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自律精神和学校道德教育

自律精神和学校道德教育

知识、文明和进步是现今人类社会的时代特征之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是顺应这一时代潮流的表现,就目前我国学校思想道德教育而言,其内容到形式都面临着改革、冲击,传统的道德教育所承载的法律功能正逐渐予以解构。即道德他律功能的弱化、消解,以主体的人自觉、自为的道德自律意识正稳步建构。此种局面的出现,唤醒我们重新审视道德教育的他律与自律这一重大而现实的课题,在全社会重树道德自律精神。本文就青少年学生亟待重树自律精神谈谈个人之见。

一、他律与自律的涵义及二者的关系

“他律”,指依靠外部力量使人接受一定的道德观念和履行一定的道德规范,并依据社会舆论、社会奖罚惩等为动力,促使人在思想上和言行上循规蹈矩。故他律不是重视主体人的生存状态和发展,而是规范人、约束人的东西,泯灭人的主体价值存在;不是靠主体的理性和信念,而是靠外力强制;不是靠人的自觉、自为,而是推崇对上和服从权威;不是靠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的良好运作,而是突出“人治”的色彩。道德他律有权威性、强制性、约束性、被动性、他教性等特点。

“自律”是指个体的人依靠理性、信念和伦理良心,靠内心的自省、自觉和自为,来调节自己,丰富、发展和圆满自己的言语、行为。故道德自律不是靠外部强制性,不是个体的人屈从于外界的控制或压力,而是尊重个体的人的生存状态和价值,强调自主、自觉和自我教育,重视发挥人的主体意识、智慧和创造力,升华为人的存在价值。道德自律具有特征自觉性、自主性、自教性、内控性等特征。

“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宗教的基础则是人类精神的他律。”(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15)马克思这句话明白无误地就道德自律与道德他律的关系揭示给我们。这就是说,人的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从他律向自律发展的过程。他律是低层水平,自律是高层水平,达到自律的人思想就解放了,就能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创造性。道德是由他律向自律的过渡,道德的最高境界是道德主体的自律,这也符合马克思关于人类发展的美学主张。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道德,不仅在于他律能为人的发展提供一种有章可循、相对稳定的社会交往环境,更在于自律本身能促进人的发展,提升人的存在价值。

二、道德的困境与出路

道德的困境即道德他律的困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指出我国道德教育现状大量存在“道德规范”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道德教育泛政治化。“德育就是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注:德育原理.胡守fēn@①.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3)教育界认可的这一观点强调政治而轻道德,德育主要是“育政”,而非“育德”。加之历史原因,道德教育不时被送上政治运动舞台,成为政治的附庸。忽视甚至拒绝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道德情操的培养,驱使他们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运动。直到今天往往还以政治尺度来认识道德问题,道德品质政治化还在发展,完全混淆、抹杀了道德与政治的界限与作用,践踏了人类道德的尊严。

2.道德教育不以人为本体中心,是被动而不是主动地发展人。人在道德上的发展和完善,应是建立在道德主体性基础之上的。而道德的他律则把受教育者当成一个被动接受道德的“容器”。一种脱离了人对自然的劳动关系而孤立地执著于人际关系的社会体制,即使管理者追求道德的最高精神,也是贫乏的而且一定迟早会腐化为反道德。(注:现代中国社会中精于人事与疏于业务仍是内耗性的“窝里斗”根源)

3.道德教育方法的贫乏。在德育方法上,我国学校教育通常采用说服、榜样、指导修养、品德评价等,这些教育方法本身多少带有强制意味,再加上施教者由于要完成规定教学任务以及受传统教育观念的束缚,在施教过程中强制学生接受的方法也经常出现。这些强制性的“灌输”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产生抵触心理。

4.法律、法规体系运作不健全。一个知识、文明和进步的国度应该是建立在良好的、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运作基础之上的,而不是让道德来承载法律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职能。相反,只要国家内部尚未健全发育出来充分体现人民主权的立法与监督机构,让道德来承载、负重法律,则人民主权的存在就必然会通过对立的外部“天下”显示自身,必将导致文明的丧失,无序状态社会的出现,专制暴君的横行。现实的情况法律还有待健全和运作须更加有力,道德他律还承载着过多的本该法律所尽的职责,道德自律的建构举步维艰。

