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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务监管范文精选

金融业务监管

金融业务监管范文第1篇

为了深入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促进市“一区两城一中心”战略实施,大力建设中国食品名城,着力解决市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营理念,优化资产结构,以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为目的,以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为手段,以加强诚信合规金融安全区为保障,紧紧围绕金融服务经济跨越发展这一中心不动摇,立足实际,努力破解“钱从哪里来”这一难题,为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和保障。

二、提高对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思想认识

加快和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认真做好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从全市经济状况出发,实现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合作共赢的必由之路。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从讲政治、谋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营销意识、效益意识和共赢意识,创新经营服务,纠正“扶大略小”的片面认识和错误做法,从单纯“垒大户”、盲目“贪大”的做法转变到大、中、小、微统筹兼顾。加大对全市中小微企业支持的力度,有效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投入,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也是全面履行金融服务经济的职责和要求。

三、加大扶持力度,增强经济增长活力

(一)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突出支持重点,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满足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具有商业可持续性以及市场前景广、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在当前趋紧的货币政策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需要,也是自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信贷结构、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内在需求,更是分散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坚决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紧紧围绕我市“一区两城一中心”发展战略,认真组织好“十二五”战略性项目的融资衔接工作,以“三化”协调发展为目标,不断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比重。

(三)建立科学发展共赢机制。政府部门、企业以及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合作共赢机制。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势互补联合支持、支持联合,进一步凝聚合力,共同防范风险,实现合作双赢、多方共赢的目的。大型银行要在总结“双百双千”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地方法人机构要坚持服务中小微的社区银行定位。

四、强化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一)健全“六项机制”,建立完善的中小微企业服务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管理建设及资源配置力度,满足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一是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层级,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管理授权授信体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引入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引入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根据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标及当地市场占有率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不同中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利率,并根据风险变化灵活进行调整。三是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发放与管理的约束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制定专门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引入更多的正向激励,严格区分信息人员失误和失职,并建立不同的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中小微企业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构建独立的核算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设置专职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部门或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五是完善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中小微企业授信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和专门的培训,系统掌握中小微企业贷款理念,方法和特点,并经常性的开展学习和训练。六是建立健全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建立有效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监测分析系统,以便随时掌握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总体情况和风险状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的识别、计量和控制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信贷风险。

(二)制定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方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企业不同成长阶段,不同行业的金融需求设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案,以提升客户价值为目标,建立稳固的新型银企合作关系,长期合作、全程服务、梯次培育、共谋发展。应积极开发企业联保贷款、融资担保贷款等信贷品种,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加大扶持力度,培植一批重点企业客户群。

(三)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突出支持重点,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满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以及市场前景广、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各大型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应积极向上级行申请扩大授权,争取较为宽松的信贷政策,适当降低授信门槛,增加中小企业信贷规模,确保中小企业信贷增幅不低于本机构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长速度;市商业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应专门确定中小企业信贷规模,保证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投向中小企业。

(四)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进行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设计,开发出适应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押方式,并在产业规划、产品研发、产能提升和供应链、产品链延伸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融资咨询和金融工具支持等综合服务。

(五)实现金融服务品种多样化。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正视中小微企业“贷款难”与“难贷款”问题,从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入手,从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抵押难和担保难破题,积极进行金融产品服务的开发与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信贷、结算、信息、咨询、理财等全方位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在严密的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推出符合中小微企业不同需求、不同层次中小微企业、不同行业的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套餐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五、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

(一)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资、多层构建、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大支持力度,吸收社会资本,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落实好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监管部门、工商局等部门要为中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和质押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

(二)加强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信用担保机构承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项目,适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贷效率,并按有关规定适当下浮贷款利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六、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

(一)建立金融运行协调机制。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银行与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召开“重点项目融资对接与金融形势分析会”,加强项目推介、洽谈工作,研究解决项目融资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升“政银企”合作水平;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之间要建立联动机制,利用各方面金融资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应主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助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财政补偿机制。财政部门要整合资金,改善生产性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对信贷及其他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同时要按照财政出资额在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偿本级财政出资控股的担保机构发生的代偿损失和补充风险准备金。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引导农业保险加快发展。

(三)实行优惠的税费政策。财政和税务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和减免银行业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有关抵押物评估、担保、过户等中介费用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减轻经营负担。

七、加强和改进监管,促进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银行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导向作用,引导和组织全市银行业和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一是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集中度考核,引导其改变传统思维和观念,树立科学的银行经营理念。二是有效实施信贷投向监管,合理引导信贷投向,促进信贷结构优化。三是根据中小企业贷款特点,实行差别监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四是搞好风险提示。监管部门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产业政策的研究,结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监测分析,及时做好窗口指导与风险提示,帮助其有效识别防范风险。

