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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论文范文精选

金融资产论文

金融资产论文范文第1篇

我国《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即持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五,股票出售将被限制,不能满足准备近期内出售赚取差价收益。因此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修订之后,金融资产易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认定:

(一)持股比例小于百分之五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准备近期内出售赚取差价收益的股权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余均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持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及以上

没有达到重大影响情况下的股权投资,无论公允价值是否可靠计量,均认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只包括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和控制三种类型的股权投资。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无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由原来认定为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以账面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准则修订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对日常会计核算的影响。

1.初始计量

会计科目由“长期股权投资”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期末计价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比较,如果发生减值则要计提减值准备,借方科目“资产减值损失”,贷方科目由原来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如果价值回升,由原来的不得转回变更为现在的可以转回。

3.因为计提减值对所得税的影响

按原准则,计提减值,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后期间差异不得转回,差异只有在股权投资处置时才能转回;按新准则,持有期间价值回升即可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更加符合暂时性差异的定义,与所得税准则更加一致。

(二)追加投资的核算。

1.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化为长期股权投资,如果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时提取过减值的,在转换时,需要考虑减值的处理。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可以选择:(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应为原有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时,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同时转出。(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应为原有部分的账面原价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时,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同时,为了能够真实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还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转换之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并确认营业外收入。以上两种处理方法,均符合谨慎性原则,没有虚增资产。例2:C公司于2013年6月10日取得D公司5%的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成本为900万元,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为800万元。2014年2月1日,C公司又从市场上取得D公司15%股权,实际支付款项3150万元。从2014年2月1日起,C公司能够对D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4年2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

2.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达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应与上述(1)中的会计处理原理一致,即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3.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达到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分步交易实现企业合并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首先,将原持有的部分股权,按账面价值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然后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总入账价值,即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进行确定;最后总的入账价值减去原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即为新增部分入账价值,新增部分入账价值与付出对价账面价值差额在贷方增加资本公积;差额在借方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三)处置部分股权后的处理。

1.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即将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公允价值是否可靠计量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剩余股权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在转换日,根据管理当局意图按公允价值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备近期内出售赚取差价收益,投资比例小于5%的转换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余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处置部分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需要将权益法核算下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2)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则在转换日,按账面价值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相关损益;处置部分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需要将权益法核算下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2.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

金融资产论文范文第2篇

(1)购入时"投资收益"会计处理

购入时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科目,会计处理将1万元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会计所确认的减少本年利润。

(2)购入时"投资收益"税法规定

税法上不允许其列支,税法规定"投资收益"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之和作为计税基础核算,等出售时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成本一起扣除,因此应调增当期的应纳税额。

(3)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看

由于税法的规定与其有关的交易费用只有等到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并出售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所以交易费用在纳税申报时不需填入。也不需要进行应纳税额调增处理。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股息、红利、利息)的规定交易性

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利息,应根据持有期间的长短,并且分股票、基金、债券分别进行处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切不可简单处理,避免带来涉税风险。

(1)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企业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应作备查登记但不需作账务处理。

(2)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税法相关规定

企业被宣告发入的现金股利如果属于持有期满12个月的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免税收入,此时的现金股利不作股息所得处理,该股息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处理,因此应作纳税调减处理;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票股利,税法要求作视同分配,应作为红利所得处理,同时追加其计税基础。

(3)持有债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税法规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按一次还本分期付息计算时,其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当期投益。由于该资产约定与实际的付款利息日期是一致的,因此与税法处理相关规定,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4)企业持有基金投资类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税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投资按其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股票、债券、货币市场等基金。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收入,是税后收入,是免税收入,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四种基金,只有股票基金投资取得的收入,是税后,同上述持有股票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税务处理相同,不再累述。对其他三种基金,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约定的收益日期与实际支付期一致,被投资方支付相关利息费用和交割费用,已经在对方做为费用扣除,实际已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了,因此要并入投资方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因此税法确认收入的日期和金额与会计处理一致,不作纳税调整。

(5)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看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时的申报,应在税务申报表格《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第10行类目"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的第四列"调增金额"中填列。收到的股息和红利等收入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的相关收入,应在《税收优惠明细表》中填列。若持股时间在一年之内的,收到的红利、股息收入不符合税法关于免税相关收入的规定,不应填写在企业《税收优惠明细表》中。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时的规定

(1)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时的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变动产生形成的企业利得或损失,按规定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或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一方面企业应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将相关变动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从而影响企业利润。

(2)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时的税法相关规定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产生资产的增值或减值,企业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除非费有国务院及财政、税务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情形除外。

(3)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看

是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在税务报表中《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表格的第10行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第3列"调减金额"填列,或第40行"20.其他"第3列"调增金额"中填列。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规定

(1)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单位出售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相关资产出售时形成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调整该资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税法的相关规定

