院校纷纷开办艺术专业,招生人数不断增加,社会上各类艺术辅导班层出不穷,一些初高中也办起了“特色班”、“高考辅导班”等等,这无疑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艺术教育繁荣发展的态势。然而,在目前艺术教育的教学实施过程中,尚存在着严重的“功利性”和“重技艺,轻人文”的现象。社会上的各类“辅导班”和一些高中办的“特色班”自不待言,大都以升学为目的,教学过程也都是围绕着应试技能的训练。而许多高校开办艺术专业也多是处于“经济效益”的目的,教学模式也多是偏重于应用性的专业知识传授和专业技能训练。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艺术教育特有的专业知识传授和专业技能训练的意义,也不能无视社会的需求,不能不考虑“效益”问题,但绝不能忽视或削弱艺术教育所应有的人文素质教育层面的价值和意义,更不能忽视教育“以人为本”、以人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的长远利益。艺术教育作为一种人文教育,其根本目的是从精神上塑造人、教育人,培养和提高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上述这些现象不仅有失艺术教育的人文本质,而且无形之中将学生的审美认知与审美情感引向功利主义的需要,致使学生的艺术兴趣、价值观念受到扭曲。因此,要使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真正起到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和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作用,就必须在艺术教育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和强化艺术教育的人文特性。

“人文”一词在汉语中泛指“人事”,与“天文”对应,是指人世间文明之道及人类社会各种文化现象。在英语中“人文”(humanity)一词包含有四层含义:(1)表示人道或仁慈的性质或状态,慈爱和慷慨的行为或性情;(2)表示人性之意;(3)表示人文学科或人文科学;(4)指人类之意。(注:参见洪成文著《现代教育知识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36页。)概括起来说“人文”一词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人”,一是“文”,即指人本身和一切人类的文明和文化现象。人文学科则是基于此义,不断建构起来的关乎人性和人类发展的学科体系,它研究的对象是人的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

艺术教育的学科性质应属于人文学科,这是由艺术的人文本质所决定的。艺术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类审美把握和正确认识生活的形象反映,是人类审美追求的最高形式,是人类文化精神的集中体现。艺术创造活动是艺术家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形象化的语言方式传递情感和思想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艺术家不仅要考虑个人生活中和心灵中的事件及意义,而且还要考虑带有民族性的、人类性的普遍的事件和意义。因此,在艺术家创造的作品中总是包含着艺术家的思想情感内容和他对生活评价的态度,同时也蕴涵着不同民族的人文思想、民族情感和时代精神。艺术正是凭着艺术家进步的审美理想、人格特征和文化精神的作用和力量,凭着他内在的热情、丰富的生活积累以及卓越的艺术技能,通过有限的现实材料,表现出无限的社会内容来,并且使其产生更强烈、更普遍与更深刻的意义。也正因为如此,艺术才获得了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艺术也就被赋予了深刻的人文精神内涵和人文教育的功能和意义。

作为人文学科,艺术教育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人自身的完善和对人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对人自身的完善,就是从精神上塑造人、教育人,培养和提高人文素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核心是对人格的塑造和完善。有学者认为:“当代教育教学中的人文主义倾向最重要的表现是把人格完善作为教育的最高目的或终极目的。”(注:参见钱源伟著《社会素质教育论》,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84页。)这就表明了人格培养在人文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从心里学角度看,人格是人的主体结构的核心,是人性或人的本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人外在精神风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的综合表现;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人格还包括人的思想、价值观念、生存态度及行为方式,它是由人文科学知识、社会心理、文化修养、人文精神等方面综合而成的内在稳定的特质,是一个现代人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因此,艺术教育的功能指向首先应当是对人格的完善,即促使人格的发展趋于完整、全面与和谐。

宗白华先生曾说:“艺术家之创造,乃表示全人格的意义及其最高的生命,决非附带的无关重要的表现。”(注:参见宗白华著《宗白华全集》(1),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97页。)也就是说,艺术家的创作活动与人格有着密切联系,他的创造并不是一种空洞的表现,而是艺术家健全人格和精神世界的外化,是一种创造性的生命活动。这里所说的“全人格”,就是全面、完整、和谐的健全人格,它的养成是认知、情感、意志三方面高度平衡发展的结果。而艺术教育在协调人格结构内部知、情、意三者的关系,培养健全人格方面具有独特作用。