八、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一)建设金融安全区。积极发挥政府在金融安全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金融安全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和措施保障,通过扎实有效措施,为地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营造更好环境。一是公安和司法部门要和银行业机构结合,从严从重打击中小企业逃废债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二是法院和银行业机构要积极发挥金融审判法庭作用,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金融业务监管范文第2篇

一、产教融合的实质

2013年,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的作了题为《提高行业指导能力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讲话,强调“把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将职教园与产业园同步建设、融合发展”。所谓产教融合,就是职业教育依托产业,积极开办专业,与产业深度合作,互相支持和促进,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产业经济的发展。

二、高职物流管理专业的发展现状

自从我国颁发了《高等职业教育物流管理紧缺人才培养指导方案》,开设物流专业的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物流专业成为近十年来发展最快的专业之一。然而,通过调研发现,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发展现状不容乐观,企业招不到合适人才,学生就业层次也主要是一线操作岗位,且不受企业欢迎。其专业发展现状和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专业定位较低,调查的物流毕业生就业流向主要集中在电商、快递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中的基层操作岗位,且上升空间小,而这些岗位群即使没有任何专业背景的农民工都可以胜任。二是学校实训条件不足,设备落后,跟不上企业发展步伐。三是专业实训师资力量薄弱,不能很好与产业融合。四是产业和企业参与学校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度不够。

三、产教融合的途径

我国资深职业教育专家姜大源教授曾对湖北省物资学校物流管理专业建设提出:“研究现代物流结构要素、建设现代物流专业基地、培养现代物流行家里手、开拓现代物流发展商机”。根据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发展现状,结合教育专家对物流管理专业的建设性观点,研究产教融合的突破口,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提高物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一)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产教融合,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一方面,由于物流行业起步晚,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因此,产业、行业、企业界应逐渐认识到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企业核心优势、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作为与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基本目标。另一方面,职业院校更是认识到深刻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的基石,与企业进行实质性合作,培养人才适应了市场的需要,发展能力就落到了实处,做强做优也就有了基础,思路逐渐清晰,高职发展愿景就更加美好。

(二)坚持“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原则。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合作,最终的结果都希望是“共赢”,但共赢的前提是双方责权问题。一是学校可以根据现有条件和管理状况,引入产业中管理和技术较为先进的企业,且愿意开展校企合作,把人才培养作为双方共同的目标和责任。二是通过校企共同制定产教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实施性教学生产计划,让学生融入生产,让生产产生效益。学校培养人才适应了市场的需求,同时解决了企业技术资源和人才招聘成本的问题,校企双赢。

(三)找准切入点,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产教融合应该是产业和企业元素有目的和方向的融入。从专业建设的角度出发,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及配套教材、专业师资、教学实训等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每个环节的特点及产业发展的新常态和新动态,找准切入点,积极适时进行调整和改造,将产业元素有针对性地融入到人才培养体系中。

四、产教融合对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促进学校专业设置的合理性和针对性。

学校的专业设置不仅要根据市场的需求,还要受国家、企业、区域、学生等多方面的限制。现代物流业需要“宽口径、厚基础、综合性、应用性”的中、高端物流管理技能复合型人才。实施产教融合,根据地方区域物流企业实际,在聘请企业专家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专业论证的基础上,确立物流管理专业建设的发展思路,带动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群的发展。同时,可以根据区域物流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物流专业方向,从而形式特色。

(二)促进学校实训设备资源的完备。

物流企业使用ERP、仓储和运输管理等信息系统,利用自动化立体仓库、全自动分拣系统、电动叉车、驶入式货架等先进机械设备进行物流作业管理,完全能满足物流管理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和实训的要求,解决了学校实训条件不足,设备落后的问题。只要产教融合顺利,学校需要,即可安排,满足了职业教育需要,为培养高技能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促进学校师资资源的完善。

一方面,企业派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能工巧匠作为专业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队伍人才库,每学期担任专业核心技能课和实训课教学工作,还可以帮助学校联系落实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岗位,指导学校专职教师提高实践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学校制定教师下企业锻炼制度,让教师通过在企业实际岗位挂职锻炼,获得实践经验,进行教学改革。

(四)促进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质量的提升。

产教融合应落实到实质上,将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融合。目前,物流企业多而杂,门槛低,且不同的物流行业有不同的项目特点,能提供专业学生成批量实习实训的较少。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有些物流行业也有淡旺季。学校根据企业和教学需求,合理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有序安排学生进企业实践。起初,把企业基层岗位变成学校的教学一线,而且能做到“员工怎么工作、学校就怎么训练”,提高实习实训教学效果,促进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质量。

