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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权下大学生法律信仰建设路向探索

话语权下大学生法律信仰建设路向探索

摘 要: 如何在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过程中掌握话语权,是当前法治中国建设迫切需要研究的现实课题。高校应掌握法律信仰的话语权,坚持法律信仰的社会主义方向。正确的理论指导与司法指引是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两个条件;在大学教育中建立法律信仰制度;创新法律宣传方式,建立“信仰法律大学生”奖励机制;帮助大学生树立证据意识,增强维权能力;拓宽法律教育途径,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应从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出发,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信仰文化,掌握社会主义法律信仰的话语权,走中国的大学生法律信仰之路。

关键词: 话语权 法律信仰 司法指引

培养新时代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大学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力军,大学生是否具有法律信仰,以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信仰直接影响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我国在高校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中提出要对大学生进行法律信仰教育,促使学会树立法律信仰。党的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因此,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应有鲜明的立场,在培养的过程中应注意掌握话语权,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大学生的法律信仰。

一、掌握话语权与法律信仰:法律信仰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应坚持什么方向的法律信仰问题。掌握法律信仰的话语权就是要坚持法律信仰的社会主义方向。“话语权就是一种掌握、控制、支配和阐释话语的权利与权力,就是寸话语背后的是非判断、价值取向和意识形态进行引导和塑造的一种资格、能力身份与地位。”①法律诞生于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首先要解决的是站在什么样的立场来培育。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际相结合产生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新时代价值观念,是我国法律的道德基础,对我国法律的实践起着指导作用。我们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仰,是对中国法律的信仰,不是对西方法律的信仰,是坚持社会主义法律信仰方向。牢牢掌握法律信仰的话语权,走中国的法律信仰之路。大学生的法律信仰不能脱离我国的现实国情,不能脱离我国的文化土壤,更不能脱离我国新时代的社会主义实践。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环境,我国在社会治理上偏重于人治,“典型的人治制度与悠久的人治传统,将圣贤、精英视为国家命运的决定性因素,易形成个人专权与个人迷信。”②虽然我国历史上也用法律来治理国家,但我们强调德主刑辅,通过圣人的高尚道德来引领人们的行为,法律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而且法律会因当权者的改变被肆意的改变或废除,朕言即法就是典型的人治标志。近代以来我们寻求救国真理,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文化,西方优秀的法律文化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一些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文化也趁机渗透进来,西方法治文化在我国出现的水土不服的情况也给我们带来了法治建设的困惑。为此,我们应从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出发,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信仰文化,掌握社会主义法律信仰的话语权,走中国的大学生法律信仰之路。

二、理论指导与司法指引: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的两个条件

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不仅仅是一个情感问题。对信仰的研究,往往偏重于从情感入手而忽视了理论指导,这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只有对法律信仰建立在科学、理性的认知基础上才能发自内心的形成正确的信仰,而不是盲目的信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仅是一种价值选择,更重要的是基于对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总结上的一种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理论体系,其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产生新的理论成果。大学生只有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些新的理论成果才能形成科学的法律信仰方向。例如法律对正义的追求,除了用历史的、发展的观点来理解正义外,还要注意正义的人民性,我们讲人民的正义,而不是某一类利益集团的正义。“人民正义论为中国法学提供了法律的价值视域,即法律的人民性、法律的正义性。”③我们追求的法律正义是人民的法律正义。只有在让大学生科学的掌握法律理论的基础上,真正理解人民的法律,才能真正把握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话语权。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离不开司法实践的指引。法律的司法适用有助于大学生从内心中认识到活生生的法律。法律条文仅仅是表面的东西,能否真正的在实践中实施下去,体现了法治与人治的界限。相信法律还是不相信法律,关键是看法律条文能否在实践中实施下去。只有纸上的法律条文变为活生生的法律实践,纸上的条文在实践中发挥作用,才能增强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感,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才能发自内心的确立起来。为此,司法实践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起着方向性的指导作用。2019年9月23日傍晚,郭某骑自行车碰倒一五岁小孩,导致小孩身上出血,路过的孙某发现郭某想逃跑,就上前抓住郭某自行车,让郭某等待小孩的母亲过来处理此事,郭某生气与孙某发生争吵,但没有肢体冲突,郭某由于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死亡。郭某的亲属将孙某告到法庭,要求孙某赔偿。对于该案,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后判决驳回郭某亲属的诉讼请求。该案的判决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传统“死者为大”观念的一种否定,对善良的劝阻做好事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和鼓励,有力的掌控了社会主义法律方向,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树立起了很好的指引作用。④