认知能力,是对事物的认知判断能力,即一个人的智慧。完满的智慧人格,应是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互补,是人的感性和理性这两大精神因素的协调、平衡和充分发展。艺术教育中的认知能力的培养,主要集中体现在对事物审美感知能力的培养方面。我们知道,艺术活动是最富于幻象性的思维活动,它偏重于感性思维,它在培养人的知觉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艺术教育作用于人的发展的最有利因素在于促进人的感知能力发展,它是获得知识、发展情感、提高创造能力的基础。审美感知能力包括知觉、想象、领悟等能力,这些能力的提高需要通过长期的审美实践训练。艺术教育是通过艺术鉴赏和创作实践活动,来调动人的知觉、激发人的想象、培养领悟力,从而提高审美感知能力,促进创造性思维的发展。另外,审美感知能力的提高不仅需要有丰富的感性审美实践经验,而且还需要有全面广泛的知识和修养作支撑,因为认知能力与学识修养有着紧密联系,两者不可分割,认知能力的大小取决于学识修养的高低,而认知能力的提高又能帮助判断事物、获取新知。

情感,是人身上普遍存在的心里现象,是人的本质属性之一。情感与人的生命活动相联系,它既是人的生命活动的特定状态的反映,又是生命活动的内在驱动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个人的情感往往受功利观的困饶,而要克服这种现象必须通过审美活动促使情感从日常功利状态,从经验的现实水平升华到超验的规律水平。艺术活动是一种审美创造活动,也是一种情感体验过程,艺术离不开情感的作用,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总是把自己内心体验的情感进行提炼、加工、整理,升华为一种审美情感,并通过适当的形式移入到作品中。欣赏者在欣赏作品时会受到其中的情感熏陶,同时还会激发欣赏者自身的情感体验,从而在情感互动中达到审美共鸣。作为艺术中的情感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移情”过程,它始终与丰富的想象力结合在一起,如果没有想象力的作用,艺术中的情感活动是不可能进行的,正是在情感与想象的互动结构中,在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的交叉作用下,使得艺术中的情感超脱于普通情感成为一种超功力性的审美情感。符号美学家苏珊·朗格认为,艺术家表现的情感,不是一般日常生活情感,但也“决不是他个人的真实情感,而是他认识到的人类情感。”(注:参见苏珊·朗格著《艺术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页。)也就是说,它包括了丰富的社会历史内容,虽然在形式上是个体的、自然的、感性的,但从实质上考察,它渗透着人类的理性因素,具有超越性,是恒久、普遍而必然的东西。艺术家在艺术创造中也已将人类的普遍情感进行了综合、选择,是带有价值定向的审美情感。由此可见,艺术教育中“情感”的培养,是以审美活动为中介,通过对人类情感的再体验,使人的情感不断趋于丰富和完善,从而达到对个体心灵结构和人格形态的有目的塑造。通过艺术教育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个体的人创造、表达自己的情志,促成人与人的沟通、理解和理性与情感的贯通。而且能使人的心灵得到有效的滋润,使人的思想情感得以充实和丰富,并更具鲜活性。”(注:参见梁玖著《新编艺术概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页。)

意志,是人格构成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种心理支撑力量。意志一般表现为持久力和忍耐力两方面。持久力就是为实现明确的预定目标所需要的长时间坚持力量,忍耐力是指承受打击、挫折,忍辱负重的能力。也就是能根据一定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来有效控制自己的行为,表现出较强的自制力和适应能力。健全人格要求有顽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意志是一个人冲破层层阻力,寻求不断发展,成就一番事业的保证之一。通过艺术教育可以磨练学生的意志,培养忍受挫折的能力和坚忍不拔地追求艺术真谛的信念。艺术史上凡是有成就的艺术家无不具备坚强的意志,他们都怀着对艺术的执著追求并为之努力奋斗,为人类创造了不朽的杰作,通过对这些作品的欣赏和对艺术家的奋斗经历的了解,可以使学生领悟到他们在伟大的艺术创造中所包含的坚强意志和独创精神,从而受到鼓舞。艺术创作活动本身就是一种艰辛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而创造性的获得,需要长期的艺术创作实践训练,需要大胆的开拓进取精神和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艺术追求独创性,就意味不与他人相同走自己的路,一般富有独创性的作品往往暂时不被人们所接受,因此,艺术家在追求艺术真谛,探索创新之路的过程中,必须要有较强的忍耐力和坚定的信念,要能耐得住寂寞,不能见风驶舵、随波逐流。当然,坚持自己的艺术主见维护艺术的独创性,必须要以正确的认知判断为前提,以对人类情感的把握为基础。

