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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机构绩效评估完善

公共管理机构绩效评估完善

一、构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坚持的原则

绩效评估指标的设计要充分体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方向和要求,体现提高公共服务的能力和质量要求,为我国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变革提供动力。在构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时,应坚持几个基本原则:

(一)分层分类原则

分层原则是指根据职权大小与活动范围的大小,依现有地方政府层级进行划分,进行评估,如可以根据需要划分为市、县、乡等层级;分类原则是指在设置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根据政府行政行为不同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一定的类别来衡量所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二)突出重点与全面系统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公共管理的多重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必须是一个既突出重点又全面开放的系统。要突出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性的工作,设计一些关键性的指标来综合反映政府的绩效水平。

(三)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原则

绩效指标体系在指标的内涵、数量及体系的构成上均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要对未来的发展有所预见而力求保持连续性,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为完成某些临时任务而设置的考评指标则应尽量避免选入常设考评指标中,或者经由一定的改造处理后并入某项考评指标的内容中。

(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政府绩效的评估本质上是一种定性认识,定量认识要以定性认识为前提和基础,定性指标要尽量量化。但政府绩效是一个多维的复合系统,不是所有因素都能量化,这就要设计一些定性指标来反映,有些定性指标所含信息量的宽度和广度,要远大于定量指标,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有机结合,可使绩效评估结果更为科学和真实。

二、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设计

(一)经济合理性评估方法

在绩效一定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省行政投入,就会使行政管理更加经济,否则就会不经济,即有可能造成浪费。在保质保量完成一定行政任务的情形下,行政投入越低,行政绩效越高;反之,行政投入越高,行政绩效越低。经济合理性评估方法就是指通过对行政投入的测定来确定行政管理是否经济合理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成本—收益评估方法

在政府管理活动中,如同在经济活动中一样,任何收益的取得总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构成所谓的效率。在成本一定的情形下,收益越高,则效率越高;在收益一定的情形下,成本越高,则效率越低。成本——收益评估法是指分析人员通过将行政活动的货币成本和总的货币收益量来进行比较,以测定其效率的行政绩效评估方法。

(三)成本—效益评估方法

成本——效益评估方法是评估人员通过量化各种政策或行政方案的总成本和总效果来对它们进行对比从而提出建议的方法。不同于成本-收益分析试图用统一的价值单位来衡量所有因素,成本——效益分析使用两个不同的价值单位。成本用货币来计量,而效益则用单位产品、服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计量。由于缺乏统一的计量单位,这里就无法运用净效率和净收益这样的概念来进行评估。

三、完善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对策

针对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以及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具体要求,迫切需要人们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结合我国国情和政治环境,逐步探索、完善、发展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改进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的多元化

改变过去地方政改府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政府内部的评估方式,实现评估主体由内到外,由单一向多元化的转变。为此,必须采取多元化主体的评估方式,将自我评估,上级评估,权力机关评估,公共服务对象评估,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和公众舆论评估等结合起来,在多元化的评估主体体系下实现更真实、准确、有效的评估结果。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估主体体系。包括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内部评估是指政府自身的评估,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的自我评估和专门评估两部分,外部评估指政府机关以外的评估主体的评估,包括政党评估、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评估。

(二)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实现多元化

当前我国各级政府的绩效指标设计要做到:(1)要因地制宜。设计的绩效指标要体现具体国情,不能盲目照搬西方的指标体系。(2)要突出公众满意导向。评估指标除了等可量化的“硬指标”,也应有“软指标”,如公众满意度和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借助“软指标”来体现难以具体量化的社会、人文方面的指标。(3)要具备实际操作性。应建立评估模型,合理确定指标体系和指标的权重,不同性质的部门需设计不同的绩效指标。在评估方法上要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并定期检查和修改完善评估的方法。

(三)在思想意识上,树立公众满意的绩效评估价值导向

政府都应树立公众满意导向,以“公众满意”导向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是深化我国政治、行政改革,实现执政为民的现实要求。绩效评估主要评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程度,公众则是公共服务的“顾客”要以公众为中心,对公众负责,强调评估过程公众的广泛参与,以公众满意作为绩效评估的最终价值选择。

同时,为确保客观、公正、全面地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树立评估的权威性和严肃性,(1)应该建构专门的评估组织机构,统领各个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估落实;(2)争取立法部门支持通过有关政府绩效评估方面的法案,从立法的角度去规范和引导政府绩效评估;(3)规范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一方面准确的收集信息,可以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可以准确地反映社会公众对政府各类公共服务需要,可供绩效指标的选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