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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文学论文:民俗文学兴起的剖析

通俗文学论文:民俗文学兴起的剖析

本文作者:初清华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通俗文学兴起的主要原因

首先,“”后因为伤痕文学创作所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而获得极大自信的文学界,于1980年6月25日、7月14日,《文艺报》分别在北京、石家庄召开座谈会,着重漫谈文学表现手法探索问题,并以笔谈和会议纪要的形式发表,希望引起讨论。王蒙针对“不懂”得批评而提出“也要照顾少数人的喜闻乐见”,以及“每一篇作品的读者,都不会是全民,而只能是人民的一部分”,李陀认为文艺界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艺术形式”上,张洁、宗璞等人也作了有关的发言,当时创作中也吸收了“现代派”表现手法。这都表明此时的创作者“专业知识分子”的觉醒,开始注意文学艺术表现形式的探索。

本来,文学家的精英意识,使得他们的创作放弃社会中绝大部分的读者对象,即使是在天津文联召开“通俗文学研讨会”以后,尽管中国作协第四次代表大会也邀请了香港新派武侠小说作家梁羽生参加,但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仍是本着治理整顿的态度。中国文联委托中国作协主办的《文艺报》、《文艺情况》,于1985年前后刊登的文章中总是把“通俗文学”等同于地摊小报,进行批评,提请有关领导部门注意。如《文艺情况》1985年第1期刊载了三篇:筱凯《读部分小报札记》,若华、晓言《个体书摊见闻》,小微《关于“通俗文学热”———记天津一次研讨会》。而《文艺报》1985年第1期“怎样看待文艺、出版界的一个新现象”栏目中,刊发三篇文章,鲍昌《一个引人注目的新的文学现象》提出要求“作家、评论家、文艺界领导干部,应当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对通俗文学做做调查研究”,夏康达《一个需要引导的文学潮流》,提出“指导当前的通俗文学创作”,“帮助读者提高审美水平”。黄洪秀《我们的文艺要开倒车吗?》则态度激愤地指责通俗文学。

试以《广西“通俗文学热”调查记》为例作一说明。1984年底,《文艺报》记者王屏、绿雪到南宁、河池、柳州和桂林等地作了采访和调查。首先,作者把通俗文学定位于一种文化现象,认为“为数不少的篇章并不具有文学的特征”。认为出版物编辑“追寻最大量的读者群,顺应他们的欣赏要求,是这类报刊的共同特点。一些编辑的审稿标准,以‘不出问题’(主要指政治问题)为界,重视娱乐、消遣功能”,导致“很难看出这些作品在思想艺术质量上有较明显的提高和发展,而只是明显地表现出:以‘拾遗补缺’取胜,占有广大的读者群;作为一种文学现象,带有突发而又缺乏种种思想艺术准备和有意识地引导扶植的特点”。由此可见调查者的矛盾心理,既不愿意承认这是一种“文学”热,但又不得不承认读者确实将其视为文学作品,不愿意从文学界创作和批评中存在的问题找原因,而是把“通俗文学”对所谓“纯文学”、“正统文学”、“官办文学”、“雅文学”造成的冲击,归咎为出版界的问题。这就决定了该文把“通俗文学热”兴起的主要原因简单归为“无非是文艺界和其他部门(基本是事业单位)所走的生财的捷径。大家心照不宣:小报就是赚钱的。至于文学价值等等已不为这些刊物优先考虑”,“主办者经过了不自觉到自觉,从被动到主动这样一个过程”,认为综合治理“通俗文学热”中出现的问题,“涉及报刊管理和体制、办报办刊的指导思想等有待改进的环节”,最后也顺带提出提高读者审美趣味的问题[4]。不管如何,通俗文学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

而新时期之初中央对群众文化的重视,以及对民间文学、古籍整理的提倡,促进了通俗文学的发展。

“党中央批准召开的粉碎‘’以来文化工作方面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就是群众文化工作方面的经验交流会。国家还拨出专款,帮助各地文化馆修建馆舍。”①1979年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正式恢复活动,各省区的地方分会也逐步恢复和建立,由1966年以前的8个,发展到29个。一些地区和县还建立了分会或小组。全国性的科研机构,除原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民间文学研究室,又新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暨云南分所。

