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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青少年行为缺失法制教育论文

探讨青少年行为缺失法制教育论文

[摘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年行为的缺失问题日趋严重,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因此,对青少年行为的缺失进行及时有效的纠正是十分必要的,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青少年行为缺失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然而近年来青少年行为缺失问题日趋突出,不仅对成长中的青少年具有不良影响,也向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了一个严峻而又现实的课题。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如何认识这一问题。并在青少年教育体系的构建中,强化法制教育作初步的探讨。

一、青少年行为缺失的表现

1.道德观念的不断滑坡

道德是一种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但是在现在的青少年当中,道德滑坡的现象十分严重,主要表现为:

(1)虚荣心强,诚信缺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多元化意识的形成,社会上一些追逐“实利”的风气正在侵入青少年的思想观念,致使青少年在价值取向上趋向实惠。在部分青少年的当中就有了“嫌贫爱富”的虚荣倾向,家庭条件比较优越的孩子往往是朋友圈子里的“核心人物”,而那些家庭条件不太好的孩子会被人瞧不起,致使一些青少年产生强烈的自卑感,要么绝口不提自己的家庭,要么不肯说实话。还有一些在校学生不愿刻苦学习,却又想表现自己。于是便用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高分,导致撒谎、作弊等背离诚信的现象大量出现。这些不良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思想健康。

(2)知行脱节现象严重。据笔者了解,现在的青少年中绝大多数人有社会公德意识,认为应该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但在践行上却令人担忧。在高喊着遵守道德的口号同时,破坏公物、考试作弊、浪费资源、欺负弱小等不良行为却时有发生,说明现在的青少年在知与行上严重脱节。

(3)集体意识淡薄,价值取向错位。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变化,青少年的价值观念也处于变化之中,趋向多元化。在过去我们常讲:“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有着很强的集体观念。但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在家是长辈的“小皇帝”、“小公主”;在学校是老师心中的“好学生”,他们充满了优越感,无形中就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在处理自己与他人、个人与集体关系问题上,片面强调个人利益,总是害怕自己会“吃亏”,责任、义务的意识普遍下降。在人生追求上,存在着个人主义观念与功利倾向。

2.法制观念淡薄,违法犯罪现象增多

由于青少年道德观念的缺失,使他们没有基本的自控能力,对自己行为的判断完全从利己出发,社会正常的价值观对他们不再适用,所以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笔者根据司法部门处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来看,青少年犯罪大体有以下特点:(1)违法犯罪趋于低龄化。在上世纪80年代,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7岁左右;90年代,初犯平均年龄为15岁左右,但现在青少年的初犯年龄已降至13-14岁。(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一些由于成绩跟不上、家庭条件差等原因离开校园的孩子,由于文化程度低,无事可做而闲散在社会,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3)在校学生犯罪正在逐年增加。和过去青少年犯罪基本是社会闲散人员所为不同的是,在校生犯罪率正在上升。(4)犯罪类型复杂。涉案的青少年不仅敲诈勒索、而且盗窃抢劫、聚众斗殴,甚至是强奸杀人。

二、青少年行为缺失的原因

青少年的道德滑坡和违法犯罪,都反映出的是青少年行为缺失问题。而青少年行为的缺失是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它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家庭和个人的因素,也有学校和社会的因素。

1.家庭因素。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行为缺失的重要因素。有些家长过分溺爱子女,平日里百依百顺,有求必应,而且无论孩子犯了多么严重的错误,也从不给予应有的批评,形成孩子任性、霸道的坏性格。有的家长则以打骂代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子女犯了错或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招致棍棒拳脚相加,致使孩子养成撒谎的习惯,甚至会离家出走。有的家长忙于自己的事业,对子女不管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在这种缺少家庭约束的情况下,极易使孩子在外面结交狐朋狗友,染上恶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青少年自身因素。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身心都很不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上和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而社会上传播的一些不健康思想和家庭教育的不当致使青少年道德、法制意识淡薄,形成错误的是非观念,造成了行为的缺失。

3.学校因素。虽然国家现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但学校的首要目标还是升学率,考试分数仍是评判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好坏的重要依据。部分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关心有加,而忽略了对学生个人品德和法制观念的培养。对于差生要么放手不管,缺少必要的关心,要么只会批评不会鼓励。学生受到的教育不完整,对道德、法律知识知之甚少,自然会造成行为的缺失。

4.社会因素。社会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危害极大。一些内容充斥暴力、凶杀、色情、迷信的音像制品、书刊和网站,强烈刺激着缺乏辨别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心的青少年的感官,毒害着他们原本纯洁的心灵。一些无良的网吧、电子游戏厅老板不遵守相关规定,随意让青少年进入,致使一些青少年沉迷于游戏不能自拔,当口袋里没有足够的钱时,就可能出现小偷小摸、敲诈抢劫甚至杀人谋财的犯罪行为。

三、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青少年的主体是在校学生,青少年时期的教育将影响着人的一生。而青少年行为的缺失看似是道德问题,其实透露出的是法制教育方面的问题,因为青少年犯罪往往是从道德缺失开始的,头脑中没有法制观念,道德自然也就起不到任何约束的作用。道德与法律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一样密不可分。道德强调人们的行为要向善背恶,法律则内化为人们的个人品质和道德观念。所以针对当前青少年行为缺失的问题,加强对其的法制教育不仅必须,而且必要。

1.家长要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家庭教育。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素质影响着子女的素质,良好的家教十分重要。每一位家长都应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工作,应当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高雅健康的兴趣爱好,对子女进行言传身教。要与子女建立起平等、民主、相互尊重的关系,做到不打骂、不溺爱,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让孩子从从自己身上学到积极健康的东西,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2.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教师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学生。特别是要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一言一行、时时处处都要做学生的表率,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在教学活动中,除了要通过思想政治课教授法律知识外,还要在别的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让法制教育进入到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当中,形成一个法制教育的网络。例如:在地理教学中,地理教师可加入对国土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也可结合课文人物性格分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这样可以使法制教育摆脱单调的知识学习,结合生活实际,做到水乳交融,恰到好处。

3.学校可以结合课堂上的法制教育,多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课外法制教育实际活动。例如:在校内开展法制教育的主题班会、辩论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活动;走出校园,学校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优势,与周边司法单位广泛开展共建,通过组织学生听法制报告,参加审判大会等各形式活动,对学生进行实践法制教育。

4.动员全社会力量,净化社会环境。政府相关部门如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附近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切断不良文化的传播途径。

同时加大力度打击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各项合法权益,要对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犯罪活动,特别是教唆、引诱和胁迫青少年犯罪传授犯罪方法、传播淫秽物品以及以青少年为犯罪对象等犯罪要依法从重处罚,严厉打击,防止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发生。对于已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总之,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我们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民族的未来。强化法制教育对于纠正青少年行为缺失,提高其法制观念,使青少年养成学法、懂法、用法、护法的意识,成为有道德、有自律性的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孔凡静.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中国法院网,2008.4.10.

[2]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和道德教育,是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的一项德政工程.人民日报,2004.7.20.

[3]林丽花.浅谈如何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湛江依法治市网,200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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