税法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应按照计税基础扣除。相关处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应作纳税调整处理。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由于其对损益没有影响,因此企业不作其纳税调整。

(3)从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所得税申报表上看

金融资产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摊余成本金融资产减值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需要考虑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而在随后的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分别规定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也就是说虽然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不必考虑减值的,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却必须在一定情况下考虑减值,其原因仅仅是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被计入了所有者权益。这种对于以同种计量模式计量而公允价值变动处理结果却不同的做法本身就有待探讨,却又由此引发了考虑减值与不考虑减值的巨大差异。

本人认为,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各资产项目的会计计量与核算方法在原则上应当是统一的,即不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且它也应当和其他各项能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一样,在资产负债表日不需要考虑减值,完全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的结果在调整资产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当期损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1.为什么不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而在后面几条的相关具体描述中却刻意回避了“减值准备”这个词汇,即使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这样的权威解读资料在相关案例中也没有使用“××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规定是“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

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外,其他所有应考虑减值问题的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分录都是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只有该资产例外,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借方计入当期损益而贷方却转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并冲减原资产账面价值。笔者实在想不出这么做的理由,难道是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留下的隐患?

2.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处理的合理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的相关规定告诉我们,应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得规定又告诉我们“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又在191页具体规定了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恢复的会计处理为“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也就是说企业持有的符合条件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后,在一定条件下其价值是可以恢复的,但是确认减值损失时应计入损益,而价值恢复时却要通过所有者权益。如此处理的合理性,笔者实在不敢苟同。无论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贯性要求出发,还是借鉴其它资产减值恢复的会计处理,确认减值和价值恢复的会计处理都应当是同步的。即如果确认减值损失时计入了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那么资产价值回复时的正确会计处理也应当是冲减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超级秘书网

3.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处理的合理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金额确定的规定是“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而对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金额的计算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说法,反倒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通过案例给了我们一点提示:

本案例实际上是比较简单的,由于债券票面利率和实际利率都为3%,所以2006年12月31日可以按照当日公允价值和期初摊余成本直接计算减值损失金额为200000元(800000—1000000),而如果债券票面利率和实际利率不同,再计算减值损失金额恐怕就没有这么简单了。也就是说该案例无论计算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还是计算资产价值恢复金额,都是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减去当日债券的摊余成本,并不是真正反映公允价值的差额,这就从根本上违背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计量原则。笔者认为,绝不能将“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截然不同的计量模式对同一资产项目同时使用,不但增加了会计处理的难度,也未必就能切实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由于“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本身就不能保证客观公允。实际上,如果完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无论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还是资产价值恢复金额都应当是期初、期末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当然要扣除到期利息对公允价值的影响。

三、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取消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认定,采用与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一样的会计处理方式,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和当期损益,不考虑资产减值。而如果必须接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这一特殊规定,也必须采用与其他资产计提减值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即将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并同时计提减值准备,而不是直接冲减资产账面价值。同时,既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那么也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减值损失金额和后续的价值恢复金额。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金融资产论文范文第4篇

金融资本是指以货币及证券资产形态存在的资本,包括以实际经济或信用为基础,以取得收益和增值为目的而进入金融市场交易且最终进入实际产业部门的那部分权证。相比来看,产业资本是指以物质形态存在的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意指金融部门和产业部门之间建立一种稳定而密切的关系,是实现从金融储蓄功能向资本投资属性转化、实现对产业投资的方式和手段,是把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看作社会化大生产下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的根本是宏观环境下,促进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相互支撑,实现资本、人力的顺利过渡和协同发展。在企业微观层次上,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是微观主体对于多元化战略的合理利用,有利于形成或整合其核心竞争力。在宏观层次上,是完成社会资本优化配置的手段和方式。

二、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意义

一是资本盈利性的必然。资本的逐利性必然要求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在一起。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渗透,形成双方共同利益,工业企业获得金融资本青睐,财务状况大为改善,融资力度增强,市场话语权得到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工业企业过剩的资本也青睐于金融机构,寻求更多利润和机会。二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世界大型跨国集团发展经历来看,无不是在通过各种并购重组,金融衍生工具,实现各自的内外部扩张,从而取得更为长足的发展。三是规模经济和优化资源配置要求。银行和企业紧密结合起来,优化企业规模与结构,使存量资产得以重新组合、增量资产得到优化配置,最终实现各个层面的融合发展,实现企业的规模经济。四是降低交易费用和消除信息不对称因素。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增强了金融对经济的渗透力,提高了经济的货币信用化程度。特别是银行直接入股投资于工商企业从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能够使产融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依赖、相互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和控制成本。五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是我国股份制企业集团发展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在实现自身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上,必然需要大量金融服务,包括金融资本,金融人才、金融创新工具等等,从而稳步实现目标。六是分散金融风险。资本的多元化经营要求两种资本共同获益,共担风险,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或风险的控制。如我国现在实行的债转股就是一种很好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形式。