(五)促进学校专业技能大赛的发展。

行业企业经常进行技能大比拼,学校也有专业技能大赛,产教融合将提升技能大赛与产业发展同步的水平。高职物流管理专业有现代物流存储与配送作业优化方案大赛,企业为大赛提供实训平台,可以通过学生在企业实训,让企业员工与学生同台比拼,从而发现问题,找准努力的方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步伐,促进大赛与产业同步发展,提高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使学生成为企业受欢迎的人才。

五、结语

金融业务监管范文第3篇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要应对激烈的竞争,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业务创新,向客户提供更多、,更新、更好的金融服务手段。当前,我国金融业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下,虽然业务创新受到一定的约束,但仍是潜力无穷,活力无限。

一、当前金融业务创新的发展趋势

从金融发展史的角度看,金融业务创新始终伴随着金融发展的全过程。货币的出现、信用创新、金融组织及业务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等,都是金融业务创新的结果。没有金融业务创新,金融业只会在同一水平进行数量型增长和规模的简单扩张,不能实现质的飞跃。从金融发展的角度可以预见金融业务创新的以下八大趋势:

(一)基本功能重新整合化

金融业务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业务的分解、整合和创新导致传统业务的衰落。从发展趋势看,消费者与企业需要的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业务。一系列的金融业务创新使得金融功能的重新整合,其主要方面:一是资产证券趋势导致传统金融业务的分解,使得金融基本功能将重新整合。二是传统金融业务面临竞争迫使金融功能的重新整合。对传统银行的生存构成重大威胁的是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也具有银行集资与转移资源的功能,但比银行更有优势。三是金融专业化与社会分工的发展促使金融功能的重新整合。如契约银行的功能与制造业的汽车公司相类似。

(二)产品竞争高层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素质和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较之以往有了显著的变化。同时,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又刺激了需求目标的提高,甚至形成独立的推动力,创造出新的需求,这些都导致了金融产品创新呈现出新的发展取向。一是多功能化。功能单一的产品将逐渐被多功能的“包裹式金融产品”所取代。二是高附加值化。客户在选用银行提供的某一产品时,所寻求的是包括各种附加价值在内的综合价值的实现。三是自助化。技术的进步使方便的概念较之以往也有了较大的变化,人们希望能随时随地自助获取银行所提供的各类产品,金融业将做出抉择去面对这一发展新取向。四是风险非对称性。如期权等工具则属于收益与损失非对称的工具。利用非对称性工具进行动态调整,其灵活性要比利用对称性工具更高。这样,风险非对称金融工具的交易量将会上升。

(三)功能融合个性化

客户崇尚与众不同,他们之间可能有同样的需求,但他们的具体要求越来越独特,越来越变化多端,这就使得金融业不能再以消费群体是否充足作为产品创新的前提,甚至必须经受从单个产品中获得较低利润的损失,而为一个小群体客户甚至是单一客户提供他们需要的产品。将产品裁剪成个性化以满足客户的特殊需要,求得财务顾问或财务软件的帮助,开发并提供这类组合产品。如保险产品可让现金收益流与股票投资组合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其具有共同基金的性质。现有的投资管理公司也可组成一种新型的金融中介机构将货币管理、金融风险管理和人寿保险结合在一起,以扩大其服务范围。

(四)融资业务证券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了“融资证券化”特征,融资证券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工具的证券化,即不断通过创新金融工具筹措资金;二是金融业务体系的证券化,即通过银行和金融机构借款的比重下降,而通过发行对第三方转让的金融工具的比重相对提高。国际债券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这一比重已大体维持在70%左右。

(五)创新基础网络化

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带来了新的金融产品、经营方式、金融机构、金融制度等多方面的革命,金融业务创新进入了以网络化为基础的新阶段。在网络经济条件下,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这就迫使金融业必须打破传统的批量化和标准化经营理念,从客户需求出发,充分体现“以质胜出”和“客户中心主义”。

(六)交易创新集约化

制造业很流行的组织方式现在开始引入金融业,金融产品的分拆过程已推动了金融产品生产方面的专业化与社会分工。金融机构在契约的基础上将金融产品的零配件生产分包给其他金融机构承担。通过这样的分拆和分包,小的金融机构可以获得他们本来自身难以实现的规模经济效益。如在金融衍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不仅各市场的联合会有所加强,而且市场参与者集中的现象也会日益突出,甚至可能出现少数规模较大的、信用风险较低的金融中介。