新时期民间文学也有自己的文学期刊阵地。最早进入新时期文学场域的是1974年复刊的《故事会》(双月刊)。1979年1月复刊的、由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编辑的《民间文学》(月刊)可算是民间文学期刊阵地里的正规军。到1981年,不少省、市、自治区都有了自己的民间文学刊物,如《吉林民间文学丛刊》、《河北民间文学》、《江苏民间文学》、《山西民间文学》、《广西民间文学》、《四川民间文学论丛》、浙江的《山海经》、湖北的《今古传奇》、贵州的《南风》及贵州黔南州的《采风》,等等。云南和福建则分别出了大型民间文学季刊《山茶》和《榕树文学丛刊•民间文学专辑》。上海和江苏,又别出心裁地出版了一种小报《采风》和《乡土》等,其中,已经被文学界承认的民间文学刊物如《故事会》、《今古传奇》等,都成为新时期通俗文学期刊重要的阵地。

“民间文学”不仅有自己的期刊阵地,还整理出版了很多书籍。这些书籍的整理出版呈现出由“雅”(供民间文学研究)向“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转变趋势。1981年,民间文学图书的出版在数量和题材的广泛方面都有较大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年共出版各类民间文学图书130多种,其中包括理论专著、各民族歌谣、民间故事、各地风物传说和外国民间文学作品等。1982年全国共出版各类民间文学书籍150多种,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以及广西、浙江、福建、吉林的各省人民出版社和长江文艺出版社,都出版了一批民间文学丛书。其中,传说、故事80多种,开始占据主流地位。“有关革命领袖的传说,有了更为丰富充实的专集。关于古代名医的传说,富有知识性。有的文学家的传说是第一次编为专集问世”[6](P191),关注人物传奇故事,说明此时“民间文学”的出版已有非民俗学的倾向。

通俗文学的发展还有出版界的支持与倡导。随着新时期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出版发行要与经济效益挂钩,出版社、期刊编辑部要自负盈亏,出版社除了扩大通俗期刊阵地,译介外国通俗文学作品外,也主动开展通俗文学研讨及通俗文学作家的培养工作。

就出版书籍而言,大量译介惊险推理小说和科幻小说。“1981年全国共有29家出版社租印了89种外国惊险推理小说,印数达两千多万册,平均每种印有23万余册,比古旧小说以外的任何门类的书印得多,也超过了“”前十多年的总印数。《福尔摩斯探索》成为全国印数最大的品种之一。还有克里斯蒂的惊险推理小说,两年中也出了32种,印数高达820万册。……不仅出版数量过大,而且还有重复浪费现象。”[7](P7)新时期首先召开会议提倡加强对“通俗文学”研究批评工作的是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8月上旬,为交流通俗文学创作、出版、发行等方面的信息和经验,探讨通俗文学的理论问题,制定通俗文学工作的措施,以促进通俗文学的健康发展,山西人民出版社邀集全国各地的通俗文学作家、编辑和理论工作者近50人,在太原举行了通俗文学编创出版工作会议。会上主要围绕四个问题进行讨论:一、什么是通俗文学?二、当前通俗文学兴起的原因及启示。三、如何正确对待通俗文学重新兴起。四、如何提高通俗文学创作水平。此外,山西人民出版社还在征求与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实际措施:开展评选优秀作品活动;《通俗文学选刊》增加篇幅和栏目;在全国设立若干编辑小组,负责推荐和编辑书稿;创刊《通俗文学研究论丛》①。这个原本该由文学界召开的“通俗文学”研究会,却最早由出版社来发起,表明在新时期文学场域中,各种力量都在争夺发言权。但这次会议除《文学研究动态》作了报导以外,其他文学期刊鲜有反映。可见对于新时期文学场域中的“通俗文学”,出版界与文学界的态度很不相同。

为保证稿源的数量和质量,这些报刊编辑部也要组织通俗文学的创作,《故事报》就多次举办故事创作学术讨论会、故事员培训班,声称只有“新、奇、巧”,才能有可讲性、可传性,才能有群众性,因此被认为是“把文艺与政治对立起来”,不顾作品的思想性。还有其他一些通俗文学期刊,如《故事会》等也都以培训班、函授班等形式培养“故事”创作人员,促成了一支可靠的作家队伍。比如广西的作者集中于南宁、柳州等地,有的有一定的创作经历,但自认为成就不大,愿意另辟蹊径;有的本来擅长描述故事,如今可以大显身手;有的文学青年,借此打开文坛大门。