三、我国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的方式

基于我国现有情况,尽管金融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资本市场具备一定基础,但是仍然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因此,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模式的选择必须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资本市场为依托,逐步进行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既要注重战略化,多元化,科学的结合,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逐步推进,创新财务公司业务,发展大型银企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

1.产业资本流向金融资本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不断吸引多种所有制企业加入,如外资和民营企业,从而打破金融壁垒,提高了金融资本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通过种种渠道参股银行、证券、信托以及期货等金融企业。如中海油、红塔集团、海尔集团投资的金融产业已形成规模。

2.金融资本流向产业资本第一,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以参股方式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银行可以以企业股东的身份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保证银行所投资本的安全。第二,以控股方式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银行可以通过持有工商企业股份的形式,参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三,并购重组方式。金融资本通过并购重组方式渗入工业企业,提高了金融资本的融资效率,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范围,共同享受较大收益。

3.集团财务公司模式集团财务公司是为集团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产品,目前主营业务有内部存款、协定存款、内外部结算、委托收款、结算清算方案设计等的非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融通资金,它的优势在于融资活动与产业密切结合。国内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都建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如中国黄金、中煤能源、北方工业等等。

4.建立银企集团以中信集团为代表的银企集团,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产物,通过持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实现了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房地产、旅游等多元化产业发展,建立了大企业、大集团的战略,有效分散了经营风险,获得最大收益。

金融资产论文范文第5篇

综观整体形势,尽管我国中资金融机构针对各自的金融投资产品已经采用了各种不同的营销策略,在科技开发、推广宣传上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策略的运用仍是乏力的,推广效果并不好。

(一)营销费用投入大,收效不显着。以外汇理财产品为例: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行、建行、招行、民生推出外汇理财产品后,一些外资银行如渣打银行、汇丰银行、荷银也相继加入了这一市场争夺拼杀,各家银行都使出浑身解数,争夺投资者。本土商业银行斥巨资投入投资理财服务业务,欲于外资银行试比高。但其行为令人费解,仿佛谁投入越大,谁就是最大的赢家。经过调查,上海、北京、广州、郑州、重庆的消费者对于各银行外汇理财产品的认知状况普遍反映较差。他们被国内种类繁多的理财产品弄得眼花缭乱,不知所措,面对众多“看起来差不多的”的产品,变的更加无所适从,边际消费量一路走低。

(二)品牌意识薄弱,整合力不强。不可否认,我国当前的金融产品,例如上述所说的外汇理财产品,拥有很多“牌子”,金融机构看上去忙个不停,也做了很多努力去打造、去维护,但重视程度依然不够,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品牌规划,绝大多数做的只是品牌的一个方面、一个局部,往往想到什么做什么:或广告,或包装,或渠道,每个企业都强调自以为重要的环节,但很少有企业把品牌的各个方面都做到位。几年下来,其品牌资产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积累和加强。我国金融企业关于品牌的整合意识还比较薄弱,品牌的努力还停留在某个方面。

(三)产品营销论文缺乏策略,随意性大。对于营销决策,本土金融机构还是更多地倾向于拍脑袋做决定,营销人员不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营销策略缺乏长期性、稳定性,从而最终影响了其业务的发展。

(四)营销方法落后,人才缺乏。我国本土金融机构的产品营销论文,主要依靠定性的、人为控制的直接管理方法,导致金融产品营销论文的专业程度和效率较低。特别是信息的传递效率低下,使信息在上行下达过程中出现了人为拖延,导致高层与执行层步调上的不一致,影响执行层在面临突发事件中的变通速度。

二、产品营销论文按照“骆驼与兔子”理论提出几点建议

“骆驼与兔子”理论是由我国营销学专家路长全教授提出的。他认为,刚进入国内的外资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雄厚,因为自身规模效应的需要,在产品营销论文中一般讲求战略管理,对体系、流程、规模、沟通要求高。在金融产品营销论文中他们做得起大投入、大产出,所以可以称之为骆驼,骨架大,有足够的资本,在市场上可以靠一定时期的亏损来获取未来更大的回报;而我国本土金融机构普遍较小,绝大多数在未来10年内都很难达到他们的规模,与他们相比是弱者,可以称之为兔子,其最大的特点应该是要有速度,所以我国本土金融机构要谈效率,谈速度,谈利润,谈策略。在缺乏大量金融资本支持的情况下,想用金钱和时间来堆积业绩是绝对不行的。反思现状,弱者与强者怎样谈竞争?按照“骆驼与兔子”产品营销论文理论所阐述的观点,惟有找一支营销支点,在渠道上,在速度与策略上,在品牌的建立与促销上与之抗争。