艺术教育对人自身的完善和发展是同更广泛的人类文化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就人的本质来看,人的存在和发展是以人的文化创造为前提的。按照著名文化哲学家卡西尔的观点,人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也只有在创造文化的活动中,人才获得真正的自由。因此可以说,“人、人的生命活动是一种深刻而具体的文化性存在。……人的文化创造性越丰富,文化主体意识越强烈,其生命活动就越有意义和价值”(注:参见李西建著《审美文化学》,湖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26页。)艺术作为人类文化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的生命本质的体现,它不仅是艺术家个人的精神创造,也是人类进步与价值取向的表现。它不仅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精神传统、心理建构和思维机制,也反映着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的历史发展水平。因此,艺术教育也就成为一种文化教育。通过艺术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文化意识和人文精神,使他们用宏观的历史尺度对待人的发展和人类文化发展,使他们把自身的发展同更广阔的历史文化联系起来,进一步发掘人类文化创造与人类生命活动中的美学意义。由于世界文化的多元化,使得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时期产生了不同的艺术文化形态,也留下了大量的优秀艺术精品,它们都记载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轨迹。因此,通过艺术教育可以让学生认识不同的艺术语言及其特征,从艺术上区别文化的差异,使他们了解多元文化的内涵,认识人类社会及其文化的丰富性,并在一种广泛的文化情境中,增强他们对人类文化价值和意义的领悟和理解。发展尊重他人与关怀社会的情操,提高学生的文化意识和文化责任感。使他们更多地介入文化交流,共享人类社会的文化资源,积极参与文化的传承,并对人类文化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综上所述,艺术教育作为人文教育,其人文教育功能是多层次的、综合性的。在现代“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影响下,艺术教育的人文特性日益彰显出来,艺术教育越来越成为培养人文素质、传承审美文化、发展人类文明、创造和优化人类文化生存环境的教育。那么,如何在艺术教育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人文教育的职能,切实做到对学生的人文素质培养和精神境界的提升,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

首先,教师要转变艺术教育观念,充分认识艺术教育的人文本质。教师是艺术教育实施过程中的主体,他们的艺术思想和教育观念直接影响、引导着学生对艺术学习的目标定位和审美价值取向。如果教师只将艺术教育视为一种专业技能教育,或是把艺术看成是谋生的手段的话,那么,这将会导致学生对待艺术学习的“功利主义”倾向。当然,艺术教师要成为真正的人文艺术教育的“传道者”,还必须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和专业能力。否则,艺术教育也只能是一种“玄想”的人文教育。

其次,是优化课程结构,使艺术教育的课程、内容走向综合化。课程教学是实施艺术教育的主渠道,也是艺术教育的重心所在。艺术教育课程结构改革,一方面,应增加艺术美学和相关人文知识课程,另一方面,要将专业技术训练与审美文化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在专业实践性课程中增加艺术史、艺术欣赏和艺术批评的知识内容。同时,教师要自觉以教学心理科学为指导,来引导学生利用某种媒介有效地传达艺术感觉和思想,从而提高他们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认知能力。

第三,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营造课堂教学的人文气氛。艺术教育的人文本质要求教学方式应体现人性化。也就是在施教过程中应尊重学生个性和审美情感,教师应与学生之间建立和谐融洽的互动关系。艺术的生命力在于探索创新,尊重学生个性并合理给与引导,对促进学生的自我感受和自主创造力有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们的艺术教育多是以教师为主体,对学生进行知识灌输或是机械性训练,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这就造成了学生无主见的依附心理,学生的审美感受和创作激情也就会被泯灭,这也有失艺术教育的情感教育功能。艺术教育的教与学应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沟通和交流的平等对话关系,教学中应营造一种自由、民主、和谐的氛围,以促进学生的个性、情感和创造力在宽松有序的和谐气氛中得到自由发展。

第四,创建和谐文化艺术环境,开发隐性课程的教育功能。艺术教育是一种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教育体系,除了课堂教学作为主渠道外,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同样是实施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途径,它具有隐性教育的功能。校园应该创建一种良好的和谐的文化艺术环境,从理念上应体现时代精神和大学精神,在内容和形式上应从文化艺术教育的功能取向上做出规范,必须强调先进性、民族性和经典性的统一,必须是健康的、高雅的,并且适应青年学生健康的心理和生理需要。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文化资源,通过与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文艺社团等开展校内外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地方院校还应通过开发和利用地方民间艺术资源来促进校园文化特色建设,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和内容营造和谐的人文氛围,使学生置身其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文化艺术熏陶和精神鼓舞,从而提高学生的审美意识和人文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