在1980年“伤痕”、“反思”文学等社会批判创作的轰动效应过后,由于知识分子精英身份的觉醒,文学创作表现出一种以借鉴西方“现代派”技巧为时髦、致力于文学“专业”化方向的趋势,导致文学创作与普通群众的阅读审美差距越来越大,这为通俗文学创作的兴起提供了契机。而“民间文学”等古籍整理、外国大众文学创作的译介及出版界的倡导,为通俗文学知识得以重返新时期文学场域开辟了传播通道。文化资源上的二元:民间文学与外来文化,创作上的二元:“严肃文学”、“高雅文学”与“大众文学”、“通俗文学”,构成了新时期文学场域中的两个基本坐标轴。

新故事、传奇文学、法制文学是通俗文学的主要形式

对“通俗文学”最为关注的是1985年,这一年发表了64篇“通俗文学”的评论文章。其中有的评论认为,如果说1979、1980年是中篇小说崛起的年份,1983、1984年则是“通俗文学”大兴之时[8]了。正如滕云《通俗文学正在起新潮》中所言,“今天通俗文学不再是稀稀的浅草,而是连绵的丛林。它有各种品系:新乡土文学,新市井小说,新历史演义,新公案小说(包括侦探小说、推理小说、反映公安政法战线斗争生活的小说),新民间故事,新武林小说(包括一部分反映革命武装斗争的新英雄豪杰小说、以新观点写作的武林豪侠题材小说),新传奇,新评书……”[9]而在后来的评论文章中,新时期的通俗文学创作大多被等同于“武侠小说”、“言情小说”和“侦探小说”(或“惊险推理小说”),更侧重其消费性,部分遮蔽了大众文化的合理性。可见,文艺界内部对于“通俗文学”的认识也颇多争议。

可以说,新时期文学场域中“通俗文学”(或者称为“大众文学”)的艺术形式纷繁复杂,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以历史题材为主、重虚构性的“传奇文学”;以现实题材为主、多以设置悬疑及逻辑推理来发展情节的“法制文学”;社会主义时期独有的民间文学形态“新故事”。关于第三类“新故事”的研究,李云的论文《从群众文艺到通俗文学—<故事会>(1979-1986)在新时期的转型兼及“80年代通俗文学热”》,已经作了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在新时期文学评论中,“传奇文学”曾被用来指代“通俗文学”中的一类。“当前社会上流行的‘传奇文学’,既不是明清之际的长篇戏曲,又非唐代的短篇小说,也不是泛指所有带有传奇色彩的文学作品。它是一种情节离奇、人物行为超越寻常的传说故事,是一种消遣性、娱乐性的通俗化的文学读物”[10],有时也被某些批评者用来专指“武侠小说”和“惊险小说”。“传奇文学”创作的繁荣与发表园地的开辟关系密切,具体而言,就是1981年出现了传奇文学丛刊热,前文已提及期刊《今古传奇》就是在那时创刊的,可以视为新时期“传奇文学”有代表性的发表园地。由于这些期刊大多是为整理发表“民间文学”作品而创办的,因此这类作品大多以历史题材为主,带有“野史”特征,大体可以分为“平民英雄”的武侠小说和“革命英雄”的演义小说。

新时期武侠小说创作者影响较大的有沙陆墟、冯育楠、残墨等。沙陆墟1979年完成的长篇小说《粉墨生涯》,于1982年由上海《新民晚报》选取其中部分章节以《粉墨江湖》为题连载达一百多天,由于文笔流畅,雅俗共赏,立即引起各地出版部门和报章杂志的注意,纷纷约稿。这又反过来刺激了他的创作热情,“据不完全统计,陆续问世的长篇共十七部,总字数逾五百万,发行量超过一百万册,……香港《文学报》称之为‘大陆当代小说王’,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许并非过誉。中国作协、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等单位为之召开了‘沙陆墟通俗文学作品研讨会’”[11],可见沙陆墟创作的影响。他的作品首先要提到的就是他的《水浒》系列:《水浒三艳妇》、《水浒三女将》、《水浒三烈女》和《情女潘巧云》四部长篇,重塑《水浒》十位妇人:阎雪姣、潘金莲、贾氏(卢俊义之妻)、金翠莲、李师师、张贞娘、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潘巧云。而他的《粉墨生涯》、《魂断梨园》关注的是江南民间艺人的血泪史。这一系列的作品塑造了梨园弟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骨气和爱国精神,这源于他对民间艺人的熟识,“深知斯人以天地为家,视野最宽;侠骨义肠,超乎寻常,多惊天地、泣鬼神事迹,故余纪之。”(沙陆墟《粉墨生涯•后记》)上述小说“侠气”有余,“武”似不足,而《小武侠闯大上海》、《黑道红艳女侠》、《武夷女侠》或可视为补充。《小武侠闯大上海》讲述了主人公张少云闯荡江湖,受尽磨难,后出任保镖,终惨死在日本浪人枪口下可歌可泣的悲剧命运。沙陆墟的武侠小说不仅满足于讲述故事,而且刻画出许多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应该说,沙陆墟的武侠小说是“知识分子化”的,烙有“五四”启蒙思想批判封建礼教、张扬个性自由的印记。但他的小说中描述了民间艺人的爱国情怀,客观上反映了民间力量,是能赢得更多读者关注的重要因素。