(一)建立自己的品牌,找到营销的靶心。国际著名营销大师菲力普?科特勒曾经说过:营销的艺术就是建立品牌的艺术。因为对于一个致力于建设长青基业的企业来说,她所塑造的品牌将是她在多年后赖以生存的法宝。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今天最著名的金融企业,不论是汇丰,还是花旗,其最宝贵的财产不是企业雄厚的资金,不是丰富的管理经验,甚至不是技术能力,而是品牌。原因何在?因为成功的品牌能使产品增值,成功的品牌能获得更大的利润,成功的品牌是市场的通行证。更为重要的是,成功的品牌是消费者的朋友,值得消费者信赖,因为没有人会拒绝朋友的诚意推荐,而去选择陌生的产品。

(二)坚持品牌形象和品牌核心价值的统一。纵观全球,坚持全面完整的品牌塑造,是一些国际品牌走向成功的不二法门,这已成为许多国际一流品牌的共识。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宣扬的是其“开创优越理财典范,财富增值更为可观;彰显尊贵,专业周到的贴身银行服务”,汇丰银行提倡的是“环球金融,地方智慧”的专家性质。尽管花旗、汇丰的广告中,人物、广告语、情节都会经常变化,但在品牌营销的各个方面,却始终承载着他们“银行专家,卓越理财”的品牌个性、精神内涵与价值观。

(三)坚持品牌形象的全面塑造。品牌是所有因素的总和,是一个整合的概念。所以仅产品好、包装好,或仅广告好、概念好,都不够。品牌应该是有关消费者认知产品经验的总和:从产品性能、品质、包装、价格到销售环境,从产品陈列、售点广告、卖场气氛到销售说辞、服务态度、员工行为、商务礼仪,从企业声望、媒介舆论、大众口碑到广告气质、设计风格,这些点点滴滴的细节都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的理解。在金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的今天,消费者有太多的选择。企业要成功得更快更久,就必须像所有成功的国际品牌一样重视品牌的全面建设,在每一个细节上都竭尽全力。

(四)剔除主观因素,用市场分析说话。国际大公司习惯进行大规模的市场调研,依据产品的成长性,将市场纵向划分为产品的导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建立监控体系,分别为不同时期的产品制定不同的营销策略,不断观察各个时期的销售量、市场份额、损失,以及客户满意程度,及时观察发现产品营销论文过程中的错误,从而进行正确的市场选择和定位。处于导入期的金融投资产品刚投放市场,由于逆选择等其他原因,金融投资产品设计还未定型,产品处于试销阶段,风险大、成本高,基本无利润。并且金融机构难以在短期内建立高效率的分销模型和最理想的营销渠道,这时可以选择高价格高促销的双高营销策略,加强产品的包装,制作出来能够体现和说明投资理财产品特征的一系列具有视觉冲击力,意念性的说明书、图片、标志、广告等,使金融产品新颖具有特色,满足客户求新心理强的特点,“先声夺人”,迅速占领市场。产品经过导入期的试销进入成长期后,大多为客户所了解和接受,形成了比较广泛的市场需求,同时销售已经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利润迅速增长。但由于金融投资产品易于仿效,会出现“搭便车”的情况,将有大量的相关产品进入,市场同业竞争激烈。这时经过市场调研后,要积极创建新的解决方案,开拓新渠道、拓展新市场、建立新网点;加强促销,建立和运用蕴藏着潜在价值的客户机制,在适当的时机调整价格,找到很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增加客户对本产品的信任感和忠诚度。同时,要适时地将客户进行归纳,知道哪些是最有利可图的客户,哪些是最无利可图的客户。通过这样的比较,降低企业不必要的成本和努力,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进入成熟期后,金融产品和销售量基本已达到饱和状态,销售量增幅趋缓,利润开始稳中有降。此时就应重新研究市场策略,在稳定老客户的同时,积极寻求新客户;要重新为产品定位,延长其产品的生命周期,以最有利的市场来赢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从而增加眼前利润。新晨

(五)塑立优秀的企业精神,加强营销人才的培养。“伟大的产品产生于营销部门”,科特勒的这个观点充分说明了产品营销论文要以人为本,花最高的努力,去培养和寻找最合适的营销人员。领导要以身作则,不可朝令夕改;营销人员要熟悉岗内工作,理解和掌握工作要点,积极努力地去发现和解决问题,不论是企业广告还是与企业目标相关的赞助活动,拿出自己的热情,反复宣传产品理念,成为金融产品的彻底传播者。

(六)注意产品组合的创新,运用高科技的手段,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我国金融机构除了有重点地使用不同的策略外,还应在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上多下功夫,采取产品垂直多样化、水平多样化、无关联多样化等产品组合策略,拓展面向个人、企业以及国际市场的金融服务领域,从而促进金融产品的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