走出道德他律困境的唯一出路是道德自律,这是人类文明社会的召唤,是美的理念的一种召唤,是人的价值全面自由实现的召唤。这一理性的呼唤是建立在良好、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运作基础之上的。在当今社会转型时期,用法律取代任何超经济、超社会和超意识形态的意志和权力。在一定意义上带有近代政治现代化的特征。社会主义体制的改革应当正视社会主义历史和现状中前资本主义关系的存在和事实,从综合并发展人类文明的高度去批判地吸收西方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反历史经验。就道德自律与政治关系而言,二者的功能虽有联系但有区别。政治实质是对社会生活中人们现实利益关系的调整和控制,道德自律则是丰富、圆满和发展人。道德适用的范围远大于政治并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的每一角落。因此,我们应发挥道德的相对独立性,为道德自律创造条件。在道德的教育方法上,要改变道德他律强制性、约束性等特征为道德自律的内控性、自觉性等特征的教学,突出理性说服,关注爱的施予,重视隐性课程的教育等。

人类是社会的主体,人是社会前进的推动力。社会主义为人的主体发展开拓的一切条件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也就是我们冲破道德他律的封固拥抱自律精神的勇气和力量。青少年是中国社会进步和民族振兴的庞大的后备生力军,其更应该成为自主自觉的群体,成为道德自律的主体和社会文明的开拓者。

三、自律精神的塑造

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青少年身心发展经历了由尚未成熟到成熟的过程。高层次的品德教育(自律)重视青少年学生身心变化发展所表现出特征的正面效应,是更有益于对道德自律精神潜移默化的接受,并融入于自身行为之中保持长久。下面就青年学生自律精神的塑造手段予以阐述。

首先,是教育的民主化。教育的民主化是道德自律的重要保证。在自律教育的过程中,需要调动、培育和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必须贯彻民主性原则。教育民主化中师生双方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相互合作,以及教师对学生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关注和尊重。平等才能达到交流,理辩才能分清是非促进共识,促成学生自律意识的提高。

第二,显性、隐性相结合的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学校德育的主渠道。通过显性课堂教学介绍政治、社会、法律、道德、哲学、文化等,教育指向性明确,就是培育学生具有与社会现实相适应的价值观。即通过学生个体采用“价值澄清”、“明辨”来达到与社会主体价值取向相适应的道德价值观。隐性科学则主要通过“活动教学”,如演讲,主题讨论,辩论等,反映社会伦理、人生价值、政治制度等焦点问题,来提高学生独立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增进自律精神。

第三,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校园课外活动会比一些反复灌输道德观念或社会意识更能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兴趣和积极参与意识,从而建立自律意识。如社交能力的训练,主题日活动,勤工助学活动,联谊活动及形式与内容多样的夏令营等等。这些都会潜移默化使学生形成自律、自治、自教的意识,并具有牢固性和持久性。

第四,通过广泛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来进行德育。广泛、多层次、重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有益于学生把自己的才识、理想与社会现实相结合。以此来培养学生的为社会服务的意识,敬业精神和为自己理想努力开拓的意志和情操,为将来步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认识就业环境作好心理上的必要准备。如了解社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植树等),参观企业、农村和政府。

自律精神的培养是当今人类文明社会发展对我国学校道德教育工作提出的新的课题。虽然任何科学理论和道德观念不是自发形成的,在我国法制尚未健全及良好运作情况下,道德理论的反复灌输是必不可少。但我们应从未来人类文明社会的进步着眼,自律精神的建构更需要学生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更需要个体自觉、自为的行动。自律精神的塑造不仅是青年学生冲破他律禁固,张扬着人的生命激情,成为道德自律精神的身体力行者,完成和实践着马克思所强调的人类“自由自觉的活动”(注:所谓“自由自觉的活动”(马克思语),即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实践“自由自觉”所概括的涵义也包括社会性、创造性诸特性)状态,达到道德美的崇高境界,而且更在于它有助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及人类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