天津、河北的文化传统造就了该地区“传奇文学”创作的繁荣,其中残墨《神州擂》、冯育楠《津门大侠霍元甲》、冯骥才《神鞭》曾被认为是代表了中国大陆武侠创作的最高水平(胡文彬主编《中国武侠小说辞典•前言》)。残墨《神州擂》1983年出版,第一次印刷就达80万册。该小说类似评书文体,围绕与侵略者打擂的中心事件,对武林一些门派的特点有较详细和精彩的描述,并且巧用民间故事传说和有案可查的事实,歌颂了民间习武人士(与文人相对)的爱国情操,“故事性”较强。冯育楠的武侠小说是以“民间文学”整理为基础的创作,他创作《津门大侠霍元甲》的动力,源于对当时在中国热播的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中太多虚构的不满,试图重塑霍元甲的英雄形象,仅用45天就完成了该书的写作、编辑,发行量达75万册。

冯育楠能同时被文学知识分子称道的主要原因:一是小说的“真实性”原则,二是致力于刻画人物性格,同时也写出了天津的地域文化色彩;小说中没有诲淫诲盗之辞,也令评论者无从诟病。他于1990年获得首届中国大众文学奖。他的《总统卫士》、《泪洒金钱镖》、《我们为无名人立传》,都是坚持以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改造“武侠小说”的一种尝试。以往分析武侠小说流行原因,大多从传统艺术形式,民族审美心理等入手,较少从小说人物的身份意识去探求。而这些以清末民国时期反抗帝国主义侵略为题材的武侠小说,塑造了与清政府腐败、御用文人无力形成鲜明对比的平民反抗者的英雄形象。

“传奇文学”的另一分支是以塑造革命英雄为主要目的的历史演义小说,是对“十七年”红色革命传奇小说的继承,如春风文艺出版社1982年6月出版陈玙的长篇小说《夜幕下的哈尔滨》(上下册)。是作者在帮助李维民整理回忆录《地下烽火》时开始酝酿,出于对我党地下工作者的崇敬之情,小说集中塑造了哈尔滨地下党负责人、群众性秘密抗日组织“反日会”负责人王一民,这样一个文武全才、传奇式的英雄,全书故事都以他为中心展开。小说在当时的影响就已很大,不到三个月,十一万七千部书已全部售罄,并且还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广为传播,自辽宁人民广播电台连续播讲以后,全国有七十余家电台播出,还得到了导演任豪的青睐,于1983年开始拍摄13集电视连续剧《夜幕下的哈尔滨》,于1985年除夕夜开始在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很受观众欢迎。

