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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益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分析

未成年人权益刑法保护立法问题分析

一、我国未成年被侵害人权益刑法保护的立法现状

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剧,侵犯未成年的犯罪事件也慢慢走向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未成年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在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刑法保护的立法过程中对国际社会上其他国家的立法进行了借鉴,并对一些国际的人权保护准则进行了相应的借鉴,使我国的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刑法保护的立法更具有国际化视野,从而使我国的相关法律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未成年被害人主要包括的人群范围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解释,所谓“未成年被害人”具体指的是这样一群人,这些人的合法权益遭到犯罪分子的侵害,而这些人通常情况下是一些未成年的人,这些被害人的年龄一般都是未满18周岁的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一些未成年人因为受到别人的误导而进行犯罪的,那么,虽然这些未成年人是实施犯罪的犯罪分子,但是根据相关法律上的解释,这些未成年人也属于未成年被侵害人,当然,这些未成年人也应该具有与未成年被侵害人同样的权益。

(二)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进行侵犯的相关罪名

在我国如今的社会,由于青少年本身属于弱势群体,以及青少年的一些特征,青少年往往被列为被侵害的对象,然而,一旦青少年遭到侵害,将会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甚至会使青少年的身心遭到巨大的摧残。因此,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我国的刑法根据犯罪分子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制定了一些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侵害的相关罪名。在这些罪名当中主要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罪名”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以及“亵渎罪”。其中与亵渎罪相关的罪名主要有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猥亵的罪名、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拐卖的罪名、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雇佣的人以及引诱未成年人进行等等罪名。除此之外,我国的刑法还制定了一些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人身自由的权利进行保护的相关罪名。除了一些具有明确规定的罪名之外,在我国的刑法当中,还制定了一些针对未成年人被侵害的罪名,虽然这些罪名在我国的法律当中,还没有在实际意义上明确地进行规定是针对于未成年被害人的罪名,但是从这些罪名的具体内容来看,也是针对于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规定的,在我国法律当中,属于这种现象的主要有虐待罪和遗弃罪。

(三)我国法律对侵犯未成年人被害人犯罪行为的量刑处罚

在我国的刑法当中,除了对伤害未成年被侵害人权益的罪名进行相关定义之外,还对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进行了适当的量刑处罚。对于侵犯未成年合法权益的量刑主要有加重处罚和从重处罚,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一些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还对其进行了加重处罚的量刑,例如,对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的犯罪行为,往往会采取加重量刑处罚。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诱导未成年人进行犯罪的相关犯罪行为,我国刑法也将对其进行严厉的量刑处罚。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当中,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相应保护的时候,也将会对其减轻惩罚。例如,对拐卖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买卖犯罪的时候,如果购买人能够对被拐卖的未成年被害人给予良好的收养时,在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的时候,采取酌情减轻处理的行为。

二、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刑法保护与国外立法保护的比较

(一)我国刑法对未成年被侵害人的保护范围十分有限

在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的保护主要涉及的内容为未成年人的生命权、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权利、未成年人被抚养的权利等等。然而,在国外的法律当中,除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最基本的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权利外,还涉及了未成年人的信仰自由权利、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保护、未成年的政治自由权利、未成年的言论自由权利等等。在这些权利中,很多是涉及未成年的身心健康的权利,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使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就需要我国在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进行保护的时候,完善刑法的立法内容,使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全面的保护。

(二)我国的刑法在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时保护的方法不太科学

在传统的条件下,我国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保护的时候,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相对来说比较传统,甚至有时候是比较简单,在这种条件下,我国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在一些方面与国际水平根本无法进行相比。例如,在对杀人罪进行定罪的时候,我国法律的传统做法往往是以简单的“杀人罪”对犯罪分子进行相应的量刑定罪,并通过这种方法对所有的与生命权相关的犯罪进行量刑定罪。然而,由此可以得出,我国的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进行保护的时候,仅仅是考虑未成年被害人有没有生命权,而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生命的生存与发展权利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因此,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更好的成长空间,就需要我国刑法不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方式进行完善,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很好的保护。

(三)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方面外国的立法更加全面和细致

在外国的法律当中,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描述更加准确和科学,例如,在俄罗斯的相关法律和日本的相关法律当中都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定义做出了更加准确的定义。然而,与这些国家的法律相比,中国在这方面的定义却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做法。其次,在外国的法律当中,对未成年的保护不仅定义出了相关的罪名,并且对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也更加详细,并对十分细微的情况都做出了相关的定义和界限,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使犯罪分子抓住法律的漏洞,能够使法律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更加具体,然而,中国的法律在具体细节的描述方面却远远不如外国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让犯罪分子钻法律的漏洞。例如,在英国,对于杀婴罪,根据犯罪分子的杀婴的出发点不同,又将杀婴罪具体分为杀婴罪和种族灭绝这两种具体的罪名,通过进行具体划分,虽然是杀婴罪,但是意义却在很大程度上不同,很显然,种族灭绝罪要比杀婴罪造成的伤害更大,因此,通过对犯罪行为进行细化,可以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由此可见,在对犯罪内容的解释方面,我国的法律过于粗浅。因此,为了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的保护,我国的法律还需要对具体的犯罪细节进行进一步的解释。

三、我国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刑法保护的不足和完善措施

由于我国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立法工作起步比较晚,因此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建设仍旧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为了更好地为我国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就需要我国加强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刑法的立法工作。

(一)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定义进行明确的完善

在对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立法当中,首先需要对未成年人被害的行为进行明确的定义,并对相关的内容进行细化的解释,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种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并根据具体的行为和预谋对犯罪性质进行准确定性。同时,还要对未成年人的定义进行统一的标准,规定未成年是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

(二)完善刑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方式

在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方式方面,我国法律应该向国外的法律进行学习,使刑法中针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人性化,更加符合未成年人的发展需求。因此,在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保护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对犯罪分子进行的惩罚,还应该尊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方式,尊重青少年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三)在内容方面完善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为了更好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我国还应该对针对于青少年的立法内容进行相关完善。例如,在对未成年的保护当中,除了强调对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进行保护外,还需要对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言论自由等权利进行保护,并对侵犯未成年人相关权益的量刑定罪进行明确的规定,使未成年人能够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

四、结语

未成年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刑法保护的立法越来越重视,通过借鉴外国相关法律的立法经验,为我国相关的立法工作提供相关借鉴。

作者:侯会 单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