(七)创新工具多元化

金融面临严峻的挑战,需要日益扩大表外业务,实行综合化经营。一是金融业务创新综合性;二是工具组合性。从整体来看,各种金融工具的组合体将更受交易者欢迎;三是工具可转换性。

(八)最终产品一体化

随着金融业内部与外部分工的发展,未来新的金融业务创新与最终产品一体化的趋势会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寻找现有金融产品最佳的一体化生产和销售机制;二是信息技术是产品合成或一体化的机制。可在个人电脑上运行的财务规划软件可以帮助客户和他们的财务顾问更熟练地根据具体财务状况来设计和选择金融产品组合。

二、当前我国金融业务创新的复合推进思路

根据对现代金融业务创新内容及其发展趋势的具体考察,结合国内金融业务发展和金融制度的现实,我国金融业务创新的发展趋向是:业务种类上,客户对简单业务的需求趋缓,甚至有可能呈下降趋势,但是个性化、高附加值、高质量、网络化的金融服务将供不应求;为应对加入wto国际金融资本的挑战,今后银行、证券、保险业将有更多的业务合作。当前金融创新的推进模式应采取“立体组合,复合推进”的思路,其具体措施为:

(一)“立体组合,复合推进”与基础业务先行创新的模式

根据西方金融业务创新技能方面的发展进程,金融业务创新的层次可分为金融基础业务层、衍生业务创新层和组合业务创新层。当前我国创新的重点应以基础业务层为主,待金融制度、工具和监管水平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再深入进行其他层次的业务创新。

(二)采用领先技术,依托网络金融进行业务创新

金融业在互联网出现后迅速地出现了第一波(广告)及第二波(销售)转换,现在已开始进入第三波,即电子商务时代,这为网络金融业务的创新提供了可能。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在我国已初具规模,并将继续更改金融业现存的价值链,从而带来金融业组合、创新与效率的革命。

(三)立法与监管先行,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

国外金融业务创新是以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行之有效的市场规则与健全的法律架构、完备的金融监管和较强的契约意识、信息意识作保证的。我国的金融业务创新也要做到“先挖渠,后放水”,避免走过去“发展了再管理”的老路,在政策上消除金融业以及金融各行业间的壁垒,鼓励竞争。对所有金融机构一律按市场原则管理,取消各种政策性歧视,使各类金融机构在统一政策条件下自主经营、自由竞争、自求发展。用市场需求来检验各种创新成果,规范和引导我国金融创新活动。只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效率、带来经济效益的金融业务创新才能得到市场的推广。

(四)优先发展以规避风险、追求效益为主的金融创新

金融业务都带有风险性的,但在金融业务创新中,可以从降低、分散风险入手,寻求收益最大和风险最小的切入点。监管部门对金融创新活动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应在应对上有所准备,建立一套全程、动态的跟踪管理体系,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业务创新的负面影响。对于较为复杂、风险较大的投机性金融业务可作为探索性业务考虑,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发达城市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推广。

(五)寻求功能差异

一项创新要具有与众不同的新的功能,或明显弥补以往服务的不足,或明显解决新出现的某种需求。要以内、外部专业化分工水平的提高为前提,对不同金融产品功能的差异进行业务整合和结构重整。

(六)考虑降本增效

任何创新必须考虑收益与成本的关系,必须使每一项创新的成本小于收益(包括社会收益和长远收益),要特别注意利用前人或其他外来的成果。一方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的应用大幅度降低金融活动由于距离等因素造成的外生交易费用,同时降低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造成的内生交易费用。另一方面,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核心优势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和业务范围的调整创新,对金融机构本身实施工程再造,力图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取得成功。

(七)服务于客户的需要

寻找有特殊需要的客户,尤其是现有金融业务不能满足其需要的客户,仔细研究其特点和规律,开发出适合于此的独特产品。新产品一定要适应客户需求,贴近客户的生活。在网络化新经济条件下,金融业务创新要注意顺应交易网络化和设计人性化的时代要求,以增强新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竞争力。

金融业务监管范文第4篇

关键词:边缘金融业务;金融机构;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影响社会稳定。(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赵志华.引导和规范我区民间借贷活动的政策建议[J].内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2]毛金明.民间融资市场研究———对山西省民间融资的典型调查与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4]周彬.关于民间借贷的思考[J].北方经贸,2002(1):28-29.