三、制度建设与路径开辟: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的现实选择

(一)在大学教育中建立法律信仰制度

法律信仰的建立不仅仅取决于情感,更重要的是要依靠制度来建立。目前我国在大学生法律信仰教育中除了公共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七章的内容外,缺乏相应的法律信仰培育的制度设计,导致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难以取得信仰的效果。为此,必须加强大学生法律信仰教育的制度设计,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务求实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法律信仰制度。首先,建立法律至上制度。我国在历史上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人治制度,人际关系在办事情,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信关系不信法律大有市场。为此,应打破人治制度建立法治制度,让规则发挥作用而不是关系发挥作用。让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亲身体验到规则的不可突破性,是规则解决问题而不是关系解决问题。其次,建立树立法律权威的制度。通过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定期或不定期观摩庭审过程,让学生到现场亲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在体验办案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树立法律的权威。最后,建立大学生维权保护制度。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有时会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的情况,通过大学生维权保护制度来保护学生的合法利益,让学生感到法律能保护自己,法律对自己有用,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法律的信任感。

(二)创新法律宣传方式,建立“信仰法律大学生”奖励机制

法律宣传要适用社会媒体的变化,采取多渠道、多形式来宣传法律信仰。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⑤法制宣传的方式要贴近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与社会热点案例相结合,紧跟新时代的发展趋势,做到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都能有适合自己的喜闻乐见接受方式。同时,为了帮助大学生树立法律信仰,建立“信仰法律大学生”奖励机制,通过细化法律信仰的考核指标,每年表彰一批那些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和运用法律的大学生。奖项评选可以组织大学生参加法律考试,进行答题,以检查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举办模拟法庭大赛,增强法律运用能力;对大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追踪考察,将守法行为纳入学业成绩考核,实行违法一票否决制。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三)帮助大学生树立证据意识,增强维权能力

通过增强大学生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只有人们觉得法律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才会信奉法律。”⑥树立证据意识是大学生对法律获得信任感的一个关键因素。权利的维护是需要条件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通过证据规则重现案件事实。法律维权关注的事实是用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虽然一般情况下,法律事实会正确再现客观事实,但如果没有证据或者缺乏有效的证据,就难以还原事实的真相,导致无法查清案件真相,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得出法律无用的结论,从而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感。大学生维权,证据的保留与搜集是十分重要的。由于我国传统文化缺少法治元素,学生不懂得如何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即使知道运用法律,由于缺乏相应的证据,导致合理的诉求得不到支持。法院实行证据裁判,证据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依据,尤其是书面证据一般情况下优于言辞证据。大学生只有在具有相应证据意识的情况下,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四)拓宽法律教育途径,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处在一个信息量爆炸的时代,大学生每天都会面对多元化的各种各样的信息,有的信息是非难以判断,容易导致大学生误入歧途,因此,要从大学生身边发生的案例入手,通过学生身边的案例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律认知教育,通俗易懂的让学生体验到法律的权威,发自内心的认识到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近几年大学生由于无知走向违法犯罪的案例经常发生。大学生因对动物保护法的无知,擅自捕捉受法律保护的野生鸟“燕隼”被判刑10年半;为了打工赚钱,利用自己学到的计算机知识帮助别人对封存的微信账号提供解封服务,导致被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还有的被国外的间谍利用,按照国外间谍的要求到军用造船厂拍摄照片,通过QQ账号传输到国外,被追究间谍罪的刑事责任;有的学生收取删帖费,从事网络删帖服务,被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更有甚者竟然伪造校园水卡出售牟利。这些违法行为发生在学生的身边,通过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例,促使学生增强对法律实效性的认识,从而相信违法必然受到追究,法律是管用的,从而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注释:

① 王永进.话语理论与实践[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 18:6.

② 段秋关.中国现代法治及其历史根基[M].商务印书馆,20 18:254.

③ 夏雨.法治的传播之维[M].长江文艺出版社,2013:96.

④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2019年12月30日(2019)豫1503民初8878号民事判决书。

⑤ .在全社会弘扬法律精神[J].党课,2013(06):38-39.

⑥ [美]哈罗德•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60.

作者:贾宝金  单位:青岛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