与同是描写地下党活动的“十七年”间创作的《野火春风斗古城》相比,《夜幕下的哈尔滨》由于插入大量民俗、身份背景介绍而使得情节推进速度减慢,冲突激化程度有所削弱,在人物设置上则除了革命者、敌人两个阵营的绝然对立外还出现了“中间人物”:如塞上萧、何老头、卢启运等大量革命同情者,甚至连日酋玉旨雄一的亲侄子玉旨一郎也是革命的同情者;对人物描写注意性格的丰富性。这些特点都烙有当时以“真实性”为基本原则的文学观念的鲜明印记。尽管如此,革命历史演义小说的浪漫主义传奇色彩,仍然会受到当时奉“真实性”为基本创作原则的文学界人士“不真实”的指责:一是以悲剧观念为出发点,认为“主人公王一民的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偶然机遇太多,对城市地下斗争的艰苦性、残酷性表现得不够”[12];二是认为“王一民这个形象写得过于完美。这自然涉及到如何写英雄人物的问题。大家认为写英雄人物同写其他人物一样,首先要着眼于他是有血有肉的人,不能把英雄人物‘神化’[13]”。在孙武臣的1982年长篇小说新作出版综述中,认为尽管长篇小说新作有100部之多,但比起前两年,质量平平,文中也列举了“受到读者好评的作品”,却不见提及在群众中反响极大的《夜幕下的哈尔滨》。并且认为“旧题材、旧主题、旧手法的平庸之作较多的局面,仍没有改变;违反生活真实的胡编乱造的不良倾向的作品有所增多”[14](P187-189),那么是不是采用民族形式来描写三十年代初党领导东北各阶层人民对日寇进行英勇斗争革命历程的《夜幕下的哈尔滨》,也被归入旧手法的“平庸之作”之中了,甚至还有胡编乱造的嫌疑?总之,无论是武侠小说,还是历史演义小说,寄寓民间群众对于“英雄”的想象则是它们共同的追求。武侠小说尽管是以宣扬爱国主义为主题,但小说中对普通习武者的英雄化,客观上宣扬了暴力的作用,同时也是对当时主流意识形态努力提高知识分子社会地位、强调知识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的一种消极抵制。正是由于这一点,才引起文学界与主流意识形态对古旧武侠小说进行批评。而浪漫主义想象、不真实,则成为历史演义小说被文学界攻击的软肋。

新时期的“法制文学”是与1980年就开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重视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息息相关。1981年《文艺情况》第12期发表了董耀根的调查报告《青少年犯罪与文艺作品》,调查起因是“近年来,青少年的犯罪率比较高,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有人说,犯错误的青少年都是不读书的。也有人断言,现在的青少年之所以学坏,主要是受了某些文艺作品的影响。”1981年12月25日,北京文艺学会在政协礼堂召开了法制文学学术讨论会。会上提出“法制文学”的概念,认为“在当前小说、电影、戏剧、电视剧等创作中,出现了大批法制题材的作品,它拥有大量的读者和观众”,但“这类作品至今还没有引起文艺理论工作者和文艺研究工作者的注意”。随后1982年《当代文艺思潮》发表《法制文学学术讨论会纪实》,《中国法制报》1982年1月8日发表魏军的研究文章:《简论法制文学(侦探小说)》。《当代文艺思潮》、《河南司法》等相继开始关注“法制文学”的理论建设。但当时文学界对此反响不大,很快被对侦探小说的批判所淹没。一直到1986年以后公安法制题材的创作风起云涌,“法制文学”又重新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新时期“法制文学”主要包括以破案推理为基本情节的侦探小说,以及侧重表现改造罪犯思想的工读学校和监狱生活的“大墙文学”及王朔的“顽主”系列两大类。特别是由公安部门主管的文学期刊,如创刊于1980年的《啄木鸟》、1985年创刊的《蓝盾》,以及1986年2月创刊的《中国法制文学》开始明确倡导以普法为主要任务的“法制文学”创作,掀起了“法制文学”热潮。

曾获得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的王亚平《神圣的使命》,以及从1979年起叶永烈把科幻小说与侦探推理相结合,推出了以公安侦察员金明为主人公的《杀人伞案件》、《乔装打扮》、《秘密纵队8》、《不翼而飞》、《奇人怪想》等系列小说,使“侦探小说”成为新时期“法制文学”的重要一翼。与《神圣的使命》不同,金明个人的智慧及所使用的现代化手段是侦破案件的决定性因素,而使金明与其他公安干警区别开来的法宝,就是理性判断能力。这源于非凡的观察、记忆、分析和推理能力,而这种能力的获得又与其拥有广博的知识分不开。金明的智者形象,是作家对读者作出的一种理性承诺,理性秩序建立就可以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安全。这是当时文学界、思想界普遍流行的一种认识,或许也正因为此,在当时科学界对这些所谓的“软科幻小说”进行批评时,文学界并没有响应。

新时期反响较大的侦探小说还有王亚平的《刑警队长》(1980),武和平、张望亮的《血案疑踪》(1983),钟源的《夕峰古刹》(1984),李迪的《傍晚敲门的女人》(1984),海岩的《便衣警察》(1985)等。《傍晚敲门的女人》、《便衣警察》等创作,拓宽了以往侦探小说主要侧重于虚构想象与曲折故事情节的狭窄路径,这也是新时期文学界以人为中心的“知识分子写作”对通俗文学创作发生影响的结果。