金融业务监管范文第5篇

1.1成本低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进行资金交易的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对方的信息,根据彼此的利益需求,制定合适的交易定价、交易内容等,实现资金交易。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金融交易,可以节省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消费者直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金融产品,这有效地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促进了金融产品的销售。

1.2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科学技术为支撑,可以为用户快速地进行金融产品计算、办理金融相关业务等,促使金融交易和金融业务快捷便利地进行。

1.3覆盖广当下网络技术的有效覆盖,促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在网络环境下顺利进行,用户可以不受地域、时间的约束,随时随地地进行金融产品查询、购买等行为,这充分说明互联网金融覆盖面较广。

1.4风险大之所以说互联网金融风险大,是因为当前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律约束存在一定缺陷,因而网络诈骗、金融违约等问题层出不穷。另外,我国互联网的安全程度并不是非常高,容易遭到黑客、病毒的侵袭,使得互联网无法正常运作,这会给互联网金融的运行造成严重的影响。

2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金融风险

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全面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扩大了金融业务范围,降低了金融成本,提高了金融业务办理速度,但它存在的金融风险同样不可忽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作依托,在开展和执行各项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各种技术的应用是非常关键的。保证各项技术的有效应用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有序、合理、快速地实施。然而在应用各种科学技术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一些技术问题,致使互联网金融的运作受到影响。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情况,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技术风险有三方面。

2.1.1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是否合理、有效有很大关联。目前常见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主要表现为:

(1)加密技术不完善。依靠计算机系统,互联网金融业务才能顺利的开展和执行。但在应用计算机系统的过程中如若加密技术不完善,一旦黑客攻击或病毒侵袭,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金融信息将会被破坏或盗取,系统终端可能被攻击,致使互联网金融受到重创。

(2)TCP/IP协议的安全性较差。目前互联网采用的传输协议是TCP/IP协议族,此种协议最大特点就是信息沟通流畅,但存在的最大缺陷是安全程度低。这使得目前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效果不佳,信息传递、资金转移过程中容易被盗取。

2.1.2技术选择风险因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系统性的安全风险,所以选择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技术来解决安全问题是系统维护者需要仔细考虑的,但互联网金融技术的选择也存在风险。如若互联网金融技术设计存在缺陷或操作不当,可能引发信息传输低效、技术运用效果不佳等问题,致使互联网安全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给互联网金融带来更大的危害。

2.1.3技术支持风险由于互联网技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受技术限制或运用成本有限等因素的困扰,互联网金融所应用的技术不能够及时地更新或更换,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实施受到一定的限制,在进行某些高端服务的过程中技术难以满足要求,如若强制应用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所以,互联网技术支持不到位也会影响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容易给互联网金融带来技术支持风险。

2.2业务风险

2.2.1操作风险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来看,互联网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交流等与互联网安全操作有很大关联。如若互联网操作过程中交易主体出现操作错误,可能会导致业务风险产生。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在虚拟环境下进行的,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操作要求、操作流程等方面不够了解,交易主体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操作失误,极大程度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安全性,给互联网金融业务带来风险。

2.2.2市场选择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如若出现市场选择风险,其来源主要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柠檬市场”。所谓互联网业务信息不对称是指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主体为用户提供不准确、不恰当的信息,这使得市场选择欺骗性,可能使用户丢失资金,此种情况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产生的“柠檬市场”是指在起步阶段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中,金融产品定价低、服务质量差的金融业务被广大用户所接受;而金融产品定价高、服务质量高的金融业务不被接受。这种不良的市场选择现象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容易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市场选择风险。

2.2.3法律风险虽然我国出台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但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比较落后和模糊,相关监管规定还处于滞后状态,即监管空白,致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实施的过程中,一些不良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开展不正规的金融业务活动,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不断地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是降低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关键。

3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3.1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构建完善、健全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可以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行的安全性,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的构建,主要从两方面入手。

3.1.1改善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为了保证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有效地实施,应当对计算机系统的防火墙、密银等安全防护功能进行强化,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避免其受到黑客或病毒的侵袭,以此来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安全的环境中运行。

3.1.2加强数据管理为了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或数据不被盗取、破坏,以及丢失,应制定统一、合理、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按照此标准规范,选择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并且设计制订合理的技术应用方案,科学地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加强互联网金融实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降低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

3.2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可以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监督、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当然,确保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有效应用的关键是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调整风险管理制度、约束风险管理、优化风险管理环境等,监督风险管理有效实施。建立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时,需要注意两方面:其一是加强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内部控制,通过制定完善的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等来有效的控制互联网金融业务,促使金融业务有序、规范、合理地实施;其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客观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通过信用评估体系对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个人信用进行评估,确定个人或企业信用良好的情况下,允许双方进行互联网金融业务。

3.3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对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应当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地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约束互联网金融业务,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良好发展创造条件。对于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的建设,可以通过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填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空白,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等,以此来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和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法律环境而努力。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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