“侦探小说”是以执法者为主的“法制文学”,另一主要分支则是以“违法者”为主要表现对象的创作,根据“违法者”身处监狱内外的不同,又可细分为从维熙《大墙下的红玉兰》为代表的“大墙文学”和表现生活在监狱外的违法者以王朔“顽主”系列为代表的小说。

“大墙文学”的提出,与从维熙的创作密不可分。1978年完成的《大墙下的红玉兰》,在《收获》1979年第2期以头条刊出,并使得当期《收获》加印到几十万册之多。可见这篇小说在当时反响之强烈,其随后获得全国首届优秀中篇小说奖可谓实至名归。1979年《十月》第1期刊发从维熙《第十个弹孔》,也引起很大反响,并被西安电影制片厂改编成电影。1982年发表他的《远去的白帆》、1986年发表《风泪眼》又分获第二、四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1984年出版他的长篇小说《北国草》更是影响巨大,当年发表报刊评论文章20多篇,先后获得全国和北京四次文学奖。1986年出版他的长篇小说《断桥》,获得优秀文学畅销奖。从维熙,还有张贤亮的一系列作品被视为“大墙文学”,主要是以“右派”分子为主人公,客观上起到了重塑新时期知识分子地位的作用,从而得到文学界的肯定。获得一般读者青睐,则主要在于作者为小说主人公所设置的社会地位:违法者、被监管者,通常把管教干部则作为正义的对立面来处理。“大墙文学”除从维熙、张贤亮外,还有刘静生的《当代江湖秘录》,航鹰的“大墙内外”系列《杜鹃》、《鸽子》、《黑管》等,江苏文艺出版社1986年推出了《中国西部大监狱》。

把王朔小说与法制文学联系起来,可能会引起很多读者的非议,但早在1987年王朔自己就表达了作为一个法制文学创作者的自豪感,“我与法制文学的缘分是从《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啄木鸟》1986年第2期)开始的。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我已经是在搞法制文学了,当时我和许多人一样,对法制文学的范围认识得很偏狭,认为不过是侦探小说的冠冕堂皇的叫法儿。”[15]是《啄木鸟》编辑魏冬生启发了他重新认识可以包罗万象的“法制文学”。他分别以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为题材的两部中篇小说《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橡皮人》,为新时期“法制文学”提供了新的写作经验。小说选择了以往“法制文学”中几乎从未出现过的“违法者”的叙事视角,描述的却是这些违法者的正常生活。

应该说法制小说到了王朔这里,注重设置悬念、惊险情节和丰富想象力的传统方式已经被置换为一种更为从容、平实的叙述,传统法制小说的浪漫主义色彩越来越被淡化,而哲理化的写实风格更为强烈。这与中国作协等文学领导机构对“法制文学”的倡导,把它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无关系。在1986年10月召开的法制文学研讨会上,袁鹰代表中国作协所致贺词中指明了具有新时代特征的“中国式”法制文学的发展方向:不同于西方侦探故事、苏联惊险小说,也不同于日本推理小说,“已经从一般的破案小说、谴责小说向更高层次发展和升华”,“要无情地刺向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要鞭挞和涤荡那形形色色的特权思想、宗法思想、专制作风、人身依附观念、男尊女卑意识、奴化思想和一切违法犯纪行为。”[16]因此,在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被媒体大力倡导,兴起研究和创作热潮。

我们把“通俗文学”分为“传奇文学”、“法制文学”、“新故事”三大类,是从新时期通俗文学创作实绩出发而作出的划分。而1984年前后文学界对于“通俗文学”的批评,其实质是文学知识分子试图用专业知识框定新时期文学场域的边界,把持住文化资本在文学场域中的权威地位,抵御拥有经济资本的“人民”力量的入侵。虽然新时期通俗文学创作也借鉴了西方现代文学表现方法,也出现了一些能达到雅俗共赏的作品,但由于缺乏文学理论上的研究探讨,新时期文学场域中对于“通俗文学”的普遍认识是带有贬义的。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在创作技巧方面,认为仅是对传统民间文学故事性、情节性的继承;在审美价值方面,则有“低级趣味”的嫌疑,至少是格调不高。对于通俗文学的这种偏见直到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才逐渐得以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